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最后的大公国?
2012-12-29董玉洁
世界知识 2012年22期
“女士们,抱歉啦,最后一名单身王室继承人现在结婚啦!”2012年10月20日,美国媒体用调侃的口吻报道了卢森堡大公储纪尧姆与比利时女伯爵斯蒂芬妮·兰诺伊的婚礼。卢森堡堪称弹丸小国,在欧洲和世界舞台上也较少被媒体关注,不过,作为目前欧洲王室中最后一位告别单身的法定王位继承人,纪尧姆的婚礼还是吸引了世界媒体的目光。
在看热闹之余,细细品读媒体们的报道,会发现一个特点:很多文章在介绍卢森堡时都会指明它是“现今欧洲大陆仅存的大公国”。那么,什么是大公国?如何理解卢森堡是最后的大公国呢?
大公们的头衔
大公国(Grand Duchy),顾名思义,就是以大公(Grand Duke)为国家元首的国家,有时也会有女大公。大公这一称谓与亲王(Prince)、公爵(Duke)相类似,都是欧洲封建时期大君主制王室成员或大贵族的头衔,而亲王的封地为“Principality”,公爵的封地为“Dukedom”。严格来说,从字面意思上理解,卢森堡(The Grand Duchy of Luxembourg)的确是欧洲现在惟一一个被称为大公国的国家,但实际上,任何以君主为元首的城邦或微型国家,在中文或日文里都被称为大公国或公国。所以现在的安道尔(The Principality of Andorra)与列支敦士登(Principality of Liechtenstein)我们都约定俗成地称之为“公国”,有时也称为“大公国”,而不是“亲王国”,但两国的君主会被称为亲王或大公。
中世纪的大公是一个低于国王、高于公爵的头衔,而“亲王”与“大公”地位的高低要看具体国家和具体时代而定。在俄罗斯与德意志,一般而言,“大公”的地位要高于“亲王”。细分起来,“大公”有“archduke”与“grand duke”两种,前者最早的记载出现于8世纪法兰克王国的墨洛温王朝,有王位继承者的意思,类似于中国的“太子”(一战前被刺杀的奥匈帝国的费迪南大公就是“archduke”);后者最早的记载则大概出现于10世纪末的葡萄牙,为诸侯国首领的名称。
中世纪的大公国
“大公国”晚于“大公”出现。西欧比较成型且有影响力的大公国是最早出现于15世纪初的奥地利。公元814年,欧洲历史上著名的查理曼大帝去世,庞大的帝国在一系列的混战之后被他的三个孙子瓜分,形成了现在法兰克、德意志、意大利的雏形。但这三个地区也长期处于分裂状态,大小诸侯林立。著名的“神圣罗马帝国”(962~1806年)就是在这时“建立”的,表面上是要恢复古代罗马帝国的统一局面,实际上在其长达800多年的历史中,大公国、公国、侯国、伯爵领等诸侯国长期并存,这些诸侯国名义上属于帝国的一部分,实际上完全自治。正如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哲学家伏尔泰所说:“神圣罗马帝国既非神圣,也非罗马,更非帝国。”
1358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四世颁布历史上著名的《黄金诏书》,明确了帝国皇帝由七大选帝侯(拥有选举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权利的诸侯)选出。奥地利不在选帝侯之列,因而丧失了通往皇冠的重要台阶,这引起该国统治者哈布斯堡家族的鲁道夫四世公爵的不满。他立刻伪造了一份文件,证明本家族是基督教王国中最杰出的家族,他自己才是皇帝的最佳人选,并扬言如果帝国议员仍阻挠他登上皇帝宝座,他将用上帝赐予的权利去建立一个新的国家。鲁道夫四世说干就干,于是,筹备大公国的计划开始了。他以维也纳为大公国中心,按照他的设想,大公国的特权包括领土不可分割、设立长子自动继位权、拥有独立立法及司法权而不需向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上诉等。
这位雄心勃勃的诸侯没有活到计划完成的那一天,仅获得一个“创始人”的名号,他的后继者恩斯特于1414年实现了这一未竟心愿,正式自封为“大公”。对此,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当然不予承认,不过这种情况仅仅持续到1453年,哈布斯堡家族终于在王位争夺战中胜出。此后,该家族便一直占据着神圣罗马帝国皇位,奥地利大公也一般由皇帝兼任。为了凸显身份的与众不同,奥地利大公的头衔一直沿用“archduke”,直到1804年。而其他的帝国大公们一般都用“grand duke”。
东欧大公国出现的时间比西欧还要早。9世纪末,东斯拉夫人以基辅为中心,建立起统一的封建大国基辅罗斯,其最高统治者为基辅大公(Grand Prince of Kiev)。12世纪30年代,基辅罗斯解体,分裂成几个处于独立和半独立状态的公国。14世纪,莫斯科公国崛起,1547年,莫斯科大公伊凡四世加冕为“沙皇”,“大公”称号后来成为沙皇王孙的封爵。
此外,在北欧、南欧都曾出现过较为强大的大公国,比较著名的有13~16世纪的立陶宛大公国和意大利美第奇家族于16世纪建立的托斯卡纳大公国。
近代体系下的封建遗珠
卢森堡不仅是最后的大公国,也是最晚成为大公国的国家之一。它是近代欧洲列强划分势力范围的结果。
18世纪法国大革命后,欧洲局势陷入动荡,封建势力与革命力量此消彼长,仅拿破仑战争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就至少出现过十几个大公国,大部分都是建立于拿破仑时代及后来的维也纳会议之后,卢森堡大公国便是维也纳会议的产物。
卢森堡的地理概念源于10世纪卢森堡城堡的修建,后来慢慢发展成一个战略要地。在漫长的历史中,卢森堡长期被法国、德国或荷兰占据,很少有独立地位。在1814年的维也纳会议上,列强将卢森堡公国提升为大公国,尼德兰王国的威廉一世国王兼任卢森堡的首任大公。这表面上使卢森堡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但实际上,卢森堡沦为尼德兰王国的第十八个省。1830年尼德兰王国分裂为荷兰和比利时两个王国。根据1839年伦敦条约的规定,卢森堡地区西半部划归比利时,东半部成为以荷兰国王为大公的有独立地位的国家。由于维也纳会议规定了卢森堡大公爵位依照长子继承制,排除了女性继承权,所以,在1890年荷兰威廉明娜女王继位后,卢森堡大公爵位转给了王族的阿道夫公爵,卢森堡实现了独立。
1905年,卢森堡大公威廉四世由于没有男性后裔,决定修改卢森堡王室继承法,将大公之位传给长女玛丽·阿黛拉伊德。第一次世界大战使欧洲的四大帝国被彻底摧毁,加之革命浪潮的推进,大公国迅速消失,卢森堡王室也岌岌可危。玛丽·阿黛拉伊德由于在战争中与德国皇帝和政府有过接触而备受民众指责,并最终于1919年1月在首相劝说下退位。接替者是她的妹妹、备受民众爱戴的夏洛特女大公。夏洛特任职期间,卢森堡的社会和经济局势明显好转,国际地位有所提升。1919年9月,卢森堡公民政治投票的结果显示,77.8%的人民支持夏洛特女大公治理卢森堡。由是,卢森堡作为欧洲惟一的大公国最终在革命的浪潮中被保留了下来。
安道尔与列支敦士登
提到卢森堡大公国,常常会联想到被称为“公国”的安道尔和列支敦士登。虽然同为小型的君主立宪制国家,但是两国不仅在名称上与卢森堡有所不同,在形成方式及政体上也各有其独特性。
安道尔为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国家。但如果查阅一下对该国的介绍,在其“国家领袖”一栏中,人们会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因为上面写的是法国总统和西班牙塞奥·德·乌赫尔地方主教的名字。据传说,中世纪时,查理曼大帝为回报安道尔人与摩尔人作战,颁布特许状,在安道尔设立教区,命乌赫尔的伯爵担任主教一职。11世纪时乌赫尔主教和法国开始争论安道尔的主权问题,1278年双方达成协议,安道尔由法国富瓦伯爵和西班牙乌赫尔主教两方共同拥有主权,后法国一方拥有的主权转到国王手中,进而形成了现在法国总统和西班牙地方主教同为安道尔大公的奇特现象。
列支敦士登虽然也是君主立宪制国家,不过与卢森堡和安道尔大公的“花架子”不同,列支敦士登的大公却是个货真价实的君主。列支敦士登地理概念的形成源于17世纪末到18世纪初奥地利的列支敦士登家族先后购买的两块采邑。1719年,神圣罗帝国皇帝将两者合并,提升为列支敦士登公国,不过,自那时起的一百多年间,列支敦士登大公从未踏足过这片土地,而是一直住在奥地利老家。现任大公汉斯-亚当二世是第一位居住在国境之内的列支敦士登统治者。在2003年3月举行的一场全民公投中,他以投票不通过就要举家迁移到奥地利居住作为要胁,得到国内大部分民众的同意,通过了一项进一步扩张列支敦士登王权的法案。此法案赋予统治者必要时解散国会,以及拥有国家人事与法案最后通过权的至高权力。在王权式微的今天,对于列支敦士登大公的“大手笔”,其他国家的君主们会不会有点“羡慕嫉妒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