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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更幸福?”——有关新生代流动人口生活感受的定量与定性尝试性分析

2013-01-01刘谦邹湘江

关键词:流入地定性新生代

刘谦 ,邹湘江,2

(1.中国人民大学 社会与人口学院,北京 100872;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治安学院,北京 100038)

一、引言:社会团结与社会融合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流动人口规模从最初的660万人增加到近2.21亿人。面对中国城市化进程中以市场经济与社会分工为主要驱动力的人口流动,如何在新的形势下形成社会团结的问题,被提到中国政府和学者面前。在此期间,社会融合研究成为回应社会团结问题的重要领域。经历过大规模移民,欧美国家在20世纪初率先提出融合理论[1],将融合定义为“个体或群体互相渗透(interpenetration)、相互融合(fusion)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共享历史和经验,相互获得对方的记忆、情感、态度,最终整合于一个共同的文化生活之中”。随后,西方学者提出“多元文化论”[2]、“区隔融合”[3]等。尽管西方理论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借鉴,但是同时,它们对于解决中国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问题仍存在诸多理论上的盲点。最根本的问题在于:西方的社会融合理论一个重要出发点,是整合族群间宗教信仰、族源历史、民风民俗等文化差异。而以汉族为主的中国流动人口,尽管存在地域文化差异,但是长期以来人们传承与共享中华民族的习俗、信仰和文化品格,他们在融入城市社会中面临的文化隔膜,并非主要源于族群文化差异,更直接地来自于卷裹在人口流动中的制度区隔,从而使城市文明与农耕文明之间的张力无形中弥散在人们的文化认同、社会行为等诸多方面。

然而,正如 Richard和 NEE[4]在《重塑美国主流》一书中所指出的,以往的社会融合似乎暗含着这样的道德预设,即少数族裔注定成为启蒙运动以来现代社会个人主义下的弱势群体,人们将融合定义为族群差别及其必然的社会文化差异的消减。投射到我国流动人口社会融合问题的研究上,似乎也有类似的预设,即流动人口,特别是掌握较少社会资源的流动人口,如进城务工人员群体,在收入、职业、交往、行为等方面和城市居民存在差异。社会融合的过程是逐渐消除差异,相互认同和接纳的过程[5][6]。

对此,我们认为差异与融合相伴相生,融合并不意味着差异的消除。差异本身是一个双刃剑,一面可能因差异而导致冲突;另一面,差异也会在呈现多样性的同时,展现社会在动态中的平衡与和谐。在19世纪末,涂尔干撰写《社会分工论》[7]之时,正是资本主义国家从前工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的转型时期。法国乃至整个欧洲也经历着类似中国当代正在经历的大规模人口流动:“既然人们不再局限在他们的故土,眼前的自由天地在时刻吸引着他们,他们就会毫不退缩,一往无前。儿女们不再留恋故乡和父母,而是撒向四面八方,追寻自己的命运去了……。欧洲31个大城市的全部人口平均每年增加78.4%,其主要原因就是移民。在法国,根据1881年的调查,当时的居民比1876年增加了766000人…移民现象的根源在于社会单位在更大程度上的流动,因为它削弱了所有传统力量…”因此,涂尔干在其《社会分工》中将考察个人人格与社会团结的关系问题作为研究的起点。因此被奉为开辟社会融合宏大理论的重要人物[8]。而对涂尔干关于社会团结理论的溯源,恰恰说明社会融合问题的探究,其意趣和指向在于谋求社会团结,而不在于消除差别。

在暂时淡化流动人口与城市居民差别之时,我们将目光集中在流动人口,特别是新生代流动人口对自身生活状况的评价上。如果流动人口对目前生活相对满意,可以将其理解为社会团结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实现,再进一步考察哪些因素影响着他们的生活感受,以及这样的感受所预示的未来,会有助于理解流动人口在形成当下有机社会团结中的状态。

二、研究问题与方法

在讨论流动人口生活感受时,存在着这样的一个预设:流动人口从家乡流动到城镇,是为了更好的生活。如果人们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达到其预想的生活,那么社会将保持相对的稳定与平衡,即在工业化过程中,形成有机的社会团结。而如何评判是否达到了“更好”的生活,恐怕应当更多去了解当事人的感受与参照系,而不是回到关注城市居民与流动人口的差别的老路上来。

近年来,有关幸福感的研究逐渐成为一个热点话题。在流动人口研究中,也引入了不少通过心理学量表来测量其主观幸福感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9][10][11]。只是人们对生活的感受恐怕很难在专业术语下得到清晰的切分,它反而是一种模糊的逻辑。在布迪厄看来,这种“模糊的逻辑”或“实践感”,是一种不是逻辑的逻辑,是一种自在的逻辑……它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又可以置换,它来自于社会制度,又寄居在身体之中”[12]。换句话讲,所谓生活感受,是卷裹在生活实践中的一种混沌的非理性逻辑的状态。当事人反而很难切分主观幸福抑或客观幸福,种种感受来自于社会支持系统还是物质环境等等。因此,对“与老家相比,在本地生活工作是否更幸福”这一问题的回应,看似笼统模糊,却与人们生活实践中“模糊的逻辑”十分吻合。从流动人口的视角,去倾听他们从总体上对在流入地的生活感受的评价,以及哪些因素影响到他们的感受,是解读他们在城市里形成新的社会团结与融合程度的重要问题。此亦为本研究的研究问题。

针对是以生活总体感受为中心的研究问题,一方面需要在尽量多样本量的基础上了解人群的总体状况,另一方面需要倾听流动人口对现实生活状况的主体性描述。因此,本研究采取混合研究方法(mix method)。混合研究方法是指在一项研究项目中,至少将定量研究的一种方法和定性研究的一种方法结合在一起。它是一种近年来在社会科学、行为科学等领域迅速兴起的方法。尽管混合研究方法并不能克服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在方法论、问题设置、样本策略等方面的矛盾,但是这一方法试图将研究者推向研究过程中更为中心的地位,倡导研究者对两种方法范式更具有批判性的思考并试图从中获得更多对于研究问题的回应[13]。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结合的方法中,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策略:第一,以定性研究主导定量研究的策略,即通过定性研究提出明确的研究假设,由定量研究对假设给以验证;第二,以定量研究主导定性研究的策略。这种策略的做法是通过定量研究,指导定性研究个案的选择,并进行进一步定性研究;第三,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融合的策略,主要指为回答同一个研究问题,或者在一个研究项目中,以特定研究问题为导向,定性和定量研究方法同时或交替使用,以得出对社会现象更全面的理解[14]。基于现有研究条件与研究问题指向,本研究使用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融合的策略,即在定量数据描述总体趋势的背景下,通过定性访谈数据,加深对定量数据的理解与阐释。

本研究的数据来源于国家计生委主持的2011年流动人口监测和新生代流动人口调查专项调查。具体讲,本研究中定量数据收集由两部分构成:一是2011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该监测数据以流入地为主,在31个省(区、市)的城市地区随机抽取若干街道和社区,通过问卷调查方式进行。总样本为12.8万,其中,老生代①老生代定义为1980年以前出生的流动人口;新生代则指1980年后出生的流动人口。样本量为 70625,占 55.18%;新生代样本量为57375,占44.82%;二是2011年新生代流动人口专项调查数据。该专项调查,在已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的城市中发放问卷16497份。和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相比,新生代流动人口专项调查问卷中,设计了一些专项问题,比如业余生活、住房位置、与子女、配偶同住情况。

本研究中的定性数据,来自2011年新生代流动人口专项调查中的访谈资料。课题组成员,分四个小组于2011年9月,分别在北京、上海、武汉、重庆四个城市,共针对50名流动人口开展结构式深度访谈。本研究中50名受访者曾经参与2011年流动人口监测问卷调查。50名受访者中,新生代流动人口共37人,是本次调查的主要访谈对象;40人为农业户口,32人为跨省流动,35人处于在婚状态,以服务业居多。基于研究设计,为在定量研究基础上获得更丰富信息,访谈涉及个人经历、与流出地的联系、与所在城市社会融合的需求与现状、处理纠纷、冲突的方式等。

研究结果按照以下思路呈现:首先描述新生代流动人口整体上对于所在城市生活是否比老家更幸福的感受进行描述;②在以下描述中,为简便起见,我们将认为“与老家(流出地)相比,在本地生活工作更幸福”的,简称为“更幸福”的人或情况;将认为与老家(流出地)相比,在本地生活工作不幸福的,简称为“不幸福”的人或情况。需要指出,本研究不能被界定为关于幸福感或社会融合的研究,因为近年来这两个领域已逐渐形成特定指标、专业术语。本研究以“是否更幸福”来描述流动人口的整体生活感受,并辅以定性数据给以补充分析和深入阐释,相信它在描述新生代流动人口形成有机社会团结现状问题上,能给以有意义的回应。接下来,重点针对感受“更幸福”和“更不幸福”的两个人群,分析影响他们是否感受到更幸福的相关因素,以及他们的未来规划。尽管“差不多”和“说不准”占据大多数人生活感受的主体,但是“更幸福”和“更不幸福”作为跨越常量的两极,能够更敏感地反映是否“更幸福”的影响因素。结合以往对幸福感和社会融合研究中通常有影响作用的指标,结合本研究数据的可及性,本研究从居住位置、教育状况、是否和家人同住、与流入地人口交往、社会保险等方面关注其对生活感受的影响。最后,通过建立次序logit回归模型对以上影响因素进行进一步验证。在每一专题下,首先呈现定量数据所描绘的人群整体状况,接下来,以定性数据对定量数据进行解读与阐释,③呈现定性数据时,按照访谈城市及受访人姓氏首字母对受访人进行编号。比如重庆受访者Z,北京受访者Z2。虽然受访者编号均体现为Z,但访谈城市不同;如在北京受访者中,姓氏首字母为Z的,至少有2位,这是其中一位编号为Z2。此外,还有北京受访者Z1。力图以新生代流动人口主体性视角,深化对各个主题的理解。

三、新生代流动人口是否更幸福及其影响因素描述

(一)总体情况

1.明确表示“不幸福”的新生代流动人口只占少数

2011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显示:认为在流入地比在老家幸福的比例为35.64%,认为“差不多”的占到51.24%,而认为在流入地更“不幸福”的比例仅为3.85%,还有9.27%的流动人口不能确定自己的幸福感受,即“说不准”(见表1)。也即是说近87%的流动人口幸福感在流入地至少没有变得更差。对于新生代流动人口而言,感受与老家相比在本地工作生活“不幸福”的比例仍然只占少数,4.27%。但从新生代流动人口与老生代流动人口的比较来看,新生代认为流入地更幸福的比例为32.7%,较老生代低5.33个百分点,而新生代认为流入地不幸福的比例比老生代高出0.77%。因此,从代际差异的角度看,新生代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幸福感略逊于老生代流动人口。

表1 2011年流动人口在流入地与流出地幸福感的比较(%)

李培林[15]通过2006年“社会和谐稳定问题全国抽样调查”研究指出,农民工并没有因其经济地位而表现出更加突出的社会不满情绪,反而呈现出积极的社会态度。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农民工的利益曲线是向上走的,所以,他们对未来的发展也抱有更加乐观的态度。本研究中的访谈数据,则进一步体现了流动人口将目前状况与老家生活相比较的参照系统。人们生活在各自人生的历史中,老家的生活状态对于流动人口而言,意味着个体历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流入地生活的社区,正是他们现实的存在体系。于是,在反观自身时,老家的生活、一起打工的同伴、流动人口聚集的邻里等等,成为流动人口评估自身生存状态的潜在背景。北京受访者Z明确说“生活质量主要是和一起在北京打工的老乡比。大家起点一样,这样就能评价自己干得好还是坏。”很多受访者将同是打工出身,现在已经进入管理层,或者有自己装修队或者有餐馆分店的亲戚,视作成功者的样板,而不是将理想定位在超级富豪。无论在对成功者的描述还是对生活现状的评价中,专家所关注的流动人口与城市居民的社会经济状况差异,并没有成为流动人口评价生活感受的主要参照系。这也是为什么虽然流动人口群体面临很多制度性障碍,选择“不幸福”的比例并不大的重要原因。

2.感受到“不幸福”的新生代与“更幸福”的新生代相比,呈现出“三高四低”的特征

相对于在流入地更幸福的新生代流动人口(以下简称“更幸福新生代”),不幸福新生代的显著特征可以主要概括为“三高四低”,即跨省流动比例高、城市户籍比例高、平均受教育年限高、在婚比例低、与家庭成员同住的比例低、自有住房比例低、平均流动时间短(见表2)。这些方面分别反映了不幸福新生代的人口学特征、家庭特征以及流动经历特征等。这也提示我们对教育状况、婚姻家庭状况等因素对流动人口的生活感受影响进行进一步考察。

表2 不幸福与更幸福新生代流动人口的特征比较

(二)生活感受影响因素分析

1.是否居住在市区,对于是否感到更幸福没有直接影响

在市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居住的新生代流动人口感到更幸福的比例大致相当,分别为32.7%,32.6%,33.7%(见表 3)。居住地点对于生活感受的影响并不明显。

在访谈中我们发现,在新生代流动人口对居住问题的考虑中,睡觉、生意、打工、上网是不断浮现的主题,居住地点的选择属于次要因素。而有些学者[16]强调的住房位置所附加的居住环境、社会网络、文化资源等,在他们的生活中并非首要因素。流动人口对于居住的要求主要从方便工作、房租合理的角度考虑。上海21岁的受访者Z2,在闵行区城乡结合部的市场里租了一个摊位做配钥匙、修理家电的工作。

他就在市场附近和人合租住了一个房间,按照他的话讲:“我们反正都是晚上睡一觉,无所谓”。对于另一名21岁的上海受访者W2而言,每天下班能上网两、三个小时,是租房的重要条件。因此,鉴于新生代流动人口特定的生活境遇,居住位置并非满足新生代流动人口居住要求的首要条件。

表3 新生代流动人口城市居住区位与是否更幸福

2.受教育程度越高者,“更幸福”的比例越低,“不幸福”的比例越高

有研究表明,受教育程度与发展机会和各种资源的获取密切相关,受教育程度较高者通常能获得较高和较稳定的收入,更多的社会网络,他们追求幸福的能力更强,因而能体验到更多的幸福[17]。但也有学者认为教育对幸福感的影响受到收入的作用,如果控制收入的影响,教育对幸福感的作用并不明显甚至是负的影响[21]。本研究定量数据表明,受教育程度越高者,在流入地感觉更幸福的比例越低,不幸福的比例越高(见表4)。小学及以下受教育程度的新生代流动人口感受到更幸福的比例最高,为39.81%,不幸福的比例最低为3.05%;受教育程度为大学本科的新生代流动人口中,感觉更幸福的比例最低,为30.98%,不幸福的比例为7.1%。

表4 新生代流动人口受教育程度与是否更幸福

回顾访谈数据,特别是深入挖掘访谈中大专以上学历流动人口的生活境遇,可以发现良好的教育背景,一方面使相对较高学历新生代流动人口融入主流社会成为可能;另外一方面,也使这一群体在对生活质量进行整体评估时,形成与低收入群体不尽相同的关注点,从而影响到其对生活状况的评价。

布迪厄[18]将文化资本分为具体形态的文化资本,如性情、风度;客观形态的文化资本,如图书、工具;制度形态的文化资本,如文凭等。较高的教育经历,很好地支持文化资本的形成,带来更稳定的工作和更高收入。

3.与家人同住的新生代流动人口认为更幸福的比例更高

随着我国流动人口的发展,流动方式已经逐渐从个体流动向家庭化流动转变。2011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显示,新生代流动人口中,在婚且与配偶同住的比例高达86.96%,在婚且有子女并与他们共同居住的比例为69.51%,这两个比例分别比老生代高出2.89%、8.62%。因此,新生代流动人口家庭化流动倾向更加明显。

与家人同住对流动人口在流入地是否“更幸福”影响方面:与家人同住的新生代流动人口认为更幸福的比例相比没有与家人同住的新生代高9.75%,而不幸福的比例却低2.01%(见表5)。与子女同住的新生代流动人口更幸福的比例比没有与子女同住的新生代高10.03%,比不幸福的比例低2.66个百分点(见表6)。

表5 新生代流动人口是否与家人同住与是否更幸福Table 6 Living with Family or not and Hanppiness

表6 新生代流动人口有小孩且同住与是否更幸福

家庭作为一个初级社会群体,和学校、公司等次级社会群体相比,有诸多特点:成员有限、直接和经常的面对面互动、成员间没有严格分工并展现全部个性、交往富于感情、成员难以替代等。人们在家庭中的实践通常具有更强烈的感性色彩,指向个体层面的独特需求。人们在家庭生活中的感受,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对生活的感受。访谈发现,对90后未婚新生代流动人口,和家人同住往往意味着得到父母更直接的支持;对于即将步入中年的80后已婚新生代流动人口,美满稳定的婚姻常常成为评价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直接指标(见表7)。

具体讲,在未婚的新生代流动人口中,与家人同住,意味着更经常、直接地得到家长从心理安慰到伙食后勤乃至社会网络的支持。

定量数据表明,越来越多流动人口和家人一起在流入地生活,而且,和家人一起生活的流动人口感到更幸福的比例更大(见表8)。定性数据则以受访者的感受进一步印证这样的判断。家人的支持、稳定的夫妻关系,成为流动人口抵御流动中的漂泊与脆弱的有力手段。

4.与本地人交往最多的新生代流动人口,更幸福的比例更高

与本地人交往最多的新生代流动人口,在流入地更幸福的比例也明显更高,为39.36%,不幸福的比例也最低,仅为3.12%(见表9)。

表7 新生代流动人口是否与全部子女同住与是否更幸福(%)

表8 新生代流动人口和家人同住人数与是否更幸福(%)

表9 新生代流动人口交往较多的人群与是否更幸福(%)

访谈数据表明,在和本地人交往中,和房东的交道是新生代流动人口切入城市生活的重要接洽点;而在职业交往中,和本地人或外地人、同乡的交道,则取决于职业需要,而不以是否是本地人为交往依据。受访者描述最多的和本地人接触的情况,是和房东的交往。在某种程度上讲,房东通常作为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携带着所在城市的文明与气质,包括人际网络、社会规则、甚至是卫生标准。在很多流动人口心目中,房东成为所在城市的窗口。

而新生代流动人口在工作和邻里间的交往中,是否是流入地城市居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否与这些人建立稳定和谐的关系。

回顾定量数据与定性数据呈现的交往与幸福感受之间的关系,可以发现,定量研究似乎显示了和流入地市民交往与生活幸福感受之间更强的正相关性;定性数据则进一步显示,在与本地人交往中,房东成为新生代流动人口与城市接洽的最直接通道。按照 GORDENGorden1964提出[19]的理论,社会融合分为在初级环境和次级环境下的融合。房东作为本地人,不仅拥有本地住房的天然优势,涉及到新生代流动人口居住等基本的生活条件,而且作为连接城市政策、规则与流动人口生活需求的重要通道,在新生代流动人口的初级生存环境构建中起到直接作用。而在次级生存环境中,流动人口也在积极营造基于社会分工和契约关系的社会交往,在此之中,流入地市民身份并不会对于交往的质量起到直接作用。也就是说,虽然定量数据显示“其他本地人”、“户籍人口同乡”、“流入人口同乡”、“其他外地人”与是否更幸福呈现逐渐递减关系,但是在定性研究中,这几个类型人群的划分对于新生代人口生活感受的影响并非呈线性关联。

5.拥有保险项目数更多的新生代流动人口,感到更幸福的比例并非更大

2011年流动人口中拥有保险比例最高的医疗保险也仅占18.7%。在流入地没有任何一项保险的流动人口比例达75.13%。新生代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社会保障状况略好,拥有比例最高的险种是医疗保险,为22.53%,没有任何一项保险的比例为 71.49%。这一总体状况与张海波[20]、房俊东[21]等学者在南京、广东等地局部地区针对新生代流动人口的调研结果一致。

当我们将拥有社保的状况与新生代流动是否感到更幸福进行关联性分析时,却发现更幸福的新生代拥有各项保险的比例落后于不幸福的新生代(表10)。同时,拥有保险项目数更多的新生代流动人口的在本地的是否“更幸福”并没有更强烈(表11)。这与叶鹏飞[22]、张海波等学者发现的社会保障水平越高,社会幸福感越高结论不同。

表10 在流入地更幸福与不幸福新生代流动人口拥有各种保险的比例(%)

表11 新生代流动人口所拥有保险项目数与更幸福(%)

建立社会保险体系是面对风险所建立的一种社会应对手段。一般而言,它是提高人们生存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条件。而定量研究结果似乎与提供社会保险的初衷相背。对此,我们从反思保险的反面—风险入手,或许能够更贴切地理解这一现象。我们将风险定义为:未来可能发生的负面影响。它至少有两方面蕴含:第一,正如贝克[23]所指出的:风险意识的核心不在当下,而在未来。第二,它基于人们对负面影响的判断,体现了人的选择。选择的取向和过程必将携带着文化的考量、心理的感受和对生活的全面关照。人类学者道格拉斯[24]则更从文化角度,突出了人们对风险的选择。她说“如果个人要关注和处理所有危险,它的整个行动就会瘫痪。因此,焦虑必须有选择性。”著名社会心理学家斯洛维克[25],通过大量社会心理学心理揭示:当人们承认自己处于风险中时,才将会愿意做出一定付出,并认为这样的付出将有利于应对风险,比如出资自愿购买保险。因此,考察新生代流动人口对风险的感知,可以更好地理解他们对社会保险的态度。

在访谈中,我们发现新生代流动人在其特定的人生阶段,对于风险的感受不同,因此,对于保险的需求也有着其独特性。在50例访谈中,涉及到保险问题时,受访者通常比较平和地回答有或者没有社会保险,很少有就这一话题发表更多意见。比如,新生代流动人口正处于青壮年,人生经历有限,对于疾病、意外的感触不深,他们对于应对风险的保险的需求也就不很强烈。由此,是否具备保险,对于他们生活感受的影响便显得没有那样直接。

四、新生代流动人口是否更幸福的实证分析

上文对新生代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生活感受进行了描述分析,并与老生代流动人口进行了简要的比较。本节进一步对影响新生代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幸福进行实证分析。本文中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生活感受分为4类,分别是“说不准”,“不幸福”,“差不多”和“更幸福”,除了“说不准”以外,其他三类都是明显的次序离散型赋值,同时本文重点关注的即是“更幸福”与“不幸福”之间的影响因素。因此,实证分析时,本文将应答“说不准”的流动人口样本剔除,以便建立新生代“更幸福”次序logit回归模型。模型的因变量是流动人口是否感受到更幸福,自变量包括流动人口的人口学特征、家庭特征以及社会交往和社会保障,分别建立模型1和模型2,模型2是在模型1的基础上加入本文重点关注的影响因素形成的嵌套模型。从两个模型整体状况看,在模型1的基础上加入相关变化所得到的模型2,模型中对数似然值(Log likelihood)明显变小,同时Pseudo R2大幅度提高,表明模型2在适应性方面有显著提高,模型的解释力增强,说明新加入的因素等对新生代流动人口的幸福感有重要的影响(见表12)。具体地,新生代流动人口是否与家庭成员同住对其是否更幸福有显著影响,与家庭同住更幸福的可能性是单独居住的2.44倍[26]。在流入地,除了与家庭成员共同居住是新生代流动人口感受更幸福的重要因素之外,与他人的社会交往对新生代流动人口是幸福感受同样具有重大影响。新生代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如果很少与其他人交往,其感受更幸福的可能性是最低的,与同乡流动人口、其他流动人口、同乡户籍人口和其他流动人口交往较多的新生代流动人口,其生活感受更好的可能性分别是很少与人交往的1.27倍、1.23倍、2.20倍和5.36倍。也可以发现,新生代流动人口主要交往人群的差异,也会导致其幸福感受不同。新生代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如果主要与户籍人口交往,特别是与非同乡的户籍人口交往其幸福感更高。流动人口与谁交往可以反映其融入本地生活的状况。与户籍人口交往最多,新生代流动人口建立流入地的生活圈,流动人口可以获得更多社会网络支持,其更可能感受到幸福生活。

表12 流动人口幸福感影响因素次序logit模型

影响因素还包括,新生代流动人口受教育程度更高,其在流入地的幸福感受显著更差,即受教育程度更高一级,其幸福感受更好的可能性低14.2%,这与上文的分析是一致的。居住在城市郊区的新生代流动人口比居住在市区的幸福感受显著要好,居住在郊区幸福感更好的可能性是居住在市区的1.66倍,而居住在农村比居住在市区幸福感受更好的可能性低3%,但并不显著。社会资源使用层面:新生代流动人口接受过政府、单位或专门机构组织的工作技能培训比没有接受过者幸福感受更好的可能性显著高出9.5%;新生代流动人口所拥有的保险状况对幸福感受并没有显著影响。

五、结论与讨论

(一)结论

通过以上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可以形成基本判断,即新生代流动人口在对流入地生活感受可以形成一个自足的总体趋势,只有4.27%的新生代流动人口明确表示,和老家比,在流入地“更不幸福”,即绝大多数新生代流动人口能够接受目前的生存状态。尽管以往很多研究将流动人口生存状况、社会经济指标等与城市居民进行比较,发现流动人口情况处于劣势,但是本研究表明,从流动人口主体性感受出发,他们更看重流入地和流出地相比是否更幸福,以及在自己周边邻居、老乡、同事范围内的相对位置,并没有将流入地城市居民状况纳入评判生活感受的主要参照体系。这一研究是在承认现代社会基于差异性形成新型社会团结的理论前提下,给以实证研究的回应。鉴于我国正面临快速城镇化步伐、巨大规模人口流动以及由此凸显的制度性障碍,本研究从较大样本量新生代流动人口生活感受问题回应和访谈中调取的生活叙述出发,对流动人口处于相对平稳状态的内在机理进行了肯定性描述。

在分析是否“更幸福”的影响因素及其对未来规划的影响中,混合研究方法更具优势。本研究中,定量和定性研究至少呈现出三种关系:第一,定量和定性数据相互验证。比如,定量和定性共同表明,在未来生活规划中,流动人口对子女教育问题存在刚性需求。第二,定性研究对定量数据给以进一步深化阐释和尝试性解释。定量研究表明,拥有社会保险的状况与是否“更幸福”并未呈现正相关关系。定性研究则从保险的反面—新生代流动人口对“风险”的评估与认知下手,解释新生代流动人口所处的人生阶段,使其对风险的认知并不强烈,因此对社会保险的需求也并不显现。第三,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不一致,发现有待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比如定量研究发现,“更幸福”的新生代流动人口更倾向于转户。而访谈发现,除了对城市生活的认同,基于特定政策,新生代流动人口对城市或农村户口的价值及其预期判断,对于是否转户有着更直接的影响。

(二)讨论

本研究尝试通过定量与定性结合的混合研究方法,对新生代流动人口的生活感受及其影响因素进行描述与分析。从研究内容上,本研究试图基于社会分工和分层差异基础上,通过和在流出地相比是否“更幸福”,来描述新生代流动人口,形成有机社会团结的现状与程度。它不是关于幸福感和社会融合的专门研究。在今后的研究中,需要进一步探讨差异、有机的社会团结、生活感受等概念的内涵及其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在运用混合研究方法问题上,也需要进一步探讨定量研究主张的信度、效度,如何与定性研究主张的典型性、建构性相互结合,实现统一。

基于以上研究发现,对改善新生代流动社会管理与服务提出如下建议:第一,根据新生代流动人口家庭化趋势与需求,从以关注个体转向以关注家庭为单位的管理与服务政策,满足其作为初级社会群体的需要,促进新生代流动人口家庭团圆和谐,谋求社会稳定。第二,面向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房东,是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与管理的重要枢纽。对房东的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质量。第三,根据新生代流动人口对风险的感知特点,按照不同代际流动人口需求,分步骤提供社会保障。在出台社保政策时,更准确地预见不同代际对医疗、教育、保险的需求,进行更科学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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