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盐城市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基础工作的思考
2013-01-27夏飞李凯
夏飞李凯
加强盐城市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基础工作的思考
夏飞李凯
1 概述
盐城市大部分地处里下河水网区,区域内河流纵横,相互贯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量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未经处理达标就直接排泄入河,致使境内水域水污染日趋严重,生态环境也日趋恶化。2011年水功能区达标率为60.5%,水质较好的河道主要位于北部地区,如废黄河、苏北灌溉总渠、通榆河滨海响水段等,水质正常保持在Ⅲ类,而里下河水网区河道则为Ⅲ~Ⅴ类。建立盐城市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必将有效遏制境内水体污染趋势,从根本上解决水污染问题,促进水生态环境有效改善。
2 纳污红线管理的目标要求
科学划定水功能区,并在此基础上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提出年度限排总量分解方案。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
3 纳污红线管理的基础工作
3.1 水功能区划
2003年,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盐城市有各类水功能区94个。2009年以来,对灌河、苏北灌溉总渠、西塘河进行了功能区调整,新增了3个水功能区。目前盐城市共有各类水功能区97个,保护区1个、保留区6个、饮用水源区12个、工业用水区21个、农业用水区31个、渔业用水区17个、过渡区2个、景观娱乐用水区2个、排污控制区5个。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水功能区划覆盖面不全
盐城市境内有10余条流域性河道和110余条区域性骨干河道,另有大沟级河渠道1800余条,中沟、小沟及渠道无数。目前的水功能区划仅覆盖了其中64条河流,尚有大量的河道未进行水功能区划。如果境内所有河道进行水功能区划显然并不现实,目前已经对盐城市流域性河道和部分重要区域性骨干河道进行了省级区划,盐城市水利部门也准备再划分85个市级水功能区,各县可在各自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情况下再划分部分县级水功能区,形成省、市、县三级的水功能区划网络。
(2)水功能区功能划分不合理
例如蟒蛇河盐城饮用水源、渔业用水区将蟒蛇河全线划定为饮用水源区,保护范围太大,难以实现;还有新团河短短几公里连续划定了4个饮用水源区,并划分了不同的水质目标;还有就是有的饮用水源区水质目标定为Ⅱ类,短期内极难实现。这些不合理的水功能区划,给功能区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应及时调整。
(3)水功能区站网布设存在不足
目前每个水功能区都有一至两个监测站点,但由于各水功能区河长不一,有的水功能区几十公里仅有一个监测站点,监测结果代表性不足,难以反映水功能区实际水质状况。对这些水功能区应合理增加监测站点。
3.2 纳污能力核定
现在纳污能力计算普遍使用国家标准《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中给出的计算方法。但是实际运用时,在设计水文条件、计算模型、污染物衰减以及污染物负荷估算等方面有着不同的取用,导致同一地区部门之间计算结果偏差较大。而且当前我国污染物控制方面依然以控制点源排放为主,盐城市为农业大市,全市耕地面积超过一千万亩,约占全省的1/6,非点源污染源已经成为水环境的重要污染源。目前纳污能力计算方法主要计算满足水功能区出口断面水质标准时水体可接受的污染物最大负荷量,这种计算方法适用于水体中污染负荷主要来源于点源排放的地区,而在非电源污染占比例较大的地区计算结果与实际相差较大。因此,需要综合考虑点源和非点源污染对水环境影响,探寻适合水网地区水力条件下的纳污能力计算模型,开展水体纳污能力研究。
3.3 入河排污口管理
目前仍然有部分企业私设排污口,违法排污,而排污口往往位于水底,隐蔽性强,很难及时发现,还有部分排污企业逃避水利部门的监督,禁止采样监测,这给摸清全市入河排污口的调查监测工作造成极大的困难。
当前需对全市入河排污口进行普查,摸清排污口的位置、型式、规模、排污类型等关键要素,做好入河排污口的登记建档工作。逐步对入河排污口展开定期监测,尽快提出具体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对排污单位的违法排污行为及时纠正、严格执法,尽量避免水域受到污染。
3.4 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目前全市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由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盐城分中心承担,监测站点122个,常规监测项目28项,基本已处于饱和状态。随着水功能区划不断完善、水质监测站点不断增加、水环境监测任务不断增多,现有监测能力远不能满足管理要求。需逐步建成县级水环境监测站,配备基本监测设备和人员,重点加强县界水体、供水水源地、主要入河排污口的水质监测。加大投入加强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快速有效的水质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充分发挥水质信息在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中的作用。在完善常规监测仪器设备配备的基础上,提高水质监测系统的机动、快速反应能力和自动测报能力,实现重点地区、重点水域和供水水源地的水质自动监测。
4 结语
水功能区划、纳污能力核定和水环境监测等基础工作是实施纳污红线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做好水功能区划和纳污能力核定,弄清污染物实际入河量,才可以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限排意见。加强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才可以获得及时准确的水环境信息,纳污红线管理考核才能科学有效
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盐城分局 224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