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国企“一把手”成“一霸手”
2013-01-30毕文章
支部建设 2013年14期
■毕文章
别让国企“一把手”成“一霸手”
■毕文章
最近,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幕后老板”李泽源及原董事长赵祥、总经理李昆、董事刘文彪、监事会主席徐海伟、财务总监谢云双等6人在北京受审。他们被控在不足两年的时间里,挪用深航20.3亿元资金,导致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高达7.5亿元资金未能收回。
又是一起让人触目惊心的国企“窝案”,而类似的国企“窝案”并非罕见。古井集团整个高管层几乎被“一网打尽”,成为典型的腐败“窝案”,有10名古井集团原高管领刑。国企“窝案”频频发生,人民群众的血汗钱就这样“打水漂”了。
国有企业归属于全体国民所共有,然而,国民并不拥有直接参与监督管理的机会。与民营企业的股东直接参与企业管理不同,国企的董事和高管都不是企业的实际股东,根本不需要把企业的盈亏放在心上,相反,他们很容易把个人利益最大化作为追求的唯一目标。由这些没有利害关系的人管理国企,出事就是很“自然”的。
国企“窝案”频频发生,主要原因之一是“一把手”成为“一霸手”,监督成为聋子的耳朵——摆设。古井集团由于“一把手”独断专行,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腐败渗透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最终才出现了几乎“全军覆没”的局面。一些高管出于利益均沾的心理,主动去巴结“一把手”,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另一些高管在“一把手”的淫威下,不得不顺从。这就是国企高管集体沦陷的主要原因。
亡羊补牢,未为晚也。国企发生“窝案”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亡羊”以后,“羊圈”仍然处处洞开。国企“掌门人”必须定期接受职工大会的监督,不合格者必须立即“下课”。在这个问题上,群众早就“过河”了,官员怎么还在“摸石头”呢?说白了,就是不想还权于民。窃以为,干部体制改革不妨就从国企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