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道周对“五等之孝”的阐释
2012-12-31张艳张秋月许莉郭丹霞
考试周刊 2012年41期
摘要: 黄道周对中国古代社会的“五等之孝”进行分析和阐发,认为在以孝为名义的社会伦理规范下,无论是天子还是庶民,都要以“敬”为其孝的内质。
关键词: 黄道周 “五等之孝” “敬”
黄道周,福建漳浦人,字幼玄,号石斋,生于万历十三年(公元1585年),隆武二年(公元1646年)因抗清不屈,就义于南京,终年62岁。黄道周38岁中天启二年进士,历任崇祯朝翰林院编修、詹事府少詹事,南明弘光朝礼部尚书、隆武朝内阁首辅等职。乾隆四十一年(公元1776年)谕文称黄道周为“一代完人”,道光五年(公元1825年)礼部奏文以黄道周从祀孔庙。
黄道周非常推崇《孝经》,提倡孝教和孝治,希望以此挽救社会道德下滑和人心败坏的局面,给摇摇欲坠的明朝带来一线生机,其《孝经集传》即本此而成。在以天子为最高统治者的社会中,分析围绕“尊尊”而形成的社会伦理秩序可以从“五等之孝”着眼。虽然“五等之孝”是“各说行孝奉亲之事而立教”(《孝经注疏》,第6页),但分析其实质,则是以“孝”为名而侧重于确立社会关系中不同群体的行为规范。在《孝经集传》中黄道周对“五等之孝”进行分析,明确各个等级的行为规范,亦指明“五等之孝”的精神所在。
1.天子之孝
《孝经》称天子之孝①以博爱和广敬为主,“君行博爱广敬之道,使人皆不慢恶其亲。”(《孝经注疏》,第6页)黄道周认为,对于天子来讲,爱敬事亲,“愛以去惡,敬以去慢,二者立而天下化之”。(《孝经集传·三才章第七》)他以舜为例,认为舜尽心尽力侍奉其父母,这份孝心感染百姓,天下的百姓也知道孝敬其父母,从而四海升平。舜治理国家就是以爱敬为本,除了以爱敬侍奉父母,他不用采取别的方式治理天下。黄道周引申说:“天子者,……以天視親,以天下視身,則惡慢之端無由而至也。”(《孝经集传·天子章第二》)“恶慢之端无由”需要天子做两方面努力,一是天子以“天”为其父母,天子以孝事天,天以福报天子;二是“天下”是天子之身,天子需“敬身”,不恶慢天下之人:“不惡慢胼胝之士”,“不惡慢川虞林麓之士”,“不敢惡慢韋布麻枲之士”,“無有惡慢及扵禽獸者”,“無有惡慢及於煢寡者”。(《孝经集传·天子章第二》)天子做到敬爱天下之民,则民心和平,没有灾难和祸乱。简言之,黄道周认为天子之孝以“爱敬”为主,爱敬而不毁伤天下则是为孝。
2.诸侯之孝
《孝经》称诸侯之孝②是制节谨度,不骄不溢,以保社稷安宁,臣民和睦。黄道周认为诸侯之孝首先强调谨慎节制,“不謹節,猶支庶子之僭濫於祖父也”,(《孝经集传·诸侯章第三》)“為諸侯而僭天子,為大夫而僭諸侯,惡慢長而愛敬衰”。(《孝经集传·诸侯章第三》)在黄道周看来,不节俭费用、不慎行礼法即为恶慢,恶慢即是不爱不敬,不爱不敬则诸侯容易作乱犯上。所以黄道周强调诸侯要谨慎安顺,他引用《商頌》曰:“‘不僭不濫,不敢怠遑。’是則庶乎可言敬愛者矣。”告诫诸侯要谨守礼法制度,以敬爱的态度事天子,以敬爱的态度保其社稷和人民,然后国家和顺,百姓安居乐业。再者,黄道周认为诸侯之孝要强调“不骄不溢”,轻视富贵。《孝经注疏》称:“无礼为骄,奢泰为溢。”诸侯尊礼而“重仁义而轻富贵,則憂敬之心殷”,诸侯无礼而“重富貴而輕仁義,則弑逆之禍著矣”。所以黄道周称:“天下之畔亂,則皆富貴之過也。……富貴而後驕溢,驕溢而後壊坊。”(《孝经集传·诸侯章第三》)他告诫诸侯恃富贵不可骄溢,常须戒慎,因为诸侯拥有的富贵是从其父母那里得来的,父母的东西不属于自己,所以不应恃富骄人,而应谦虚平和,不骄不溢,“以仁存心,以禮存心”。(《孝经集传·诸侯章第三》)如此则国家可安、臣民和顺。
简言之,黄道周认为诸侯之孝的实质是强调谨慎和爱敬,要求诸侯遵守礼法制度,谦虚其言,谨慎其行,爱敬以事天子,则就实现了孝。
3.卿大夫之孝
《孝经》中称卿大夫之孝③是服、言、行方面严格遵循先王的规定,服饰遵礼,言必守法,行必遵道,“三者无亏,然后能守其先祖之宗庙”。(《孝经注疏》,第13页)在言行方面,黄道周认为:“孝子終日言不在尤之中,終日行亦不在悔之中也。子曰:‘言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矣。’無它,慎之也。《詩》曰:‘豈弟君子,干禄豈弟。’葢其慎也。《易》曰:‘言行,君子之所以動天地也,可不慎乎!’”(《孝经集传·卿大夫章第四》)强调卿大夫言行以“慎”为主,因为言行最容易传播,出言不善,千里之外都能知道;行为不端,则使自己受辱,所以“言与行,君子所最谨”。(《孝经注疏》,第15页)
黄道周在“慎”的基础上,对卿大夫的言行提出五项要求,即“有耻”、“有恒”、“淑慎”、“无妄”、“诚信”。概括而言,五项要求都围绕服、言、行三方面,要求卿大夫遵礼而服其服,遵礼而言法言,遵礼而行德行,言行相符、言行有度、有恒,言行真实无妄,言行谨慎有信,上敬顺于君,下敬宽于民,则上下相亲而国家顺平。
4.士之孝
《孝经》中称士之孝④是爱敬于父母而尽忠顺以事君长,则禄位常安,礼守祭祀。黄道周强调“士之孝”以敬为本,对于士来说,“大夫、士有同禮者,而士加謹矣”,“凡敬,皆倍也”。(《孝经集传·士章第五》)
对于士来说,黄道周强调两个方面:第一,士以仁义、忠顺为志。黄道周认为:“殺草木六畜非其時,孝子不為也;食非仁人之粟,孝子不為也。仁義之於孝弟,非兩也。以孝弟而為仁義,猶不惡慢之於愛敬也。故曰:‘堯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孝经集传·士章第五》)士行仁义就是行孝悌:士出身入仕,即是以事父之孝事君,以事兄之敬事长,事君忠,事长顺,则是荣亲立身,就是孝悌。因为士出仕是“體父母之意,以道稱仕”,(《孝经集传·士章第五》)所以“士行忠顺亦是行孝”。第二,士出仕要忠顺,“士患失其忠順,不患失其祿位。士患失其祿位,則不足以為士矣”。(《孝经集传·士章第五》)但是,黄道周也强调士出仕要以道判断是否忠君,有道则死,无道则不死,他称:“故道有不死於其名,臣有不死於其君。君以道死,則死之。不以道死,則不死也。”(《孝经集传·士章第五》)黄道周以“道”判断士的忠顺,批评了“世之所謂忠順者”,认为:“世之所為忠順者,猶資愛於其保姆也。”(《孝经集传·士章第五》)他批评那些“兴道之士”其实是沽名钓誉之士,“使去其富貴,而反於貧賤,則一無耻之士而已。無耻之士,不足與於仁義,则不足與於禮樂,而曰:‘以才興道,吾不信也。’”(《孝经集传·士章第五》)
5.庶人之孝
《孝经》称庶人之孝为“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庶人谨慎其身,节省其用,以养父母就是做到了孝。
首先,黄道周认为“谨节”就是“敬”。他称:“愛敬忠順與為謹節,何以異乎?謹節則不傷,不傷則不毁,不傷不毁,則言行皆滿於天下。言行皆滿於天下,則皆可配於天地矣。”(《孝经集传·庶人章第六》)平民谨慎节用则不会招来毁伤,没有毁伤则可以保其身,保全其志,从而可以孝敬父母,祭祀其祖。
其次,黄道周强调“敬养”父母。“君子之敬父母,尊於天地,明於日月。道塞而反於隴畆,亦猶有郊社之意焉。馬之喣沫,雖報不享,又何倣焉?曽子曰:‘烹熟羶香,嘗而進之,非孝也,養也。’”(《孝经集传·庶人章第六》)黄道周认为庶人敬养父母要做到心中有敬,面色柔顺,言辞谦逊,则达到了孝。如果像养马牛一样只是喂养,没有敬在其中,则不是孝。
在庶人事亲方面,黄道周认为除了“敬养父母”外,个人“立身”也是一方面,他称:“不能立身,不能率祖,而曰能養,小人之義也。”(《孝经集传·庶人章第六》)他认为一个人能光宗耀祖,是父母辈享受到自己所得到荣耀也是孝的一个内容,如果一个人在社会上不能取得一定的地位和尊严,只是简单地孝养父母,则是小孝。
总而言之,黄道周对于“五等之孝”进行阐释,认为不同等级的人虽然有不同的行为规范,但都以“敬”为本质,有“敬”才能称孝。
注释:
①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敬親者,不敢慢於人。愛敬盡於事親,而徳教加於百姓,刑於四海,葢天子之孝也。
②在上不驕,髙而不危。制節謹度,滿而不溢。髙而不危,所以長守貴也。滿而不溢,所以長守富也。富貴不離其身,然後能保其社稷,而和其人民,葢諸侯之孝也。
③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徳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無擇言,身無擇行。言滿天下無口過,行滿天下無怨惡。三者備矣,然後能守其宗廟。葢卿大夫之孝也。
④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則忠,以敬事長則順。忠順不失,以事其上,然後能保其祿位,而守其祭祀。葢士之孝也。
参考文献:
[1]李隆基注,邢昺疏.孝经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2]黄道周.孝经集传.文渊阁《四库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