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利厅公布2012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2013-01-26
浙江水利科技 2013年4期
2013年7月4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落实水土保持 “三同时”制度,根据 《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评选暂行办法(试行)》,经建设单位申报、项目所在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省级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近日,浙江省水利厅正式发文公布了2012年度浙江省生产建设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名单。
获得2012年度浙江省生产建设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的分别为:绍兴鉴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国电电力宁波穿山风电场工程、天津—汕尾国家重点干线黄山至衢州公路 (浙江段)、浙能乐清电厂二期工程、桐乡市污水处理收集系统及尾水外排工程、义乌市文化基础设施一期工程。
2012年评出的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申报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都十分重视,水土保持意识强,手续完备,项目建设中认真执行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二是行业涉及面广、代表性强,包括了水利、风电、交通、电力、市政基础设施等行业,涵盖了开发建设项目的大部分类型;三是建设单位在水土保持上投入了大量资金,保证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极大地修复和改善了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四是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改进施工工艺,减少开挖、扰动,保持水土,美化了环境。
通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的评比命名活动,将为其它开发建设项目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提供示范,同时起到宣传水土保持工作、提高社会公众水土保持意识的作用,促进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为保护生态环境、创建美丽浙江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