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现代社会道德体系应以职业道德为基础
2012-12-21崔丽华
□ 崔丽华
(中共辽源市委党校,吉林 辽源 136200)
构建现代社会道德体系应以职业道德为基础
□ 崔丽华
(中共辽源市委党校,吉林 辽源 136200)
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出现了 “道德滑坡”现象。在以家庭美德为基础的传统社会道德体系逐渐解体的背景下,需要构建现代社会道德体系,需要顺应中国社会的转型推动道德转型。相较于传统社会道德体系以家庭美德为基础而言,现代社会道德体系的基础则是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提升全民道德水平的支点,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及公职人员应从态度、行动和形象上转变角色,积极构建现代社会道德体系。
道德滑坡;社会道德体系;职业道德;政府角色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国,转型之剧烈程度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国家,一些问题也远较其他国家复杂。其中,“道德滑坡”就是必须面对的挑战之一。因此,如何构建现代社会道德体系,已成为我们研究的新课题。笔者认为,构建现代社会道德体系应以职业道德为基础。
一、“道德滑坡”的原因分析
2008年“5·12”汶川地震,作为教师的范美忠该不该扔下学生独自跑路,引发了社会的激烈争议。而“三鹿奶粉事件”、“有毒胶囊”事件更是让人触目惊心,引发了全社会的反思。事实上,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关于“道德滑坡”的争议一直存在。但是,随着对社会转型和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不再简单地把一些社会问题说成是 “道德滑坡”。因为,“道德滑坡”之说只从现象上反映了一部分事实,而要客观地看待这个问题,应从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来观察和分析道德滑坡的原因。具体来说,产生“道德滑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以家庭美德为基础的传统社会道德体系在逐渐解体,新的社会道德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道德滑坡现象的出现与传统社会道德体系的逐渐解体密切相关。道德属于上层建筑范畴,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小农经济是社会经济的基本形态。在此基础上,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核心是儒家思想,基础是家庭美德。这种道德体系是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出发来设计的,并从“家”扩展到“国”,进而到整个社会。在理论上,儒家主张“亲亲”,以家庭为原点,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在道德实践上,儒家则坚持“孝悌是人之本”,并推己及人。孔子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警句,孟子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之名言。通过“将心比心”,儒家将该道德原则扩展到整个社会,最高境界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但是,这种社会道德体系显然是小农经济的产物。在该体系中,“个人”是从属于家庭和国家的。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步由农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逐步从家庭的小环境中解放出来,人们的道德观念、道德标准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那种以“孝”和家庭为原点的传统道德对个人约束力的减弱自不待言。而且,随着时代的变迁以及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变化,传统社会道德体系的缺陷已越来越明显,其根基也逐渐动摇,但新的社会道德体系的基础还远没有建成,这就导致了社会道德体系的缺失。
二是只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是道德建设的内在困境。改革开放前,人们习惯于“高大全”的思维方式,道德建设也不例外。像张思德、董存瑞、黄继光、雷锋、王进喜等这些我们耳熟能详的道德楷模,也都具有“高大全”的共同特点,可敬而不可近。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虽然“三贴近”原则被广泛提倡,人们也逐步破除了对“高大全”的迷信,但是“高大全”的思维方式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当下的道德建设。主要表现为三“重视”、三“忽视”:思维方式上重视求善忽视求真,服务定位上重视对上忽视对下,队伍建设上重视“知”忽视“行”。三“重视”、三“忽视”使道德建设过于注重结果而忽视过程和程序,很多地方的道德建设工作依然从属于政绩,只是为了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而不是从社会大众层面着眼,致力于整个社会的道德激励机制的完善;人员队伍建设方面,知与行脱节的现象也很严重。这种以短期政绩思维方式为主导的道德建设的结果,自然是仅仅把道德建设当做一项工作,而不是一种精神或内在的需要,那么,人们是否遵循这样一个道德原则就不重要了。即便真的要“遵循”,恐怕也只是摆摆样子而已。
三是物质主义的诱惑是道德建设的外部危机。改革开放以来,在引进外来的先进文明和生产方式的同时,国外的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至上、金钱万能等腐朽的价值观也随之进入我国,并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期,随着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出现,如住房问题、就业问题、贫富分化、贪污腐败、户籍歧视等问题,使一些人产生了焦虑感和不安全感。在传统价值观念逐渐解体的情况下,焦虑感和不安感的产生也使人们越来越重视有形的物质,把过多精力专注于金钱,并把它当做是万能的,希望以此来缓解内心的焦虑和不安。因此,出现了一种唯“物”至上的观念。这种过于注重“物”而忽视“具有灵魂的人”的物质主义,是当前道德建设所面临的外部挑战。
反思当下的道德滑坡,需要从历史文化的延续、现代化起步的原点一步步来探寻每个时段道德发展的状况及得失,从而在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前提下,拾漏补缺以职业道德为基础,构建现代社会道德体系。
二、职业道德与现代社会道德体系
社会道德体系是指道德的各种表现形式即各种道德现象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在社会生活中,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其道德现象包括许多方面。就主要内容看,可以分为道德活动现象、道德意识现象以及与这两方面密切相关的道德规范现象。这三类道德现象都是客观存在的,它们之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转化,从而形成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社会道德体系。职业道德是与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主要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职业道德是一种职业规范,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每个公职人员,不论从事哪种职业,如军人、工人、教育工作者、医务工作者、干部等在职业活动中都要遵守职业道德。
在社会转型期,顺应社会转型的大趋势,推动道德转型,构建一个公平、合理、基于人性和理性的现代社会道德体系是十分重要的。从实际操作层面看,应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职业道德观念,建立起以职业道德为基础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社会道德体系。
这是因为:职业道德立足于社会化大生产,更具“现代”气息。中国已逐步走向工业社会,企业日渐代替家庭成为组织社会生产的基本单位,以家庭美德为基础的传统社会道德体系已不再具有扩展到全社会各个领域的能力。家庭美德尽管仍然值得提倡,但已不具备作为整个社会道德体系基础的条件。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现代社会,企业是由“自由人”组成的,这是与农业社会中家庭的根本区别所在。在家庭中,“个人”天然属于家庭,是家庭的一部分。在公司,“个人”是独立的,与公司的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有条件地属于公司,并且可以按照一定的规则自由转换,重新组合新的公司。同传统社会道德体系重视“亲亲”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不同,现代社会道德体系更注重“分工”——超出家庭的“社会”分工。在现代社会道德体系中,一个人道德与否,不再出于对他人的义务(比如父亲对儿子的义务,儿子对父亲的义务),而是出于对自己的责任,即每个人必须对自己的工作负责,以此对总体甚至整个社会负责。在这里,道德变成了自己的事,不再是为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约束而道德,而是为了自己的责任而道德。
立足于社会化大生产的职业道德具有三个特点:一是社会本位。社会本位的着眼点是整个社会的需要,每个人都是社会化大生产中的一个环节。在这种背景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调节必然更加注重分工协作,同时也必然要求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工作环节负责,每个人的能力比资历和出身更重要。而在家庭本位的道德体系中,更加注重“长幼有序”,整个社会也像一个大家庭一样,出身、资历等比能力更重要。二是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职业道德是履行道德义务的表现,但这种义务,是以获得相应权利为前提条件的。义务围绕权利而产生,尽了多少义务,就享有多少权利。这里的权利意识,是社会本位基础上个人意识觉醒的自然结果,也是同传统社会道德体系的重大区别之一。在以家庭为基础、重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传统社会道德体系中,义务是第一位的,并且对义务的“偏好”"往往因为缺乏定量的判定而变成无限制的,权利则表现为对方的“回报”,只是义务的副产品。如果对方没有“回报”的自觉性,自己的权利将无异于打了水漂。三是重视公德甚于私德。职业道德对于个人的道德义务,主要侧重于公德,即一个人应当履行的“公共”角色义务。至于在私人场合,就没有必要像在公众场合那样彬彬有礼了。而在传统社会道德体系中,私德与公德是含混不清的。传统道德要求表(公)里(私)如一。一个人即便很有才能(可以对大众作出贡献),也会因私德不淑(比如个人的不良嗜好等)而不被认可。
职业道德的“扩张性”决定了其在现代社会道德体系中的基础地位。社会道德体系是一个三位一体的大布局:三“位”指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在三“位”中,职业道德最具有“扩张性”,能够很好地扩展到其它两“位”当中,可以作为构建现代社会道德体系的基础。这是因为,无论是家庭成员之间还是社会成员之间,都可还原成一种特殊的“社会”分工。而这种分工的“社会”属性正是职业道德的基础。在家庭美德方面,只要把公司看做家庭,把公司职员看做家庭成员,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职业”道德要求去实践“家庭”美德。所不同的,只是改变了原来以人与人之间关系为基础的道德权利和道德义务不对等的状况。在社会公德领域,就需要把每个公司职员对公司的义务“上升”到对社会的义务,把社会当做一个大公司看待而已。职业道德的“扩张性”源于其“自由人”组合的生产单位的“基本性”。“自由人”是家庭所不具备的,生产单位的“基本性”则是社会不具备的。因此,具有“现代”气息的职业道德就获得了改造传统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的 “资格”。职业道德的特点符合现代社会的基本要求,为现代社会道德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基本原则。把职业道德作为构建现代社会道德体系的基础,具有思维方式上的内在合理性。
三、以职业道德为基础,构建现代社会道德体系
职业道德是构建现代社会道德体系的基础,也是提升全民道德水平的支点。通过职业道德建设带动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建设,进而提升全社会的道德水平,无疑是当前加强道德建设的一个比较合理的路径。具体来说,可着重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一是扎根于深厚的传统文化,抓住当前文化建设的机遇,大力促进人的道德自觉。构建现代社会道德体系不可能从零开始,也不可能忽视五千年的历史这一基本实际。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有其深刻的内涵,而唯有建立在深厚文化根基上的道德体系,才能持久稳固。并且,民族文化中的一些精华,正是对抗物质主义的利器。如崇德向善、自强不息是传统文化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立足职业道德、构建现代社会道德体系,仍然可以从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此外,传统文化中的普世情怀和担当气质也是构建现代社会道德体系可资借鉴的。现代社会道德体系以社会为本位,以职业道德为基础,没有一点普世关怀是不行的。同样,个人意识的重建则可“取材”于担当气质。孟子的“虽万千人吾往矣”,并不因工业社会的到来而失去意义。这种担当气质,是衡量个人价值的中国思维,善待这些宝贵的资源,并把它和西方文化中个人的“独立”因素结合起来,对于抵制当下唯“物”至上的道德毒瘤意义非凡。新世纪以来,作为“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建设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尽管还承担着为经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的使命,但其着眼点显然早已不局限于此。在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指引下,文化建设更加注重“人”的因素,更加注重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高扬,“四位一体”战略布局的形成,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目标的提出,为实现“人的道德自觉”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并且,职业道德又是对“个人”责任的要求,当然离不开人的道德自觉,因此,人的道德自觉是当下道德建设的关键所在。需要指出的是,文化建设不仅为人的道德自觉提供了必备的物质基础,比如校舍、农家书屋、广播电视、电脑等,还提供了丰富的精神食粮。这些精神食粮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对于道德建设的意义更不可忽视,其中所蕴含的价值观、思维方式以及观察问题的新视角等,不仅有利于整个社会与时俱进,而且还有助于从根本上促进人的道德自觉,形成一种有竞争力的、全新的现代社会道德体系。
二是树立法治理念,建立新型的道德激励机制。法治文明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现代社会道德体系的建立也需要法治来保驾护航;在社会转型期,传统社会道德体系基础的松动,实质就是道德激励机制的失效。在传统社会道德体系中,过于注重道德义务而忽视道德权利,与充分尊重“个人”的现代社会不相适应。矫正的切入点就是树立法治理念,建立新型的道德激励机制,要把是否遵守职业道德上升到法律层面的高度,让法律成为道德的有力保障。其一,单位的规章制度要法制化。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理应成为是否遵守职业道德的标准。这是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的。其二,对职业道德楷模的权利与义务要统一,不能只讲付出,不讲收获。对于那些有职业道德操守的人,不吃拿卡要的公务员、不收红包的医生、上交礼金的教师、公正执法的法官、面对歹徒挺身而出的银行保安,等等,单位都要进行激励,不仅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更要为其提供晋升或委以重任和进修的机会,要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并重。制定了这样的规章制度,不仅有利于起到导向的作用,更能调动每个人内在的道德自觉性。这是让每个公职人员都讲职业道德的关键所在。其三,加大监督力度。道德是自律的,但同时也需要他律,对违反职业道德的,一经调查核实,要进行严肃处理。对公职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轻者进行行政处分,重者要辞退。要使员工尤其是公职人员像遵守法律一样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以促进职业道德的提升。
三是政府在构建现代社会道德体系中应发挥主导作用。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是中国的一个传统,在中国社会发展中政府始终居于主导地位。构建现代社会道德体系,提升全民道德水平,政府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况且,政府还担当着构建现代社会道德体系的重任。政府及公职人员应怀着强烈的使命感,带头践行职业道德,从构建现代社会道德体系的高度,切实做到三个转变:
在态度上,从任务向责任转变。道德建设,既然冠名为“建设”,当然是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政府就要按照工作任务时间表去逐个完成。但同时也要看到,道德建设又是一项“实践性”非常强的任务,实质是人的建设。因此,政府及公职人员应摆脱单纯任务型思维,不能把道德建设仅仅是当作一项任务来完成,要从责任和使命上来认识和看待所要完成的任务,积极谋求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而不只是“为了工作而工作”。现实中,任务型道德建设的弊端显而易见。以学雷锋为例,雷锋精神本不应仅停在嘴上,挂在墙上,而是要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但一些地方出现了“雷锋叔叔没户口,三月来了四月走”的现象,就是因为把道德建设只当成了“任务”,而不是“责任”;只注重宣传,而忽视实践;只见“物”,不见“人”。抓道德建设,就要求政府及公职人员摆脱单纯任务型思维,从职业道德入手,从社会对政府及公职人员的期待着眼并身体力行。
在行动上,从抽象向具体转变。实践性是当下道德建设的一个鲜明特征,在实践的方式上,关键是从抽象到具体。这既是顺应社会转型的需要,也是建立现代社会道德体系的内在要求。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应是道德主体,都应承担相应的道德义务。就调动每个人践行道德的积极性而言,在宣传上,政府要自觉摒弃以往那种“高大全”式的宣传方式,坚持“三贴近”原则。在政策制定上,要建立激励机制,制定行之有效、可持续的政策方案,对于因为做了好事而遭受损失的,要通过有效的政策进行补救,不要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在形象上,从宣传向实践转变。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科学发展的时代都要求政府在文化建设上改变以往重经济建设,轻文化建设的做法,更加关注人本身。同样,作为文化建设的一部分,道德建设也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上,必须落实在行动中,必须指向“人”。在道德建设方面,政府及公职人员是否讲职业道德,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效果。对于转型期的中国而言,政府及公职人员带头讲职业道德的示范作用是勿庸置疑和无可替代的,无论如何估计都是不过分的。因此,在社会道德建设上,政府光靠“宣传”显然是不够的,关键还是行动。政府要转变以往重宣传、轻实践的思维方式,做到身体力行,本着“身教胜于言传”的思路,带头做广大人民群众的道德楷模。政府从宣传到实践的转变,必将为现代社会道德体系的建立注入一股强劲的活力,将带动越来越多的国民共同走向一个德厚善积的道德之境。
[1]孙隆基.中国社会的深层结构[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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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平.如何认识当下的中国社会[EB/OL].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11-04-21.
(责任编辑:黄小育)
Build a Modern System of Social Morality Ethics
Cui Lihua
The transition of Chinese society is facing "a moral crisis".In the context of the gradual disintegration of traditional social and moral system,to get out of this "crisis"and need to build a modern system of social morality,the need to conform to the transformation of Chinese society to promote the moral transformation.Compared to the traditional social and moral system based on family virtues terms of modern social and moral system based on professional ethics.Professional ethics is to enhance the fulcrum of the universal moral standards,role in this process,the Government and public officers from attitude, action and image change, and actively build a modern system of social morality.
moral crisis; moral fabric of society;professional ethics;the role of government
D648
A
1007-8207(2012)06-0054-04
2012-04-20
崔丽华 (1962—),女,吉林辽源人,中共辽源市委党校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文化学、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