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反腐倡廉体系的建设历程
2012-12-22李梅敬
● 李梅敬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反腐倡廉体系的建设历程
● 李梅敬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经历了从严肃党风党纪、狠抓经济犯罪、惩治贪污受贿、法律制度反腐,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全面推进,再到以人为本、用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的不断深入的反腐过程。反腐工作也经历了一个由自我预防—重在惩治—环境预防—惩防并举—重在预防—全面防腐—为民反腐的探索过程。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反腐力度的加强,反映出党对自身建设的严要求、高标准,尤其是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从严治党、提升执政能力是中国特色反腐倡廉体系的不变精髓。
从严治党;中国特色;反腐倡廉
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是与本国国情相结合的,它与时俱进,不断走向成熟;它坚持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原则,坚持了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原则,坚持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实事求是原则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原则;它有着不断完善的职业队伍、专门机构、专业制度。改革开放以来30多年中国特色的反腐之路,其精髓就是从严治党,在不同的阶段有着不同的工作重点,以此来划分,这一历程大致可为八个阶段。
第一阶段:严肃党风党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以陈云为主任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明确了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根本任务,就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1979年1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着重研究了维护党规党法、搞好党风的问题。陈云在会上回顾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我们党的历史,详细阐明了维护党规党法、搞好党风的重要意义。会议将以民主集中制为中心的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作为搞好党风的依据,把“对党员加强党的纪律和党的作风的教育”作为主要工作来抓。同年7月,中纪委在京召开全国纪律检查工作会议。会议分析了当时党风、党纪的基本状况,研究了进一步搞好党风,严肃党纪,坚决而有步骤地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问题。胡耀邦在题为《关于搞好党风、严肃党纪的几点意见》的报告中指出:“党风好不好,对于实现这个宏伟的纲领关系很大。”9月,中纪委通告刹住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的不正之风,因为这“败坏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损害党与人民的关系”,“是有关党风、党纪的问题”。1980年1月,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认为,《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对搞好党风、克服特殊化,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年6月,中纪委要求杜绝接待工作中的不正之风。1981年2月,中纪委第三次全会指出,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是做好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
第二阶段:狠抓经济犯罪。1981年2月,中纪委第三次全会指出,要把反对经济领域不正之风的斗争作为一项重要任务。1982年7月,中纪委派员分赴各地充实加强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办案力量。1983年9月,中纪委在京举行全国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工作会议,会议指出:“要进行坚持不懈的努力,消灭死角,抓好中央各部门以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和省、地直属机关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对于危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严重经济犯罪分子必须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以保证这一场斗争的深入发展。”1984年3月,中纪委强调加强缉私队伍建设,抓紧查处机关内部的经济犯罪案件。1985年12月,中纪委、中央政法委联合通报,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投机诈骗犯罪活动。1986年1月,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提出要集中力量,狠刹几股不正之风,严厉打击那些投机诈骗、走私贩私、贪污受贿等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同时要密切注意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斗争,对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必须坚决反对。对违反纪律的,必须坚决查处。
第三阶段:抵制“人情风”,惩治贪污受贿。1987年1月,中纪委办公室发文要求广大党员带头移风易俗,抵制“人情风”。1987年3月,中纪委发文要求共产党员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金钱。1988年1月2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通过。1989年1月,全国纪检工作会议在京举行。这次会议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讨论和部署在治理、整顿、调整、改革中如何进一步加强党风党纪建设的问题。1989年8月,监察部发布了《关于有贪污贿赂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限期内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9月又颁布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第四阶段:依靠法律和制度,形成廉政大气候。1990年3月,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强调,要继续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抓紧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坚决清除党内腐败分子。对贪污受贿、敲诈勒索、违纪建私房、私分公款公物等违纪违法案件,必须严肃查处。同年5月25日,全国惩治贪污贿赂展在京开幕。乔石在开幕式上指出,廉政建设一定要逐步走上法制的轨道,要在不断总结经验的过程中建立起完善的法律和法规。廉政建设必须长期坚持。廉政建设不仅仅是检察机关和监察部门的事,各级党委以及政府的各部门都有责任,要重视、关心和支持,要主动配合,共同协作,把廉政建设工作搞好。1992年1月,中纪委发文要求各级党委、纪委把制止公款吃喝送礼等列入廉政建设内容抓好,同年2月28日发布了《关于认真检查对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等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通知》。1993年1月,全国省市区纪委书记、监察厅(局)长会议在京举行,尉健行在会议期间谈到,深入进行反腐败斗争,着重查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以及经济管理、执法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严重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等违法违纪案件。同年5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
第五阶段:深入推进,标本兼治。1994年2月,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指出,要把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更有成效地进行下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1995年1月,江泽民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加强全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广大干部和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这对于保持我们党的先进性、纯洁性,防止和抵制腐朽思想文化影响的侵蚀,有效地进行反腐败斗争,是极为重要的。1996年1月,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指出,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反腐败三项工作的格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引向深入。江泽民在全会上发表讲话指出,要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以及充分发挥纪律检查机关的作用。
第六阶段:标本兼治,综合治理。1998年1月,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尉健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位置,同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遏制已经发生的腐败现象,又要通过深化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1999年5月18日,尉健行在与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财政金融研究班学员座谈会的讲话中指出,要加大反腐败的力度,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2002年1月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实际成果。2003年1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中纪委关于2003年工作的汇报,汇报中指出,反腐倡廉要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工作。
第七阶段:惩防并举,全面推进。2004年1月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的实践,既要从严治标,惩治腐败,又要着力治本,预防腐败;要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年1月12日,胡锦涛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继续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绝不能姑息,绝不能手软。同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10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吴官正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强调,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绝不是削弱惩治腐败工作。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严惩腐败,才能为治本创造前提条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才能巩固反腐败成果,逐步减少腐败现象的产生。
2005年1月,胡锦涛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反腐倡廉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1月12日,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座谈会召开。《实施纲要》明确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基本要求,体现了标本兼治、注重预防、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精神。吴官正指出,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应当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问题: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要坚持依靠发展民主来防治腐败;要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要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相统一;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006年1月,胡锦涛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努力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更好地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2007年1月,胡锦涛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使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振奋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始终坚持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党在执政情况下必须面对的考验。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律检查机关一定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抓紧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2008年1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在海口市召开华东、中南、西南地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何勇在会上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着力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
第八阶段:以反腐成效取信于民。2010年1月,《人民日报》开辟《深入开展反腐倡廉》专栏。1月12日胡锦涛在第十七届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全党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人民日报》就这次会议连续发表了5篇评论员文章,分别从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评论。
2011年1月10日,胡锦涛在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严惩腐败分子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的重要讲话。他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综观这一历程,贯穿党的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建设的一条主线就是“从严治党”,这是我们党反腐倡廉体系的精髓,也是我党严于律己、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执政能力的必由之路。从严治党,反映出党对自身建设的严要求、高标准,尤其是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重影响和国际国内环境的深刻变化,从总体上看,中国的反腐倡廉建设保持着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成效显著。这与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反腐行动是分不开的。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改革开放这场新的伟大革命中,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同时,30多年来的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建设,也一直在为改革开放伟大进程清除障碍,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护航,为建设一个永葆先进性的执政党提供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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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928X(2012)03-0022-03
作者系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人员、编辑
■ 责任编辑: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