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首次列入鼓励类产业目录
2013-01-28
资源节约与环保 2013年3期
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修订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特别新增了两项 “鼓励类”内容,分别是“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和“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制造”。
我国海上风电的开发潜力巨大。中国东部沿海水深2-15米的海域面积辽阔,按照与陆上风能资源同样的方法估测,10米高度可利用的风能资源约是陆上的3倍。海上风电的风力资源较陆上风力资源优质,其稳定性与充足性是陆上风力不可比肩的。一旦海上风电突破技术瓶颈,实现规模化产能,其经济效益将优于陆上风电。
在政府的引导下,更多企业将加入竞争格局,加速行业资源分配,从而推进技术改革升级。另外,这一鼓励势必会给当前陷入困境的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带来重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