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的无损检测管理
2012-12-23刘金生
刘金生
天津市宏迪工程检测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 300270
工程项目的无损检测管理
刘金生
天津市宏迪工程检测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 300270
从检测单位的资质、质量保证体系、检测人员、设备及文件管理和检测过程的管理和控制等方面着手,提出了加强和完善对无损检测管理的有效方法,从而保障无损检测的有效实行。
无损检测 工程项目质量 管理措施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石油化工、煤化工及油气储运等工程建设都将处在一个高速发展阶段,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问题日益突出。施工单位、E P C或承包商的质量管理应该是工程质量管理中最基础的部分,但是作为工程质量监督的眼睛——无损检测在工程质量监督和控制中也是至关重要的。
通俗地理解,无损检测工作就是在不损伤试件的前提下,由具有相应检测资格和一定能力水平的检测人员,借助可靠的检测仪器、设备和材料,采用正确的检测方法和工艺,对被检试件内部或表面缺陷进行检查和测试的方法。在工程建设中,无损检测更多地用于检测金属焊缝的不连续性缺陷,是检验焊缝质量的一种手段,其结论是评价焊接质量的重要依据。无损检测本身的活动不构成实体质量特性,但它是工程焊接质量检验重要的,而且是必须的一道工序,对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按设计和规范控制工程质量、全面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和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无损检测的工作质量是通过其检测结论的可靠性、正确性和准确性来体现的。显然,保证无损检测结论的真实可靠、正确、准确和可追溯,就是工程项目无损检测管理的重点。检测单位必须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工程项目无损检测管理,保证工程无损检测质量得以有效控制。
1 检测单位资质的管理
虽然在招投标时,检测单位资质已经得到确认,但是在工程检测过程中还是会出现各种变化,如公司资质复评审是否通过、复审后的公司业务范围或资质认定的检测项目是否有所变化等,而且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也有可能接受新的检测任务。因此,是否超范围检测也应予以确认。检测单位在工程检测初期必须向有关单位(总承包商、监理或业主)申报公司资质,并建立资质台账,对检测过程中公司资质变化情况也应及时记录并予以重新报审。
2 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
项目中标后,检测单位必须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主要包括:建立项目组织机构、建立和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并配备质量体系管理文件。项目组织机构成员的岗位和资质必须满足业主的相关要求,明确并建立各岗位人员职责,项目组织机构的成立必须得到检测单位公司总部的授权和任命,有相应的任命文件。此外,项目部还应根据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相应管理制度,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如检测质量控制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评片室管理制度、暗室管理制度等等,并保证所有规章制度能有效实施。对项目组织机构、管理职责和主要规章制度应上墙,并应做到上心,真正把制度装在心里、落在实处。
3 无损检测人员的管理
无损检测应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检测执行人的能力和对检测负有责任的人的能力。项目上无损检测人员的数量、资格、责任人员的任职条件等应满足相关法规的规定、业主相关规定和实际检测工作的需要。然而,对能力的确认是通过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来保证的。因此,项目对无损检测人员的管理主要是人员资格的管理,应至少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检测人员应持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与所从事的检测方法和等级要求相符的资格证书;
(2)检测人员所持有的资格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检测单位的名称相一致;
(3)射线检测人员需经过辐射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应的培训证书;
(4)对于中国石化相关的工程建设项目,超声检测人员应经中国石化无损检测人员技能鉴定考核合格。
此外,检测单位项目部还必须建立人员台账,加强人员的管理,特别是对检测人员资格证到期情况和人员往来情况要记录登记,并向监理进行报审检测人员资质情况,得到批准后才能允许进行检测工作。
表1 检测设备校准和检定的标准
4 检测设备的管理
检测项目部应建立检测设备台账,由专人进行管理,并保证检测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且按要求进行检定或校验。
参照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2010年09月01日发布,2010年10月01日实施的C N A S-C L 14:201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附录A(规范性附录)、《无损检测仪器设备校准或核查要求》和J B/T 4730-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标准要求,检测设备的校准和检定可参照表1的要求进行。
表1中所列属于内部校准的检测设备,由于检定操作较繁琐,且需配备一些校准用标准设备,因此对此类设备,检测单位均送有资质的计量部门检定,并得到检定(校准)报告。项目对这类设备的检定周期要进行登记管理,避免使用未在检定周期内的检测设备。对于可进行校验的设备,检测单位一般进行内部校验,按自定的校验规程(方法)出具校验记录(报告)。
5 无损检测工艺文件的管理
无损检测项目管理中,检测工艺文件主要指无损检测工艺(方案)和检测工艺卡。无损检测单位都取得了一定的检测资质,各单位都编制了各自的无损检测通用工艺,但是应用到项目上就不能照搬,应根据项目的检测特点,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5.1 应根据项目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检测方案
不同工程、不同装置在检测方面都有各自的检测特点,不能相互照搬。
首先,在满足标准和设计要求条件下,应按照工程项目部制定的无损检测管理规定进行编制。无损检测管理规定一般都详细规定了对无损检测的具体要求,如检测技术等级的选用、胶片牌号和型号的选择、不同透照厚度射线源选择要求、不同管径环焊缝拍片张数、底片标识布置等等,检测工艺文件编制时必需符合规定的要求。
其次,由于每个工程项目的检测对象不尽相同,对于常规管道的检测可以借鉴其它项目的检测工艺,但对于项目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的检测工件,如高压管道、球罐、锅炉本体焊缝等,由于这些检测对象与常规管道检测不完全一样,编制工艺方案时应根据不同的设计要求具体编制。
再者,检测环境条件不同,检测工艺编制也应有所区别。比如地域不同温度环境差异也不同,对暗室处理、耦合剂的选择、磁悬液的配置等要综合考虑。
5.2 方案中配备的人员、设备应能保证方案的实施
检测方案是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工作量进行制定和配备的,因此在人员设置和数量上必须予以保证。在中石化工程大型检测项目中,一般要求配备一定的责任人员,如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材料管理等,只有人员配置齐全,各司其职,才能保证方案的正确实施,才能保证检测工艺得到有效控制。
5.3 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检测工艺(方案)是依据有关标准、设计要求和检测单位通用工艺进行编制的,因此,检测工艺(方案)编制一般由各专业检测责任师(或检测责任师代理人)编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最后经检测单位总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审。检测方案必须经监理审批后方能进行检测工作,相应的审批手续应保留。
表2 常规四种检测方法检测工艺控制管理要求
6 检测过程的管理和控制
6.1 无损检测委托的管理
在中石化大型项目中一般有专门的监理公司对项目进行监理,并对无损检测工作进行委托。但是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由于一些监理公司对无损检测管理不严,工作不细,在无损检测委托环节上出现许多问题。此外,项目上一些检测单位认为由监理和施工单位委托,其正确与否与自己没太大关系,忽视了对检测委托的管理,检测过程中也出现许多问题,如:检测比例不够,检测标准应用不正确等,影响工程的检测工作。因此,项目检测单位应对无损检测委托高度重视,首先,应有专人接收委托,并检查委托内容填写是否正确及时,如合格标准、合格级别、检测比例、检测方法、检测部位、检测时机等必须符合标准设计要求。其次,对接收的委托必须登记,避免重复委托或漏委托。再者,应注意所接收委托必须有效,即相关单位必须签字齐全。
6.2 检测工艺执行情况的管理
检测工程中,检测人员应严格按审定的检测工艺文件进行操作。检测工艺纪律不严格,导致实际检测完全凭经验进行,不能保证检测结果的一致性及工作质量的可靠性。项目应由专人进行监督管理,对现场实际操作的重要工艺参数进行验核。常规四种检测方法检测工艺控制管理要求如表2所示。
6.3 检测信息传递
检测信息传递主要指检测结果的反馈。检测完毕后,必须根据业主或监理要求及时反馈检测结果和超标缺陷通知单。检测反馈单应与委托相对应,避免出现监理单位未委托而检测单位已进行检测或监理单位已委托而检测单位未进行检测的情况。检测结果反馈单和缺陷通知单的应经监理确认,并进行登记。
7 检测资料的管理
在中石化质量大检查时,一些检测单位在检测资料方面经常会出现记录格式和内容不能满足标准要求、检测记录填写不及时、记录和报告填写不正确或不规范、报告资料和底片标识差不易检索、检测记录和报告的签发人员资格或签字等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检测单位对无损检测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认识不足,普遍存在重报告轻记录的现象。一般情况下,工程的交工资料不包括检测原始记录,只要求检测单位提供检测报告,因此一些检测单位忽视了对检测原始记录的管理,造成检测原始记录的缺失、补记、相关信息记录不完整、相关责任人员未签字等问题,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时,便无法追溯原因或质量责任。因此,检测项目部应对检测资料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标准和本公司有关规定要求做好检测资料的管理,向委托单位交出合格的检测“产品”。
目前,中石化大型项目或重点工程都实行第三方检测,参与的各检测单位都具有一定的检测实力,也有自己的管理模式和管理体系,但在一些过程管理细节上应予以重视。无损检测是工程质量的把关手段,关系到项目的本质安全和投资正常功能的发挥,责任重大。检测公司在工程项目上要以对社会高度负责任的精神,为业主和社会提供专业、优质的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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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9323(2012)04-0084-03
2012-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