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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传播学角度看政治谣言的危害及防治

2012-12-31刘邦凡刘莹

新闻爱好者 2012年21期

  【摘要】政治谣言的传播在当代新媒体快速发展中呈现独特的特征:政治谣言具有内容影响巨大、传播蔓延广阔、危害程度强烈,对个人、社会、国家都可能造成巨大危害,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普及、新型传播媒介的应用,加速了政治谣言的传播,这有可能对人们的政治生活造成更严重的危害。因此,从传播学角度去审视政治谣言并进行有效的政治治理,具有非常现实的重要价值。
  【关键词】传播;传播学;政治谣言;政治管理
  政治谣言是出于特定的对正常政治生活带来巨大冲击的动机和目的,利用一系列传媒宣传手段恶意散布谣言,并导致在社会上得以连锁性传播的无法确认其内容、缺乏事实根据甚至是故意、恶意捏造的社会政治信息,它主要是对政治人物尤其是政治领导人或对社会政治事件尤其是重大的社会政治事件的一种不确切甚至完全虚假信息的捏造和传播。[1]政治谣言具有内容影响大、传播蔓延广以及危害程度强的特点,以致政治谣言在政治生活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普及、新型传播媒介的应用,更加速了政治谣言的传播,这对政治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政治谣言的危害
  (一)从个人层面看政治谣言的危害
  第一,影响他人生活,损害他人身心健康。政治谣言没有事实根据,甚至无法验证真假。当人们受到政治谣言的诬陷或辩解无果时,甚至因辩解遭受更大责难时,就会形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当政治谣言不断传播,受害者个体的焦虑、紧张、恐惧等心理压力也就会随之增加,这种心理压力如果得不到适当的宣泄、疏导,受害者就可能受到政治谣言的伤害,因压力过大、抑郁难舒而导致健康受损、精神崩溃,甚至走向死亡。同时,虚假政治谣言的传播会使一部分普通民众相信它是真实的,从而基于不满、愤怒等原因对政治谣言的受害者进行再次的精神和肉体伤害。
  第二,影响个人声誉,危害个人政治前途。个人声誉可谓政治人物的生命,政治人物往往不断美化、渲染其正面的形象从而赢得更多民众的支持。同样竞争对手也会看到个人声誉的重要,因为重要所以攻击便再自然不过了。对政治人物个人声誉的攻击对其的伤害可谓致命。当政治人物的个人品质受到政治谣言的攻击时,人们一旦相信就不可能支持道德上有问题的政治人物,一些民众放弃对其的支持就变得顺理成章,而政治生活是瞬息万变的,一时的支持率降低就可能影响其政治前途,甚至彻底断送其政治生涯。即使事后得以证实是被诬陷,但是机会一经丧失就不会再来,追究、道歉往往也是于事无补。
  第三,影响个人判断,干扰个人政治选择。“谣言重复千遍即为真理”,政治谣言也不例外。政治谣言的传播从而形成的从众心理会使人们形成相信政治谣言的外在压力。当身边的人都趋向选择相信某个政治谣言时,一个人很难独善其身。这种从众心理不仅是造成政治谣言猖狂得势的原因,也是干扰他人政治选择的重要原因。政治生活中充满选择,普通民众的政治选择决定国家未来,政治人物的选择决定了其政治未来。政治谣言严重干扰了人们正常的政治选择,从众心理往往使人盲目跟从,丧失对真伪的辨别能力,影响了对政治事件、政治人物客观真实的判断,从而作出错误的政治选择。
  (二)从政党层面看政治谣言的危害
  第一,影响民众支持方向,损害政党利益。政党利益在于上台执政,将本政党的利益诉求转变成整个国家的利益诉求进行推行。因此,政党利益得以实现的关键就是能否成功上台成为执政党。而在当今社会,一个政党能否上台成为执政党取决于民众的信任、选择和支持。政治谣言对一个政党的诬陷会使民众丧失对该政党的信任,放弃对其的支持。民众的支持与否是政党能否上台的关键,也就是政党能否实现其利益的关键。政治谣言的传播会极大地影响民众的判断、干扰他们的选择,影响政局的走向,进而损害被政治谣言打击的政党利益。
  第二,影响政党内部团结,损害政党凝聚力。政党内部团结是政党最终赢得执政党地位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民众似乎无法信任一个连自身都不能团结的政党。但是由于一些国家的选举制度和政治历史等原因,政党内部各个派别之间的竞争就显得不可避免,例如美国总统选举前各政党的党内初选、日本自民党内部五大派系的竞争等。面对党内必需的竞争,正面和保持克制的良性竞争应该是被赞扬和推崇的,但是因为利益的诱导,一些政党内部的派别就会运用政治谣言对本政党内的对手进行打击。这种打击会极大地伤害党内各派别的情感、损害党内的和睦,影响党内各派间的信赖,甚至在今后需要一致对外的政党间竞争中都难以达成互信和互助,从而严重影响政党凝聚力。
  第三,影响政党之间和睦,损害政党间合作。执政党对国家政策的制定和推行,往往靠一己之力是无法实现的。它不仅需要本党的支持,同样也需要竞争对手的协助。但是如果在公平的选举中,政党间使用了政治谣言这种陷害的竞争手段,就会逐渐在竞争的双方埋下怀疑甚至是敌视的种子。彼此的不信任使双方都不愿意对对方的主张进行支持,即使是真正有助于国家、人民的政策也会因为敌视的情绪而加以阻拦。彼此间的拆台、抗衡使政党间的和睦不再,政党间的合作机会变得渺茫。根深蒂固的敌视和对抗不仅会损害政党的利益,而且会阻挡国家团结前行的步伐。
  (三)从国家层面看政治谣言的危害
  第一,影响国家稳定,引起社会震荡。无论是国内分裂势力还是普通民众,当他们对某项政策或政治事件形成统一的厌恶情绪时,就有可能通过制造与传播政治谣言发泄不满。这些政治谣言会使一些不明真相的普通民众处于一种焦虑、躁动和惶恐的政治心理状态下。这种状态又会使他们议论纷纷、以讹传讹,扩大政治谣言的影响力,从而成功地扰乱民心。政治谣言四起、政府放松警惕,加之民众对官方信任度不足,都会使普通民众选择相信政治谣言,从而站在反政府的立场上,引起社会骚动,破坏国家的稳定,甚至导致政府的更迭或是国家的颠覆。
  第二,影响国家形象,损害国家利益。美国政治学家布丁认为“国家形象是一个国家对自己的认知以及国际体系中其他行为体对它的认知的结合”[2]。国家形象的好与坏不仅极大地影响着本国民众对国家共同体的认同度,深刻地影响着民族凝聚力和归属感,而且也深刻地影响着其他国家和民族对于该国的接受程度和评价等级,从而决定着该国及其人民在世界上的地位。正面国家形象的拥有者往往会使人愿意用更善意、更亲切、更理解的方式对待其在政治生活中的各种行为,而负面国家形象的拥有者会使人们对这个国家的评价带有不同程度的敌对、排斥。因此,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其国家形象的塑造与传播。政治谣言对一国的污蔑久而久之会严重影响一国的形象,从而使他国民众丧失对该国其他行为的客观评价,损害该国的国家声誉和利益。
  第三,影响民族感情,扯断国家间信赖。国家间的信赖是国际合作的基础,国家间互信的建立是一项长久的工程,是国家间世代努力的结果。打破国家之间的互信却可以一朝完成,但是想再次恢复互信又要经历漫长的过程。运用政治谣言破坏国家间的互信更是如此,国家间通过政治谣言对一国的损伤是持久而深刻的,民众对伤害的记忆是世代相传的。这种以损害他国为目的的政治谣言会严重伤害他国民众的感情,造成国家间的敌视,使国家间的信赖不复存在。失去了信赖,国家间真诚的合作就变得不可能了,没有了真诚的合作,国家间有的只有受损的利益;失去了信赖,国家间平和的谈判就变得不可能了,没有了平和的谈判,国家间有的只是不断的冲突。这种由政治谣言导致的不信任和冲突,又加深了矛盾和不信任,这样循环往复,将使整个世界处于一种不安的状态之中。
  政治谣言的防治
  (一)政府主动
  第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增强政府话语影响力。政治谣言的盛行往往伴随着对政府本身的不信任,这种不信任源于政府以往的“表现”。政府在政治生活中对政治事件的公开往往是具有选择性的,这看似是一种有利于稳定的方式,但是却在伤害了民众知情权的同时,也使民众对政府不信任的情绪慢慢积攒。政治谣言就是借助民众的不信任情绪才得以大肆传播的,这最终将会破坏政府所期盼的稳定。因此,政府要想在治理政治谣言中处于优势地位,首先就应使民众相信政府。信任源于真实,真实在于公开。政府只有完善公开制度,成为政治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发布真实、准确信息的主体,久而久之民众就能相信政府发布的信息,而对网络等媒体发布的极具感染力的言论进行理性的判断,而不是盲目相信。真实信息加之民众信任,这样政府第一时间公布的真相就会真的被民众认为是真相,民众就不会再被政治谣言所误导,产生不健康的舆论。
  第二,畅通信息交流渠道,适度放宽对媒体报道的监管。当民众无法知晓政治事件的真实信息时,就会相信一些政治谣言。政府官方发言人的发言往往具有滞后性,因此政府也可以利用网络加强与民众的沟通,先于政治谣言给予民众真实的信息。例如,建立完善的网络政府发言人制度,在网络上及时地发布网民们关心的重大政治信息,并不断更新最新信息,以速度和真诚换取主动。在政府发布相关政治信息的同时,还可以并且应当邀请一些网民进行互动,及时回答网民们所提出的问题。只有畅通政府与民众的交流渠道,让民众对相关政治信息拥有全面、真实的了解,民意才能不受政治谣言的蛊惑。
  同时,政府还应放宽对媒体报道的监管,让媒体真正了解政治事件的真相,报道政治事件的全貌。这样才能使媒体人向民众传播真实的信息。否则,对政治事件的不确定性致使媒体进行疑似性、可能性的报道,会严重影响报道的真实性,干扰民众的判断,甚至成为政治谣言传播的助推者。
  第三,完善相关立法,依法查实和惩处违法行为。面对政治谣言的伤害,以暴制暴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应该成为遭受政治谣言侵害时的首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政治谣言却面临着困境。面对出现在传统领域中的政治谣言,政府可以轻而易举地进行惩治,但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网络的匿名性为政治谣言的制造和传播提供了温床。“隐形”的网络也隐身了制造政治谣言者。当政治谣言的被伤害者想要追究实施伤害者责任时,却猛然发现自己无从追究。面对如此困境,政府应当出面解决。似乎网络实名制在很多人眼中是政府解决网络传播政治谣言的金钥匙,但我认为事实并非如此。网络实名制不仅使人们丧失了真实表达的最后地方,而且其是否真的有助于控制政治谣言的制造和传播也令人怀疑。韩国是世界上最早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国家之一,但是效果却不令人乐观,伴随着网络实名制,“身份证伪造器”等作弊软件也应运而生,这种软件可以伪造出通过身份验证机制的韩国身份证号,从而可以用伪造的身份注册,此类软件的出现意味着“网络实名制”近乎名存实亡。2011年8月,韩国政府鉴于网民个人信息被大量盗窃和泄露,决定采取分阶段废除网络实名制的措施。因此,我认为对政治谣言的立法不仅应在源头上,更应在过程上。
  对政治谣言的治理,政府应该完善相关立法,惩治制造和恶意传播政治谣言者。不仅如此,面对网络上四起的政治谣言,政府还应惩治纵容政治谣言恶意传播的网站。严厉的惩治,才能使政治谣言制造传播者付出代价,其他妄想制造传播者看到警示;严厉的惩治,才能迫使一些媒体、网站自律,主动屏蔽一些明显的政治谣言。
  (二)主流舆论引导
  第一,充分发挥职业特点,积极正确引导舆论。主流媒体拥有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肩负着引导主流舆论的重任,面对政治谣言,主流媒体应该有所作为。主流媒体不应成为政治谣言的助推者,而应是揭露者。当今社会,主流媒体的报道会被认为是官方的话筒,因此应当更加客观、权威地报道政治事件,面对政治事件,主流媒体应走在舆论的最前方,保持报道速度的快捷性,并通过采访政治事件中的一些人物,保证报道的真实性。主流媒体应运用自身在信息发布、传播领域的地位,及时发布正确信息、揭露虚假政治谣言,增强民众抵御政治谣言侵袭的能力,并使其成为引导民众认清真相、辨别政治谣言最直观、最及时的方法。
  第二,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行业自律。主流媒体应该发挥架在群众与政府之间沟通桥梁的作用和承担社会责任。主流媒体应该及时反映民众的诉求、传达政府的反馈。面对政治谣言,主流媒体应该在探究真相的基础上报道,并将政治谣言与已知事实真相进行比较,通过剔除伪造的、虚假内容的过程后,把客观、真实的政治消息公布出去。相反,当今社会一些主流媒体为了提高收视率、点击率,将社会责任、行业自律抛之脑后,将一些未经证实的政治谣言当成真实信息进行发布,严重干扰了民众的判断,这不仅扩大了政治谣言的传播范围,而且久而久之会降低民众对主流媒体的信任度。这样,主流媒体不仅没有成为虚假政治谣言的过滤器,反而使政治谣言传播扩大化。因此,媒体尤其是主流媒体应该强化职业道德,成为守护信息正确传播的坚固城堡。
  (三)民众自律
  第一,增强认知信息能力,明辨是非。在现实生活中,政治谣言往往是没有利害关系的普通民众将其当作重要政治信息主动地进行二次、多次传播,结果使政治谣言传播得越来越远、越来越快、越来越盛。因此面对政治谣言,不仅需要政府、媒体的努力[3],作为最广大的民众——政治谣言传播的有力推手更应当有所作为。面对恶意的政治谣言,民众首先要做的是不肆意传播,同时对政治谣言进行理性的辨别。这需要提高普通民众的认知能力,加强民众的批判思想教育。如果民众拥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和批判意识的话,就会在意识中形成抵抗政治谣言的坚固堡垒,政治谣言蛊惑民众的机会会大大降低,其传播进程也会遭遇巨大的阻力。尽管是有备而来的政治谣言,但面对具有丰富知识、强烈批判思想、独立价值判断的民众也会无处遁形。因此,加强民众认知能力,提高民众在繁杂信息面前的辨别能力,有助于遏制政治谣言的制造和传播的泛滥。
  第二,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严守法律。法治社会已经是不可能逆转的社会发展趋势,法律已成为规范民众行为的一种重要准则,是构建社会秩序的一种硬性约束。在各国不断完善各自法律系统时,更应关注民众法律意识、法律情感的培养。只有民众主动地运用法律保护、约束自身行为时,法治社会才能真正实现。政治谣言也是如此,民众不仅需要在面对政治谣言侵害时想到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利,更应在制造、传播政治谣言时先形成一个价值判断,顾及散播政治谣言的法律后果。只有民众自律,严守法律,不制造、不传播政治谣言,才能换来传播领域一方净土。因此,应该丰富民众的法律知识,提高民众的危机意识,使民众能够自觉地负责任地传播正确信息。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与推进河北沿海地区发展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2BJY005)和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基于公共服务的河北电子政务Web2.0研究”(项目编号:HB12TQ002)]
  参考文献:
  [1]刘邦凡,刘莹,刘乃郗.浅析政治谣言在西方政党竞争中的运用[J].学习论坛,2011(6).
  [2]冯小楠.对国家形象传播的思考[J].新西部:理论版,2011(5).
  [3]罗敏,张平.政治谣言的心理成因及对策[J].法制与社会,2008(9).
  (刘邦凡为燕山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教授;刘莹为燕山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生)
  编校: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