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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读英文原著的曾小雨

2012-12-31杨兴文

知识窗 2012年8期

  走进书店,曾小雨问营业员:“你们这里是否有《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英文原版的刚刚上架。”
  “中文版的哪天来?”
  “估计在30天以后。”
  曾小雨喜欢看小说,上小学的时候,她就读过不少名著。进入初中,曾小雨对欧美文学的兴趣更加浓厚,她是名副其实的哈迷,看完《哈利·波特》前六部之后,就时刻盼望着第七部早点到来。可惜先到书店的是英文原版,翻译版还要等三十多天才能出来,她觉得实在无法等,于是干脆买了一本英文原版回家。
  走着走着,曾小雨就迫不及待地翻阅起来。这时曾小雨掌握的词汇只有三四千个,几乎每句话里都有不认识的单词,更加讨厌的是,每页上都有看不懂的句型,弄不明白那个句子究竟怎样翻译才准确。
  回到家里,曾小雨想读到伏地魔最终倒台的渴望,依然非常强烈,她便找来文曲星电子辞典放在身边,阅读时遇到不懂的单词,就查辞典。为了看书,曾小雨要求自己,在学校必须抓紧时间把作业做完。每天晚饭后,曾小雨就开始看小说,一直看到22时。
  曾小雨不会刻意将查过的单词记在笔记本上,标记上音标每天背诵,她的目的很简单,只想知道书里发生了什么事,因而每个单词在她脑海中停留的时间不过几秒钟,很快便过去。看完三十多页后,曾小雨发现,读书时查文曲星电子辞典的频率越来越少,语感也在慢慢地加强。
  用二十多天将砖头厚的《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看完后,曾小雨的英语词汇、语感都有了质的飞跃。与此同时,她还意识到在文学领域里,翻译在多数时候显得苍白无力,原著比翻译版更有魅力,如果能读原版,就应该尽量读原版。随后,曾小雨在课余时间读到更多的英文原著。
  别人是为了学习英语而阅读,可是曾小雨恰好相反,她是为了阅读而学英语。在阅读英语原著及学习英语的过程中,曾小雨体会到,如果忽略阅读原版书籍,忽略与人交流的能力,仅仅采用死抠语法、死背句型的方式学英语,就会完全背离学英语的初衷。只有忘掉你不是要学习英语,而是要运用英语,才会自然地学好英语。
  由于曾小雨英语成绩特别优秀,因此从高二开始,潍坊市第一中学就对她的英语实行免修政策。在英语课上,允许曾小雨不用跟着老师的步伐学习,她可以自习。也就是这个灵活的政策,让她的个人特长得到充分发挥。
  2012年4月9日,曾小雨收到哈佛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成为潍坊市首个被哈佛大学录取的高中生,并获得4年全额奖学金约120万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曾小雨还收到十多所美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香港大学也向她投来橄榄枝,并提供每年20万港币全额奖学金的优厚待遇。最终,曾小雨选择了哈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