我国高校体育教师评价体系研究
——以浙江省为例
2013-01-30崔世君
崔世君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体育部,浙江 宁波315012)
教师评价历来是教育评价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也是一项实际操作与实施非常艰难的一项工作,它不仅关系到教师专业水平的发展,而且又是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效果和学校教育总体发展的关键。但是,目前许多高校对体育教师评价还停留在为评价而评价的阶段,评价过程没有贯穿教与学的整个过程,是一种终结性的评价,评价结果多用于奖惩、待遇、职称、晋升、考评等。这种忽视了教师之间不同的专业发展、不同的工作性质、不同的职业要求、不同的年龄差异而主要围绕教学与科研的评价体系已完全不能适应现实需要,因此在很大程度上也就难以通过评价促进高校体育教师的发展,真正发挥好“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的职能。
本文根据体育学科的专业特点,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对高校体育教师评价体系进行阐述并加以研究。从而提升体育教师评价体系的专业化、科学化、发展化,以期推动高校体育教学改革,促进高校体育的可持续发展。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本研究以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宁波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绍兴文理学院、浙江万里学院、宁波工程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等十余所普通高校的体育教师为研究对象进行抽样调查研究。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通过对大量文献资料的搜集、查阅、分析、鉴别、整理、研究,获取本文研究所需要的相关信息与资料,为分析和研究体育教师评价的理论体系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保障,为深入分析和研究高校体育教师评价体系在实践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了最佳的思路和解决方法。
1.2.2 专家访谈法。依据研究的需要,对20多位体育教育专家和有关职能部门领导进行了走访和电话访谈,从中掌握体育教师评价体系的现状和存在的实际问题,以获得富有启迪性的建议和解决问题的最佳思路。
1.2.3 问卷调查法。依据本研究的内容与目的,共发放调查问卷200份,实际回收有效问卷193份,占总发放卷数的96.5%,其中教授27名、副教授62名、讲师104名。并经效度和信度检验有效可靠。
1.2.4 数理统计法。对研究过程中所需的数理进行统计、分析和处理。
1.2.5 逻辑分析法。体育教师评价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本文运用分类、归纳、类比、分析、综合演绎等逻辑方法进行分析和论证。
2 当前高校体育教师评价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归因分析
2.1 高校体育教师评价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浙江省部分普通高校体育教师评价体系调查数据的分析,对问卷调查结果的归纳、比较和对相关教育专家和领导访谈的梳理,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1 体系缺乏系统,评价不够完整。现行高校教师评价体系的制定主要是以教学和科研为基准,来制定一个全校性的教师评价方案,而体育学科因其专业的特殊性,特别是非体育院系的学校,体育教师往往被边缘化,因此评价结果对体育教师来说往往就会带有盲目性及偏面性。据调查显示:有64.3%的学校选择有但不系统;14.3%的学校没有系统的体育教师评价方案;只有21.4%学校选择有系统的体育教师评价方案。由此可见,在现行的高校体育教师评价活动中,缺乏系统的体育教师评价体系,没有完整、系统的评价体系的评价活动,其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客观性、准确性在评价体系实践操作过程中就难以得到保证。最终评价的目的也就难以达到。
2.1.2 重视奖惩选拔,忽视发展提高。当前绝大部分高校实行的是传统的奖惩性、选拔性、终结性的评价体系,这种体系的实质意义就是把全体教师按照对号入座分成A、B、C、D、E等级,然后对其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在调查中有92.9%的学校体现了教师评价在理论上具有鉴定、选拔、导向、激励、反馈、调节、改进、发展等多方面的功能;但在实际的评价操作过程中,更多地注重了奖惩、总结、选拔、管理的功能,激励、改进、发展和专业技术的提高等功能却往往被忽视或淡忘。
2.1.3 注重绩效管理,缺乏人文关怀。调查显示,现有的高校体育教师的评价体系有28.6%一般都是由行政管理部门设计和评价,在实施过程中会征求少数专家或学生代表、教师代表的意见;有64.3%的高校完全按照学校人事部门根据考核的需要来设计评价体系;还有7.1%的高校采用的综合性的评价体系。在现行的教师评价实践中,因长期受传统思想和观念的影响,存在着根深蒂固“重文轻武”、“重智轻体”错误的思想观念,把体育教学作为专业教学的一种陪衬,认为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学科,充其量也就是一种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一种调味品,在这一环境下体育教师的人文关怀得不到满足也就不足为奇了,另外学校对于体育教师缺乏足够的人文关怀还体现在一些学校对体育教师的满工作量、课时费、培训学习的机会等明显少于或低于其他学科、体育教师的考评奖励、职称评定、晋升机会等方面也和其他学科的教师存在不平等现象,这种缺乏人文关怀的现象在某种意义上对体育教师是一种歧视,长期存在将会严重挫伤体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最终也会影响整个学校的整体发展和提高。
2.1.4 注重规范统一,缺乏学科特色。在调查中显示,除了浙江大学、宁波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个别院校外,特别是高职院校在现行的高校教师评价体系中,评价指标设计、评价标准的制定过于注重操作规范和统一,缺乏不同学科的专业针对性,在体育学科和专业学科方面往往更侧重保护学校的专业教师的评价,体育教师工作性质、学科特色、技能素养在评价体系里得不到应有的体现,而那些不符合体育教师专业特点的评价指标(如:板书要求、PPT演示、到企业顶岗实习等)对体育教师进行评价,最后评价的结果自然是不科学的,对体育教师来说也不合理的,如果发展性评价是在这样一种错误的评价体系指导下进行,那么就会错误地引导体育教师,把体育教学的重点和专业发展引向错误的方向,为此各级职能部门为了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对此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
2.1.5 重视定量评价,忽视定性评价。目前各个高校热衷于教师评价指标的定量化,教学、科研、学科竞赛、个人荣誉等指标都以分数来反映,尽管数量化的指标和评价结果比较科学而且可操作性强,但体育教师的工作与其它专业教师具有教育对象多变性、教学过程的多素性、教育成果的可变因素不确定性、教育效果的滞后性和劳动成果的集体性等差异。因此教育活动相对于其它职业活动就显得更加复杂。如,在调查时广大教师普遍反映作为体育教师主要职责之一的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和群体工作,由于成效的滞后性、教育成果的集体性等因素而无法进入当年的量化考核从而影响教师教学创新和自身价值的提升;又如,在体育竞赛指标中过于金牌的量化,从而使得有很多学校放弃“三大球”的训练和竞赛,转而进行“短平快”的冷门项目、偏门项目上,导致一些学校和教师增长急功近利的浮躁风气,甚至在比赛中出现违规操作、冒名顶替等不良现象。
2.1.6 反馈时效较差,缺乏沟通交流。总结教师评价过程和结果是评价体系后期的重要工作。在评价报告中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评价结果应首先是指出被评价者成功的经验与不足之处;其次是,被评价者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再次是,帮助教师确立自我发展的目标和未来的发展方向,促进教师全面发展。然而在当前的体育教师评价操作和实施过程中,主要的问题还表现在:
当前评价体系中评价结果内容空洞乏味,缺乏建设性意见并且反馈的时效性较差。据调查显示,有近93.3%的高校不能及时的将评价结果反馈给被评价者,有50%的高校甚至没有将评价结果反馈给教师,有时即便有一些书面反馈意见,反馈的内容也只是一个总结性评价小结。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对于体育教师评价的结果,100%的教师都希望管理部门能及时地将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体育教师,93.3%的教师更希望学校能针对自身的实践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发展性建议。另有76.2%的教师希望学校加强与教师的沟通、讨论和反馈,让被评价者有充分了解自己的机会,并加强教师发表看法和意见、进行反思和申辩的权利。
2.2 高校体育教师评价体系运行中存在问题的归因分析
对我国体育教师评价体系中存在问题的归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2.1 缺乏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体育教师评价的本质是一种价值判断的社会活动,目的在于通过对体育教师知识结构、专业素质、教学能力的状况和其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产生的实际效果的价值判断。它的根本任务是确定学校和社会对体育教师个体的综合满意程度,也为体育教师个体认知自身的职业效能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为体育教师树立自身专业的发展方向和制定发展计划提供行之有效的行动指南。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69.9%的教师认为:主要是考虑对体育教师的日常课堂教学、科研、竞赛获奖的情况进行评价,而对体育教师的工作性质、专业特点、年龄层次等方面重视不够;有94.8%的被调查者认为,学校制定体育教师的评价标准时强调的是教师与教师之间的水平比较,忽视了每个教师在原有基础上的进步和专业基础的发展性变化。如果把评价目的定位于“区分”教师的基础上,评价内容的片面性、主观性和不合理性也就难以避免了,如果在评价体系中为了评价课目的规范性和统一性而加入了人为的“表演”能力,而对在教与学双边活动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团队合作精神、开拓创新精神、实践操作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则相对忽视。而这种不合理、不科学的评价体系很难从多个方面对体育教师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的结果难免有失偏颇,最终不但影响了评价体系的应有作用,而且会误导广大体育教师职业生涯的规划,甚至会使学校和教师迷失发展的方向。
2.2.2 缺乏科学、准确的评价定位。关于对体育教师进行科学、准确的评价定位我们首先就是要想到:为什么要对教师进行评价?评价什么?怎么评价?评价的终极目标是为教师改进体育教育,促进其自身专业发展,加强学科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从而促进教师专业和学校事业的和谐发展。评价内容应包括教学、科研、竞赛、社会服务、训练绩效等。考虑到体育教师相对于其他学科而言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职业群体,并且体育教师之间又存在着不同的专业特点、不同的专业发展和不同的年龄层次。如以教学为主的体育教师、有侧重于训练比赛为主的教练员、有擅长于科研体育教师等。又如一些老教师教学经验丰富、训练水平高但科研能力较差,年轻教师科研能力强但教学经验不足等现象。而现行的评价体系却以同一评价体系评价不同性质的体育教师,因此对于评价结果不同性质的体育教师往往都存在不同的短板,而评价体系中各个评价内容之间的不合理权重又给体育教师制造一个不平等的评价氛围。调查显示,约有72.0%的被调查教师和64.3%的高校都希望评价体系多样化、评价内容个性化、评价权重菜单化,由统一评价体系向差异性评价体系转变,建立健康有序的发展性体育教师评价体系。
2.2.3 缺乏奖惩性和发展性的有机整合。体育教师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对体育教师知识结构、专业素养和能力、其教与学的效果的价值判断。按照评价的目的划分,可以将体育教师评价划分为奖惩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
高校体育教师的评价内容主要与学生教与学的实际情况紧密相联,因此各个学校把体育教师的评价结果往往与教师个人或学科组的奖惩、待遇、晋升、职称、考评相挂钩。从调查情况来看,100%的高校都把教师评价结果与个人终结考核成绩相挂钩。
而发展性教师评价的前提是没有奖惩条件下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通过对教师的综合评价,达到教师与学校共同发展双边共赢、和谐发展的结果。主要目的是为体育教师提供教育、教学行为反思的依据,体育教师可以根据评价结果来认识自己、教育自己、激励自己和提高自己。并会同学校确定个人的发展需求,制定教师个人的发展目标从而促进体育老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从而实现体育教师的专业发展目标和学校发展目标的有机统一。
2.2.4 评价内容功利性价值取向过大。价值取向是价值哲学的重要范畴,它以价值判断为前提对符合价值观的事物进行追求的心理与行为的一种意识形态。由于现行的教师评价体系的内容侧重于论文课题的数量和级别、竞赛获奖的金牌数、学历的高低、荣誉级别等有形的数据,当前的许多高校在具体所进行的教师评价过程中,价值取向潜移默化地带有功利性的因素,体育教师在科研、竞赛等方面上的功利主义倾向犹为严重,“重科研、轻教学”、“重竞技、轻群体”的不良现象绵延在所有高校。在现行教师评价体系中由于教学、群体、社会服务和思想品德的功利价值远远低于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的价值,因此在现有的各高校的体育教师评价体系中非常明显地反映出对论文、课题、竞赛获奖、教学成果奖等方面的过分倚重。这种功利性的评价体系一方面偏离了教学的本意,更甚至助长了急功近利的浮躁学风,导致了学术腐败和竞技造假的产生、蔓延和泛滥。尽管近两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加大了惩治学术腐败、打击体育造假的行为,但受功利性价值过大的评价体系的诱惑,还会导致一些教师挺而走险。
3 对策与建议
3.1 转变评价理念,注重动态评价
评价的目的是为了促建设、促改正、促发展,我们要改变以往单一、主观、片面的评价体系,促进体育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和专业能力的发展而不是为教师区分优劣。因此我们要建立一个以教师专业发展为主体,注重教师在整个教学活动和实践活动中全过程,促进教师学科发展和学校部门学科和学校教育目标和谐发展的评价体系。
为了保证客观、合理、公正、准确地对体育教师进行评价,评价工作务必要与个人的教师职业规划相结合,要让教师通过评价内容与职业规划相对照,评价总结与个人的目标相对照,个人的进步与学校的发展相比较,从而来评价体育教师的业绩,避免用一把尺子去衡量所有的体育教师,改进过去那种只注重静态评价而忽视动态评价、只强调横向比较而忽视纵向比较的评价体系,让评价结果成为小结过去、展望明天的指明灯、导航仪。
3.2 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获得多方和谐共赢
体育教师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客观性,直接决定着体育教师评价信息获得的信度和效度,决定体育教师评价结果的科学合理性,决定着体育教师评价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决定体育教师评价活动的成败,也是获得多方认同支持的关键因素。
一个科学、合理的体育教师评价体系,应具备“四化”,①“指标综合化”:教师的评价体系应将学生的学业成绩、教师的基本教育与教学的综合素质、科研、竞赛、训练及社会服务等多项指标结合在一起进行综合评价,注重的是不同教师间的个体差异需求和教师本身成长、发展的效能,评价指标应具有层次性、多元性、发展性;②“主体多元化”:现行各高校执行的体育教师评价体系体现的往往是评价者的意志,被评价者通常处于询问、检查、谈话的弱势地位,科学的评价应以自评为主,领导、其他教师、学生、社会共同参与的活动;③“方法多样化”:由于高校体育教师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工作内容的复杂性、工作效果的滞后性,因此,体育教师的职业特点决定了教师评价既要注重定量评价,又要进行定性分析,强调定量与定性科学、合理、有效地结合;④“发展未来化”:现行的评价体系往往关注的是教师过去一段时间内的表现,很少会去关注教师的成长性和发展性,因此我们要把评价过程贯穿于整个教育与教学过程,重视评价前与评价后的变化进行纵向的联系与比较,并及时了解和掌握其他教师的发展变化,做好横向的联系与交流,根据以上内容再制定下一步的发展计划,从而挖掘自身的巨大潜能,实现自身的发展价值。
3.3 完善评价反馈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在体育教师评价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评价反馈机制,建立及时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通过及时的评价信息反馈,特别是一些学生、家长、社会的服务信息和来自领导、同事的建设性信息,能有效地促进教师不断总结和改进自己的工作,调动广大体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体育教师评价的反馈功能能否实现,取决于体育教师评价的信息、传输渠道是否畅通,信息是否充分可靠,信息的返回及行为的调控是否及时等,因此各级职能部门应营造公正、透明、高效的信息反馈平台,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3.4 要处理好发展性评价与奖惩性评价、终结性评价和鉴定性评价的关系
高校现行体育教师评价体系往往“一招天下行”,把教师的奖惩、待遇、职称、晋升、考评等行政要素用同一评价结果来体现。而发展性评价体系主张评价结果不与教师的奖惩、待遇、职称、晋升、考评等行为相挂钩,使得体育教师在进行评价时没有顾忌,积极进行自我评价和集体评价,注重评价结论的分析研究,从中发现和挖掘自身的长处和特点,同时根据反馈意见和横向比较改正自己的薄弱环节,帮助教师确立自我发展的目标和未来专业发展的方向,促进体育教师全方位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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