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船行太空
2012-12-28□胡杨
□ 胡 杨
如果按计划顺利实施,国际空间站会在5月初迎来第一艘由私营企业研制的飞船——即由美国太空探索技术公司(SpaceX)设计制造的“龙”(Dragon)货运飞船。
太空探索公司有两个特征:一,它是一家小公司;二,它是一家私人航天商业公司,但它却正在实现着以往只有航天大国才能完成的壮举。2010年12月,它曾成功用本公司生产的“猎鹰”9号火箭将试验型“龙”飞船送入太空,并操控它重返大气层。据美国航宇局介绍,该局已经与太空探索技术公司签订合约,将利用这家公司制造的飞船为国际空间站进行12次货运补给,并将由其研制载人飞船,提供载人航天服务。
太空探索公司正在改写以往由国家及大型航天公司才能执行载人航天任务的历史,书写着一个传奇。
究竟是什么铸造了太空探索技术公司?
一是梦想。太空探索技术公司由美国企业家艾伦·马斯克创建。马斯克并非航天专家,他早年通过在硅谷开办软件公司、经营网络起家,掘得“第一桶金”。随后,他创立太空探索技术公司,开发低成本商用火箭和航天器,准备与传统航天机构在国际商业发射市场上展开竞争。因为有一个执着的太空探索的梦想,马斯克获得“美国疯子”的绰号。
二是理念。航天运输费用居高不下,已严重阻碍了航天技术更广泛的应用。美国航宇局一直依赖大型航天公司设计和建造载人航天器,这些公司虽然也是私企,但其文化已经成型,期望它们降低航天运输费用是不现实的。马斯克希望开创一种低成本的全新航天文化。他认为,航天发射的高价格,部分原因是不必要的庞大官僚架构。太空探索公司的员工比美国大型航天公司少得多,到2010年底也只有千余人。该公司可以用700万美元完成运载火箭的发射,可以在4个月内完成一枚火箭的生产;可以用25人团队完成火箭发射操作,显然十分具有竞争力。
三是机遇。美国航天飞机退役,国际空间站运营期延长,单纯依靠俄罗斯飞船,运输能力难以满足要求。由于取消了重返月球的“星座”计划,奥巴马总统要求美国航宇局立即开始研制能够到达近地轨道以远空间的航天发射系统,2016年底具备飞行能力,继续进行多用途载人运输系统的研发;同时决定继续支持商业轨道运输服务(COTS)计划,允许商业航天开发能够向国际空间站运送人员和货物的运载系统。美国航宇局因此安排预算,用于支持发展新兴的商业航天运输。太空探索公司赶上了这个机遇,得到了政府和军方的多方面支持。美国航宇局对太空探索公司在测试场、发射场、测控等所有方面鼎力支持,并对其开放了阿波罗计划的部分技术,以便该公司能够按任务需求和总体设计研制合适的火箭发动机。
太空探索公司的异军突起,引出了一个有趣的问题:它的成功能否在中国复制?
2005年,中国国务院颁布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表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允许非公有制企业按有关规定参与军工科研生产任务的竞争以及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及其产业化。” 2007年,国防科工委《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按照加大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推进产业化、提升产业规模的要求,鼓励非公有制企业研究开发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军民两用高新技术产品,参与民用核能、民用航天、民用飞机、民用船舶等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的发展。”2010年,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投资建设领域。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有序参与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允许民营企业按有关规定参与承担军工生产和科研任务。”
从这几分文件中一次比一次更明确的表述可以看出,在政策层面,国家对民营企业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及航天领域是大力支持的,而政策的支持又是至关重要的。有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中国民营企业的“龙”飞船或许有一天也会神行太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