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抓实干 开拓创新 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
2012-12-29闫磊付洁
北方经济 2012年19期
价格诚信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在当前各行各业都积极倡导诚信建设的同时,更是价格主管部门转变职能、服务民生、服务大局、改进价格管理形式的主要举措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实践。
近年来,东胜区价格监督检查所围绕价格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开拓进取,把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作为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的抓手。坚持以监督检查与宣传教育、规范整改与服务支持相结合的原则,加快和完善价格诚信建设、建立价格诚信档案、研究制定诚信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价格信用的评定、培育诚信先进典范、对涉价格涉经费单位价格信用信息定期发布、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曝光不讲价格诚信的价格违法违规单位,严厉打击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价格暴利等不正当价格失信行为。在价格诚信建设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完善价格监管基础工作,为价格诚信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开展明码标价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东胜区价格监督检查所始终认为明码标价是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价格诚信建设的先行保障,在明码标价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通过不懈努力,明码标价率逐年上升,标价行为不断规范,行业明码标价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一是坚持宣传教育先行,分别对东胜地区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旅游景区等150多家窗口经营单位逐一上门服务指导,发放宣传材料7500多份,现场解答相关价格问题。二是根据市场分布状况,分组分片分行业,先后在东胜地区开展专项检查20多次,检查窗口单位和个体门店5100多家,在检查中纠正标价签填写不规范、明码标价管理混乱等问题100多起,加大了定期巡回检查力度,确保明码标价工作经常化、持久化。三是依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逐门逐户对十几条主要商业街的3000多家门店的明码标价进行规范整顿,为鄂尔多斯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同时,利用“春节”“五·一”“十·一”“中秋”“国庆”等大型节日重点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对屡查屡犯、性质严重的经营者结予重罚,整肃市场价格秩序。
(二)敢于大胆创新,打破传统的明码标价形式,突出行业特点
由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标价签虽然有其通用性,但针对特殊商品及服务价格有一定局限性,而且较死板,东胜区价格监督检查所从单纯的“管理观点”中解放出来,树立起“服务观点”,在标价签监制过程中以格式监制与内容监制并重,主动上门现场办公帮助经营者设计和规范标价签的样式,并鼓励经营者制定既符合实际需要又能体现经营特色的标价签,由此省去了经营企业要到东胜区价格监督检查所来回跑监制价签的程序。如今年在监制购物中心的标价签中,监制了突出商品特点和不同商品使用不同尺寸的标价签以及促销活动中突出“降”字字样的降价标价签,为企业提供了高效的便捷服务,同时也让消费者购物时耳目一新,起到了提高经营者加强明码标价、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营造价格诚信氛围。
(三)完善医疗等事业收费公示
继续完善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将主要和常用的医疗服务项目、计价单位、收费标准在收费地点的显著位置予以公布,及时更新收费项目和标准。建立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政策提醒告诫制度,规范医疗单位的价格行为;在大中型医院设立价格收费服务监督站(岗),接受群众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的咨询和投诉;定期开展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调查,规范价格管理制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轻群众药费负担。通过近几年连续不断对医药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与处罚力度的加大,医药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自立标准、自设项目和超过政府规定标准收费等现象日趋减少,价格秩序逐步得到规范,保证了医疗市场有序健康发展,为价格诚信提供保障。
(四)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为载体,强化社会监督
东胜区价格监督检查所 “12358”价格举报电话自开通以来,日益成为倾听群众呼声、维护群众价费利益、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12358”价格举报电话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价费信息动态、认真倾听群众价费诉求、努力疏导价费矛盾,主动为群众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从2012年初至今东胜区价格监督检查所处理了37起价格举报咨询案件,同比下降近50%。对于受理的投诉、咨询,实现回复到位、减少误解、有效化解价格矛盾,使价格举报案件办理回复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汇总、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为领导提供价格调控和决策依据。将价格举报工作融入到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之中,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充分发挥了调解价格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二、以建立“12358”价格监督服务站为着力点,有序推进价格诚信建设
为进一步前移价格监督服务关口,实现价格服务零距离,加大价格监督服务职责、制度及价格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价格工作的社会知晓度、理解度和认可度。东胜区价格监督检查所从2010年开始在东胜辖区内运用帮扶、劝导等方式指导150多家大型商场超市、药店、酒店等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商品购销台账、投诉咨询台帐、价格举报制度及流程等信息;并成立了 “12358”价格监督服务站,服务站规定了每个服务站有不少于4人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其中站长1名,由经营单位选定任命,副站长1名,由东胜区价格监督检查所检查人员担任,工作人员由经营单位选定,并明确岗位职责,赋予正当权利,通过组织培训、进场监督,确保发挥应有作用。并且在服务站公示了价格监督服务站工作职责、物价人员分工、物价人员职责、价格投诉处理机制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 “12358”价格服务监督服务站的建立让“监督” 变为“服务”,通过 “服务站”建立了网络式“价格诚信体系”。 提升群众法制和维权意识,让广大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价格部门在行动,真正享受便民、快捷、高效的价格服务。
三、树立价格诚信榜样,加快价格诚信体系建设
(一)以点带面推进明码实价工作
东胜区价格监督检查所以明码标价为基础,本着实事求是、先易后难、因势利导、循序渐进的原则,大力开展推行明码实价,促进诚信经营的活动。首先通过宣传引导一方面扩大消费者认可、欢迎,逐步转变讨价还价的消费习惯;另一方面使经营企业发自内心愿意参与进来,从价格主管部门要求的“要我明码实价”转变为“我要明码实价”,由被动变主动,调动起企业内在的动力和积极性。其次区分各企业、各行业的不同情况,考虑从已经具备条件的“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的商业市场入手,在尽可能多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中推行明码实价,让消费者受益。例如将鄂尔多斯王府井百货、金鼎亨超市、奥康皮鞋专卖店做为重点发展对象,进一步树立、巩固经营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良好企业形象。截至目前,东胜地区已有27家经营企业参与明码实价自律承诺,并表示从现在起,更加主动地规范价格行为,建立健全经营企业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落实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
(二)精心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
为倡导“诚信兴商、实价兴誉”的价格诚信理念,为进一步推进全区价格诚信建设,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东胜区价格监督检查所开展了“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首先,大力宣传开展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对打造诚信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并把参与“价格诚信单位”活动的方法、步骤和程序告知社会,为顺利启动价格诚信建设工作奠定基础。此工作自开展以来,已有25家经营户在我所报名登记,希望能被评选,由此提高企业价格诚信形象。其次,选择与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事业收费单位、窗口服务行业、商业零售业中具有一定价格诚信建设基础的单位进行动员,务必使第一批树立起来的标杆立得住、叫得响,然后再利用典型起到带动和引领作用,扩大价格诚信建设的覆盖面,加快建设步伐。
四、创新工作方式,推动价格诚信建设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一)开展“晒价格、比价格、稳价格”的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公开活动
为促进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形成,促使商家用好自主定价权,抑制民生商品价格上涨,引导消费者货比三家、理性消费。东胜区价格监督检查所在今年6月份开展了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公示活动,此项活动重点开展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根据居民的消费习惯和不同时期的消费热点,合理确定民生价格监测范围和品种,选取了11家百姓认知度高、商品齐全的大型超市作为民生商品信息采集点,采集了东胜市场上以居民生活为主的9大类120多个商品品种的价格信息。二是利用网络定期发布价格信息。每月1日、11日、21日通过东胜门户网站《东胜之窗》集中公开发布商品价格信息,每期公布60多种商品价格信息,目前已公布十期,累计公布商品价格信息6000多余次,同时东胜区价格监督检查所根据季节变化和群众消费热点,适时增设临时品种,并保证更新频率,为消费者选择质优价廉商品提供信息支持。三是为开展价格调研、政府制定相关价格提供了依据,创新了政府价格监管方式,夯实了价格基础工作,从而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引导商家合理定价,引导市场良性竞争,为价格诚信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规范商家促销活动,实施“东胜地区零售企业促销活动事前备案制度”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争夺市场,各大零售企业纷纷开展了“价格战”、“促销战”,导致商业市场“一片混战”, 优惠促销本是吸引消费者的一种形式,也是市场营销的一种常用方式,但应该建立在真正让利消费者的基础上,而不是商家给消费者的“优惠”背后掩藏着虚高标价、虚假打折等种种价格陷阱的噱头。
为遏制促销活动背后的价格不规范行为,经过对市场的长期跟踪调查,东胜区价格监督检查所从今年4月份起,开始实施《东胜地区零售企业促销活动事前备案制度》,此举意在提前介入、打击隐藏在促销打折背后的各类价格欺诈行为。制度要求东胜地区50多家大型商场、超市实行促销活动前期备案制度,即经营企业应当在促销活动的前3-5个工作日内,将《东胜区零售企业促销活动备案表》送到东胜区价格监督检查所进行备案,备案内容细化到商品促销原因、促销活动起止时间、促销活动的具体方案等。《备案制度》还要求零售企业须保留促销活动所涉及的商品的原始销售凭证,以备价格部门核查,并要求东胜地区50多家大型商场、超市在印制的海报中加印12358价格举报电话,请消费者共同监督,促进商家价格自律。截止目前累计备案35期,备案促销品种达上百种,在个别的促销方案中有表述不清的、容易引起歧义的广告用语、价格承诺等,我所提出指导意见,对明显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促销活动,给予制止。如某超市在促销期推出一些新上市的商品,在促销海报中标示了原价与促销价,检查人员通过检查发现,这些新上市的商品并未在卖场销售过,所以并不存在有原价,检查人员耐心的给经营者讲解了原价的概念,即 “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7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经营者方才了解并立即将促销海报中存在错误地方进行改正。又如一些商场在报送的促销活动材料中随意使用“最低价”、“震撼价”等字样,价格标示无依据,使消费者无从比较,检查人员制止了经营者在促销海报中标示这类字样的行为。通过近期对东胜地区各大商场、超市的促销活动进行前期引导和规范,使企业负责人认识到实行促销活动备案不是价格主管部门做的表面文章,是实实在在地为企业服务,是帮助企业及时遏制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强经营企业价格诚信建设的持续发展。
五、加大价格诚信宣传力度,提高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推进价格诚信建设
推行价格诚信建设,对维护消费者权益有利,对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对全社会节约交易成本、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也有利,是一举多得的好事。东胜区价格监督检查所以引导帮助为主,综合运用提醒、告诫等手段,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商。
一是加强舆论宣传,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规范明码标价月”活动、“价格法宣传月”活动等宣传活动,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推行价格诚信建设的意义、作用和效果,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推行价格诚信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同时今年6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零售企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自查自纠活动,发放《东胜区反价格欺诈专项行动自查自纠表》60多份,要求各零售企业认真对照自查自纠表的各项标准,检查自身企业是否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各零售企业填写好后报送东胜区价格监督检查所,以备日后检查,这种自查自纠方式督促了经营者自觉纠正价格失信苗头问题,规范了明码标价和促销活动、制止价格欺诈行为的发生,建立健全比较完善的价格自我约束机制,树立良好的商业形象。
二是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价格政策,同时要求市区主要商场、超市的LED显示屏上不间断地滚动价格诚信宣传标语,并在各商场、超市的醒目位置张贴“12358”价格举报电话公示牌,利用商场、超市的播音系统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价格诚信建设,扩大影响,倡导诚信经营的理念,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消费者明白消费。把推进价格诚信的工作深入持续卓有成效的开展下去。三是组织开展经营企业物价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物价员的作用,达到加强企业内部自律的目的。帮助企业完善各项价格管理制度,明确企业的社会责任、道德义务和职业操守,例如在对唐老连锁超市的近50名管理人员进行为期一天的价格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中,解答了超市人员有关价格的问题咨询,使超市的管理人员受益非浅。通过近年来对经营企业物价人员的培训,我区已有30多家经营企业向社会作出价格诚信公开承诺,使经营者的价格诚信行为变为自觉行为。
六、价格诚信建设的几点体会
在推进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从整体上完善价格诚信体系建设,是紧迫的形势要求,意义十分重大。东胜区价格监督检查所在今后的价格诚信建设中应把价格政策宣传、机制体制建设、市场价格巡查、社会群众监督、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评选等活动有机结合,以点带面,集中突破,强力推进价格诚信建设。
(一)集中精力,完善价格监管制度,营造良好的价格诚信环境
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既要发挥宣传的引导作用和教育的警示作用,更重要的还必须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和机制的保障作用。一方面,加强经营单位“五类制度”的健全,即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内设物价管理机构和物价员制度、定调价格成本预审和申报备案制度、价格监督检查制度和价格诚信档案制度。“五类制度”能有效的约束经营单位的价格行为,能够促进社会价格监督机制形成,是打造价格诚信的一个重要抓手。另一方面,物价部门要重点建立“两类制度”,即经营者价格诚信台账和数据库制度及价格诚信信息披露发布制度,为经营企业建立有序的信用开辟道路,维护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抓好诚信宣传,提高价格诚信意识,推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强化宣传渠道,打造声势,提高价格诚信的知名度,带动经营者积极参与价格诚信建设。除利用传统媒体的宣传作用外,还可以采取价格诚信单位公示、市场价格监管活动结果公示等公开性信息的传递,实现价格诚信的公开、公平性,约束经营者自身价格行为,有利于消费者的监督,树立政府价格部门形象。
(三)加大价格欺诈的治理力度
这是搞好价格诚信工作最强有力的保障,强化日常市场的检查制度,把这项工作纳入常规来抓;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集中打击违纪行为严重的商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曝光作用,强化价格监管的震慑力;多种制裁手段相结合处罚价格欺诈。根据相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对价格欺诈行为细化,在办案程序上减少制约,加大价格违法行为的罚款力度和打击力度,使治理的强制力明显增强,才能在全社会营造一种价格诚信的经营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
价格诚信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是眼前的短期行为,需要边实践、边总结、边创新,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高价格诚信建设工作水平。逐步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随意性进行约束。如价格资料的保存期限的约束,调定价格后应保持的合理的期限,打折商品和价格的合理性规范、明码实价商品的操作性规范等等,这样既有利于我们的监管部门工作的开展,也可以制约经营者的随意、虚假的价格行为,从制度上保障价格诚信的开展。
(五)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
做好价格诚信建设工作,必须与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衔接,不断整合社会资源,提高价格诚信与社会诚信体系的融合深度。因此,价格主管部门应切实转变工作职能和工作作风,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新闻单位等协调与合作,吁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代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齐抓共管,逐步扩展价格诚信社会监督网络。
(作者单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价格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