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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监察制度创新的几点思考

2012-12-31陶苏夏

群文天地 2012年14期

  摘要:目前我国的行政监察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监察主体多而杂、监察人员力量与职责任务不匹配和影响力不足的问题,从委托—代理的视角分析这些问题,以求探寻行政监察制度创新的对策。
  关键词:委托-代理;行政监察;制度创新
  一、相关理论梳理
  委托—代理理论是 二十世纪 60年代末经济学家研究企业内部信息不对称和激励问题发展起来的新古典经济学研究范式之一,研究委托方和代理方存在的利益相互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该理论广泛用于社会各个领域,行政监察就是对权力的委托与代理过程中的监督。人大作为我国的权利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选举出政府官员行使行政权力,这个过程就是权力委托—代理的过程,政府行使行政权的过程中是否按照权利机关的要求,是否有寻租等行为的发生,需要有专门的监督机关进行监察,监察机关产生的意义便在于此。
  二、监察机构的组织体系
  1.行政监察的主体。行政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包括行政监查和审计监督;外部监督包括权力机关(人大)的监督、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的监督、党的监督(主要是纪委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如新闻媒体)。
  我国行政内部监督体系包括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其中一般监督主要包括层级行政监督、主管监督和职能监督;专门监督主要包括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2.行政监察的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条规定:监察机关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检查:第一,对需要检查的事项予以立项;第二,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第三,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监察机关提出检查情况报告;第四,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监察线索来源通常有以下几点:第一,群众举报;第二,审计移交;第三,媒体曝光;第四,突发的重大事件;第五,办案过程中牵涉出的案件。
  3.行政监察的法律依据。目前只有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作为行政监察运作的法律根据,行政监察工作没有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法律保障,政府内部行政监督也没一整套系统科学的规范性程序规定,使得监察的最终结果没有强制性措施进行保障落实。
  三、当前行政监察存在的问题
  1.监察法律法规不完善。2010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开始施行,新的行政监察法对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监察程序和法律责任都做了明确规定,但是对于受监察的行政机关或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监察机关应如何处理并给予相关的惩处方面,法律缺少明确的判定规则,导致监察机关在对案件处理过程中无从下手的现象。
  2.行政监察人员力量与职责任务不匹配。目前,各级专门从事行政监察的人员编制很少,但是却承担了大量的行政监察工作。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一方面,很多部门的业务需要监察部门的监督(如金融领域的监察),这就对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他们要熟悉监察对象的办事程序和容易出现问题的风险点,以便有效监督;另一方面,政府交给监察机关很多并不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甚至越俎代庖、包打天下,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往往人手不足,疲于应付,很难监督到位。
  3.监察机关影响力不足,经费预算紧张。纪委与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后,统一领导和管理,办案效率更高,利大于弊,同时,监察机关要受纪委常委的领导,其影响力不及纪委,而且,纪检监察部门的经费来源于地方政府拨款,如果预算不足则拨款就较少,保证不了办案的设备等,使纪检监察部门办案处于被动。
  四、行政监察制度创新
  1.加强人大建设,完善监察法律法规。人大立法存在滞后性,很难适应新形势下监察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就不能及时提供法律保障;对行政监察的立法缺乏可操作性,对违反法规制度的行为如何处置没有明确规定,导致执法漏洞。所以,要加强人大的建设,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监督权利,为行政监察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2.加强队伍建设,划清职能界限。目前,乡镇一级有人无编的问题亟待解决,要加强和改进乡镇监察工作,充实壮大基层监察队伍,提高各级监察人员办案水平和能力;同时,各级政府要对监察机关明确职责定位,严格按照监察法办事,真正做到监督的再监督。同时,可以尝试赋予监察系统一定的起诉权,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的监督,真正杜绝“管得了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了”这种现象的发生。
  3.挖掘自身潜力,主动谋事成事。要提高监察机关的威信和影响力,还要从自身做起,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参与经济建设,把行政监督的权利、手段赋予到纠风、治乱工作中,在全面履职方面突出执法监察职能,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提升监察机关的有效监督者形象。
  4.坚持16字方针,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是监察工作一以贯之的工作理念,在具体的工作方式方法上,可以创新性地采用电视问政、网络问政、网络监督、电子监察开展工作,建立干部队伍廉政信息库,增强针对性、提高有效性,为更好地履行监察职能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参考文献:
  [1]胡建淼.中国现行行政法律制度[M].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
  [2]尤光付:.行政监督理论与方式[M].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
  (作者简介:陶苏夏(1987-),男,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行政管理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