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为新一轮治淮提供坚强保障——在淮委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摘要)
2013-01-26淮委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副主任2013年2月22666日
淮委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副主任 肖 幼(2013年2月22666日)
一、2012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纪委全会、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扎实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
(一)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我委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2011年中央1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国务院治淮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新一轮治淮决策部署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防汛抗旱减灾、治淮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依法治水管水等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组织开展治淮前期工作、饮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专项检查,统筹推进新一轮治淮工作。这些扎实有效的措施,有力地促进了中央和水利部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
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促进领导干部清正廉洁。对新提拔干部出具廉政鉴定,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执行《廉政准则》,落实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处级以上干部分级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对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规范廉政档案管理和礼品(礼金)上交登记。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工地,以贪为耻、以廉为荣的道德风尚蔚然成风。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
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修订印发了《淮委党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调整了淮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日常监督和考核,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组织对沂沭泗局、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2个直属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考核,对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赋分考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坚持管业务和管党风相结合,加强指导、检查和点评。各部门(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纳入本部门(单位)工作部署,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在全委开展水利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召开动员会,组织业务培训,开展分类指导,强化督促检查,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各项工作。开展沂沭泗直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课题研究,为进一步拓展廉政风险防控重点领域提供了指引。
2012年是2008—2012年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各项任务的收官之年。经过各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完成了淮委《工作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五)推进治淮工程执法监察
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治淮工程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治淮工程执法监察工作,保证“四个安全”。开展对淮河行蓄洪区及淮干滩区居民迁建、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病险水库(水闸)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等民生水利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治淮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招标投标、建设实施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重要阶段,项目法人和参建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廉政教育、完善内控制度、执行廉政协议(合同)、推进廉政文化进工地和创建治淮文明工地等开展监督检查。坚持治淮工程建设情况通报、督导和重点工程协调会制度,强化对流域治淮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对19个项目开标评标过程实施现场监督。组织开展“四个安全”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题教育,促进干部职工廉洁从业。
(六)做好专项治理和信访举报工作
加大对治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力度,开展河道采砂整治,维护河道及工程安全。开展治淮工程建设防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监督检查,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健全“淮委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和“治淮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促进诚信体系建设。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交易市场。持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保证了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深化公务用车、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实现了年度控制目标。
及早部署并做好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段的信访维稳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认真做好信访举报件的受理、转办、督办和反馈等各环节的工作,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分析,分类处理,保证信访举报办理质量和效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随着新一轮治淮步伐的加快,监管力量需要进一步整合;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有待加强;基层单位廉政风险防控仍须强化。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3年工作任务
2013年,要按照中央和水利部党组的统一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
(一)严明党的纪律,保证上级决策部署贯彻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政治路线的行为规范,是约束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政治立场的重要纪律之一,是保证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先进性、纯洁性和战斗力的重要行为规则。要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提高遵守党章和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在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考验。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绝不允许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绝不允许有不服从纪律的“特殊党员”、“特殊干部”。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把中央关于水利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任务。重点加强对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中央补助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进一步治理淮河工作的指导意见》,强化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保证工程建设优质高效和资金使用安全。强力推进前期工作和工程开工建设。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对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落实责任,督促整改到位。
(二)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
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抓好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认真解决和处理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改进文风会风。领导干部出差要轻车简从,不给基层单位增加负担。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旅游等活动。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报销审核,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切实加强对公用预算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减少机关水、电和办公用品消耗,落实节约措施,降低行政成本,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进一步加强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认真抓好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薪酬管理规定。着力解决在项目和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结合淮委的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把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带头转作风、树新风、扬清风。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把督促落实中央转变作风各项规定作为今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加强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受理对有关单位和领导干部违反“八项规定”方面的信访举报,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确保中央和上级关于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执行《廉政准则》,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廉政法规教育,重点抓好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岗位廉政和警示教育,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念。开展《廉政准则》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学习教育活动,增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防止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认真落实谈话提醒、诫勉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将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反腐倡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水文化建设的各个领域,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深厚的廉政氛围。
深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项目安排、基建程序、质量监控、安全监督工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对干部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环节的监督措施,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强化企业经营管理审计监督,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严格落实预算管理“三项机制”,切实加强资金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逐步形成决策、执行、监督各项职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制衡和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四)防控廉政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惩防体系
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的宣传,开展经常性的专题教育和培训,促使干部职工对《水利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熟知会用,自觉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照《防控手册》,进一步细化实化本单位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将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运用电子监察等科技手段,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对照《防控手册》的规定开展抽查,检查各项工作是否按照相关制度、程序和流程实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向广度和深度拓展,不断提高防控水平和质量。
认真总结过去5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经验,按照中央和水利部党组惩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的部署,积极谋划淮委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制定符合淮委实际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落实,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确保各项规划任务目标按期完成。
(五)开展执法监察,保证新一轮治淮有序推进
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治淮工程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把治淮工程执法监察纳入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有序推进。注重对贯彻执行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民生水利各项方针政策以及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更加注重对行蓄洪区调整和建设、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城乡饮水安全等新一轮治淮项目的监督检查,丰富和拓展工作内涵。在加强对项目招标投标、征地拆迁、资金安排使用、物资采购、质量安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的同时,注重对项目前期工作、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工程效益及后期运行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稳步推行治淮直属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纪检监察派驻制。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强化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审计监督。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检查形式,充分利用各类业务检查成果,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加强纪检监察与规划计划、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的协调配合,整合监督资源,实现协作联动。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情况通报、信息反馈、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新一轮治淮工程建设“四个安全”。
(六)强化检查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早把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负起责任。落实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严格责任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完善和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
(七)深化专项治理,解决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
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招投标环节突出问题的治理。要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在规定时间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招标投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做好试点相关工作。强化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控、项目稽察和安全监督,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继续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巩固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反弹。
(八)严肃党纪政纪,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发挥好信访举报作为案件来源主渠道的作用。在各种监督检查以及专项治理工作中,注意发现案件线索。凡是有具体线索的,都要认真核查,及时做好信息反馈,优先办理实名举报。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利用审批和资金分配等权力贪污腐败案件、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案件、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健全案件查处内部协作机制,有关职能部门要按规定,将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坚持保护与惩处相结合,对反映失实的问题要及时澄清,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信访举报件认真分析,深入研究,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负责,及时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确保年度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要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支持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尽职履责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协助党组(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职责,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发挥党组(党委)的参谋助手作用,找准纪检监察工作与治淮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不断提高科学履职能力,严守工作纪律,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带头倡导求真务实之风,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让我们以坚强的党性、优良的作风、有力的措施,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为全面推进新一轮治淮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