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2013-01-30
中国军转民 2013年5期
为了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创建,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规〔2009〕358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于2013年5月2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2013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申报采用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各地)分别报送方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上报的示范基地数量不超过2个,计划单列市不超过1个。申报类型主要包括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军民结合等六大行业和领域。申报方式采取网上填报与网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报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