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对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新探索
2013-01-30马小芳
□马小芳
(北京联合大学 人文社科部,北京 100101)
中国共产党对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新探索
□马小芳
(北京联合大学 人文社科部,北京 100101)
1945年“历史周期率”难题被提出后,中国共产党几代中央领导集体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在前几代不断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对跳出“历史周期率”进行了新的探索和实践。加强党的建设,为跳出“历史周期率”提供根本保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为跳出“历史周期率”提供新路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社会建设,为跳出“历史周期率”提供社会基础。
“周期率难题”;“历史周期率”;中国共产党;新探索
“历史周期率”,是1945年7月著名教育家和爱国民主人士黄炎培访问延安时,在与中共领导人毛泽东的一次重要谈话中提出的关于中国历史上许多团体、地方和王朝等兴亡更替的历史现象。当时,毛泽东问黄炎培,对延安的感想如何?黄炎培说道:“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1]P156后来,有人把执政党能否跳出“历史周期率”、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的问题称作“黄炎培难题”或“周期率难题”。
“历史周期率”命题被提出后,为跳出其支配,中国共产党几代中央领导集体不断探索,努力求解,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在前几代不断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对跳出“历史周期率”进行了新探索和新破解。
一、加强党的建设,为跳出“历史周期率”提供根本保证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自身的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多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什么时候重视并加强党的建设,党的事业就顺利发展,取得成功,反之,则会遇到困难、挫折,甚至失败。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党的建设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从国内形势来讲,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在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主要包括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收入差距加大,并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就业、教育、医疗、收入分配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民主法治还不健全;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这些矛盾和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我们要想妥善处理好这些矛盾和问题,就必须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从国际形势来讲,自苏东剧变世界社会主义运动走向低潮后,中国共产党成为世界上仅剩的几个执政的共产党之一,在广大资产阶级执政党的夹缝当中生存。加上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始终没有放弃对中国实行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它们寄希望于21世纪初发生在独联体国家和中东北非地区的颜色革命产生“多米诺骨效应”,波及到中国,促使中国步其后尘,改变颜色,重换天日。另外,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强大,西方国家抛出多种版本的“中国威胁论”,妄图妖魔化中国,阻碍中国发展。因此社会主义中国和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处境艰难。面对这种国际形势,中国共产党要想突出资产阶级执政党的重围,巍然屹立于世界舞台,并且产生重大的国际影响力,就必须加强党的建设,让党的凝聚力足够强大,让国家的实力足够强大。
从党的自身状况看,经过90多年发展和60多年执政,中国共产党已经发展成为拥有8500多万党员、40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的世界性的大党、老党和长期执政的党。这样的状况,最容易陷入“历史周期率”的困境和危险——骄傲、懈怠、不思进取、脱离群众、消极腐败。同时,新形势下,党面临着各种风险和考验——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而且这些风险和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面对这种状况,党要顺利完成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就必须加强党的建设。
关于党的建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主要强调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突出强调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并将其纳入党的建设的内容当中。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强调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将它作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主题,并且提出了“一条主线、五项建设”的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即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又鲜明地把“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作为党的建设的主题提出来并加以阐述,并且充实完善了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条主线、五项建设”的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即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中,进一步增加了“纯洁性建设”的新内容,从而使党的建设的主线更加丰满和完整。同时,党的十八大对党的“五项建设”的顺序作了科学规范,即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这一顺序,用党的代表大会报告正式固定下来,从而使党的建设的内容体系更加科学严谨。另外,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了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新目标,从而为党的建设目标体系增添了时代内容,使党建目标更加完备和明晰。
因此,到目前为止,党的建设的内容,包括两大主题,即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一条主线,即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纯洁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五项建设,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三型政党,即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2005年1月起,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为一次党性锻炼的大实践。2008年9月,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370多万个党组织得到锤炼,7500多万名党员经受洗礼。2010年4月以来,全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使党员干部的作风得到磨砺,党群关系进一步密切。活动中,中央领导同志身体力行,为全党作出表率。这一项项举措,确实使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仅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就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1780多万件。[2]
在党的制度建设方面,制度设计已覆盖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一是建立健全了党内民主制度。在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方面,实行党代表任期制,试行党代会常任制,提出建立党代会代表提案制;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差额选举等;党代会代表选举又有了“新意”,即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时,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公示,而且提高党代会代表的差额选举比例,从党的十七大的10%提高到超过15%。在完善党的委员会制度方面,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制度,推行和完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二是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如干部考核评价机制、选人用人制度,完善党员党性分析、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三是创新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举措。形成了公开选拔、公推公选、公推差选、竞争上岗、全委会投票表决、辞职制、任期制、交流、回避、综合考核评价等法规文件。这些创新举措,如今在各地正成为选人用人的常态制度。据统计,2008年至2011年,全国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方式选拔厅级以下干部20多万名;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显示,2008年至2011年,选人用人公信度指标累计提高近10%。[3]
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方面迈出坚实步伐。一些重要的法规制度不断出台。2003年底,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4年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2005年又相继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2006年制定和颁布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等;2007年颁布实施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一系列《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的配套规定和办法;2008年出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等。据不完全统计,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共制定或修订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60多件,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制定40多件,地方和部门起草1000多件。[4]这些党内条规和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填补了重要的空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开拓了广阔的空间。
与此同时,党中央注重提高执行力,坚决惩治腐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势头,从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4万多件,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4万多人。[2]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决查处了一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包括王怀忠、郑筱萸、陈良宇、刘志军、许宗衡、薄熙来、李春城、衣俊卿等一批省部级高官,充分说明“惩防结合的反腐败模式”已经走入制度化和常态化,体现出党对党风廉政制度的严格落实。
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为跳出“历史周期率”提供新路径
前面提到的“黄炎培难题”,实质上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党如何执政才能保持长治久安。这就涉及到党的执政方式问题。执政方式,是指执政党实现其政治主张的基本方式,即执政党以什么样的途径、方法把其政治主张变为国家的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执政方式的核心问题,是怎样处理党政关系、党法关系、党群关系问题。[5]
一个执政党的执政方式如何?其是否科学?直接决定着执政党执政水平和执政效率的高低,甚至执政的成功与否。前苏联实行的执政方式是共产党直接执政方式,即党和国家政权在组织上的融合,党站到了直接执政的位置上。国家同时存在两套权力体系,即党的权力体系和国家权力体系。党的权力组织深入到国家政权机关,形成交叉现象。但是,党的权力体系高于国家权力体系,也就是党权高于政权。[6]这种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到了斯大林时期被认为是体现党的领导的正常原则而肯定下来。苏共不仅以党代政,而且逐步缩小、窒息党内民主。最突出的是破坏党代表大会年会制,使中央政治局实际上成为凌驾于全党之上的最高权力机关,形成了权力高度集中的体制。到20世纪30年代,国家最高领导的权力更加集中,领导干部实行实际上的终身制。斯大林、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都独掌党政军大权,形成个人独裁。因此苏共的执政方式存在着严重弊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党权高于政权、破坏民主、实行专权。这样,必然导致决策失误。然而,更为重要的是,长此以往,必然导致严重的个人集权、家长制、个人崇拜、党内腐败等,造成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紧张和对立。所以,我们不难理解当苏共解散时,苏联人民为什么表现得非常冷漠,没有人去保护她,挽救她。因此一个执政党的执政方式非常重要。如果执政方式科学,就能够极大地提高执政党的执政水平,提高执政效率,实现执政目标,巩固执政地位,从而跳出“历史周期率”。反之,则会陷入“历史周期率”的泥潭,失去执政地位。
科学的执政方式,最基本的要求就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面对新世纪以来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完整地提出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命题,并将它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一。这“三个执政”反映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是中国共产党人新近求解“黄炎培难题”、落实长期执政问题、实现政治现代化获得的新飞跃。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指出,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完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并把“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写入修改后的党章中,使之具有党内最高的法律效力。
科学执政,强调用科学的思想、制度和方法治国理政。民主执政,突出为谁执政、靠谁执政。依法执政,主张执政要符合法治精神、法治原则和法律规范。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构成党的执政方式的基本框架。科学执政是基本前提,民主执政是基本内容,依法执政是基本途径。三者相互联系,辩证统一。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提出,对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党的十六大以来的10年,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党在科学执政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首先,科学执政体现为科学决策。党和政府对许多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往往经过反复酝酿、讨论和论证,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仅2009年上半年国务院就召开常务会议33次,研究讨论74项议题,其中,31次会议、51项议题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直接相关。其次,科学执政还体现在党和政府制定和实行的各种政策和举措上。从“发展是硬道理”到“科学发展观”;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五位一体”;从“又快又好”到“又好又快”;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重GDP总量到重人均GDP再到重人均收入;从重经济发展到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党在民主执政方面出现了新局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扩展了公民的知情权。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第一部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门法规。《条例》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了行政法规、规划政策、财政预算决算、民生保障、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等内容,基本覆盖《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主要方面。一些重点领域和重大事项信息公开取得阶段性进展,如“三公”经费公开,截至2012年7月底,已有98个中央部门完成“三公”经费公开,这些部门2011年支出决算合计60亿元左右,北京、山西、黑龙江、上海、安徽、河南、四川、陕西、新疆等9个省(区、市)及大连市公开了“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切实增强了政府施政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政府决策民主,扩大了公民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现在,各级人大“开门立法”,政府部门问计于民,公共事务举行听证会已成为常态。尤其是网络问政蓬勃发展,成为政府民主政治公开的里程碑,开启了“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新时代。2009年2月28日,温家宝总理第一次与网民进行了零距离的“亲密接触”,成为政府民主政治公开的里程碑,推进政务公开和决策的民主化。来自美国《侨报》的评论说,网络时代,中国政治景观正悄然改写。无论是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2008年6月与网民在线交流,各级官员重视网络舆情、纷邀网民“灌水拍砖”,还是“人肉搜索”拉诸多腐败官员下马,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正获得越来越多的尊重,人民实现了内容广泛的当家作主,“网络问政”俨然成为中国政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新鲜符号。[7]
党在依法执政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党中央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10年是我国法治建设力度最大的10年,彰显了党依法执政能力的提高。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通过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使党的执政地位不断巩固。在现行宪法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了一大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截至2011年8月底,中国已制定现行宪法和有效法律共240部、行政法规706部、地方性法规8600多部,[7]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比较完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为依法治国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社会建设,为跳出“历史周期率”提供社会基础
一个执政党要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除了具备一定的主观条件,如执政理念、执政理论、执政方式、执政能力等,还必须具备一定的客观条件,如执政基础和执政环境等。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跳出“历史周期率”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和社会环境。
一个政权、一个执政党要想巩固执政地位,实现长治久安,就必须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而稳定的社会环境来自于和谐的阶级阶层关系、和谐的官民关系、和谐的利益关系。从较远的历史看,我国封建王朝之所以会出现“兴浡亡忽”的“历史周期率”,直接原因就是社会不和谐,具体表现为两极分化严重,公平正义严重缺失,从而导致阶级矛盾激化,冲突、斗争不断。我国封建社会历史上历次农民起义的爆发,都是当时社会严重不和谐的最直接、最真实的写照。而且这些农民起义提出的大多数口号都反映了广大民众对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的渴望和追求。秦末陈胜、吴广起义提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口号;北宋末年王小波、李顺起义提出了“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等均之”的口号;南宋钟相、杨么起义提出了“等贵贱,均贫富”的口号;明末李自成起义提出了“均田免赋”的口号;清末洪秀全太平天国起义则提出了“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目标。
从较近的现实看,苏共亡党亡国,虽然原因很多,很复杂,但有一个直接原因就是社会不和谐。社会不和谐是由党群关系不和谐、干群关系不和谐、利益关系不和谐造成的。当然,社会不和谐的根本原因是苏共党内腐败严重,形成了一个特权阶层。苏共大量特权阶层的存在和奢华生活,成为各种不和谐的源头。这些不和谐最终导致了社会不和谐。这样,社会不和谐,再加上苏联体制的弊端、苏共的蜕化变质、戈尔巴乔夫上台后的激进改革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和平演变”战略的实施,这些内外原因、直接间接原因综合发生作用,导致世界社会主义阵营的“老大哥”、“领头羊”很快消失,导致唯一能与美国这个超级大国抗衡的另一个超级大国土崩瓦解。苏共亡党亡国的教训是极其惨痛的。
古今中外的执政实践,充分证明社会和谐是一个政权和执政党地位稳固的重要的社会基础。因此中国共产党要实现长期执政,保持社会主义红色江山永不变色,还必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筑牢执政的社会基础。
新实践孕育新理论。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其中之一是“社会更加和谐”,从而提出和谐社会概念。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范畴,首次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是党的五大执政能力之一,要求全党“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2005年2月,胡锦涛在中央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首次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深刻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指明其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这是中国共产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探索重大成果的集中体现。党的十七大把促进社会和谐确定为大会主题的重要内容,把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四项要求之一,并且第一次在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列专章阐述社会建设,部署和谐社会建设要着重抓好的各方面工作。这标志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掀开了新的一页。党的十八大强调指出,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并提出了一系列工作思路。这标志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继续深入推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丰富的内涵。它包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六个方面。这六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既包括社会关系的和谐,也包括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这六个方面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提出后,党和政府围绕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频频发力,取得了丰硕成果。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全面实现全国范围的九年免费义务教育,惠及1.6亿多适龄儿童,2600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受益的营养改善计划启动实施,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初步解决。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逐步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从2002年的15%提高到2011年的26.9%,[8]人民群众上大学的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试点。2011年,全国参加新农合的人口达8.32亿,参合率达到97%。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补偿比例达70%,农民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超过50%。200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着力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三年间,城乡居民参加三项基本医保人数超过13亿人,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全民医保基本实现。[9]
就业状况有了很大改善。就业被称为民生之本。党的十六大以来的10年,全国共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亿多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在4.3%以下。截至2011年底,全国城乡就业人员76420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35914万人,比2006年末增加27%。[9]
社会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党的十六大以来的10年,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被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加强党的领导和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公民参与和社会协同。社会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群众权益得到更好维护,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提高,社会大局始终保持稳定。
总之,中国共产党要解决好“黄炎培难题”,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就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道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必须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效率;必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筑牢执政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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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国栋)
TheCPC’sNewExplorationinDetachingfromthe“PeriodicLawofUpsandDowns”
MA Xiao-fang
(DepartmentofHumanitiesandSocialSciences,BeijingUnionUniversity,Beijing100101,China)
Since the puzzle of “periodic law of ups and downs” was put forward in 1945,several generations of the CPC central leading collective have made unswerving exploration and reached many great achievements.Since the Sixteen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Party,the central leading collective with Comrade Hu Jintao as general secretary has made new exploration and practice in attempting to detach from this periodic law.Strengthening party building provides radical guarantee for this detachment;scientific governance,democratic governance and rule of law provide new paths for this detachment;and building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and strengthening social construction provide social foundation for this detachment.
problem of period;historical period;CPC;new exploration
D26
A
1674-0599(2013)04-0094-07
2013-03-12
马小芳(1968—),女,山西介休人,北京联合大学人文社科部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统一战线和执政党建设。
本文系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保持党的纯洁性研究”(12AZD02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