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产权角度比较“国退民进”和“国进民退”

2012-12-29李义

北方经济 2012年4期

  【摘 要】国有企业的改革始终存在着两种改革观的对立:一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坚持公有制,改革其实现形式;一是按照新自由主义,取消公有制,实现私有化。前一种对应“国进民退”,后一种对应“国退民进”,本文试从产权理论角度分析这两种路径。
  【关键词】马克思产权 西方产权 国退民进 国进民退
  
  这些年来,“国进民退”的声音充斥着媒体学者视角,前几年媒体这么评价当时的宏观调控:改革依然气宇轩昂,但已不再像《春天的故事》那样温情脉脉。这句话同样适用于最近几年。究竟是“国退民进”更适应我国的经济发展,还是“国进民退”更能适应?一直存在着争论。
  一 “国退民进”、“国进民退”简述
  “国进民退”一般用于表示某领域国有资产进入而民营资本被迫撤出。狭义上讲,表现为国有经济在某一或某些产业领域市场份额的扩大,以及民营企业在该领域市场份额的缩小,甚至于退出;广义上讲,除了上述内容外,还表现为政府对经济干预或者说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强。“国进民退”也是近年来专家学者对经济领域中出现一些现象的概括。“民退国进”与“国进民退”概念相反,指的是某些投资领域民营资本进入而国有资本退出。
  二 新制度经济学中产权学派的理论及其分析
  1.新制度经济学派对产权的研究
  科斯产权理论:经济学界开始对产权进行的研究始于科斯在1959年发表的《联邦通讯委员会》一文。他认为,如果对稀缺资源的使用权给予清晰的界定,同时又可以通过交易转移,那么原始权利归谁就无关紧要了,都可以提高经济效率,实现产值最优化。次年,科斯发表了《社会成本问题》一文,在该文中科斯指出,当交易成本大于零时,产权的明确化对资源的有效配置起着关键作用。
  产权明晰:产权明晰是科斯产权理论的核心。所谓产权明晰,经济学家认为有两层含义:一是财产的归属关系是明晰的,即财产归谁所有,产权的主体是清楚的;二是财产所有权明确的前提下,在产权实现的过程中,各个不同权利的主体的责、权、利是明晰的。
  2.马克思的产权理论
  马克思把产权定义为通过财产而建立和形成的经济权力关系。在这里,产权首先表现为人与物的关系;其次,人们对财产履行一定职能的同时,必须围绕财产同周围有关的人发生一定的关系或者要以一定的关系为前提。所以产权所规定的不仅仅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更重要的是人与人的关系。所以,产权制度是根本性的方案设计,是涉及整个社会经济体制的,其功能发挥是整个经济体制运行的综合表现。
  三 从产权理论视角分析两种路径
  1.“国退民进”的理论依据
  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把“人本性是自私的”作为既定的前提,由此来解释一切经济现象。以“人的本性是自私的”、“私有财产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永恒需要”等等为出发点,论证了公有制违背了人的本性,自然而然地得出结论:国有企业唯一的出路就是私有化,实行国企改制或者说实行“国退民进”的方针,这正是“国退民进”的理论依据。
  西方产权理论要求产权清晰,这样有利于效率的配置资源。同时,产权明晰也是科斯产权理论的核心。西方产权学派的经济学家认为,既然产权明晰是提高经济效率的前提和基础,因此,现代企业就必须以产权明晰为核心的科斯产权理论为依据和指导来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他们认为国有企业名为全民所有,实为“无人所有”,产权主体缺位,产权模糊,因而企业效率低下。在大规模的国企改制中,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2.“国进民退”的理论依据
  我国国企属于全民所有的公共财产,是公有经济最重要的部分。主张“国进民退”的学者认为科斯产权理论是要把财产明确界定为私人所有,这是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原则对立的;按照科斯产权理论把国有企业产权明晰到个人,实行私有化改革,就无异于从根本上摧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断送社会主义前途。
  如果以科斯产权理论为指导,在要求产权清晰的幌子下实行“国退民进”的方针,进而按照“三套马车”的途径使国企退出一切竞争领域,对坚持公有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是极其不利的。如果让私有化主张和私有化方案得以实现,我国的改革开放就会完全被误导,社会主义就会蜕变成资本主义。
  3.“国退民进”和“国进民退”孰优孰劣
  只要国家将属于人民大众的国有企业所得的利润用于民生工程,国有企业专职经营各自所在的行业,“国进民退”并没有什么不好,民营企业也会健康成长;如果国有企业无法做好这一切,也许“国退民进”是较好的选择,当然能源战略方面国家还需统一控制。从产权角度来说,“国退民进”更有利于明晰产权,但明晰产权后的一切都要依靠制度和法律等,而我国是一个法制化不健全的国家,按照西方新自由主义把产权私有到个人以明晰产权的方式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四 结语
  不论是“国进民退”还是“国退民进”描述的都是一种现象,如果从纯理论角度来看,只要存在认真负责的政府机构站在公众的立场行使所有权,国有企业就可以和私有企业一样高效。然而,中国鲜有这种层次清晰的治理结构,责任链条常常在复杂的政治和官僚体系中断掉,致使以前的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状况不佳。
  参考文献
  [1]李勇刚、申佳.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新制度[J].时代经贸,2007
  [2]何秉孟.产权理论与国企改革——兼评科斯产权理论[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3]盛洪.现代制度经济学[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4]卢现祥、朱巧玲.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5]姚洋.作为制度创新过程的经济改革[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