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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久治县林地保护与利用

2013-01-25蔡燕宜

中南林业调查规划 2013年3期
关键词:公益林林地森林

蔡燕宜

(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调查规划院,西安 710048)

青海省久治县林地保护与利用

蔡燕宜

(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调查规划院,西安 710048)

基于青海省久治县林地保护与利用现状,提出了久治县林地保护与利用思路,阐述了久治县林地保护利用对策,为久治县有效保护及合理利用林地资源提供参考依据。

林地;保护利用;可持续发展;久治县

林地是森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提升森林资源承载能力,是应对气候变化、保障国土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1]。对青海省久治县林地保护利用现状进行分析,为制定与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相适应的保护利用管理体系提供参考依据。

1 区域概况

久治县位于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的东南部,地处青海、四川、甘肃三省交界,100°20′—101°47′E,33°02′—34°03′N。地势自东南向西北逐渐倾斜,四周高中间低,海拔在3553~5364m间,相对高差1801m。为典型的高原大陆性气候,年均气温-5.3~1.0℃,降水量600.0~921.2mm,年日照时数为2314.5h,太阳辐射量552.6~611.3kJ/m2,日照为全省最少。土壤垂直地带分布明显,具有潜在肥力高、速效养分供给不足的特点,土类以高山草甸土和山地草甸土分布面积最广。受土壤、气候、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境内形成了高寒草甸、高寒沼泽草甸、灌丛、森林等不同类型,植被具有高寒旱特点,以山生柳、高山柳杜鹃、金露梅为主。

据2009年青海省最新森林资源更新调查数据[2],久治县有林地面积17.78万hm2,占土地面积的20.42%,其中,灌木林地14.46万hm2,占81.3%;宜林地3.32万hm2,占18.7%,森林覆盖率16.6%。全县森林资源总量少,以成片的灌木林为主,主要分布在巴颜喀拉山北麓和南麓等区域,历史上曾存在有少量分布的乔木林,因缺乏长期有效的保护,目前已无成片乔木林分布。由于久治县地处三江源生态建设保护区,生态区位极其重要,现有林地均区划界定为生态公益林林地,全县无商品林林地。

久治县林地资源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以生态公益林林地为主,生态区位十分重要;二是宜林地面积大,土地资源丰富,可以为林业生态建设提供较大的发展空间;三是林地结构单一,林业产业发展可依托资源匮乏;四是林地所处的生态环境脆弱,保护难度大,林地植被一旦被破坏,恢复难度非常大,且恢复成本高、代价大。

2 林地保护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林牧矛盾突出,林地管理难度大

久治县的畜牧业为全县的基础和支柱产业,产值占到全县第一产业生产总值的75.71%,传统的畜牧业生产方式导致了林牧矛盾普遍存在。再就是草场与林地交叉、重叠的地方,一地两证、一地多证等现象普遍存在,国土、畜牧和林业等主管部门对草场与林地等地类的划分,也存在着不同的认识,种种原因造成土地属性混乱、界限不清、争议诸多,也导致了林牧矛盾冲突不断。林牧矛盾已成为保护林地的突出问题,大大增加了林地管理工作的难度,同时也成为森林植被的恢复与增长的重要制约因素。

2.2 生态环境脆弱,生态恢复缓慢

久治县地处青藏高原的三江源区,生态环境脆弱,生态恢复缓慢。主要表现为人工恢复植被成本高、难度大,由于受气候条件制约,造林难度大、成活率低;其次是现有的植物种类简单,植被稀疏,森林防护功能弱,生态恢复和质量提升的难度大。

2.3 零星使用林地多,保护管理工作繁重

久治县地处经济和文化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公众遵守法律的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对环境和林地的保护意识,矿藏开采、砖窑厂取土等零星用地项目未批先占、少批多用和毁林开垦等违法占地情况时有发生。时常出现的违规使用林地等现象,基本上是以零星使用林地为主,占地面积小而分散,加之林地管理队伍力量薄弱,使得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压力大、工作繁重,难以在真正意义上起到保护林地的作用。

2.4 林地结构单一、产业发展滞后

久治县林地结构单一,现有林地全部划为公益林林地,造成林业产业发展缺乏有效空间,不利于有效解决林地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也不利于林业产业的后续发展,无法满足社会对林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

3 林地保护利用措施

3.1 有效增加森林保有量

久治县现有森林面积14.46hm2,是实现林业发展目标的基础,在加强现有林地保护,恢复和提升现有林地生态功能的基础上,开展人工措施,植树造林,加快森林的增长率。以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和国家级公益林体系建设等重点工程为基础,通过未成林地抚育管理、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实现森林面积的增长,争取到2020年使全县森林保有量达到21.24hm2,新增森林面积6.78hm2,大大促进森林植被恢复,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力争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24.4%,为实现青海省生态立省战略目标做出贡献。

3.2 严格实行用途管理

林地必须严格实行用途管理,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严格限制将林地转为建设用地或其它用地,确保林地用于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工程项目用地,应当坚持不占或少占林地的原则;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时,必须依法办理审核手续。加强林地和森林生态系统的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建设,减少因自然灾害损毁林地数量,对损毁林地应及时进行修复治理;通过退耕还林、临时占用林地复绿以及矿区植被恢复等生态工程建设,增加林地面积;全面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和管护责任制,严禁擅自改变国家级公益林的性质、随意调整国家级公益林地的面积、范围或降低保护等级。

3.3 处理好保护与利用关系

林牧矛盾的实质就是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处理好林牧矛盾就能有效地保护林地。应组织相关部门,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按照可持续利用和发展的原则,在制定严格保护措施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各方利益,给相关行业留出发展空间。同时,必须坚决阻止借发展为由,侵占和破坏林地的行为。

3.4 林地分级保护措施

3.4.1 林地保护等级划分

根据全面保护和重点突出相结合的原则,对久治县的林地资源进行了系统评价和定级[3]。可将久治县林地保护等级划分为3个等级。Ⅰ级保护林地面积8.35hm2,占林地面积的46.98%;Ⅱ级保护林地面积8.36hm2,占46.99%;Ⅲ级保护林地面积1.07hm2,占6.03%。

3.4.2 林地分级保护措施

Ⅰ级保护林地是重要生态功能区内予以特殊保护和禁止经营活动的区域,以保护生物多样性、特有自然景观、维持生态平衡为主要目的。应实行全面封禁保护,禁止人为干扰和一切生产性经营活动;严禁各类建设项目(包括生产设施建设)征占林地而改变林地用途;禁止任何采伐活动。

Ⅱ级保护林地是重要生态调节功能区内予以保护和限制经营利用的区域,以生态修复、生态治理、构建生态屏障为主要目的,包括除Ⅰ级保护林地外的国家级公益林地、军事禁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国家森林公园、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林地。应实施局部封禁管护,采用人工促进自然修复为主的方式,保护生物多样性,适度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鼓励和引导抚育性管理,以改善林分质量和森林健康状况,增强森林生态和社会功能;适度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限制城镇建设和生态旅游用地,禁止非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禁止商业性采伐,适度开展抚育、改造和更新。

Ⅲ级保护林地是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和保障主要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重要区域。久治县的Ⅲ级保护林地主要是林产品生产基地的林地。应严格控制征收占用林地,适度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乡建设用地,从严控制商业性经营设施建设用地,限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其他项目用地。重点商品林地实行集约经营、定向培育。公益林地在确保生态系统健康和活力不受威胁或损害的前提下,允许适度的生产经营和更新采伐。

4 林地保护利用区域布局与策略

根据久治县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青海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青海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青海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久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功能区规划中的定位,将全县林地划分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三类区域。

4.1 重点开发区

包括智青松多镇和白玉乡,林地面积6.44hm2,其中灌木林4.78hm2、宜林地1.66hm2。积极支持城镇化、工业化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使用林地的需求,支持主导产业及配套建设、循环经济产业使用林地,尽力保障久治县城建设对林地的需求;保证国家和省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民生项目、国防军工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使用林地;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使用林地。对于选址无特殊要求和限制的建设项目,按照不占或少占林地的原则,对征收占用林地的项目开展必要性和合理性论证,优化使用林地方案,节约和合理使用林地。

4.2 限制开发区

包括哇赛乡、哇尔依乡、门堂乡和苏乎日嘛乡,林地面积5.14hm2,其中灌木林4.28hm2、宜林地0.86 hm2。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除国家能源、水利、交通、通讯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未经批准严格限制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林地建设,不得占用区内林地进行开垦、采矿、挖沙、取土等破坏森林以及植被的活动。严格控制其它一般项目使用林地;不得向国家禁止建设项目提供林地。确需征收占用林地的,应当在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中进行必要性和合理性论证。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适度支持环境友好型的特色产业、服务业、公益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减少工矿建设占用林地,禁止可能威胁生态系统稳定、生态功能发挥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各类林地利用方式和资源开发活动。各类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应控制在经批准的占地规模和范围内。

4.3 禁止开发区

包括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青海久治年保玉则国家地质公园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为珍稀动物及湿地、森林、高寒草甸。青海久治年保玉则国家地质公园,保护对象为冰川地质遗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白玉寺,位于久治县白玉乡白玉村,保护对象为古建筑。区域内林地面积6.20hm2,其中灌木林5.40hm2、宜林地0.80hm2。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禁止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引导超载人口有序转移,实现污染物排放“零增长”;规划期内各类建设项目确需使用林地的,需组织论证评估,尽量缩小使用林地规模。

5 结论与建议

根据生态脆弱性、生态区位重要性以及林地生产力等指标,对久治县林地资源进行系统评价和定级,对不同级别的林地实施不同的保护措施。按照分区施策、分级保护分类经营的原则[4],借助“六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加快宜林地造林绿化和灌木林封育改造,提高林地利用率,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有效增加林地面积;加强低产低效林改造,提高森林质量、提升森林的防御功能和林地生产率,逐步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优化林地保护利用结构布局,统筹区域林地保护利用,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保障体系,确保林地规模平稳增长。

[1] 刘敏超.三江源地区生态系统生态功能分析及其价值评估[J].环境科学学报,2005,25(9):1280-1286.

[2] 青海省林业厅.青海省森林资源更新(补充)调查报告[R].2009.

[3] 国家林业局.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Z].2010.

[4] 刘桐安,石长春,李春源,等.吉林省德惠市林地保护与利用问题研究[J].西北林学院学报,2009,24(6):208-211.

TheResearchaboutForestLandProtectionandUtilizationinJiuzhiCountyofQinghaiProvince

CAI Yanyi

(The Northwest Institute of Forest Inventory, Planning and Design, SFA, Xi’an, 710048)

Based on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forest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in Jiuzhi county of Qinghai province, This paper put forward some ideas about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and provided reference basis for effective protection and rational utilization of forest land resources in Jiuzhi county.

forest land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sustainable development;Jiuzhi county

2013-03-06

2013-04-08

蔡燕宜(1957-),男,陕西西安人,工程师,主要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

F326.23

B

1003-6075(2013)03-00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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