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限娱令”出台看我国真人秀节目扎堆现象

2012-12-31于小婧李金花

新闻世界 2012年8期

  【摘 要】一度传得沸沸扬扬的“限娱令”随着广电总局新规定的正式出台尘埃落定,然而关于“限娱令”的争议之声还未消散。本文借“限娱令”出台,看中国同类型真人秀节目扎堆现象,分析其出现造成扎堆现象的原因。
  【关键词】“限娱令” 真人秀 娱乐节目
  随着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的正式出台,传得沸沸扬扬的“限娱令”终于尘埃落定了。围绕“限娱令”的各种声音并没有因为新规定的出台而中断,有人对此次“限娱令“拍手称快,也有人认为对节目限制得太严格了,还有人对节目限制背后的公平性提出了质疑。不管“限娱令”出台的背后是否如人们所揣测的那样,存在着复杂的利益纠葛,我们应该清楚新规定的出台至少对中国目前混乱的娱乐节目市场有所规范。
  娱乐节目涵盖的内容相当广泛,真人秀也属于娱乐节目范畴。事实上,真人秀节目不是中国的原生产物,是舶来品。当真人秀以势不可挡之势席卷欧美时,中国人才开始关注这种电视节目形式。真人秀节目五花八门,如以“海选”为主要特征的表演选秀型节目、由“奥运热”引发的户外竞技挑战类节目、以相亲征婚为主的婚恋情感类节目等。实际上,真人秀节目已成为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种文化现象。与国外的真人秀相比,中国的真人秀节目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它表现在同类型的真人秀节目呈现出一种周期性的扎堆现象。
  回顾中国真人秀节目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发现扎堆现象伴随着中国真人秀节目的诞生一直存在。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一、自产自销的电视节目市场
  中国传媒市场呈现出一种各自为政、自产自销的状态,这是由地域和部门在资源配置上存在的差异造成的。目前,我国的电视传媒以行政配置为核心,以行政区域为隔断,电视资源归属于各个行政区域的电视台,同时这些电视台又受各地广电局管理。由于经济状况、政策措施、地理环境等因素不均衡,电视资源的占有与分配也同样表现为不均衡,各地的电视媒体形成了相对封锁的诸多版块。虽然在一定的范围内这些电视媒体之间存在合作关系,特别是它们在政治功能上的协调统一,但总的来说,中国的电视圈呈现各自为政的诸侯割据状态。
  中国电视节目的自产自销模式也是造成中国真人秀节目扎堆出现的一种原因。分析我国节目供应体制可以得知,电视节目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三种:自办节目、合办节目、购买节目,在诸侯割据状态下,自办节目仍是主要来源。这种自产自销的节目供应体制不仅不能对节目市场进行有效的引导,还形成了各行政区域电视台之间的无序竞争,导致中国电视节目市场的混乱。
  各自为政、自产自销的诸侯割据状态使中国电视媒体在经济上互为竞争对手,同时也为同类型真人秀节目扎堆出现培育了土壤。
  二、经济利益驱使
  经济利益驱使是导致中国真人秀节目扎堆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从理论上讲,不管各地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化程度如何,至少面对全国市场,所有能上星的卫视台应该处于同一个竞争平台上,然而现实中各地电视媒体的发展情况与理论推测大相径庭。处在由市场驱动的经济环境中,媒体改制实行“事业化管理,企业化经营”模式,媒体的运作发展由完全依靠政府财政拨款转化为以广告收入为主,换句话说,这要求媒体要作为一个生产文化消费品的企业自负盈亏。在这种变化下,媒体相互竞争,获取生存和发展空间,电视媒体的赢利功能被放大,收视率成为衡量节目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也是招揽广告的重要指标。有人曾将收视率比作万恶之源,但收视率的背后实际上仍旧是经济利益在作祟。电视台为了获得高收视率,实现电视台与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利用各自手中掌握的资源,把节目作为相互竞争的武器。一旦有电视台推出的真人秀节目赢得高收视率,在市场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其他电视台必定跟风仿效。虽然这些“跟风者”中的大部分会迅速枯萎并悄无声息地退出竞争市场,但随着新的真人秀节目进入受众的视野,这些“跟风者”必定会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重整旗鼓。
  三、追求“安全”而懒于创意
  中国的真人秀节目缺乏原创性,目前中国市场上的真人秀节目几乎都是对国外真人秀节目的模仿和改编。更讽刺的是,各电视台跟风仿效实际上是对“改编”的真人秀节目的新一轮模仿,如同将嚼烂的菜反复再嚼。
  面对泛滥成灾的“克隆”真人秀节目,大家纷纷批评中国电视从业者缺乏创意,在笔者看来,与其说是中国电视从业者缺乏创意,不如说这些电视从业者懒得创意。在“快餐”文化发展的今天,受众所追求的是充满新鲜刺激感的快捷消费,既然国外有现成的成功模式可以利用,电视从业者当然也就懒得花心思开发本土的电视节目了。同样的,当国内电视节目运作成功后,其他电视台必定忙着推出相类似的节目来与其竞争,不会花时间和精力去开发新的节目,这样就形成了中国真人秀节目的一个特色:国内抄袭国外,国内互相抄袭。
  这种“懒得创意”的思想从一个层面上解释了扎堆现象存在的原因,然而从另一个层面上来说,“懒得创意”更深入的反映了电视从业者追求“安全”的心态。这里的“安全”主要是指市场反馈,由自己创意出来的新节目能否成功是个未知数,需要经过市场的检验,而市场中存在太多不确定的因素,其中任何一个因素没有考虑到都可能使创意新节目所花费的必要成本付之流水。为了尽可能的避免这种不确定因素,采取模仿和复制流行节目的方法更容易吸引受众,这也大大降低了节目制作的风险,而且也是节约成本的一种方式。大家都趋于追寻这样的“安全”模式,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中国的真人秀节目从诞生起就呈现出扎堆现象。
  四、受众需求
  我们从节目生产者的角度分析了同类真人秀节目扎堆的原因后,还应从节目消费者——受众的视角出发再来看待这个问题。从使用与满足理论来看,受众基于一定的动机“使用”媒介,从而达到“需求”的“满足”。
  真人秀节目强调“真人”,这是它的核心。判断一个真人秀节目成功与否的标准之一在于节目对受众有没有感染力,有没有突显“人”与人性来满足受众的求知欲、猎奇心以及偷窥别人隐私的心理需求,而一个“秀”字揭示了节目要通过虚拟的规制来完成,这也意味着节目中必然存在虚构和策划成分。以相亲征婚为主的婚恋情感类真人秀节目为例,该类节目的热播正是抓住了“剩时代”男女的婚恋观,以激烈的言辞“满足”受众的心理需求,吸引受众的眼球,换取受众的关注。作为市场的受众,是媒体争夺的对象,当受众对某一话题或节目感兴趣时,媒体千方百计的迎合其心理“需求”,这就是所谓的“民有所好,媒必迎之”。随着同类节目的增多,受众观赏疲劳,“凑合”着看成为一种收视常态,直到新的“需求”引发新一轮的“热潮”。这也可以说明我国的真人秀节目为什么出现周期性扎堆的特点。
  五、法律监管缺失
  除了以上原因,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也是造成中国同类型真人秀节目扎堆的原因之一。我国法律在电视节目的版权问题上没有明确的规定,究竟多少元素被照搬才构成侵权?这很难界定。版权管理的不完善使相关部门在处理节目相互抄袭所涉及的侵权行为时不能有理有据。①没有法律作约束,电视台抱着不必承担法律责任的思想,更加助长了抄袭仿效之风,导致扎堆现象泛滥,引起的法律纠纷层出不穷。我们在呼唤建立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更应该认识到行业自律在规范传媒市场中的重要性。
  中国真人秀节目扎堆出现是由以上多种因素造成的,通过对这些因素的分析使我们对中国真人秀节目的发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但我们还要清醒地知道“限娱令”的出台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对当前泛滥的娱乐化节目起约束作用,想要彻底改变目前这种状况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作为立法部门,要加快立法进程,为电视节目市场的规范化扫清障碍;作为电视从业者,要努力打破区域封锁,拓宽眼界,促进交流与合作,寻求一条文化与娱乐和谐相生的新思路。
  参考文献
  ①周亭:《中国电视娱乐产业研究:一种生产者的视角》[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0:35
  (作者:重庆工商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传播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责编:姚少宝
  实习编辑: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