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网络舆论监督
2012-12-31张湾杨希
新闻世界 2012年8期
【摘 要】在社会的大转折时期,舆论监督这一词汇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人们也越来越期盼舆论监督。而随着新闻媒体的快速发展,网络开始普及。人们开始借助网络来进行舆论监督,相比起传统媒体,网络有着自由、全民的优越性,虽然也有其缺点,但不可否认,网络在舆论监督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关键词】网络 舆论监督
中国在从一个传统的社会向现代化社会“速进”过渡时期,在举世公认的工业化、城市化的成就后面,也积淀了工业化国家过去在转型期间遇到的普遍问题,主要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盛行、政治和经济腐败蔓延,以及当代世界的社会偏离(卖淫、赌博、吸毒、不当行为、犯罪、放荡、流浪、自甘潦倒、性倒错等),以及一些中国特有的问题,诸如极左意识形态的终结与真空、人口超饱和、地区发展失衡、民族问题、作为社会稳定因素的道德力量(包括宗教)的缺失、作为后发国家又一次受到了信息社会的挑战等等。①这些困难对于国人来说,都是从未遇到过的。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解决国民心中对国家、社会产生的矛盾,表达普通大众的想法,这就需要新闻媒体去胜任这个角色,去成功构建当代公共领域,在国家和人民之间搭建一座沟通、理解的桥梁,缓和社会矛盾,缓解大众心中的疑惑,表达大众的意见。
随着通讯技术和网络的飞速发展,网络对人们日常生活、思想观念产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大众对信息需求量的增加和对舆论监督的需求使得网络深入千家万户,联系着千千万万个大众。不同于传统媒介,网络媒介更具全民性和自由性,舆论监督力量势必比传统媒体更加强大。
一、网络舆论监督的及时性和全民性
今年初,一些网友在微博上上传了一些被拐卖儿童乞讨的照片,引起大规模网友的转发,微博上一直不断的讨论着被拐卖儿童乞讨的问题,使得很多网友由信息接受者转变为了信息传播者,人们开始关注自己周边的世界,不断将自己了解的情况传上微博,使得这种舆论监督时时存在,成为一种常性。这是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也正是因为网络媒体的及时性、全民性、无限传播性,使得国家公安部将核查微博每条打拐线索,直到现在,人们的关于打拐微博仍在不断的更新,各种相关信息不断在微博上汇集,网络凝聚着普通大众,使得他们顺利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看法。
二、网络舆论监督的强大影响力
无处不在的网民不停地提供信息,实行所谓的议程设置,不断地强化人们的记忆,使得人们开始并没关注的问题变得重要起来。就像这次微博上拐童事件,可能当一个人在提及这件事情时,并不能引起这么强烈地关注,但当很多人开始转发这些微博,不断地跟新新闻,使事件赋有感染力和传染性,使人们开始注意这起事件,形成一个主流的认知态度,微博上为此轰轰烈烈。这种网络群体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整个社会的舆论走向和政府决策,拐童事件因公安部的参与,在强大的舆论声浪中,对事件发展和决策方向产生了明显的影响。因为网络,议程设置从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转向了社会生活更广阔的天地。
三、效果的直接性
因为强大的舆论声势和全民的参与,网络舆论监督避免了重复监督且节省了监督环节,使监督效果体现了直接性和快速性。拐童事件在中国近几年一直存在,但在此之前,并没引起如此大的关注,因为微博,网络的力量通过共同交流观点,能够在短时间内最大范围地凝聚起多数民众,并使相互间身距千里的民众有种面对面、身临其境的感觉,为进一步形成强大的舆论创造基本条件。
2010年2月,肇庆市公安局、佛山市公安局率先开通了公安微博,成为全国首批通过实名认证的公安微博。此后,其他各地市相继开通,2010年5月11日,广东公安微博群正式亮相,8月份又开通了公安微博。
子女落户、举报案件线索,发条微博就有回音;拯救自杀网友、追捕犯罪嫌疑人,微博“给力”显威力……通过微博这一新兴载体与网民互动,交流办事程序和征求建议,实现政令通达与民意反馈的即时汇通。2010年,公安机关“织围脖”的做法引起网民广泛关注并获得了好评,“公安微博”也成为2010年互联网上的“热词”。
因此,网络媒体比起传统媒体对于舆论监督,有着更大的优势,网络开始趋向真正公平透明的社会舆论监督。网络舆论由于代表着大多数人的真正意见,真实地反映社会心理和社会情绪,由此产生了哈贝马斯所描述的公共领域的功能:“一则讨论公共事务,产生公众舆论,形成公共意见,进而影响公共决策;二则对公共权力进行监督和批评”。②
但即便网络媒体在舆论监督方面比传统媒体有更多优势,备受瞩目,它依然存在致命的弊端。首先,信息的准确性无法核实。前段时间微博上一条短短的消息,使得金庸被传“去世”,引起网上哗然一片,在短短半小时内,该微博被数千网友转发。大家在四处打听消息真实性的同时,也表达对金庸先生的不舍之情,几分钟之后被证实是假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两度对发布假消息表示道歉,最终周刊副总编辑、新媒体总编刘新宇,以及当事编辑邓丽虹双双辞职。当事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这是新媒体交的‘学费’。”网络舆论往往是网民对自己所感兴趣或关注的话题并且在一个相对有限的时间段里讨论,这就可能导致人们对事件本身了解不全面,也没有去对事件做相应的调查和分析,最后出现的网络舆论就失去了其正确性。③
其次,网络舆论监督主体太过情绪化,缺乏引导作用。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性,网民所发表的言论往往缺乏独立的思考和判断,很难去详细地对事件进行调查和求证。而针对一些不同的意见展开谩骂、攻击等过激的行为,形成“一窝风”态势,网民纷纷转发微博或者顶贴,使得正常的网络舆论监督变得扭曲,错误地引导舆论。2010年3月17日,《中国经济时报》的一篇名为《山西疫苗乱象调查:近百名儿童注射后或死或残》的报道,引出了此后惊动全国的“山西疫苗事件”。但这时的网络媒体并没有及时回应公众对疫苗的疑虑,而是一哄而上去揭露所谓事情的真相,原本是揭露假疫苗的问题,却因为网络的快速影响力和全民性,媒体盲目跟风,缺乏自己的思考与判断,没有作为媒体应该所具有的解释和引导功能,使得人们的注意力很快转移到对假疫苗的恐惧上,一些网民更是情绪用事,被偏激的观点所感染,悲哀的是单纯的“揭露真相”最后却把公众推向了政府的对立面,问题没有解决,却还损害了公众和国家的利益。这样看来,虽然事情发生,网民、媒体将心中的意见一吐为快,似乎快意恩仇,可最后伤害的还是公众的整体利益。④
第三,网络舆论监督的不正常行为。因为网络的强大,参与人数之多,范围之广泛性,网民通过“人肉搜索”、曝光隐私等非正常行为来打压被监督对象。2010年2月网友曝光的某烟草局局长“香艳日记”,虽然揭露了一名腐败官员,可是网友蜂拥而至,实行“人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