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猪产业发展的思考
2013-01-23韦纯勇
韦纯勇
(重庆市黔江区畜牧兽医局,重庆 409000)
关于生猪产业发展的思考
韦纯勇
(重庆市黔江区畜牧兽医局,重庆 409000)
生猪产业事关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猪肉产品的安全有效供给,但由于历史、传统的原因,以及多种制约因素的限制,目前,生猪产业处于转型时期,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需要进行理性的思考、科学的指导,引导生猪产业有序发展,保证猪肉产品的有效供给及市场价格的相对稳定。本文就生猪产业的发展作出思考,并提出建议。
生猪产业;规模化养殖;宏观调控;支撑体系
粮猪安天下是中国的基本国情,生猪产品的供给数量和质量安全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消费,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当前,生猪产业面临极大困窘,养猪业主叫苦不迭。本文就生猪产业的发展作出思考,提出了一些粗浅的建议。
1 生猪产业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
一是生产目的的变化。生产者从过去自给自足转向以市场供给为主,除少数农户外,绝大多数养猪者更多的是将生猪作为一种商品、一项经济来源,期望从养猪生产中获得经济收入。
二是品种结构的变化。过去主要饲养土杂猪,随着良种引入后对当地猪种进行更新换代,从“黑毛猪儿家家有”转向“白毛猪儿家家有”,提高了生猪产业的生产效率、猪肉的瘦肉率和养殖收益,更好地适应了市场对猪肉产品的大众化需求。
三是养殖方式的变化。随着生产目的的变化、社会分工的调整、产品与市场对接的增强、投入加大与科技水平的提升,一家一户饲养1、2头生猪,已显然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促进了生猪养殖的转型,催生了规模化养殖。
四是科技的变化。以前以散养为主的情况下,科技的推广与应用十分薄弱,养殖者大多是清汤灌大肚,出栏1头猪需近1年时间。随着时代的变迁、规模养殖的兴起,科技显得越来越重要,改造或修建标准化的圈舍、推广优良品种、推行人工授精、规模场实施程序化免疫、猪只保健、阶段式饲养、合理安排生产节律等技术得到较好的推广应用,科技成为产业发展的助推器。
五是产业形式的变化。生猪生产从过去的一盘散沙、自然发展,逐步过渡到有一定的组织化程度,分工也越来越细,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应运而生。尽管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还不明显、组织化程度还不高,已但有了一定的雏形,对产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引导作用。
六是业主群体的变化。规模化养猪是一件“有钱人”干的事,必须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方能在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后保持猪场的正常运转,在行情不好时,还得能扛住市场的冲击。从规模猪场业主群体结构看,80%以上的业主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农民,要么是城市老板资本下乡,要么是另有一个产业在其背后作支撑,要么是实体企业。
2 生猪产业存在的问题
一是散养户急剧退出与规模养殖尚未兴起。养猪比较效益低,特别是一般散养户基本没有利润,加之养猪的市场风险、疫病风险,显然没有从事其他劳动的收入高、稳靠,如务工可以“吹糠见米”,加之猪价跌宕不定成为无法规避的现实,导致农村散养户数量急剧下降,有的居民小组养殖户数、养殖量下降达80%。而猪市的不稳定、自身投入能力的不足、科技水平的局限、政策扶持能力跟不上、风险防范机制没有形成、制约瓶颈难以突破等因素的制约,导致规模养殖发展难、稳定难,最终导致生猪产品的稳定供给摇摆不定。
二是生产与市场不协调。生猪生产与市场对猪肉产品的需求量没有形成有机的衔接,缺乏有效的宏观调控和可信的市场需求信息调配,没有按市场需要量组织生产,而是“埋头”苦干。加之生猪生产进入门槛低,当猪价高时,小型养殖户一窝蜂进入,猪价低时大量退出,周而复始造成恶性循环。同时,政府调控更多地倾向于消费者,对养殖者缺乏有效的响应。
三是产业体系不完善。生猪产业在很大程度上还是自由式生产,没有形成定单式产业模式,龙头企业+基地+养殖场(户)的格局尚处于雏形发育阶段,且部分龙头企业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很多专业合作组织名不符实,没有真正架起沟通市场与养殖户的桥梁;加之加工、贮藏、冷链物流体系没有形成,在生猪生产上存在很大的盲目性。
四是科技水平不高。大多数规模猪场传统养殖与现代养殖并存,圈舍建设不规范、养殖设施落后、粪污处理设备不配套、品种老化、管理不规范、疫病综合防控措施不到位,导致生产水平低、生产效率差、经济效益不高。
五是政策支持体系不健全,缺乏持之以恒的政策支撑构架。对产业的支持应选择时机,如能繁母猪直补应在猪价下滑时及时补贴到位,而不应在猪价处于上升阶段时补贴,且补贴的对象应选择适度规模以上的养殖场,并应增加补贴的额度。
六是养殖制约因素越显突出。设施农业用地费用过高、环境治理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融资抵押的限制等问题越来越成为制约规模养殖的瓶颈,这些制约因素单靠养殖业主的能力难以解决。
七是养殖成本攀升。即使猪价处于低迷期,饲料及大宗原材料的价格却节节攀升,养殖刚性成本增加,养殖效益受到挤压,养殖场倍受煎熬。
八是利益分配失衡。养殖、收购、屠宰、产品销售各环节利益分配格局严重失衡,在几个环节中,养殖环节可以说是处于弱势,利益空间被其他几个环节挤占,不利于生猪产业的发展。
3 对生猪产业发展的建议
一是政府应加强对生猪产业的宏观调控。宏观调控需均衡考虑养殖者与消费者的利益,减轻猪价波动对养殖者的冲击;采取综合措施保持猪价的适当稳定。加强调查研究,分析市场走势,及时为养殖者发布客观的供需信息,引导养殖者适时调整生产结构。
二是处理好农民增收与稳定产业发展的关系。提高生猪养殖门槛,着重培育标准化的规模猪场,使生猪产品供给保持相对稳定,防止一哄而上、一哄而下。发展规模猪场培育产业农民,拓宽多领域增收渠道,保证农民增收。
三是保持政策支持的连续性与有效性。构建完善的生猪产业政策扶持体系,突出扶持的关键环节,保持政策的连续性,让养殖者坚定发展信心。同时,对临时性补贴政策,要选择好补贴时机,及时兑现补贴。
四是加快转变养殖方式。大力推行标准化、规模化、健康养殖,建立标准化的生产体系,实行规模养殖标准达标考核,提高养殖场的科技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生猪生产水平,降低养殖成本,增加养殖效益。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管,保障产品安全。
五是做好统计监测,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做好对生产的监测,掌握翔实的生产情况,挤干统计数据水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
六是提高组织化程度。坚持“培育大龙头带动大产业”的理念,培育壮大养殖、加工、销售企业,强化龙头企业的社会责任,真正形成龙头连基地产业体系。
七是抓好科技推广。抓好良种良法、疫病综合防控、生态养殖等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养殖场节本增效。抓好养殖场经营管理理念培训,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八是逐步突破养殖制约瓶颈。建议对规模养殖设施农业用地经费实行先缴后返或减征,降低养殖场资金压力;支持规模猪场粪污综合治理,拓宽支持范围,建立多种方式融合的治理模式;搭建好多渠道的融资平台,真正在农村“三权”(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产权及林权)抵押、猪场建筑物及种猪抵押融资方面有所突破。
F3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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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4645(2013)06-00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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