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监察能力建设探究
2013-01-28董美艳
董美艳
(广东省云浮市节能监察中心 广东云浮 527300)
节能监察是在能源利用监测或节能监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贯彻实施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的重要手段,是节能目标完成的根本保障。近几年节能监察工作日益规范,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陆续改建或组建了省级、市级甚至县级节能监察机构。
但节能监察工作在我国整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开展的工作尚停留在初级层面,因此,有必要好好探究该项工作的能力建设问题。
1 节能监察发展现状
所谓节能监察是指节能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授权或委托的机构对能源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监察,督促、帮助监察单位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对违法用能行为依法以查处的活动[1]。
我国最早的节能监察机构是上海市于1998年成立的节能监察中心,标志着我国节能领域开始有了专门的节能监察队伍。之后,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监察机构更名或组建成立节能监察总/大队(中心)。截止2010年底,全国各级节能监察(监测)机构达到606家,其中省级32家,地级市227家,区县级347家。[2]山东、山西、四川、广东、浙江等省成立了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机构。
节能监察具有法定性、强制性、专业性、技术性和规范性5大特点。目前节能监察执法形式主要包括3种: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自发的执法、由地方条例或规章授权执法、以及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相关机构执法。节能监察机构主要是第二种形式:以授权节能监察机构开展具体工作。[1]
2 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节能监察主体不明确
节能监察并没有存在法律角度的定义,同时,现实施的节约能源法也并未明确专门的监管机构和相应的职权职责以及保障机制和执行程序,有关法条不够严细和明确,存在着节能工作监管难,执法难,问责难等问题。[3]因此,在建立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机构实际以及执行过程中遇到很多难题。
2.2 节能监察队伍力量相对薄弱
虽然全国较多地区已成立了节能监察机构,但是从事的工作队伍力量还是相当薄弱。首先是人员的不足,很多地级市节能监察队伍总共才2-3人,而县级现状是有了机构,人员却尚未落实。同时,人员素质更是参差不齐。其次,节能监察硬件设施建设较落后。根据《全国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仪器装备配置指南》,节能监察机构仪器装备配置包括取证设备(摄像机、相机、录音笔)、热(冷)分析仪器(数字湿温度计、热电偶、压力表等等)、电分析仪器(电能质量分析仪、照度计等)、实验分析设备(电子分析天平、元素分析仪等)以及交通工具(执法车辆含流动实验室车辆),但目前大部分地区仅仅购置了部分装备,并不齐全,部分甚至都是空白。这些硬件设施的缺失使得节能监察技术监督力量无法充分发挥出来,仅仅还停留在简单的行政执法层面上。
2.3 节能监察对象的意识不高
对重点能耗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工作中,收集到的企业能耗数据往往不准确,不完整,不能真实地体现企业的实际能耗情况和反映未来发前景,不利于相关部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其根本原因在于企业的意识不高。首先,企业对于这项工作有一定的排斥性。根本原因就是没有认识到节能监察的必要性,没有认识到实施节能监察所能带来的好处以及企业长期发展的重要性[4]。其次,企业用能管理尚不规范。部分企业没有建立规范的能源管理体系和制度,没有按要求建立能耗统计体系,保管好相关记录数据,以至于企业产品的能耗消耗指标数据无法溯源。
3 探究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六大举措
3.1 进一步完善配套法律法规
各地区需要进一步通过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明确节能监察机构的具体职责,将节能监察机构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转化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由此,进一步明确节能监察机构的执法地位、执法权限和能力、强化节能执法监督和完善节能监察制度和节能管理体系。建议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节能监察管理办法,并严格贯彻执行。
3.2 加强地方节能标准体系建设
抓紧制定各地方节能标准、监察标准和企业标准,形成基本涵盖各行业耗能设备的节能标准体系。同时,建设用能产品领跑者制度即节能标准更新制度,每年对量大面广的用能产品效率进行排队,确定当年最先进的水平为节能指导性标准。
3.3 完善节能监察量化评价办法
解决长期以来节能监察机构最大的困扰“有目标无数据”,实现在具体的节能监察工作操作中,对不同单位的用能情况进行横向对比。因此,一个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节能监察量化评价办法的设计是非常有必要的,也相对比较紧迫。只有通过这样的一个评价办法,实现节能监察的量化,以及最终为监管单位打出综合评价分值,确定等级。[5]
3.4 创新工作机制
从源头抓起,规划入手,检查区域规划、城市规划、环境规划等节能措施落实情况。从全过程监管入手,加强对新建重点用能项目的建设过程和建成投产等环节节能监察,实现预防和控制相结合。
优化、协调、整合节能执法资源,多手段、多渠道开展节能监察。加强省市联动,互作,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考虑将与税务部门的税检工作结合,可以保证企业申报能耗数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也节省了执法成本。
3.5 加强节能监察队伍能力的建设
节能监察队伍是提高节能监察水平的保证,其队伍素质的高低,更是关系节能监察的效能。首先,必须加强节能监察硬件设施方面的建设。配备必要的能源监察设备、仪器设备、执行取证设备、执法交通工具等基础实施,这是实现专业技术执法的重要工具。其次,必须加大节能监察人力资源队伍建设。首先,确保节能监察执法人员的数量,同时要求节能监察人员能源对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和公共机构等领域的用能设备、能源利用情况进行监察并作出准确的评价。因此,要求节能监察工作人员具有相关的专业素质,加强自我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执法水平,能发挥节能监察“医生”的作用,找出能耗高的根本原因并对症下药。
3.6 规范监察对象和服务中介机构的管理
一方面,加强节能监察知识的宣传,让节能监察对象单位化被动为主动配合。充分发挥节能监察“医生”作用,诊断出企业能耗大的根本原因,并对症下药,帮助企业降低能源成本。同时,指导和帮助监察对象单位建设自己的节能管理体系和机制,实现规范管理。
另一方面,规范管理节能服务中介机构。发挥节能监察机构的监督作用,包括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检查,而促进节能服务机构的专业性和服务性,创造一个公平竞争机制,保证良性、健康发展。
4 总结
节能监察工作任重而道远,为转化目前基础的“行政执法”到专业的“技术执法”,需要加大力度建设节能监察能力。各地区可根据实际,从法律、行政、管理等多层面完善节能监察能力建设,进而通过节能监察专业和技术手段,充分发挥专业指导作用,进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降耗。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能和环境保护司.节能监察手册[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
[2]安士杰.节能监察机构的重要性 [J].能源与节约,2012(6):42-43.
[3]何燕.试论我国的节能监督管理体制 [J].中外能源,2009(14):22-25.
[4]刘珺.对节能监察工作有效实施的分析研究 [J].财经界,2011(12):92.
[5]张茜.菏泽市节能监察中的障碍因素与对策研究[D].山东:山东师范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