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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赛场不是刀光剑影的“战场”

2012-12-22大连日报社陈奎智

中国记者 2012年3期
关键词:客队主队绿茵场

⊙ 大连日报社 陈奎智

我近来对国家队和中超联赛的比赛又感兴趣了。当然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打假动了真格的,比赛又恢复了魅力的原因。尤其是各家俱乐部球迷数量的恢复和增加,就更令人高兴了。但有一种现象又令人担忧,那就是部分俱乐部球迷的心态已严重扭曲,即主队不能输,输了就砸客队的车,打客队的球迷。根本不管实力强弱,反正主场输了就闹事。尽管当地公安部门都给予了严肃处理,但还是按下葫芦起了瓢,屡禁不止。

思来想去,这种现象难以杜绝的原因,我觉得还是各家媒体在报道方面有一定的责任。一些都市报从上个世纪90年代就有过比较偏激的报道,而个别媒体近年来则更甚,偏袒主队,讨伐客队几乎成了报道的主基调。可以说,它们对当地球迷暴力事件的发生发展起了一定的推波助澜作用。

绿茵场上的角逐本身就引人注目。尤其在比较重要的比赛报道中,就更无须使用什么刺激性的语言、词汇作为标题来吸引读者了。但从上个世纪90年代后,一些带有刺激性的语言、词汇却不断见诸报端。尤其有些都市报还嫌不够刺激,千方百计地升温,结果字里行间刀光剑影,杀气弥漫,颇似武侠小说的翻版。就连某地方电视台和一些地方党报的体育版也跟着花样翻新,喜欢将得分手冠以“门前杀手”,将带球突入禁区,称为“杀入禁区”,盯人中卫贴身紧逼,被称为极具“杀伤力”等,将绿茵场上的比赛渲染得杀机四起、血光迸溅。以致2011年当陕西队队员赵旭日和另一名大连籍队员在训练时发生激烈冲突时,也被称为“同室操戈”,“杀”将起来。似这般如此杀气十足,久之,失去了新鲜感不说,还难免让人心生忧虑,生怕这血淋淋的“杀气”会将现代的精神文明和体育道德“杀”得体无完肤,尽管“杀手”什么的不过是一种比喻,但不雅和不恰当的比喻难免也会产生一些副作用。试想球员和球迷们长此受其熏陶,岂能不“杀性”渐长呢。中国国奥队某球员在北京奥运会上的恶劣伤人事件,我一直怀疑和这种氛围有关。但某报在报道此事时,却有些幸灾乐祸,竟然将其人称为“大侠”,就更令人费解了。

在一次体协年会上,我曾就上述问题与某都市报一位记者探讨过。他说自己这样写就是跟着凑热闹,不然也觉得不过瘾,怕吸引不了读者。我还私下问过他,为何多次把两支水平相当的球队明天将要进行的比赛说成是“华山论剑”?我说你是不是把比赛当成武侠小说写了。他说确实有点那个意思,估计这样更能引起读者关注吧。对于那位同仁的见解,我不敢苟同。

至于某些媒体习惯于把张教练上台组建的球队叫做“张家军”,李教练组队的就叫“李家军”的提法,就更不敢苟同了。因为国外没有一家这样叫的。非给人家冠以这个“军”、那个“军”的,无形中还会让球员产生错觉。我个人认为,报业竞争再激烈,记者写稿也要把握好尺度。因为绿茵赛场毕竟不是刀光剑影的沙场,如此渲染夸张,其副作用已不言而喻。我们在报道绿茵赛事时一定要把握尺度,做到公正而不偏颇,热烈而不过火,将和谐社会的精神文明和正确的文化知识有机地融注于报道中,让读者从中得到美好的熏陶,共同抵制绿茵场内外的暴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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