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稳步推进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
2013-01-26杨在华
杨在华
(施甸县水务局,云南施甸 678200)
1 水利工程移民前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对移民前期工作不重视
首先,地方政府对移民安置工作不熟悉或者对其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其次,由于重工程、轻移民思想的存在,使得项目业主为了争取早日核准项目,往往采取缩短移民设计周期的做法。这样一来,不仅忽视了群众对移民工作的参与权和知情权,还造成编制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与实际不符。
1.2 规划安置点不能客观反映移民意愿
水利工程移民前期工作往往遮遮掩掩,甚至故意不让移民了解,待立项后才告知项目的真实情况。移民是水库建设的直接相关者,有知情权和参与权,移民的合法权利理应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尊重。不了解移民的真实想法、安置意愿、安置去向、安置形式等因素,导致了规划阶段安置点不能客观地反映移民的真实意愿,以及在设计阶段或实施阶段不得不对安置点进行重新调整。
1.3 规划、设计阶段建设征地范围变化大
现行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划分为规划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设计 (初步设计、技施设计)两个阶段,由于规划和设计阶段地勘工作开展方法的深度不同,工程布置方案、料场开采范围均会发生变化或调整。规划阶段建设征地的范围难以明确,使得设计阶段建设征地的范围也要随之发生变化,这就造成了规划、设计两个阶段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均要发生较大变动的不利后果。
1.4 水库影响区处理范围存在人为的随意性
水库影响区处理范围通常以地质报告为依据,以滑坡、坍岸及浸没的地质评价作为处理范围,由于地质报告不涉及影响对象的情况,导致了影响区处理范围存在人为的随意性。
1.5 实物指标调查不规范
建设征地区域相关资料收集不够全面,社会经济调查粗糙,以及调查成果中相关地类划分不规范,是导致实物指标调查不规范的三大因素。
1.6 移民安置方案不周密
首先,移民安置环境容量分析较粗浅,支撑安置方案的相关数据及定量分析内容欠缺。其次,生产安置规划设计、安置点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内容及深度达不到规程规范要求。第三,交通、电力、电信等专业项目改 (复)建规划设计内容、深度达不到规程规范要求。
2 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2.1 移民安置前期工作认识不到位
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人员存在“重工程、轻移民”的思想,用老观念、老经验、老办法对待移民工作,停留于单一的行政手段,对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基础工作重视不够,认为移民安置前期工作只是设计单位的事。同时,对实物指标调查、安置方案确定以及相关配合工作的协调力度不够,没有深入细致开展移民思想教育和宣传发动工作,导致了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征求移民意愿不到位、发动移民参与不充分、规划移民安置方案不落实等问题。
2.2 移民安置法规规范把握不准确
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人员对国家、省有关水利水电移民安置法规政策及规划设计规程规范不熟悉,政策领会不准确,规范把握不熟练,技术掌握不全面,导致了在法规政策宣传、规划设计等实际操作中难以全面、准确、深刻地贯彻落实法规政策和规范要求。
2.3 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投入力量不充足
首先,因现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体制的不健全,使得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投资概算标准偏低,前期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其次,一些设计单位投入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的人员力量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实践经验匮乏,精力投入不够。加之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急待开工建设,从项目建议书、可研到初设三个阶段的规划设计大多在一年左右时间完成,时间紧,任务重,造成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基础工作不扎实,前期工作质量难以保证。
2.4 移民安置专项设计不协调
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涉及专业较多,水利勘测设计单位仅靠自身力量难以完成全部项目的规划设计,对安置点、道路、电力、电信、防护工程等专项设计,需由主设单位或业主委托其他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有的移民安置规划主设单位与专业项目设计单位之间的统筹协调不够,主设单位审核把关不够,造成设计偏差。
3 对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的建议
3.1 提高认识,坚持以民为本
彻底摒弃“重工程、轻移民”的思想,在规划设计、搬迁安置全过程中始终坚持尊重移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思想,切实做到工程建设和移民安置并重,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同时,各项前期工作、搬迁安置安排都要以大局为重,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具体的工作中,要科学设计、合理安排、精心实施,要把移民作为安置工作的重要参与者,秉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思想,深入到移民群众中,深入到库区移民安置区。通过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来组织发动移民参与移民规划设计工作,充分地体现移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2 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的组织领导;二是进一步强化县级人民政府是移民安置工作的工作主体、实施主体、责任主体的责任感,不断完善移民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细化落实;三是各级水利 (务)部门与移民管理机构等单位要充分协作配合,明确管理职责,理顺管理体制,合力推进移民工作。
3.3 加强技术培训
在进行实物指标调查之前,要进一步加强水利、移民、国土、林业等相关单位对水利工程移民安置政策制度、规程规范等的知识培训,以期不断提高实物指标调查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3.4 优化审查流程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与移民主管部门可采取并行联审的模式,优化审查流程,简化程序;尽可能地缩短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周期。
3.5 准确调查实物指标
实物调查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准确查明征地范围内各种涉及对象的数量和质量。调查过程应切实维护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尊重地方政府的话语权,确保实物调查成果全面、准确和可靠。
3.6 科学制定移民安置方案
移民安置方案由设计单位会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农村移民安置方案的确定应以资源环境承载的能力为基础。生产安置应以农业生产安置为主,与当地产业布局相衔接,并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其他二、三产业安置方式,突出生产能力提高和就业技能发展。生活安置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节约用地、确保安全的原则,并结合新农村建设合理规划农村移民安置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当地城镇化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使移民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社会保障得到提高。
4 结语
水利工程前期移民安置工作事关水利工程的立项、审批,直接影响到工程后期能否顺利建设实施,是水库长久运行发挥设计效益的基础。因此,需要主管部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地方政府各级机构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如此方能使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稳步推进,缩短规划设计周期,保障水利工程顺利立项、审批、建设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