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前建筑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2-12-29沈继红
沈继红
(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宁夏 彭阳 756500)
1 建筑施工存在的问题
1.1 建筑施工队施工技术方面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建筑业从业人数相对其它行业来说占大多数,据统计农村81%的富余劳动力都从事建筑行业,除国家单位承建的大型项目外,大部分民用建筑、厂房建设都是由外包建筑队承建,目前建筑市场的建筑施工队伍鱼龙混杂,且部分都是农村从业人员,没有经过培训取得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主要是凭多年的建筑施工经验进行施工,且由于施工队伍各自独立,施工过程缺乏专业的技术指导与监督,这势必造成施工队伍对施工缺陷自我包庇的现象,从而降低了施工质量。另外,部分非专业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意识淡薄,,对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知之甚少,造成安全生产事故频发,死伤众多,严重影响了施工的安全性及稳定性。
1.2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2.1 安全施工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目前使用的比较完备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主要由《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组成,这些法律法规已经在数以万计的建筑施工工程中起到了约束与规范的作用,当前国内的建筑施工引进了很多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施工技术与施工理念,然而国内的相关建筑法律法规却未做相应修订,已不能适应现代化建筑施工的形势与要求,并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弊端也日益明显,如:建筑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部分法律法规还存在着重复与交叉。
1.2.2 政府监督与管理实行力不够
政府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目前还局限于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突击性安全生产大检查等的模式上。这种不深入施工现场的监督形式治标不治本,极大的降低了政府监督工作的实行力度。此外,目前几乎所有的建筑监督部门采取事前通知再检查的形式,这就给很多非法建筑商提供了掩盖施工弊端的机会,尤其是部分建筑商会借此事先贿赂监督者,使监督者在糖衣炮弹的诱惑下降低了对建筑施工的检查要求,从而使很多违规建筑顺利的贴上了合格的标签,如2011年上海发生的“楼歪歪”事件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政府监督力度不够造成的。
1.2.3 施工安全事故处理责任不明确
虽然我国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责任的法律法规体系还较完善,如1998年开始实施的《建筑法》中规定了建设、设计、施工三个安全生产责任主体。2004年实施的2003年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各级部门和建筑工程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作出更为明确的规定,提出了十三项基本安全法律制度。然而在具体的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安全管理机构的责任机制不够明确,尤其是近几年国家加大对建筑方面的投入后,很多施工队承接的建筑项目较多,为了提高效率,不少企业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另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一包了之或层层分包、转包,安全生产总包不管,这样一旦发生建筑施工事故,就会存在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不到实处的问题。
1.3 建筑施工偷工减料现象严重
目前建筑施工普遍存在偷工减料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3.1 墙地砖铺贴偷工减料
铺贴墙地砖是一个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如果工人们偷工减料,很容易出现瓷砖空鼓、对缝不齐等问题,不但使居室美观大打折扣,而且时间一长,瓷砖很容易出现开裂、破碎等现象。另外,对于铺贴瓷砖用的水泥和粘结剂也很有讲究,如果配比不合理也会出现脱落等问题。
1.3.2 墙面剔槽偷工减料
墙面剔槽是现代家庭装修选择暗埋管线的要求,少数工人在进行开槽时偷工减料,野蛮施工,这不仅破坏建筑承重结构,还可能给附近的其它管线造成破坏。是安全生产事故的主因。
2 建筑施工安全问题的解决措施
2.1 提高建筑施工队伍的施工技术水平
首先,建筑单位应组建由高素质和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组成的项目部,负责监督施工队的施工过程,同时不定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全面提高施工队的整体技术水平,增强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其次,施工单位应根据需要选派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程师去施工现场,在施工队伍中普及建筑施工规范、先进的施工方法和质量管理体系等,这样不仅可以起到规范施工队伍建设的作用,还能提高施工人员的创新意识和独立思考能力,从而保证建筑施工向着更快更准的方向发展。
2.2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实施:
2.2.1 建立健全的建筑施工法律、法规体系
建立健全的建筑施工法律、法规体系,使施工过程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在引进西方施工技术的同时应使相应的法律法规能适应世纪的要求。比如,2002年12月16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在布鲁塞尔通过了《欧盟建筑能源性指令》,这为我国建立健全建筑施工节能法律、法规体系提供了可靠的依据。所以,在实施的过程中,应及时补充和修改我国现有的相关节能技术法律法规,增列建筑节能的相关实质性内容,以适应形式发展的需要。同时应加强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统一和配套性,力求形成“法律法规+部长令+实施细则”的相互联系、协调一致的建筑施工节能法律法规体系。
2.2.2 政府部门加大监督与管理力度
首先,一些地方政府和建筑企业需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其次,在企业管理中,要建立一个自上而下层层挂钩和自下而上层层保证且高效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体系,实行“头头抓,抓头头”的责任制管理,重点加大对“偷工减料”现象的打击力度,且对管理与监督计划实行保密制,即不定时对施工进度进行突击检查,这要不仅可以极大降低了建筑商以次充好的机会,还能有效防止贿赂现象的发生。
2.2.3 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首先,通过企业法人安全资格管理,明确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法定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最终实现安全生产的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其次,凡是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不论大小,都得认真进行分析,追查和处理。此外,在分析、追查原因中,要从各级领导责任查起,在查清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查分析各类管理层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再次,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责任奖罚机制。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市场经济的杠杆进行调节。为此,建筑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基金,制订出安全生产监督奖罚办法,并坚持重罚与重奖原则。
结语
建筑施工环节的好坏是建筑工程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志,我国在大力推进建筑行业发展的同时,也应关注建筑施工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重点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政府部门需加大对建筑施工的监督力度,狠抓“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违规现象,这样才能使建筑施工适应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1]刘小聪.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J].中外建筑,2004.
[2]张凤仁,孙柏鑫.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J].劳动保护,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