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建设单位安置小区项目举措
2012-12-30朱延峰
朱延峰
(清河区安置房建设指挥部,江苏 淮安 223001)
概述
安置小区建设是一项政策性、法规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施工现场管理,工程资金的支付,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当地关系着村民方方面面的问题,对城镇良好形象的树立、投资环境的改善和社会的稳定,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随着目前城市建设向外延的大面积推进,安置小区项目的建设中存在的建设周期长、拆迁后回迁慢等一些列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作为安置房建设指挥部工作人员,就甲方建设单位在安置小区方面需要做的工作做一总结,力求为安置小区规划与建设的顺利实施做保证。
1 .建设单位安置小区规划用地管理
1.1 建设用地面积计算.。在安置小区建房安置点以内,建设单位要按照建设用地的位置和面积进行用地的划分。建设用地的左右方向,凡与邻户相联并共墙的以墙中为界,共基不共墙的以墙外边为界,在通到边侧的以墙外边外界,房屋的前后方向,以墙外为界。
1.2 建筑设计条件和要求。建设单位在其正屋后面的庭院或附属用房用地,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5米。非公路两侧建筑带建筑大门允许设置一个挑出宽度不大于0.4米的雨蓬。除檐沟、遮阳板允许挑出宽度不大于0.4米外,其它任何部位不得超出拍卖建设用地范围。
2 .建设单位安置小区施工建设管理
2.1 推进安置模式。建设单位在安置小区施工前,要大力做好推进安置小区的模式,要不断宣传,让广大拆迁户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保障他们的知情权,采用图文并茂形式对安置方案在拆迁点、安置点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拆迁户的意见和建议,逐家逐户进行走访,倾听他们对安置方案的意见和看法,向拆迁户讲明白新安置模式的意义和好处,给他们算好经济账,让拆迁户自觉加入到接受新安置模式的队伍来。
2.2 做好文明施工。建设单位在具体施工中要文明施工,建设单位或相关施工人员必须按施工规范,有关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违反实施细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同时还要注意的是,同一地块必须联建的邻户可共基础共墙,也可共基础各自砌墙,由相邻建房户自行协商决定,并签订共建基础协议,"协议"报县村镇建设管理处大柘管理站备案,共用基础建设费用各自负担50%。
2.3 严控审计制度。这一环节关乎整个安置小区建设的质量。建设单位从健全制度、规范程序、责任追究等入手,严格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力度,严格控制每一笔资金支出,一个阶段一次审计,一个项目一个报告。建设单位应该在自行严格审计的基础上,最后还将主动邀请县审计部门进行"国审",以确保整个工程禁得起历史检验和人民评判。
2.4 力保工程进度。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要拟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协调,确保工程进度,抓好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为抢抓工程进度,该委采取有力措施,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遇到的设计、资金、劳务等各种问题,积极开展小区建设的各项工作。
2.5 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单位在施工中严把设计关、材料采购关和施工质量关。为确保设计质量,规划设计方案及建筑施工设计先后多次经过有关专业人员的评审,使设计符合规范要求,要求工程原材料都按照规定从正规厂家购进,并且附有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保证书,对于三证不全,达不到标准的材料坚决不允许进场;施工中认真检查,施工后严格把关,发现问题现场纠正,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2.6 加强建设单位信用管理。加强安置小区建设单位信用管理,是高质高效推进其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切实维护被拆迁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拆迁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举措,实增强合力,努力营造安置小区建设健康、守信、和谐的市场环境。
2.7 要加强沟通协调。建设单位要重视与街道、村居、居民之间沟通和协调,对安置小区的总体规划、小区配套设施建设、户型、面积等要多走群众路线,主动与群众沟通,听取居民意见,以取得居民的理解和支持;村居要做好居民的引导工作,切实发挥好建设单位与居民的桥梁纽带作用。要加强政策研究,加快制定政策,积极探索安置房小区长效管理机制,逐步规范物业费收取问题,让被安置居民拆的放心,住的安心,把好事办好。
但因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虽然有前期的缜密计划于规划,在安置小区方面也会出现问题。这需要建设单位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控制。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
首先是土地集约化低,人均用地面积过大。这要引起建设单位在征地前做好土地用地的规划,不能盲目开发,这样会造成很大土地的浪费。其次是安置小区特色不足,建筑密度过大。根据目前建成的安置小区来看,建设标准普遍较低,建筑立面造型单一,特色不鲜明。同时存在建筑面积过大问题,基本都在40%以上,特别一些规模较小的安置小区建筑密度达到了50%以上,安置户在房前屋后乱搭乱建情况十分普遍。主要做好集中连片布点安置。新建安置小区尽量向现有布点集中靠拢,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在现有安置小区基础上适当扩大安置小区的规划面积。
第三是绿化率低,配套设施不完善。安置小区内绿地率低。安置小区基本上无公共绿地,只有在按日照间距标准控制的空间实行了绿化。如高塘岭镇的莲湖安置小区、星城镇的财委安置小区、黄金乡的姚坡塘安置小区等;公共设施不配套。除安置小区配置垃圾站、公厕和配电间之外,基本无其它公共服务设施,如活动中心、健身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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