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融资租赁业前景分析及发展对策
2012-12-31周华龙
银行家 2012年8期
融资租赁自美国诞生以来,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由世界租赁年报统计的数据得知,全球租赁额在2007年达到了顶峰(7804亿美元),以1983年为基数其复合增长率约9%。之后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全球租赁额有所下降,截至2009年末,全球租赁额约为5573亿美元,从1983年以来的二十多年间其复合增长率达到了7%以上。
国内融资租赁业发展历程及前景
我国的现代融资租赁业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同步发展的。1981年,中信集团应国家经济发展要求成立我国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中国东方租赁公司,这成为中国现代租赁业开始的标志。回顾过去,我们可以将我国的融资租赁业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高速成长期(1981~1987年)。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国家注重引进外资支持国内的技术改造,融资租赁业在各级政府部门的积极驱动下引进和成立了大量的租赁公司,其中不乏世界级的银行和商社投资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行业处于高速发展时期。第二阶段是行业整顿规范期(1987~2007年)。由于融资租赁业的高速发展掩盖了租赁主体责任不明、租赁风险管理能力较弱等一系列问题,致使融资租赁项目问题濒出,甚至出现了全行业性大面积的租金拖欠问题,行业整体发展遇到了危机。再加上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致使日本等外资股东纷纷撤离融资租赁业,也使国内融资租赁业雪上加霜。针对出现的全行业性租金拖欠问题,我国加强了租赁行业在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体制建设,从1999年开始,我国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涉及和针对租赁业的法律法规,同时开始放松对租赁公司审批的限制。第三阶段是行业复苏及转型提升期(2007年至今)。为促进租赁业的良性发展和壮大租赁队伍,2007年1月银监会发布了经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重新允许国内商业银行介入金融租赁并陆续批准了由其管辖的银行成立金融租赁公司。同时,上海和天津等个别城市出台了一系列鼓励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的优惠政策,内资租赁公司开始试点,外资租赁公司审批权限从商务部下放给了地方商务委,融资租赁业由此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时期。金融租赁公司、中外合资或外商独资融资租赁公司、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的相继设立,促进了我国租赁业的突飞猛进。我国的融资租赁规模余额从2007年末240亿元增到2011年末的近万亿元。租赁公司从2007年的80多家猛增至2011年300多家,其中新设了大批中外合资或外商独资融资租赁公司。
上海要打造国际金融中心、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和未来的制造业贸易中心等,必将离不开融资租赁业的创新发展,从未来发展趋势看,融资租赁是实现金融综合服务与制造业等实体行业进行有效整合发展的途径之一,也是上海避免产业空心化实现产业转型的最佳选择之一。未来融资租赁将通过业务创新不断加强与其他金融行业的联系与合作,从欧美融资租赁发达市场的经验表明,融资租赁与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基金等其他金融行业的合作是至关重要的。结构化融资租赁产品将彻底颠覆传统的金融服务方式,金融行业的创新发展和转型提升绝不是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垒大户的形式,而是类金融的创新发展不断取代和促进传统金融服务方式和产品。比如第三方支付、融资租赁和保理业务的结合将完全打通贸易实体行业上下游通道,从而可取代目前银行的供应链金融和贸易金融业务,而保理加租赁将进一步促进资产证券化和电子保理的创新发展。如果融资租赁业在资本利差(即影子银行)业务发展方面取得飞速发展,且在打造实业贸易要素整合(两头融租)方面有所作为,融资租赁业务必将成为金融业第二大融资业务,上海也将在金融转型发展中拔得先筹。
上海融资租赁业面临的发展困境
行业定位及战略不清晰
目前由于多头监管,我国的融资租赁业呈现“三足鼎立”的监管格局: 金融租赁公司由银监会监管;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外资司监管;从事设备租赁的内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市场建设司管理。商务部现在监管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商务部2005年3月5日实施的《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 而银监会监管的主要法律依据是《金融机构管理规定》、《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取缔办法》以及2000年6月30日人民银行颁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由于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