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Krashen监察模式的公安英语口语教学改革研究
2012-12-27刘海清廖文丽
刘海清,廖文丽
(湖南警察学院 基础课部,湖南 长沙 410138)
基于Krashen监察模式的公安英语口语教学改革研究
刘海清,廖文丽
(湖南警察学院 基础课部,湖南 长沙 410138)
为积极响应教育部加强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号召,进一步加快公安院校行业英语口语教学的改革步伐以提升公安院校学生听说能力,以Krashen监察模式理论为研究视角深入剖析公安英语教学的现状,从教改目标、思路及实施方法三方面论述了进行公安英语口语教学改革的可行性和实效性。
Krashen监察模式;公安行业英语;口语;教学改革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与国际间的经济、科技及文化交流已全方位展开,社会越来越需要精通英语的国际化人才。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大学英语教学迎来了以素质教育为核心,旨在培养学生英语综合应用能力尤其是听说能力的改革大潮。与此同时,对外警务合作交流日益频繁,社会对公安人员的英语水平特别是专业英语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从公安行业英语角度出发,积极探索适应公安事业发展的英语教学方法,帮助公安院校学生提升专业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是口语表达能力以适应未来国际化警务工作的需要,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为培养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教育部早在2004年就开始在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和教学评价系统等方面对大学公共英语教学进行了大刀阔斧且卓有成效的改革。然而,同样重视学生英语应用能力培养的公安英语教学改革则成效甚微。本文就此问题展开讨论,尝试引入Krashen监察模式(Monitor Model)理论来探索研究公安英语教学改革的新思路与新方法,即在日常交际口语训练的基础上,从ESP行业英语的角度来强化公安院校大学生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进而提升其英语综合应用能力,成为创新型和应用型的高素质复合型警务人才。
一、公安英语教学现状分析
公安英语是一门以公共英语为基础,具有鲜明公安职业特征的专业课程,在公安学历教育及成人教育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目的是培养公安领域的复合型人才。从英语语言教学的归属来看,公安英语属于职业英语EOP(English for Occupational Purposes),是ESP(English for Special Purposes)的一个分支[1],如图1所示。ESP即专门用途英语或行业英语,是指与某种特定职业或学科相关联的英语,强调将相关专业工作模式与英语语言教学相结合,因而具有较强的专业针对性。有研究表明[1],从行业英语角度来引导学生学习英语,学以致用,能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率。
从2004年起,大学公共英语教学在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和教学评价体系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其教学改革效果比较明显,已有文献[2]对此进行了报道。相比之下,公安英语教学的整体效果却不尽如人意。据我们近年对公安英语教学的调查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公安英语的教学内容涉及刑技、治安、侦查、交通管理、安全保卫等不同警种的专业知识,专业性强,生僻词汇多,跨度较大。学生普遍反映学习难度较大,甚至有部分英语教师由于自身缺乏相关公安专业知识,不愿意或无法从公安专业的角度进行英语教学。二、公安英语教学隶属于ESP行业英语范畴,有别于普通高校的EGP公共英语,英语教师能利用的教学资源非常有限,且公安类英语教材的编写和使用缺乏周密设计及统一规划,导致各公安院校英语教学无原则性,随意性较大,极大地抑制了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三、公安英语教学缺乏类似公共英语较成熟的考核规范和评估机制。
通过对公安英语教学实际情况的分析,笔者认为可以引入较成熟的第二语言习得研究理论—Krashen监察模式来改善当前公安英语教学困境,因为它回答了语言学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即如何有效习得外语语言的能力。本文将从公安行业英语自身的特点出发,应用Krashen监察模式理论指导英语教师和学生逐步改变传统思想,将传统教法、学法进行适当转向,进而提升英语教学改革尤其是口语教学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 Krashen监察模式理论
20世纪80年代,著名语言学家Krashen S. D.将心理语言研究应用于课堂教学,提出了一套完整的第二语言习得模式,称为“Krashen监察模式”。其核心理论由5种假说构成:语言习得与学习假说( The Acquisition / Learning Hypothesis)、自然顺序假说(The Natural Order Hypothesis)、监察假说( The Monitor Hypothesis)、输入假说( The Input Hypothesis)和情感过滤假说( The Affective Filter Hypothesis)[3]。
图1 英语语言教学分类
Krashen的监察模式理论认为学会外语主要靠自然习得,学习者可在目的语环境中用语言进行交际,尤其是在口语交流上,而非语法形式上。其途径是在最小或没有心理障碍情况下,给学生提供充足的输入量,只要输入量大于学生目前的语言能力,而学生的情感过滤又低,学生就会自然学会语言[4]。
三、 基于Krashen监察理论的公安英语口语教学改革
1.教改目标
根据Krashen监察模式的“语言习得与学习假说”,“习得”的是语言能力,“学得”的只是语言的外在形式。现存的大学英语课堂教育主要是培养学生的语言“学得”方式,目的是通过运用该语言的规则进行语言表达正确与否的监控。然而,个人的语言综合运用能力应通过“习得”方式获取,相关研究[5]对此作了详细的探讨。因此,教改的目标可确定为培养公安院校学生能在课堂及课堂以外的英语语言环境中通过交际无意识地掌握并正确规范使用英语的能力。
2.教改思路
第一、Krashen监察模式的“自然顺序假说”认为,人们对语言结构知识的习得是按自然顺序进行的。因此,公安英语口语教学改革必须顺应基本的教学规律和专业学习要求,先易再难,即先掌握基本常识再精通专业知识。
第二、就目前公安专业学生的英语口语能力来看,大多属于“使用监察机制不足”。学生在进行口语表达时,虽然能自动纠正某些明显的语法错误,但在大部分情况下意识不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常表现为词汇贫乏和语法混乱。由此,在进行英语口语训练的同时,应辅以适当的语法知识介绍,将语法规则应用于口语实践,提高英语口语表达的正确性,进而充分发挥Krashen“监察假说”的积极作用。
第三,大多数学生在口语学习过程中会出现羞于开口、怯场、心理焦虑等现象。Krashen“情感过滤假说”认为:可理解性输入加上较低的“情感过滤”将产生有效的二语习得。因此,在课堂上应该尽可能多地创造“说”的情境,可将个人发言改为小组讨论或角色扮演,以适当降低学生的“情感过滤”因素,鼓励其在群体性的学得中培养自身习得的能力并激发学习的热情,树立学习的信心。
3.教改实施方法
为激发学生学习、练习口语的积极性,提高口语练习的实战性,笔者尝试从以下几方面对公安英语口语教学进行改革:
第一,教材改革。教师应努力为学生创造英语口语的习得和学得环境,充分向学生输入难度适当的可理解性语言素材。考虑到教学的实际情况,笔者选用针对性较强的公安英语口语教材和辅助性学习素材,如《实用警务英语》、《警察日常英语会话》、《警务英语口语实训》等,亦可引入英美国家近期的访谈录、精彩演讲、美国总统每周讲话等素材,或反映当今世界热点问题的视频材料如美国民众占领华尔街、利比亚内战、埃及政治动乱等,以开拓学生视野,充分激发学生练习口语的兴趣。
第二,教学方法改革。公安英语作为ESP英语,生成于特殊的情景和文化语境,涉及到涉外警务工作的方方面面,专业性较强,其目的在于提高学生使用英语完成各项任务的能力,教学方法上不应再以传统的理论教学为主,而应侧重带有工作任务性质的模拟情境教学。Krashen提出的“输入假说”不仅强调输入信息的数量,还要求学习者在丰富的语言环境中得到熏陶,能在诸多知识理念的相互交融和渗透下将英语语言的意义和语篇语境结合起来。模拟情境教学法不但能满足以上要求,还能体现公安英语口语教学的直观性和趣味性,进而较大地提升学生学习的兴趣。具体可从如下几点入手:
首先,创设合理情境,输入可理解性信息,帮助学生尽可能多地“吸入”语言信息。Krashen认为[6],只有当学生对语言输入材料感兴趣时,他们才会把注意力和思维放在语言的意义上,更有效地将输入变成吸入。因此,教师在选择教学资料进行主动输入的同时,应考虑到所面授学生的实际情况,包括所学专业方向、英语基础、英语学习目的等,并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地将公安英语教材中的核心内容提炼出来,为学生提供略高于其自身能力的学习材料,帮助学生在其熟知并感兴趣的语言环境中最大可能地调动主观能动性,通过适当的同化和顺应,转变成为自然吸入。例如,先从日常基本会话入手,进行简单的指路训练(含帮助迷路人、指去机场或体育场馆的道路等)和日常接待训练(含110电话接警、接受报案等);然后根据学生的专业性质或专业基础将训练内容分为治安、交通管理、刑事技术、安全保卫等模块,具体包括遗失与失物招领、巡逻盘查、打架斗殴处置、交通事故处理、刑事案件审理、尸体鉴定、出入境检查等内容,同时注意引导学生积累基本的公安专业英语词汇和相关句型、表达方式等;根据以上模块进行英语会话的词汇和句型练习,加深理解,巩固基础。通过大量的练习,使学生自然习得某种模块的正确英语表达能力。
其次,遵循“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以下简称“三实”原则),最大限度实现情境教学法的启发性和互动性。教师在设计教学环节时也必须遵循“三实”原则,根据所学内容,围绕最典型、最具代表性的情境展开教学,突出常用警务英语应用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在课堂上所操练的情境既能密切贴合警务实战要求又能确保内容与实际工作任务相吻合。同时在此过程中通过教师创设的情境,充分体现教师的指导者作用,指导学生在自然和谐的学习环境中自觉不自觉地受到特定情境带来的启发,使整个教学过程在“三实”原则的指导下成为积极、生动的互动活动而非传统的呆板教学。
最后,设置适时评估机制,在情境多维训练中切实提升学生的英语水平。在模拟情境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是指导者、设计者、引导者更是教学过程中的评价者。适时合理的评估、讲解和纠错,不仅能保证教学不偏离原设计轨道,还能适时输入与主题相关的实效信息并及时纠正学生不恰当的思路和表达方式,保证了模拟情境教学的最佳效果。在模拟情境教学过程中,应尽可能地突出学习者的参与性、教学内容的实用性、教师作用的指导性以及教学方式的实践性,从而加强学员语言实际运用能力和综合能力的培养。
第三,课程考核方式改革。改革传统的英语应用能力考核方式,加大口语考核的力度。
第四,教师观念改革。改革传统一言堂的教学模式,不盲目追求过级率,尽可能将原有的纯语言教学和大众化日常英语教学与公安专业技能相结合,可尝试导入公安行业文化,更好地培养其交际能力和行业文化适应能力,以英语口语教学的实用性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促使其形成良好的综合职业素质,为社会培养优秀的预备警官。
小结
本文在分析、总结已有的大学英语教学改革与Krashen的SLA(Second Language Aquisition)相关理论及ESP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试图发掘Krashen监察模式理论应用于ESP行业英语教学改革的潜力,证明其可行性和有效性。但是缺失系统规范的公安类英语教材、大学英语过级的压力、英语教师缺乏相关的公安专业知识、公安行业英语课时不足等依旧是束缚公安英语口语教学改革顺利实施不可忽视的不利因素,在今后的教改路上还需各公安院校同行的并肩努力。
[1] 李大鹏. 论公安院校学生口语交际能力的培养[D]. 山东大学 : 2005.
[2] 梁树芬. Krashen的二语习得假说对英语学习者的启示[J]. 大学英语,2010,(7) :198-199.
[3] Krashen S. D. Principles and Practice in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M]. Oxford: Pergamon Press, 1982.
[4] 贾冠杰. 外语教育心理学[M]. 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2003:77.
[5] 蒋苏琴. 克拉申二语习得理论和多媒体辅助英语听力教学——一项基于大学英语教改模式的实证研究[J]. 外语学刊. 2010,(3): 140-143.
[6] Krashen, S. and Terrel, T. D. The Natural Approach [M]. Oxford:Pergamon Press, 1983.
A Study of Police Oral English Teaching Reform Based on Krashen’s Monitor Model
LIU Hai-qing, LIAO Wen-li
(Fundamental Curricula Department, Hunan Police Academy, Changsha 410138, Hunan, China)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respond to the call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 on the reform of College English teaching and to further quicken the oral English teaching reform steps for police academies with the hope of improving police students’English listening and speaking abilities, the paper tries to make a study on police oral English refor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Krashen’s monitor model. After careful study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English teaching for police academies, its reform objectives, ideas and contents will be profoundly proved that Krashen’s monitor model is feasible and effective for the police oral English teaching reform.
Krashen’s Monitor Model; ESP for police English; oral English; teaching reform
H319.3
A
1673-9272(2012)-02-0138-03
2011-12-21
2011年湖南警察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公安英语口语教学改革研究——以Krashen监察模式为视角”(编号:湘警院通[2011]18号);2010年湖南省公安厅科研计划项目:“基于ESP的基层民警英语阶段训练法研究”(编号:湘公装[2010]44号);2010年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两型社会背景下长株潭地区外语人才战略研究”(编号:2010YBB120)。
刘海清(1981- ),女,湖南涟源人,湖南警察学院基础课部讲师,文学硕士,研究方向:英语语言文学,英语教学法研究。
[本文编校:杨 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