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钧工业化思想述评
2013-01-24周建波熊维刚
周建波 熊维刚 吕 麒
(1.北京大学 经济学院,北京100871;2.深圳证券交易所,广东 深圳518010)
一、引言
刘大钧(1891~1962)字季陶,民国时期著名经济学家、统计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经济学社的主要领导人,与马寅初、何廉、方显庭一道被称为“民国四大经济学家”,是民国时期经济学家的杰出代表。曾任《经济统计月志》、《国民经济月刊》、《经济动员半月刊》主编,主要著作有《中国的工业和财政》、《外国在华投资》、《上海工业化研究》、《我国佃农经济状况》、《经济动员与统制经济》、《非常时期的货币问题》、《工业化与中国工业建设》等。
刘大钧秉承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传统民本思想,着眼于“生产增加”和“平衡分配”这两个经济核心问题,在兼顾国防安全和民生需要的基础上,参照世界各国发展经验,“以为工业化……实为我国唯一之出路”[1](P3),成为“以工立国”的坚定支持者。
刘大钧的“工业化”并未局限于工业领域内,而是涉及农业、矿业、贸易、交通、货币、金融、人口、劳工、资金与企业组织,工业化与精神文明等各个方面的系统化工程,是以工业为核心的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是国民经济结构、生产分配制度变化,以及相伴随的社会文化、风俗等精神文明层次变化的大变革。在工业化的目标上,刘大钧将国防与民生并举,并且认为“民生为积极的与主动的目标,而国防则为消极的与被动的目标”,期望通过工业化努力实现“最大多数之最高幸福”,促进“大多数人生活程度之平衡的发展”[1](P10)。
在研究方法上,经济学和统计学专业出身的刘大钧十分重视采用现代经济学研究方法从事经济问题研究,尤其偏好运用统计方法。不论是对各种经济资源的考察,还是对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经济的研究,他都十分重视原始资料的搜集,强调制订合适的调查表格和标准统计表式,采用科学的调查方法和分类方法,获取研究所需资料。他指出:“各国重要统计,都已搜集多年,所以能做到精心的统计学研究。我国连土地、人口两种根本统计尚且不完备,何能谈到高深的问题。我国现在所需的,是统计学中所需要的原始材料。”[2](P373)正是采用统计方法,使得刘大钧的研究成果客观而富有说服力。
对于刘大钧的工业化思想,学术界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但主要是在研究中国近代市场经济历程、中国工业化思想变迁过程中进行的,通常只侧重于刘大钧工业化思想的某一个方面,缺乏系统化、全面化的分析。例如:聂志红在《民国工业化思想研究》中涉及刘大钧关于工业化内涵的评述、关于各行各业平衡发展的主张、关于工业分区问题的看法、关于统制经济的主张[3](P29);叶世昌和施正康在《中国近代市场经济思想》中涉及刘大钧关于利用外资的主张、关于金融对工业影响的看法[4](P200);孙智君在《刘大钧的产业经济思想述评》中,从农业、矿业、商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等角度分析了刘大钧的产业发展思想[5];孙大权在《中国经济学的成长:中国经济学社研究(1923~1953)》中,则从为什么要实行统制经济,统制经济实施的范围等方面分析了刘大钧的工业化思想[6](P256-259)。本文将在继承学术界以往研究的基础上,从工业化过程中政府的角色、国家经济与地方经济、产业协调发展等方面研究刘大钧的工业化思想。
一、对工业化过程中政府角色的认识
计划还是放任是民国时期争论较多的几个经济问题之一,这种争论有着非常鲜明的时代烙印。
从世界范围来看,一方面,苏俄1917年十月革命后,通过全面实行计划经济,建立了较完善的国民工业体系,综合国力大大增强,成功抵制了帝国主义国家的封锁;另一方面,1929年全球经济危机爆发之后,英美等资本主义国家纷纷放弃了以往的经济自由主义政策,转而实行凯恩斯主义,实行国家干预。“罗斯福新政”的巨大成功,使得凯恩斯主义获得了全球性的声誉,并在二战时期达到了顶峰,成为同盟国家获得战争胜利的经济基础。国际经济学界的思潮变化,无疑会对后发国家的工业化进程产生重要影响。
从中国国内情况来看,中国有通过国家干预保护民生和维持社会安定的传统,《管子》可谓是传统中国实施国家干预经济的经典性理论著作。近代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非常推崇《管子》,认为中国要实现富强,必须学习管子的办法,实行国家干预主义,以便集中全国的力量与西方垄断力量抗衡。为此,《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规定:“国民党之民生主义,其最要之原则不外二者:一曰平均地权,二曰节制资本,……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此则节制资本之要旨也。”[7](P120)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着手实践孙中山的建国方略。刘大钧关于计划与放任的讨论正是在此背景下进行的。
刘大钧作为从自由资本主义的大本营——美国学成归国的经济学家,无疑是反对苏俄式计划经济的,他认为:“以此为我国之楷模,则在实行之时,须对一切经济行为,加以集中之统制,而社会及政治机构皆须彻底加以改变,似非吾国所能仿效。”[1](P11)刘大钧认为实行苏俄式计划经济太过激进,必须加以反对,这和其他英美派经济学家的主张是一致的。
同时,他也认为:“放任政策之所谓自动的调整与规范实不可恃,且大部分无实现之可能。放任政策假定——完善的自由竞争,而事实上此种竞争并不存在,历史上亦无绝对放任的前例。个人兴业与企业自由必以有计划的社会安宁为前提,否则即无由实现。况放任政策并不如其信徒之所言,可使人人得相当职业,而享受最大的报酬;相反的仅引起浪费,独占,与不完善的竞争。”[1](P11)。
由此可见,刘大钧既反对苏俄式计划经济也反对绝对的放任经济,而他所主张的则是介于这两者之间的一种中间形式,以此来调和两者的不足,这种经济形式在当时有个专门的名词——统制经济。刘大钧指出:绝对的计划或放任都有流弊,“为避免浪费起见,吾人必制定方案,分别缓急,使吾人所最需要之工作得从速进行,而整个国民经济得有广泛的与平衡的发展,故有意识的与有组织的指导实为求达此种目标所不可缺。”他强调:“吾人所谓之计划经济并不必由政府统制一切经济行为更不必由国家经营一切企业。我国经济发展方案之一部分工作虽必须由政府举办,另一部分则应由人民进行,而受政府之统制,此外一切则并[非]统制亦非所需。”[1](P11-12)
关于统制的范围,刘大钧在1935年具拟的《确定经济政策以发展国民经济提案》中提到:“统制经济以与经济命脉有关之金融、贸易及交通事业为限。公用事业则由地方政府统制。其他农、工、林、矿、渔、牧等业,以政府从事指导,补助奖励人民经营为原则,而以国营或统制为例外。”[8]具体的统制政策为:“统制经济,按照前述原则,可有数种方式:1.国营:主要之交通,金融与公用事业,与国防有关之工业、矿业,以及人民不能举办之实业应由政府经营。2.局部统制:事业虽由人民自营,而政府对于其产品之产量、定价、销售、运输以及营业方法等加以统制。3.监督:私营事业由政府特别监督,如有妨害国家及一般国民利益之处,则加以制裁。凡不适于国营之事业,而在上述原则中,应由政府加以统制者,可斟酌需要,采用2、3两种方式。”[8]
显而易见,守夜人式的政府角色不是刘大钧所主张的,他认为国家所起的作用应远远大于亚当·斯密认为国家应起的作用,是“可统制全国其他各种经济活动”的。采用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对关键性行业和辐射面较广的行业的控制来实现对国民经济的全面影响,甚至可以采用制裁来实现目的。但刘大钧也绝非主张公有制经济,“我以为私有资产,在相当限度以内,可使人民安居乐业,为安定社会的基础,唯限制私有资产增加相差太远,及大资本家压迫贫民起见,则须政府能统制金融、交通与运销,目的即可达到。”[9]
二、对国家经济与区域经济关系的认识
我国地域辽阔,资源丰富,各地之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加之民国时期的工业又刚刚起步,如何做好各区域间经济相对平衡发展,做好区域间的经济规划,以促进我国的工业化进程是当时经济学界的重要任务。
对于这一问题,有些学者如许德珩在《中国工业化及其前途》一文中主张,“各区的经济发展,当求其能自给自足”。对此刘大钧从两个方面提出了反对意见。其一,“吾国资源与资本两皆缺乏,欲使每一区域,可以自给自足,亦为事实所不许。即或可以实现,亦不免奖励不合经济原则之生产,而使吾人不能得地域分工合作之利。经济先进国家,为争取市场及资源起见,且由国内而扩充至海外,吾人岂可限制国家经济之发展,而反求区域之经济自给乎?”;其二,“如果实行区域经济政策,益使全国的经济计划与平衡发展无由实现。譬如铁路运输,沟通全国,如为区域计划之所限,必失其商业上与军事上之重要性。华北对于全国经济,至关重要,沦陷之后,吾国绝难以其他区域经济之发展为之补救。况区域经济不免使人民之政治观念区域化,而促进吾国旧有之区域封建思想,故不应加以提倡也。”
刘大钧所主张的是:“各种企业之需要不同,故各区之生产能力应使用于其最适宜之事业,然后可得区域分工合作之最大效果。某某区域富于矿业资源与动力,宜于重工业之发展。某某区域原材料充足,接近市场,则宜轻工业。此外更有宜于发展农业者。凡此各种区域间相互利用,以臻全国经济之平衡发展,而充裕全民之生计。”[1](P14-15)“区域间相互利用,以臻全国经济之平衡发展”,但他认为:“工业本身富有集中性……任其自然,则有时可能造成畸形之发展,于国防民生二者,皆非所宜。”[1](P77)刘大钧将这种集中性解释为“积重趋势”,其原因在:“个别事业因创办较早,基础巩固,积极从事扩充,规模日益宏大,此一例也。某地已有某项工业,经营获利,于是他人步其后尘,在同一区域,从事同一之事业,此二例也。在同一前提之下,他类工业,因种种关系,在同一地域有相当之发展,亦为积重趋势之一种,此三例也。”[1](P31)
可见,刘大钧反对以邻为壑的自给自足的区域经济,而主张区域间的经济互补,强调区域间的经济发展要充分利用本区域的相对优势,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全国工业化的演进。
不过,刘大钧也看到了工商业高度集中所带来的问题,力图通过区域的分散化加以纠正。
刘大钧指出,如果某一地域适于某一类工业的发展,比如某一地域富于铁矿,则除非有某一家冶铁公司享受了独占权,那么其他公司的设立就在所难免了;如果某一行业在某一区域发展兴盛,则伴随而来的以该业为龙头的其他辅助行业的兴盛与之就互为因果了,交通运输、资金融通等行业便是如此;如果某地为某一行业的集中点,那么当地的企业家和管理人员耳濡目染,人才供给也不成问题;单纯的工商业集中也能带来原材料采购、经验技术交流等方面的好处。又如在工业繁盛的区域,人口与购买力都较别的区域为大,商业、金融与交通运输业较别的区域便利,这样的市场是一般的工业最为欢迎的,也就导致了工业的进一步集中,城市进一步繁荣。这种种原因自然导致了工商业的高度集中。在当时,中国经济的集中度也的确是异常之高,1933年,“我国工厂共有二四三五家,而其中有一一八六家——即百分之四八·七——集中于上海一市。就沿海各省——冀、鲁、苏、浙、闽、粤——而言,所有工厂数为二二四一家,更占全国百分之九二。”[1](P41)这种程度的高度集中“于国防民生二者,皆非所宜……况近代人口之迁徙,多视工业为转移;为工业中心之大都市,其人口亦必十分密集,发生种种社会问题,此亦宜避免者”[1](P77)。
可见,刘大钧是反对工商业的过分高度集中的,同时他又认为集中在所难免,这样,如何控制集中的程度就是一个重要问题了。
对此,刘大钧主张原则上把全国分为若干区域,分别发展其工业。这种划分不是要在较大的范围内实行区域经济自给自足,也不是随心所欲、胡乱划分,而是依据其各自在原材料、矿藏、人口、市场、交通及地理位置等各方面的优势而定。除此之外,政府还应改善各个区域的基础设施,努力为避免工业的过度集中创造条件。刘大钧提到:“为避免工业过度集中,奖励其分散起见,在国内各区,宜多设电力厂……电力之发展与工业互为因果;若听其自然,则私营电厂目光短浅者,为避免亏损,往往不愿扩充设备,以应工业之需要,故政府为促进工业分散起见,须自营电厂,并减轻电费。此为实现分区发展之一重要因素。”[1](P79-80)
总之,刘大钧是很重视政府的规划设计的,这也是他主张统制经济的原因。他认为后发国家可以通过总结先发国家现代化的经验教训,提高智识水平,从而大大缩短与先进国家的差距。他的上述主张,实际上即是在中央政府的调控和计划下,按照各区域、各地方的资源禀赋,积极发展各地方的经济,避免工业过度集中带来的诸多弊端,按照“全国一盘棋”的原则推动工业化的进行。其次,在中央政府统一规划下发展区域经济,各地方实现互补与配合,这有效地淡化了人为的政治区域观念,利于实现国家的统一。再次,因地制宜分区发展的主张,有效地应对了我国国土辽阔,各地的资源条件差异巨大,而现有资本相形不足,无法同时开发的现实。在这里,刘大钧分区的标准是有效地利用当地的资源和市场,根据当地资源和市场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工业进行发展,同时政府还应该做出相应的努力以促进工业分区发展,防止工业的过分集中。
三、对工业化过程中产业协调发展的认识
如何实现工业化过程中的协调发展,是发展经济学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基于落后国家短时间内快速现代化的需要,刘大钧认为急进的发展优于缓进的发展。“虽承认急进发展可发生较严重的失调,然缓进亦未必能使一切经济事业稳健的进展,更不能谓时间较长,本身即可消灭经济失调对社会之不良影响。英伦三岛为工业革命之策源地,而其发展亦较为缓进。然英国十九世纪之社会经济历史显示演进改革之步骤所发生之影响,未尝无害,亦未尝易于补救。故无论缓急如何,对于资本及劳力间之关系,各种事业之盛衰,劳工之分布,以及以上各项所引起之社会问题,工业化之影响至为远大,故经济与社会之失调必难避免。改变之缓急,关系尚少,其最关重要者,为吾人有无远大目光,可预料此种不可避免之失调情势,及有无能力,可预定解决之方法,到期即加以施行耳。有意识的,有组织的指导,实为减少并解决此种困难问题所必需。”[1](P15)这样,在急进的工业化过程中,如何实现协调发展就成为刘大钧思想中的首要问题。
1.工业与农业协调发展
在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过程中,无论是如英国这样自发性的逐渐转变,还是如中国这样后发性的急剧变革,都很难避免工业与农业之间在各个方面的矛盾。
刘大钧已经认识到中国在工业化进程中出现工业和农业间相互冲突的可能性,他“虽主张促进工业化,然对农业本身并不忽视”[1](P87)。他认为农业及其他产业在工业化的过程中,都不免出现各种变化以适应工业的需要,但他并不主张农业和其他产业沦为工业的附庸,而是考虑如何在工业化的过程中顾及农业的利益,如何在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80%的中国尽量避免工业与农业之间的冲突,而使其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刘大钧认为工业的发展很可能至少在短时间内对农业带来不利之影响,这种影响是多方面的。
第一个影响是剪刀差,具体说就是:“农人所售卖者为农业品,而所购买者多为工业产品;从事工业者则反是……凡物价上涨时,工业产品市价之上升往往较农业产品为速……在此种情况之下,农人所入因农产品价跌而减少,其支出则因工业产品价涨而增加,两面夹攻,其经济状况极感困难。”[1](P88)他认为民国时期农村的衰落很大的原因就在于此,如果政府对此没有适宜的政策,那么工业的加速发展极有可能引起农村的破产。
第二个影响是使得农村劳动力有可能缺乏。工业的发展使得人口逐渐向城市集聚,农村人口逐渐减少,这在我国农村劳动力过剩的情况下是相当有益的。但刘大钧同时认为工业及其相关产业加速发展,大量吸纳农村劳动力,农村劳动力有可能会有不足之虞,这种可能不会遍布全国但在接近城市之农村会很大,特别是工业劳动力需求稳定,而农业劳动力需求随季节波动极大,如在播种或收割时出现了劳力缺乏,则影响甚大。补救的方法主要在于鼓励农业多用动力和其他新式机械,而在农民资金有限的状况下,政府和金融界应多予支持。
第三个影响是在资金方面。刘大钧认为工业和农业在资金方面处于竞争的地位,“我国资金本甚缺乏,此前在无工业之时,国内资金之主要出路,在贷与农民,故地主商号等皆从事于此,其利率虽高,农民尚可分润,工业发展,则资金之需要骤然增加;开设工业者多为资本家,对于诱致资金,或借贷现款,比较容易,农民则无此种便利,故所需资金更难获得。”[1](P90)对此刘大钧认为当时各地所开设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各地银行所从事的农村信贷对农民是大有好处的,同时在工业发展之时,政府应该多加调剂,使得资金不尽为工业所吸收,使得农贷不致中断。考察改革以来中国农村信贷发展之实际,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刘大钧此项建议的预见性。
对于工业化过程中工业与农业出现的矛盾,“刘易斯—兰尼斯—费景汉二元经济理论”给予了详尽的讨论。该理论认为,在传统农业经济占主导的落后国家,农业部门在巨大的人口压力和停滞的技术进步面前,不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是以“内卷化”的生产方式,通过不断追加劳动力来提高农业总产出,因而在农业部门内存在着大量的闲置劳动力,这部分劳动力不能增加农业边际产出,却消耗了农业剩余,使得农业部门的人均收入被摊薄。因此,只要新兴工业部门支付略高于农村人均收入的工资,就能源源不断地从农业部门雇佣到大量劳动力。这种低工资使得工业企业的利润率不断提高,有力地支持了资本积累和扩大再生产,从而推动了工业化的发展。这就是刘易斯所说的“劳动力无限供给下的工业化”。
但这种工业化的发展是以牺牲农业部门的发展为前提的,在刘易斯的理论框架内,农业部门充当工业部门的附庸,为之提供廉价的劳动力,至于农业部门自身的发展是不受关注的。然而,随着工业化的不断推进,工业与农业之间的这种矛盾会不断激化。伴随着农业部门劳动力的转移,农业部门的总产出会逐步下降,这将影响到粮食的供求均衡。当粮食总供给下降,粮价不断上涨时,将导致生活成本的上升,从而迫使工资水平上升。当工业部门不得不通过提高工资水平来雇佣更多的劳动力时,利润率将受到下降的压力,进而影响到资本积累,甚至阻碍工业化的发展。此时,工业与农业的发展便发生了重大的矛盾冲突。
针对这一问题,兰尼斯、费景汉认为只有加大对农业部门的投入,发展农业,提升农业部门的技术水平,从而在原先的劳动力和资金投入水平下,生产出更多的农产品才能解决。但是,面对工业部门的高利润率和高资本产出比,资本家显然不会自发地将资本和储蓄投入到农业部门,因此,在资本逐利性的现实面前,欲解决工农业的矛盾,必须依靠国家干预。通过国家对投资方向的引导,对农业部门的支持,才能有效实现农业部门的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从而保证工业化的有效进行,实现由落后农业国向现代工业国的转变。
可见,刘大钧清醒地意识到了工业化过程中工业和农业可能出现的矛盾,并敏锐地捕捉到了一系列重要的问题,而解决这些关键问题的要点则在于国家干预和政府良好的调控。
2.轻工业与重工业协调发展
优先发展轻工业还是重工业,是所有后进国家都必须面对的选择,在20世纪30~40年代之中国更是决定国家发展前途的重大问题。刘大钧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
刘大钧认为:“如偏重国防,则在工业方面,亦须注重重工业之建设;若偏重民生则轻工业亟应提倡。”[1](P72)“现在国防所最需要者,厥为重工业。不独一切军械需要钢铁等金属原料,即现代之交通工具亦胥赖于此……广义言之,则凡兵工业所需要之原料,几全取给于重工业,故重工业与国防关系之密切,不言而喻……在另一方面,人生必需品,如衣、食、住之所需,则多为轻工业之产品……故轻工业对于民生,关系较密也。”[1](P73)换言之,着重轻工业还是重工业须视民生与国防孰轻孰重来决定。如上文所述,原则上,刘大钧是主张民生积极改进而国防消极应对的,这样自然会得出应该优先发展轻工业的结论。不过,在刘大钧看来,这只是一般原则而言,具体到社会实践中,还要分情况区别对待。若是战时时期,自然国防优先于民生;而在一般和平时期,应是民生优先于国防。
刘大钧指出,如果优先发展重工业,我国是很难像欧美工业那样出口机械设备等重工业制成品换取本国所需民生用品的,其原因便在于我国生产的机械和工业原料难以同欧美等先进国家争夺国际市场。优先发展轻工业则不一样,我国人口众多,轻工业产品是不怕没有市场的,而且与国外商品相比,本国商品省却了关税、运费等各种费用,和国外舶来品竞争起来相对比较容易。显然,刘大钧认为中国在资金不足、劳力过剩的条件下,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从事对资金要求少,而劳力需求较大的轻工业,以轻工业为主参与国际竞争,换回自己所需的机械及工业原料。
然而刘大钧并不是不要重工业,他说:“在今日世界工业十分发达之时,我国如不顾及国防之需要,及工业化基础之确立,而仅为目前充裕民生起见,不妨听其自然……然在此次大战前国际情势如此逆转,由经济合作而变为各国力争经济自给自足,由互尊领土主权而变为积极侵略,以致国家之生存,民族之繁荣,非武力无由保证,则国防之重要自不可忽视。为巩固国防起见,国内必有相当之重工业,始免战时依赖他人。”[1](P75-76)在发展重工业的过程中,刘大钧主张由国家干预主导,“如某种事业,于国防民生,皆有重大关系,而私人不能举办,则国家应自行经营。我国重工业甚形缺乏,而其所需资金,比较为多,如候人民兴办,则不免仍循旧日之途径,而工业无由促进,应由具体计划,考虑国防与国民经济之需要,而自行经营,至人民资力渐充,力能举办,则政府不必越俎代庖,而所有已兴办者,且不妨让渡于私人。”[1](P82)而在论述工业化所需资金时他则认为:“将来振兴工业,开发矿产,修筑铁路等,需要巨额之长期投资,孰非我国力所能负担……惟一出路……利用外资而已……在战后短期中输入巨额外资,以奠定工业化之基础。基础既备,则一般产业可以发展广大,日趋兴盛。”[1](P89-90)
可见刘大钧绝不是没有看到重工业对国民经济的重要性,相反他认为重工业如若不能有所发展,则我国“工业无由促进”。只是,刘大钧认为政府对重工业的发展应主要通过大举外债和政府投资的方式进行,不能压低人民生活水平,强制积累,进行投资,这样做违反了民生主义原则,是与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大方向背道而驰的。同样,他也绝不是认为在战争爆发之时,政府就可以不顾及百姓之生活,将全部资源用于大炮的生产。
因此,如何在国防和民生两者之间做出平衡,如何利用中国当时在劳动力、轻工产品市场方面的优势,如何避免中国在资金、技术和重工产品市场方面的劣势,如何既能迅速地为中国工业化道路打下良好的基础又能不妨碍一般工业的发展,正是刘大钧在关于重工业和轻工业之间做出选择时所考虑的重要问题。
四、评论
综上所述,刘大钧工业化思想的要旨是:以国家统制的方式,通过协调轻工业与重工业、农业与工业、国家经济与区域经济等关系,快速推动中国实现工业化,以达到国防安全与民生富裕的双重目标。
应该说,刘大钧的上述主张还是比较符合中国当时的实际情况的。对于一个以传统农业经济为主导的落后国家来说,中国要实现工业化,实现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的过渡,单靠民间自发的经济活动几乎是不可能的。一方面,单靠民间的资本积累与投资,往往难以形成规模效应,耗时长,见效慢;另一方面,受诸如重农抑商、官本位等传统价值观的影响,有限的农业剩余将耗散于文化活动、奢侈消费,或者进行政治投资,而不能保证将农业剩余转移到新兴工业部门。因此,传统农业国家的工业化过程必须依靠国家干预和支持,通过国家统一计划与调控,将农业剩余集中转移到工业部门,并重点扶持交通等重要产业,以点带面,以此实现工业化的有效推进。
从历史来看,英国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英皇室和议会积极支持海外殖民掠夺,并通过颁布一系列诸如《济贫法》的法令支持新兴资产阶级的发展;日本从明治维新开始,国家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扶持一系列重要产业,快速推动了日本的工业化进程,在短短几十年时间里,一跃成为东北亚强国。此外还有德国、美国等国的工业化历史,基本都遵循了国家干预下的路径,不一而足。当然,考虑到国家财力、能力的有限性,还要发挥民间的力量加以弥补,不过这要建立在遵循国家计划的基础上,这就是旨在调动国家、民众两个方面积极性的统制经济模式成为包括刘大钧在内的民国绝大多数经济学家选择的原因。
当然,刘大钧对中国工业化问题的论述也有欠缺之处。
第一,对政府干预经济的副作用考虑不足。刘大钧等主张统制经济思想的学者过于强调了国家行政机构理性的作用,而对其非理性的一面,如计划者智识能力的不足,利用制度的漏洞腐败等没有进行充分的研究。换言之,对市场失灵论述多,但很少论及政府失灵,这样自然不可能对国家行政介入经济的界限进行严格的限定。
第二,由于对政府干预经济的副作用考虑不足,还使得刘大钧更多地从空间范围内研究统制经济,而未从时间的角度考虑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鉴于市场和政府权力各有优点和弱点,从长期来看,并不排斥一段时间内实行高度的国家干预,在全社会范围内实行国营经济;而在另一段时间内则实行高度的自由经济,广泛发展民营企业。前者更适合于需要高度集中资源的紧迫的战争时期,后者适合于不需要高度集中资源的和缓的太平时期,这就是先哲讲的文武之道,用另一个概念表达就是“时中”,即根据时间的变化灵活地选择配置资源的方式,当然这中间会有一个艰难的转轨阶段。刘大钧单纯从空间范围内研究统制经济,而忽视了时间这一重要的范畴,这就是统制经济模式何以既遭自由主义者反对,也遭社会主义者反对的原因。
第三,在发展所需资本的来源上,刘大钧过于依赖外资,对国际资本流通方面的局限性估计不足。他只考虑到美国资金充裕,有可能向我们提供资金支持,而没有考虑受到两次世界战火严重蹂躏的欧洲也迫切需要美国资金的支持,而在美国的战略格局里,欧重于亚,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又能向中国提供多少资金支持呢?显然,在中国这样一个庞大的国家,纯粹依赖外资是很难行得通的。
针对刘大钧等建立在统制经济基础上的工业化思想的上述弱点,蒋硕杰撰文指出:“如此庞大的权力如何能防止其不被滥用?……这是决定经济制度时必须慎重考虑的大问题。固然我们可以说在民主政治之下,反对党的批评与监督,及数年一度之普选,可以使当权政府不敢不为民众的福利行使其职权,否则在下届普选时必将丧失其政权。但是这种看法实过于肤浅。”因为在这种体制下,“政府至少可以控制全国的就业机会。在朝党难免不利用其黜陟之权排斥异己,使反对者在本国内无容身之地。在这种人事控制之下反对党自然难以立足。民主政治纵令不完全消灭亦将徒具虚名而已……健全的反对党的存在,亦即民主政治的存在,需要人民在政府所控制的机关之外,另有谋生及发展之途径。”[10]。
马寅初则将批判的笔锋对准打着“经济统制”旗号化公为私的官僚资本。早在抗战期间,他就指出,“此外尚有几位大官,乘国家之危急,挟政治上之势力,勾结一家或几家大银行,大做其生意,或大炒其外汇。其做生意之时以统制贸易为名,以大发其财为实,故所谓统制者是一种公私不分之统制。”在他看来,“中国的(大贪污),其误国之罪,远在奸商汉奸之上。吾人以千数百万同胞之死伤,数百万财产之损失,希冀获得胜利以求民族之快快复兴,决不愿以如是巨大之牺牲来交换几个大财神,一个握财政之枢纽,一个执金融之牛耳,将吾人经济命脉操在手中。”[11]抗战胜利以后,针对官僚资本家以统制之名大肆搜刮财富的行径,他又指出,“今天尚有另一种战争,虽隐而不见,而危害极大,这即是经济战争。此种战争如不结束,则民族资本没法发展。而官僚资本抬头,霸占一切,害国害民,难以言说。”他批评官僚集团“利用政治上的权力,修改《公司法》,只要中外二三个人就可以成立有限公司。这样下去,国营事业,成为官营事业的结果,一切归属于几个大家庭了。几个大家庭的利益,是剥夺全国国民的利益而来的。”[12]
尽管刘大钧的工业化思想存在上述弱点,但它毕竟反映了近代中国人对于民族振兴、国家独立、民生富足的艰难追求,比较充分和集中地反映了20世纪30~40年代中国经济结构演变的现实与趋势,把中国近代工业化思想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在中国经济思想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1]刘大钧.工业化与中国工业建设[M].上海:商务印书馆,1946.
[2]龚鉴尧.世界统计名人传记[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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