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群”忧思
2012-12-23柳士双
■柳士双
热潮之中最需要的是冷静。在如火如荼的“城市群”热潮中,固然产生了区域经济发展的“联动效应”,但是其带来的负面效应也不容忽视。
根据最新发布的城市群发展报告,近年来我国“城市群”正呈现出迅速发展态势,数量上5年间从10 个增至23 个,其中东部有6 个,中部有7 个,而西部则有10 个。
“城市群”战略已经成为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心,也是中国进一步发展和解决城市化问题的方向。从各个地区来看,各地对于建设“城市群”十分热衷。除已有的三大城市群以外,诸多城市群都在地方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应运而生。
然而,热潮之中最需要的是冷静。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在如火如荼的“城市群”热潮中,固然产生了区域经济发展的“联动效应”,但是其带来的负面效应也不容忽视。有些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城市群”经济功能发挥的重要因素,反思“城市群”建设也适逢其时。
“城市群”功能认识不清
“城市群”是市场经济发展到城市化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市场化选择的必然结果。所以,城市群建设要遵循客观经济运行规律,否则有害无益。
“城市群”主要是通过首位度较高的都市经济中心辐射若干腹地,从而带动区域发展。其重点是区域经济中心与腹地通过紧密联系,达到“整体效应”和“扩散效应”,而不仅仅是地理集合概念。
但是从我国很多地方的实践来看,对“城市群”的功能和理念的理解显然不足,甚至是错误的。如以行政区域为基础推行的“经济圈”建设,造成的后果就是区域封闭、资源浪费和行政壁垒,损害了市场一体化。
典型的例子,在珠三角4 万平方公里土地上集中了9 个机场,其中有些机场之间相隔甚至不足30 公里。而在长三角,距离颇近的宁波和洋山各自建设了一个规模巨大的集装箱码头,其区域内部产业结构雷同更为严重。这与“城市群”所产生的资源集约利用结果大相径庭,其主要原因就是对“城市群”整体性功能认识不清,所导致的规划失误。
另外一个典型例子,就是环渤海经济圈。由京津领衔的环渤海经济区成立于1986年,当时是中国最大的工业密集区。其具有的政策、资源、人才、技术优势,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可以说是无人能及,但是发展却居于长三角和珠三角之下。主要原因,就是京津两市缺乏“城市群”的整体理念,各自为政所导致的区域内耗,抵消了其内生比较优势。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城市群”规划之前的对其功能和理念的正确认识,是建设“城市群”的重要前提。
规划“拉郎配”
“城市群”规划要以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为前提,其实质就是以市场经济规律为约束,以资源整合和有效利用为手段,以经济效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战略决策。
而我国很多城市群规划因为地方政府主导的原因,为“城市群”之名而“城市群”,存在“拉郎配”现象。有些地方急于求成,通过城市和旁边的小城镇、县合并,将镇改为街道,撤县为市、区,单纯地扩大城市边界以求得“城市群”的架势,难以保持可持续发展。
如深圳曾在一年内将过去的镇、村翻牌变成了街道办和社区。广东佛山市也曾在一夜之间,将其原来的4 个代管市顺德、南海、三水、高明撤市设区,大佛山市由原来的二区四市变成了五个区。
“城市群”规划并不是要否定政府的主导作用,适当的行政区划调整还是必要的,前提是要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比如佛山虽然在合并之后GDP 达到了千亿之巨,但是除掉南海和顺德之后,其它几区所占比例很小。要想让经济实力较强的南海和工业重镇顺德,短时间内融入佛山并不容易。南海倾向于广州,而顺德至今仍然保留着自己的电话区号和车牌号,其脱离之心不言而喻。
在特定时期及特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一定地区可能达到的聚集规模总有一定的限度,超过这个限度就会由集聚经济转为集聚不经济,导致生产成本上升、利润下降。因此,各地区域整合的实际效果都还有待观察。
再比如北京,近几年通过“摊煎饼”式的四周扩张,北京的七环已经到了廊坊,与天津的三环几近相接。有些学者甚至还提出,把河北的秦皇岛变为北京的一个区的设想。如此大规模扩张,不仅影响了天津的发展,而且也引发了北京自身的“大城市病”。
经济运行协调困难
“城市群”经济运行是彰显其能量的重要环节,如何协调区域经济运行是“城市群”功能发挥的关键问题。从各地运行的实践来看,效果并不理想,突出的表现就是行政区经济和经济区经济的矛盾。
如环渤海经济圈的北京和天津,行政区划的分野才是二者能各行其是的权力根源。珠三角发展落后于长三角,在一定程度上也归因于行政区经济导致的内耗,如广州和深圳对龙头地位的争夺。
近年来,随着对这一问题认识的深入,各地纷纷成立了区域政府间协调机构,试图来解决区域经济运行的协调问题。比如“市长论坛”等协调议事机构,但大多数是临时的,没有法定的机构和人员,更无相应的职能和权限。这意味着法律缺失下的协调失灵,其结果还是地方利益需求膨胀下的艰难运行。
“城市群”经济运行协调困难的根源,在于经济区与行政区的矛盾,这又与我国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的非对称相关。我国政治经济格局在整体为政治上北京一个中心,经济上则是若干个中心城市在起带动作用。在地方则表现为,一个地方政治中心与多个地方经济中心对应的非对称格局。
在现有的政绩评价机制和激励制度下,地方利益成为地方政府的必然主张。在这种利益机制的作用下,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的非对称格局,会产生区域经济协调运行的离心力,区域经济协调就难以施为。这说明在“城市群”建设中,行政区划改革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区域的进步与发展离不开区域竞争力的支撑,而区域创新又是区域竞争力的源泉和主要推动因素。“城市群”一哄而上和不合理的规划,对其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作用微小。
从政府效率来看,很多“城市群”就无从提高。一方面,原有行政区划掣肘因经济区面的扩张有加重趋势;另一方面各地政府为了吸引投资,进行的恶性竞争使圈内政府整体效率下降。
后者在吸引FDI 的地区竞争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城市群”内各个地方政府为了达到引资目的,竞相出台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而不是以提高自主创新为着眼点,提高FDI 的引入质量。
发展不平衡与乡村边缘化
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是世界范围内存在的一种现象,适当的差距可以存在,但过度的差距就不能容忍,否则会影响到全局。我国“城市群”发展的不平衡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城市群”内部发展的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内部各圈层之间和圈层内部的差距。
如“珠三角”,以西江干流、花都、京九—广九铁路为界,将珠三角地区划分为内外两个发展水平迥异的圈层。内圈为广州为中心的发达区,而外圈则主要是山区,贫瘠地带,两者的GDP 之比接近4∶1。而且基础设施大都分布在内圈,这导致内外圈的发展差距持续拉大。
二是“城市群”圈层内部各节点的差距也是存在的,比如“南京都市圈”50 公里半径内核心圈层仅有两座地级市,安徽的马鞍山和滁州,圈内的差别之大和操作之难可想而知。
另一个例子是“徐州城市群”,徐州市中心向外50 公里半径内,仅有安徽萧县一座小县城;在100 公里半径范围内,共有山东枣庄、安徽淮北及宿州3 座地级市,皆为中小型城市,且其中淮北、宿州是煤矿城,另有经济基础一般的县城近10 座。即便将半径放大至200 公里左右,其间中等城市也寥寥无几。其圈层之间和圈层内部的差距都相当惊人。
三是城乡发展不平衡。中央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在这种背景下,“城市群”理当成为带动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然而,反观各地的“城市群”建设,结论是令人失望的。
大多数“城市群”规划都把着眼点着重在中心城市及其节点城市上,乡村成了无人问津的荒地。即使有些地方在“城市群”规划中,明确提出城乡一体化主张,实际运作中也只能采取先发展中心圈层城市区的步骤。乡村经济发展要么根本无法顾及,要么干脆被抛弃,这使乡村又有被“城市群”边缘化的巨大危险。
如“武汉城市圈”曾提出的三步走战略,拟在2020年形成33 个大中小城市。而目前仅有武汉和黄石实力较强,圈内其它7 市都经济弱小,要达到这一目标,意味着几乎所有资源都要用于圈内城市的建设。可想而知,这样一个规划对于大片的农村地区来说意味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