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013-01-28王振董黎魏芳杨帮朝
王振 董黎 魏芳 杨帮朝
(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子北采油厂安全环保质监科 陕西延安 717300)
由于上世纪人们在能源开发中忽视了环保问题,目前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日益遭到破坏,环境问题已经成为21世纪各国关心的重要问题之一。石油工业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给国家国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巨大的推力,但是石油的开采却给勘探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和严重的污染。我国在环境保护这一方面较国外一些先进的国家开始的要晚,近几年国家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这一问题。
1 油田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1.1 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在石油开采过程中。需要建立很多的锅炉和加热炉对原油进行提炼,在这个过程中锅炉的燃料燃烧会产生大量的废气(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这些气体是导致温室效应的直接原因之一。
1.2 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在我国很多油田的勘探和开采工作都是在干旱的荒漠地区,勘探和正式的铺线工作会对土地资源造成大量的破坏,由于在勘探和开采过程中需要铺设大量的管线和安装许多钻头的设备,这些设备会对地表和土壤剖面造成一定的破坏,即使进行填埋工作,但是由于填埋时不可能完全恢复成原来的样子,在干旱的荒漠地区又缺少绿色的植被保护,使得地表在收到风力作用时,会出现急剧的风蚀现象。
1.3 对植被的影响
在油田开发的过程中,由于井场以及管线的铺设,需要对场地进行清理、管道架设时需要进行挖掘并填埋,造成了地表植物的破坏,在开采和石油运输中会发生石油洒落地面的现象,当植物受到石油污染后,并不能进行光合作用,使其生长缓慢,甚至发生死亡。管线铺设后,进行填土后,会出现“裸地”,此区域与周围的植物没有隔离这个区域内的植物会出现向原生植被群落逐渐演替的过程。整个管线区由于高于周围地面,在石油管道正常运营的时间内,由于盐分较高,慢慢形成盐壳,这一区域只会生长一些耐盐种类的植物,长时间的自然条件会加速该区域的荒漠化的进程。
1.4 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由于石油开采的区域一般都是在荒漠地区,该区域内的生态系统十分脆弱,生物链简单,物种之间相互依赖性很强,石油开采的区域导致了人类活动增加以及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被减小,在某些特定的区域内一些工程占地以及化学污染的情况使得地表植物被破坏,最终导致了食物链中一些物种的变化引起其上级生物的数量的变化,起到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因此,油田开采对当地野生动物也有着极大的影响。
1.5 对地下水的影响
在石油开采过程中,钻井以及石油开采排放的污水对当地的地下水资源会产生极大的污染,在石油开采中一般采用的注水技术,使得需要钻取更多的地下水资源,出现了地下水超采现象,污水排放的处理不够彻底,会极大的影响地下水的水质,形成一个恶性循环,使当地的可利用的水资源急剧减少。
2 避免石油开发对生态影响的有效措施
2.1 政府部门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石油开发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的补充和完善,在石油企业中要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企业的法人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在企业内部也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将环保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负责人,在生产设备中要逐步完善管道监控的数字化信息建设,对一些敏感区域要实行定点监控和警报系统,各级员工要严查死守,防患于未然。企业定期进行培训与考核,环保部门也要不定期、不定区域的随时进行抽查,确保各区域内的管道无泄漏。
2.2 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公众的参与环保意识,增加全民的环保意识,做到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维护环境的大氛围,监管部门要将检测数据公开化,欢迎群众的举报监督,坚决打击一些"地下"油田的开采,对一些企业的随意排污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让全民都参与到环境保护的工程中来。
2.3 强化开采作业中“两废”规范管理。在勘探、开采的初期,要确保钻井液的处理,避免造成环境的污染,加强石油污水的处理工作,确保污水处理的水质达标后才进行回注,要杜绝有毒有害的液体排放到环境中区,对有害物质进行回收,要集中存放,并进行科学、合理的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4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开采过程中,要对整个工程的土地用地和石油管线进行合理的规划,要铺设专用的车辆通道,避免车辆任意行驶,对采油的设备要定期的检查,避免出现管线漏油以及爆管的情况出现。要重视管线回填工程,努力还原其原有的土壤结构。钻井结束后要做到场地的整洁,不要随意丢弃杂物,保护开采区域的自然生态系统。
3 结语
在石油开采过程中,我们要把环保施工、安全施工放在第一位,在保证当地生态资源平衡的大前提下,进行勘探、开采。要最大限度保护当地的生态结构,以此为前提,进行合理、高效的石油开采工作。
[1]晓辉,刘晓艳.戴春雷大庆典型湿地水体环境影响评价[J]东北水利水电,2007(10).
[2]康嫒,月乐平,徐永等.陕北地区北洛河上游石油开发对水环境的影响[J].灾害学,2008.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