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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安院校特色学生管理机制的构建

2012-12-28欧阳梓华黄亦飞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4期
关键词:指导员公安院校警务

欧阳梓华,黄亦飞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长沙 410138)

论公安院校特色学生管理机制的构建

欧阳梓华,黄亦飞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长沙 410138)

公安院校开办“两种教育”,实行“双轨制招生”,因而生源结构极其复杂,这对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针对管理服务对象多元化的新特点,公安院校应积极进行管理创新,探索构建富有警营特色的学生管理工作机制。

公安院校;特色;学生管理机制

一、新形势下公安院校的新特点

随着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实施和“大教育、大培训”工作格局的构建,公安院校的办学与地方普通高等院校和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之前相比,呈现出两大显著特点。

(一)“两种教育”协调发展

“两种教育”即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教育。当前,公安院校大多坚持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教育并举发展,互为依托,相互促进的办学思路。依托学历教育的优质资源和管理经验提升在职民警培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依托培训教育的互动平台推动“警、学、研一体化”,使学历教育更加贴近实战。与此同时,为实现公安教育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弥补办学经费的不足,一些公安院校在开办公安专业学历教育之余,也开办与公安学历教育相近的法律、公共事务管理、文秘、计算机取证等非公安类专业学历教育。与普通高等院校单一的普通学历教育相比,公安院校的教育呈现出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教育协调发展、公安专业学历教育与非公安类专业学历教育比肩而行的局面。

(二)实行“双轨制”招生模式

所谓“双轨制”招生,即通过高考招收普通高中起点的毕业生(通称为“普招生”)和通过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和退伍士兵(统称为“体改生”)。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是中央为解决困扰公安院校教育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而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目的在于建立招生、培养、入警紧密衔接的招录培养体制,从根本上规范公安机关的育人用人机制,从源头上提升公安民警的综合素质和战斗力。与“普招生”相比,“体改生”在生源渠道、招录方式、经费保障、培养目标、学制等方面明显不同,其警察职业特色更加鲜明。

由于公安院校开办“两种教育”,实行“双轨制”招生,因而生源结构极其复杂。其中,既有接受学历教育的学生,又有接受在职培训的学员;在学历生中,既有普招生,又有体改生;在普招生中,既有公安专业学生,又有非公安专业学生;在体改生中,既有来自各军种的退伍士兵,又有毕业于各院校的高校毕业生;在高校毕业生中,既有毕业于培养院校的本校学生,也有外校毕业生。以湖南警察学院首届体改生大队——公安三大队为例:全队共有学生834名,其中男生789人,女生45人;中共党员432人,非党员402人;大学生生源588人,部队生源246人;本校毕业生200人,非本校生源634人;本科以上学历281人,专科及其他学历553人;年龄最大的28岁,最小的21岁;未婚的778人,已婚的56人,其中已婚已育的20人。如此复杂的生源结构,使公安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如何进行管理创新,构建富有警营特色的学生管理工作机制,成为当前公安院校亟需研究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

二、新形势下公安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的核心是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这一学说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基础上因社会分工所造成人的片面发展、畸形发展的本质,提出了造就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新人的教育目标。这种全面发展是指受教育者在身体、智力、道德、才能、艺术、生活情操等方面都得到发展,具体包括三个层面的含义:①心理素质层面,即人的心智的全面和谐发展;②身心结合层面,即人的身心的全面和谐发展;③社会层面,即个体和社会的协调统一和全面发展。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为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目的的制定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和方法论指导。早在1957年2月,毛泽东同志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中就指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等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也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总出发点和归宿。

公安教育是我国国民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又是一类带有鲜明公安职业烙印的职业教育。公安院校承担着培养警务后备人才、培训在职民警的双重职能,是人民警察的“蓄水池”和“加油站”,是公安教育训练的主阵地。人民警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职业操守和职业要求,决定了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即:既要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和过硬的身体素质,又要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明的纪律作风;既要做到“四有”(即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又要做到“五讲”(即讲政治、讲民主、讲法制、讲奉献、讲廉洁),时时刻刻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在是非面前头脑清醒,理智明智,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奉献一切、牺牲一切。因此,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和党的教育方针,立足公安工作实际,培养“四有”、“五讲”警务合格人才,既是公安院校办学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也是公安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具体而言,新形势下公安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和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四有”、“五讲”人才培养目标,坚持“政治建校、政治建警”的办学理念和“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育人观念,严格执行警务化管理制度,积极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加强警营文化建设,着力构建集教育、管理、服务为一体的凸显警营特色的学生管理工作新格局,把学生培养成为政治合格、专业过硬、素质优良、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新型警务人才。

三、新形势下公安院校特色学生管理机制的构建

(一)构建凸显“矩阵化”特性的职能型、直管型学管工作领导机制

人民警察是纪律部队。纪律部队的特点是令行禁止,整齐划一。警令的贯彻执行不仅要求快速及时,而且要求原汁原味,在贯彻执行过程中不走样,不变形。

传统的直线型层级结构的院(系)管理模式(如图1)虽然有利于学生的专业化成长和个性发展,但存在着学生事务的正式报告关系不够清晰、非学工系统兼职部门大量存在、跨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不够顺畅等弊端,严重影响了学生事务的教育、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发挥,[1]难以满足纪律部队对人才培养的“共性”要求。而且,实施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之后,公安院校体改生与普招生并存,两者在经费保障、培养目标、学制等方面明显不同,再以专业为区分实行院(系)统一管理不可取,也不现实。

图1.直线型层级管理结构

面对新形势下管理服务对象多元化的新特点,公安院校应健全完善矩阵化组织结构模式,将学生事务从院(系)工作中剥离,建立由党委统一领导,主管校长负责,以学生工作处为主要职能部门的自上而下、职责明晰的“矩阵化”职能型、直管型的学生事务管理网络(如图2)。将招生、就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资助奖贷、学生党建和学生日常事务的指导等工作划归学生工作处统一管理。学生工作处下设大队部,以500至600名左右同一层次学生为一个单位建制,主要负责学生日常事务的管理;大队部之下设学生区队,按照同一年级,不同专业进行划分,以50名左右学生为一个单元建制,在指导员的带领下具体管理学生日常事务。学生军训工作由武装部负责。学生团建和社团活动由团委负责。团委在大队部设分支机构团总支,团总支在区队设分支机构团支部。这种矩阵化的职能型、直管型的管理模式,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学生事务的组织结构,加强部门的横向“延展”,促进资源的最佳配置,构建便捷、顺畅的信息传递系统,从而改变过去表面上看各部门都在抓管学生事务,但事实上谁也难以有效管理的局面,实现对同一层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同质化的职能管理目标。

图2.矩阵化职能型管理结构

(二)构建凸显“忠诚”特性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制

忠诚是人民警察的灵魂,是人民警察必须具备的首要政治素质,它是人民警察立警为公、执政为民的基础。人民警察肩负着打黑除恶、除暴安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神圣职责,在执法办案中,必须“忠”字当头,时刻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正基于此,国内众多警察院校都注重学生“忠诚”意识的培育,将“忠诚”作为自身校训的主要内涵,如:台湾中央警察学院的校训为“诚”,浙江警察学院的校训为“忠诚”,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校训为“忠诚、求是、团结、奋进”,湖南警察学院的校训为“忠、真、智、勇”,云南警官学院的校训为“忠诚、责任、奉献”,广东警官学院的校训为“忠正博勇”,云南警官学院的校训为“忠诚、责任、奉献”,山东警察学院的校训为“忠诚、严谨、团结、奉献”,福建警察学院的校训为“忠诚、勤奋、严谨、求实”,吉林警察学院的校训为“忠诚、智勇、勤奋、创新”。日本警察院校亦注重其学员忠诚意识的养成,在其新警任职教育的一日安排中,规定每天必行“早礼”。这种“早礼”承载着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还有忠于职守和忠于天皇等许多内容。[2]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培养“忠诚”意识的有效途径。构建凸显“忠诚”特性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制,一方面,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政、工、团、学相配合,教育、管理、服务相融合,专兼职队伍相结合的职责明确、渠道畅通的领导体制,将以“忠诚”为主线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纳入院校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和每学期党政工作要点,并从人员、经费和设施等方面给予保障;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主线+主题”和“分层、连续、递进”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模式,重点培育具有警察职业教育特点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项目,大力弘扬以“八荣八耻”为概括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内容的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忠真智勇、奉献为民”为代表的公安精神①“忠真智勇、奉献为民”为湖南公安精神。和以“忠诚”为主要内涵的公安院校校训精神,切实使“忠诚”意识入脑入心。

(三)构建凸显“互动”特性的“校局合作”育人工作机制

实践证明,实行公安院校和用人单位共同培养管理的“校局合作”②校局合作中的“校”指公安院校,“局”指除公安院校以外的其他公安机关。育人模式,有利于充分发挥院校的专业特色优势和实战部门实践经验丰富的长处,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更好地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公安院校具有鲜明的行业办学性质,无论是学历教育还是在职民警培训,归根到底都是为公安机关培养人才。学历教育与培训教育于民警个体而言,一个属职前教育,一个属职后教育,它们共同构成了民警终身教育体系的两个阶段。公安院校这“两个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安机关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因此,公安院校和公安机关之间不仅有合作育人的便利条件,而且有合作育人的内在要求。实施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之后,公安“校”、“局”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合作也更显迫切。

学生管理角度的“校局合作”育人工作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尝试:1.建立公安院校学生管理干部与实战一线政工部门干警双向交流机制,实现公安院校教育训练与基层民警管理的无缝对接,使学生熟悉基层民警的管理模式和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从而缩短走上工作岗位后的不适应期。[3]2.建立公安院校与实战一线用人单位的信息互通机制,定期互通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和实习、见习、工作期间的履职能力、纪律作风等情况,使用人单位全面了解所招录人才的综合表现,为今后准确识才、合理用才提供依据;培养院校全面了解所培养人才的综合情况,为今后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改进教育管理工作提供依据。3.建立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的资源共享机制。如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公安队伍中不乏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若将其进行提炼加工,通过正面激励和反面警示,以身边事教身边人,以身边事警身边人,能够大大增强大学生和警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使之自觉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

(四)构建凸显“竞争”特性的学风建设机制

公安院校由于专业性强,其招收的公安普招生一方面就业面较窄,另一方面又能享受相对有利的就业倾斜政策,绝大多数毕业生都能在毕业后通过公务员招考如愿进入公安系统就业,而不需要像普通院校的学生那样四处散发简历,接受市场的挑选,因而其学生的风险意识、竞争意识相对较弱,求知欲望不强,这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人才规格的要求。体改生招生即招警,完全没有就业压力,学风不浓的现象尤甚。

学风不浓,则校风难正。笔者以为,实施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后的公安院校学风建设,应引入竞争机制,从以下方面进行尝试:①坚持学风建设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将“零舞弊记录”作为发展党员和任用学生干部的先决条件;②坚持学风建设与就业推荐相结合,在边防、交警等系统来公安院校招聘人才时,将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作为优先推荐的重要参考依据;③坚持学风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大力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鼓励、引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和技能比赛;④建立学时学分制,允许一部分“尖子生”免修和提前选修有关课程;⑤完善考核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变单纯以成绩为依据的单一标准考核为以“日常表现+学习成绩+体能素质”为依据的综合考核,对综合考核排名落后的学生,在经警告或告诫后再次落后的,实行末位淘汰,作降级或退学处理,对降级的体改生,其学习和生活费用由本人承担;⑥打破公安专业和非公安专业的壁垒,实现公安专业和非公安专业之间的“对流”,对不适合从事警察职业的公安专业学生,转入非公安专业区队学习,对品学兼优且本人热爱公安工作的非公安专业学生,转入公安专业区队学习。

(五)构建凸显“职业化”特性的指导员队伍建设机制

指导员是公安院校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指导员肩负着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落实警务化管理和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学生良好的警察意识、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冲突,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培养学生骨干等职责。由此可见,指导员集“思想政治引导员”、“品格行为塑造员”、“身心健康辅导员”、“问题事故处理员”和“矛盾纠纷化解员”五重身份于一身,必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高尚的道德情操、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健康的身心、扎实的专业功底、高超的领导艺术等能力和素质。

推进指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构建凸显“职业化”特性的指导员队伍建设机制,是保持公安院校学管队伍稳定、增强指导员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效、培养合格警务人才的需要。为此:①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指导员的职业定位,合理设置指导员岗位,建立健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聘办法,以增强指导员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②要建立指导员职业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从源头上提高指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③要坚持在政治上、经济上从优对待,倾斜关照,建立科学有效的指导员激励保障和评价机制,充分调动指导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在薪酬待遇上,要保证指导员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资历的业务教师,并根据带班数量适当发放指导员津(补)贴;在干部任用上,要优先考虑指导员,使其成为院校党政领导干部的“蓄水池”。[4]④要建立健全指导员成长发展长效机制,紧扣指导员履职需要定期开展业务拓展培训、岗位技能比武、经验介绍交流、课题共议互研等活动,切实提高指导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构建凸显“人性化”特性的警务化管理机制

《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公政治[2000]496号)第二条规定:“公安院校是培养训练公安民警的重要基地,必须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训练、严格纪律,实行警务化管理。”警务化管理的目的在于通过规范学生的警容风纪、内务卫生、听课学习、值班备勤等各种行为,建立规范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培养学生优良的警察素质,实现学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院校学生管理的一大特色和亮点。严格规范的警务化管理能规范学生的言行举止、陶冶学生的思想情操。但警务化管理目的的实现,依赖于学生的自觉自愿行动。在实践中,一些学管干部由于对警务化管理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将其机械地、片面地等同于军事化管理,强调无条件的服从,忽视学生个体的差异和个性的发展,在管理过程中重控制轻教育,重形式轻实效,违背了警务化管理的初衷,以至于学生对警务化管理不理解、不支持,消极对待。

事实上,警务化管理既区别于军事院校中实行的全封闭的、高度集中统一的军事化管理,又不同于普通院校中实行的强调学生自主发展、相对宽松自由的人性化管理,而应是两者的糅合。推进警务化管理创新,应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的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三个一切”理念,正确处理好学生个性发展与共性养成(即警察意识和警察素质的培育)、刚性管理与柔性管理、学校管理与学生自主管理的辩证关系。[5]在管理过程中,既强调严明的纪律和集体行为的统一规范,又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突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的培养;既坚持严格管理,又注重人文关怀。要针对公安专业与普通专业、普招生与体改生的不同特点,探索切实可行的不同管理路子;要充分发挥学生会、班委会和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尝试建立大队长助理、指导员助理管理模式,借以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能力,增强集体凝聚力。总之,唯有心系学生,急学生之所急,想学生之所想,多从学生的角度和立场出发,理解、尊重、关爱、引导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和健康成长的引路人,才能引起学生的共鸣,唤起学生的行为自觉,实现学生管理工作由管理型向教育管理结合型转变,由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由平稳有序型向平稳有序特色发展型转变。

四、结语

在同样的环境里处理同样的问题,手法不同,效果自然也不同;在不同的环境里处理相同的问题,手法相同,效果也不一定相同。学生管理是一门科学,有规律可循;更是一门艺术,有策略可讲。面对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和群体结构复杂的管理对象,公安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不能停留在以往的经验和水平上,而要继往开来、革故鼎新,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通过构建凸显“矩阵化”特性的职能型直管型学管工作领导机制、凸显“忠诚”特性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制、凸显“互动”特性的“校局合作”育人工作机制、凸显“竞争”特性的学风建设机制、凸显“职业化”特性的指导员队伍建设机制和凸显“人性化”特性的警务化管理机制,在公安院校内营造出一个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育人环境,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1]邓续周.高校学生事务组织结构的改进与创新[EB/OL].http: //www.cnsaes.org/homepage/saesmag/sx/2007/3a/sx070315.htm.

[2]李明.中日两国新警任职教育比较研究[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0,(4):110.

[3]杨健.新招录体制下公安院校学生管理工作思考[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0,(2):195-196.

[4]刘佑生.公安院校学生管理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必要性及途径[J].公安教育,2010,(7):64-68.

[5]何钢.对公安院校学生管理模式的思考[J].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1):147-149.

Key works:Public security colleges;features;student management mechanism

On theManagement Mechanism Construction of Students in PublicSecurity Collegesand Universities

Ouyang Zi-hua,Huang Yi-fei
(Hunan Police Academy,Changsha,Hunan,410138)

Due to the“two kinds of education”and the“dual enrollment of students”,the structure of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students is extremely complex,and the student management work will surely meet stern challenge.According to the plurality feature of students,the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should actively carry out management innovation,explore a new student management mechanism with police characteristics.

D631.15

A

2095-1140(2012)04-0138-05

2012-04-13

欧阳梓华(1972-),男,湖南洞口人,湖南警察学院副教授,法学硕士,主要从事刑事法学和公安教育训练研究;黄亦飞(1973-),男,湖南邵东人,湖南警察学院副教授,法学硕士,主要从事刑事法学和学生管理研究。

王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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