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探究
2012-12-29李官权
摘要要:国有中小企业要实现科学发展,必须坚持不懈推进制度创新,解决体制和机制僵化问题,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关键词:国有中小企业;产权改革;身份置换;制度创新;公司治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发展陷入困境。尤其是国有中小企业由于机制不活、历史包袱沉重、思想观念守旧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其发展已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笔者长期在国有钢铁联合企业下的中小企业工作,深刻体会到国有中小企业发展的困惑。笔者所在的母公司经过“十五”期间的发展,钢铁主业实现了升级换代,但是旗下的中小企业由于绝大多数都是为钢铁主业服务,归属于集团实业,其总资产在1个亿左右,投入相对偏低,产权进退机制不完善,历史包袱沉重,自我发展能力缺乏。如何克服上述不足,科学发展,努力实现集团实业和钢铁主业共同繁荣,最终建立起适应市场竞争的现代企业制度?以下以笔者所在企业近年来的实践和探索,进行现身研讨。
1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之前实业发展现状
随着钢铁主业国际化经营模式的架构,实业正式从钢铁主业退出,成为100%的国有独资法人。实业在产业发展、战略定位和与主业的关系上得到理顺,发展步入相对健康、快速发展的时期。销售收入由2001年的18亿元增长到105亿元,销售利润率达到10%高于主业,资产负债率35%,基本是优质资产。
应该肯定,近年来实业伴随着钢铁主业的壮大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与主业比较,实业发展仍然严重滞后,主要影响因素和表现为:
整体资产质量不高。虽然资产负债率较低,但多数盈利水平不高,部分实业单位仍处于微利甚至是亏损状态,尤其是从事辅助配套的实业单位还难以自立。
生产经营的社会化、市场化程度偏低。实业销售(营业)收入中有绝大部分来自钢铁主业和集团内部市场。对钢铁主业和内部市场的依存度过高。
历史包袱沉重。实业不仅承接了大量钢铁主业分流人员就业,承担了全部的改制成本和大部分内部退养员工和离退休人员社保以外的费用,而且要承担部分社会职能。
管理机制活力不足。改革难,难改革,机制不活是实业公司经营效率低、效益差的主要因素之一。
2 建立中小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是实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相对于钢铁主业来说,实业从分离独立运作时起,完全是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股本结构,无论从国企体制改革还是从实业自身的发展来看,都必须从制度上、尤其是产权制度进行多元化的创新。
从实践看,改革开放以来,围绕企业制度创新的工作始终没有停步:改革始于1978年,先后经历放权让利阶段、“利改税”和增强企业活力阶段、承包经营责任制阶段、“抓大放小”和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阶段、债转股阶段,至2002开始的中央企业的主辅分离和地方企业的整体改制。在制度创新过程中,国内一些大中城市如沈阳、武汉等在国有中小企业的制度探索方面也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党的十六大以后,确定了以中央和地方分别行使出资人权利的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沈阳、武汉模式得到认可并在全国推广。2002年国家八部委联合出台了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2004年,湖南省正式启动“双置换”改制,出台“1+11”个文件和补充文件。
笔者所在企业的制度创新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按照湖南省“1+11”个文件和补充文件实施的“双置换”改制,根本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状况,形成国有股占主导地位、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混合经济结构,企业发展发生非常显著的变化:一是法人治理结构从无到有;二是公司治理逐步规范,人治向法治的跨越;三是历史包袱由重到轻——人员精简,不良资产由多到少,债务由重到轻;四是资产从“全民所有”变为职工真正个人所有;五是盈利能力从弱到强——改制后5年总资产规模增长2倍多,所有者权益增加5亿多;六是体制、机制由“呆板”到“灵活”,收入分配模式更趋于多样性,发展定位上具有更多的自主性。
3 国有中小企业在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普遍的困惑和问题
(1)推动制度创新的影响因素
多年地方国企改革的实践表明:改到深处是产权,改到痛处是利益,改到难处是人员。而我们选择的制度模式双置换——身份置换、股权置换,说到底核心问题是产权、是人员安置问题。中国传统文化消极因素同计划经济体制长期融合形成的系列缺陷已经成为影响国有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因素。
(2)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主导型、改制的内生型
政府主导既是制度创新的优势,也是推进实施的软肋:政府是出资人和制度的设计者,一定程度上企业是被动的执行,制度的创新限于基本的范围内,准备上也不十分充分,改革改出很多矛盾,政府虽然为改革买单,但具体问题还得由企业自己解决。
产权置换不到位,适应竞争的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中小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资本结构优化力度不够,真正的外来资本少,不能彻底像“开放倒逼改革”一样使中小企业真正走向完全的市场竞争,以致中小企业改制以后的管理和机制仍然还像过去的工厂管理一样。
股权结构单一,机制不活,决策效率不高。以笔者所在企业为例:法人治理结构上就是两个股东,母公司平均持股46.79%,中小企业工会平均持股53.21%;股权平均分散,各中小企业均是全体职工通过职工持股会实行实际的全员持股,高级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与一般员工持股差很小,这对风险控制和经营者激励以及企业做强都是有影响的。
政府制度设计导致救助机制失衡:身份置换的经济补偿本来是一种救助机制,公正的救助应该是救助弱者。按照维护基本人权、对弱者进行救助的改制原则,未必要对所有国有中小企业职工都进行补偿。当前国企改革普遍采用的是“一次性了断”的经济补偿,从现金和股权补偿这两者最主要的经济补偿方式来看,除了存量国有资产在特定时空条件下因供求关系失衡而出现变现能力外,一次性支出模式在挑战企业的即期补偿能力的同时,也不利于细水长流为特征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是一种“坐吃山空”的耗散型资金使用方式。
4 不断完善是国有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永恒主题
(1)改造和完善国有中小企业的股权结构,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国有股减持。国有中小企业整体股权结构不合理,即使员工委托持股,相当程度上是资产量化补偿的,没有真正的引进外来战略投资者,既不能充分优化原有的股本结构,也没有重新洗牌原有的企业文化,管理理念、经营思维还是计划经济的一套。
(2)积极推动国有中小企业存量国有资产的战略合作化改组,移交社会职能。使国有中小企业资产都成为盈利的资产,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概念下的经济组织。
(3)必须把管理层收购(MBO)作为优化股权结构和增强风险监管的重要手段,彻底解决全员持股问题。应该说职工持股会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确实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职工持股实质上是通过国有净资产的量化补偿使职工分享了企业控制权,本质是“劳动雇佣资本”,这种所有权的分散化容易导致经营者责任心和积极性的损害。
(4)必须把公司治理的完善摆在突出的位置:核心——健全董事会制度
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关键。上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大公司改进公司治理的重点,不是规范股东大会、经营班子,而是改进董事会。目前国有中小企业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缺乏良好的股东积极主义和公司治理文化;缺乏成熟的受托责任的理念;股权分置没有解决;董事会的有效性和独立性不足。
总之,没有产权多元化的强力竞争,国有企业产权不清晰的矛盾不会凸现,制度创新必然难以推进;没有国有身份的淡化和贬值,身份置换必然难以推动。国有中小企业要想在变革中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始终突出制度创新上的优势,使自己真正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