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新制度新要求努力确保饲料质量安全
2013-01-25农业部畜牧业司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副司长王宗礼
农业部畜牧业司(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副司长 王宗礼
饲料是畜牧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是从源头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农业部党组继续将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作为全系统不动摇的工作目标。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形势和问题,全面落实新制度新要求,努力确保饲料质量安全。
一、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是饲料行业管理卓有成效的一年。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以贯彻实施新修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为重点,着力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规范饲料生产经营秩序,推动全行业呈现出产量稳定增长、质量稳步提高、素质不断提升的良好态势。据监测,全国工业饲料总产量预计为1.91亿吨,同比增长5.5%,为畜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饲料产品质量卫生指标抽检合格率95.7%,“瘦肉精”监测合格率100%,均处于历年最好水平。
一年来,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紧紧依靠有关技术支撑机构、监督执法机构和行业协会,集中力量抓了四方面工作:
(一)制定发布《条例》配套规章,健全完善饲料法规体系 根据管理实际需要,将涉及饲料产品审定、登记和生产许可的部门规章归并为5个,其中《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已经发布实施,《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将在部常务会审议后尽快发布。按照《条例》新增制度要求,制定发布了《饲料原料目录》,与《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构成了饲料生产中允许使用的大原料清单。贯彻提高门槛的主旨,制定发布《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审核表》等4个规范性文件,从人员素质、厂房设施、工艺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入手,全面提高企业设立标准。目前,新的饲料法规体系基本健全,《条例》新增制度细化到了操作层面,原有制度中不适应要求的规定得到修正,依法行政的基础更加坚实。
(二)全面开展普法宣传培训,推动全行业学习贯彻饲料法规 4月份在厦门召开全国饲料工作会议,高鸿宾副部长对全面贯彻实施新条例进行总动员。6月至11月,先后组织省级和地市级饲料管理人员培训班4个,饲料质检和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班2个,集中培训骨干人员1500人次。各地都将饲料法规宣贯作为工作重点,采取“逐级请上来”、“巡回走下去”等多种形式,举办了内容丰富的普法活动,全年共举办法规培训3169场次,培训各级饲料管理人员2.5万余人次,企业人员18万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80万余册。部属有关事业单位结合业务加强普法,如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组织知识竞赛,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分别以饲料安全评价、饲料企业管理为主题举办国际交流会,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各方面的齐心协力下,全行业形成“学条例、抓落实、保安全”的良好氛围,普法工作做到了下到基层、进到厂区、深入人心。
(三)着力推进示范创建等专项工作,为落实饲料法规新要求积累经验 一是开展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企业创建,从全国遴选出130家饲料企业,集中培训有关人员,指导企业按照《规范》要求建立运行各项管理制度,在试点示范中收集到大量完善《规范》的建议。二是开展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跨省检查,从20个省抽取100家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现场核查基本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同时,通过检查实地了解饲料添加剂生产现状,听取企业对《条例》实施的意见和建议,为分类制定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条件收集基础素材。三是开展饲料经营门市大检查,对经营门市数量进行摸底,对制度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督促评估。据统计,全国共检查饲料经营门店14万余个,查处违规行为3259件。四是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饲料行业管理新规推进饲料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对新旧制度衔接做出妥善安排。
(四)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对各种违禁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为进一步强化“瘦肉精”监管,2011年12月农业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各地采取了很多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关键环节监管。浙江等地严格实施入境活畜抽检制度,及时向调出地通报发现的问题;福建和江西两地及时追查到外调生猪所含“瘦肉精”的源头;辽宁等省及时查办注射沙丁胺醇的案件,充分体现出着力构建的工作机制有力有效,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明显提高。国家质检中心、上海饲料兽药检测所等质检机构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办案,无偿提供检测服务,展现了全系统的优良作风。各地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66.4万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248.5万个次,抽检各类样品1040万批次,查处违法案件124起,移送公安机关95起。与2011年相比,做到了日常监管力度不减,关键环节抽检继续加强,案件查处更加有力。
二、当前的形势与任务
近几年来,我们下决心提高准入门槛,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开展专项整治,饲料质量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企业素质偏低的状况还没有完全改变,违法违规添加等突出问题还没有完全消除,任务依然繁重。尤其是以下几个方面,要高度重视,加深认识。
第一,要深刻领会中央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李克强总理3月17日强调“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充分体现了中央对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全国人大批准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大调整,展现了中央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决心。2012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明确用3年左右时间使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用5年左右时间使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为贯彻《决定》精神,国务院食安办组织开展了对省级政府的食品安全绩效考核,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也将出台。我们务必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把中央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把本职工作做到位。
第二,要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切,进一步改进履职方式。过去一年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媒体关于食品安全的报道几乎没有间断。食品方面,先后报道了婴幼儿奶粉黄曲霉毒素超标、酒鬼酒含塑化剂等问题;农产品方面,先后报道了套袋苹果、肉鸡药残超标等问题;饲料方面,先后报道了部分企业采购地沟油、水产饲料添加色素等问题。今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高度关注食品安全,多次提及饲料质量安全问题。这些问题无论是否属实,都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都要认真对待。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已经常态化,必须不断改进履职方式,努力做到日常工作依法依规,针对问题系统梳理,回应关切积极主动。
第三,要充分认识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复杂性,进一步转换工作思路。当前畜牧业和饲料工业都处于转型提升期,质量安全问题又大都受到利益驱使,老问题短期内很难根治,新问题随时可能出现,形势十分复杂,必须坚持转换工作思路。工作机制能否理顺,条件能否保障,关键看各级政府,要积极争取将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下级政府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依靠政府的力量解决难事。治理违禁添加问题,难点在源头,要不断完善与各级公安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把违法案件查处作为突破口。公众评价监管工作成效,不仅看合格率,更看重查办了多少违法案件,要积极主动发布案件查处信息,构建和谐互信的舆论氛围。要树立发现风险隐患有功、查办案件有功的评价观,构建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2013年工作重点
去年4月召开的全国饲料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为核心,坚持“提高门槛,减少数量;加强监管,保证安全;转变方式,增加效益”的基本原则,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科技支撑,完善扶持政策,着力构建优质、安全、高效、规范的现代饲料产业体系。今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饲料行业管理的总体思路,以“抓法规制度落实,抓整治成效巩固,抓重点问题研究”为主题,扎实做好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有五个方面:
第一,全面落实饲料行政许可新要求。行政许可审核队伍建设是基础,没有省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专家审核委员会的要尽快组建,工作经费要积极争取。现场审查是关键,要严格按照新的条件开展审核工作,坚决淘汰条件不达标和弄虚作假的企业。要督促企业按照新的准入条件加紧准备,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换证。在严格把关的同时,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的精神,努力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审核工作效率。有关质检机构承担产品检验、标准复核等技术支撑任务,要尽量缩短工作时限。
第二,抓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创建。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推行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提升饲料企业的管理水平。各地要高度重视实施《规范》对落实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带动作用,加强对试点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指导,努力将试点企业建成各地的示范企业,为全面实施《规范》树立样板,积累经验。对执行《规范》到位的试点企业,以适当的形式授牌确认。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鼓励更多企业参与《规范》创建活动。
第三,督促严格执行《饲料原料目录》制度。农业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列出了13大类577种可用于饲料生产的原料,其他原料禁止在饲料生产中使用。各地要加强对饲料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看是否采购和使用了《饲料原料目录》以外的物质,是否建立了原料进厂把关制度。对目录中列出的单一饲料,要督促相关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强制实施《饲料原料目录》制度在国内外都是一个全新的举措,要注意收集企业关于《饲料原料目录》的增补修改建议,及时组织专家评审,及时增补通过评审的原料品种。
第四,继续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部署,农业部近期印发了《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瘦肉精”专项整治要继续开展。要深入实施《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切实履行各环节监管职责,做到工作力度不减,严打态势不松。要以加强关键环节抽检为重点,推动进一步强化关键环节监管措施。要以案件督查为主要抓手,推动健全跨省案件协查、涉嫌犯罪移送、信息通报发布等工作机制。要充分利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等时机,推动明确基层日常监督执法主体,提升监督执法能力。
第五,扎实做好质量安全监测。饲料产品质量卫生状况监测、饲料安全专项监测、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监测和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等4项例行工作要按计划实施,重点在提高工作质量,保证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严格执行异议处理程序,保证监测结果使用的合法性;及时向省级管理部门报送不合格样品检测报告,提高检打联动的时效性。未知添加物筛查等预警检测工作要深入开展,重点在进一步完善技术体系,进一步健全协作机制,进一步培养锻炼人才。同时,要立足法定职责和形势需要全面谋划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