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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向高交游考略:同年、同僚及后进辈篇

2012-12-18陈炜舜

闽台文化研究 2012年1期

陈炜舜

(作者系香港中文大学中国语言及文学系助理教授)

一、同年及同僚

所谓 “同年”,指叶向高万历十一年(1583) 之同榜进士; 所谓 “同僚”, 主要指年齿与叶氏相近的同官。会试告捷乃政治生涯之开端,而年齿相近则往往意气易投,故本节合论之。

(一)李廷机

李廷机 (1542~1616), 字尔张,号九我,晋江人。少贫励学,贡入太学,举顺天乡试第一。万历十一年会试复第一,以进士第二授翰林院编修,累迁祭酒。历任南京吏部右侍郎、礼部右侍郎。时内阁止朱赓一人。给事中王元翰等虑廷机且入辅,数阴诋之。三十五年 (1607)夏,命以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入参机务,三辞始视事。明年四月,主事郑振先论赓十二罪,并及廷机。廷机累疏乞休,杜门数月不出。至四十年九月,乃陛辞出都待命。同官叶向高言廷机已行,不可再挽,乃加太子太保,赐道里费,乘传,以行人护归。居四年卒。赠少保,谥文节,入祀学宫。[1]著有《四书臆说》、《春秋讲章》、 《通鉴节要》、《性理删》、《燕居录》、《李文节文集》等。李廷机去世,叶向高作祭文,叙述其与李氏之渊源:“公与先人 (即叶父朝荣)同选于乡,与高同第南宫。高以父执事公,而公以弱弟蓄余。同官词林,同贰留曹,同入纶扉,三十余年,南北仕宦,无不追随。即论文对局,扬古搉今,无不契合。计海内交游相知深而相聚久,未有若公之与高者。”[2]李廷机生前对时下八股文风颇为不满,对叶向高有所影响。如叶氏为周生制义作序,便论道:“晋江李公常为余言,今天下之病全在举业。举业文字诡谬,故服官莅政,大而辞命奏章,小而尺牍文移,率皆乖剌不通。孟氏所谓生心害政,于兹见之。”[3]李廷机去世后,其友人始裒集付梓,请叶向高作序。叶氏称许云: “一时馆合巨公,翕然推服,以为当代作者虽不乏人,求其辞修而体得,罕有及公者。”[4]

(二)茅国缙 茅维

茅国缙 (1555~1607), 字荐卿, 号二岑,归安人,茅坤之子。万历十一年进士,终南京工部郎中。有 《菽园诗草》,又曾删改汉晋南北朝史。茅氏去世,叶向高作墓志铭云:“二岑茅公与余同举南宫,同官南曹,雅相善也。”[5]又谓其 “官留都日,与诸名辈结社读史,将删其繁秽,勒成一家言”。[6]可略见茅氏与包括叶向高在内之留都同僚的交游情况。此外,叶向高与茅国缙之弟茅维 (字孝若)亦有交情。叶向高晚年里居,茅维往游福建,两人 “流连山中者旬日别去”。其后茅维将此间所作汇为《闽游集》,请叶向高作序。[7]

(三)邹德溥

邹德溥,字汝光,号泗山,安福人。名儒邹守益之孙、邹善之子。万历十一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充经筵讲官,官司经局洗马。邹德溥以 《春秋》起家,三任主考。性宽厚,嗜读书,倡明正学。有《易会》、《学庸宗释》、《雪山草》、《匍匋吟》。[8]邹氏六十诞辰时,叶向高作寿序贺之,追记二人之交往曰:“宫洗邹公与余同为庶常,相与讲秇,无不合也。余素不习古文辞,黾勉操觚,以骘于公,无不击节也。”[9]足见其相得之情。

(四)郭正域

郭正域 (1554~1612), 字美命, 号明龙,江夏人。万历十一年 (1583)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选为皇长子讲官。三迁至庶子,出为南京祭酒,诸生纳赀许充贡,奏罢之。万历三十年 (1601)征拜詹事,复为东宫讲官。擢礼部右侍郎,掌翰林院。因忤首辅沈一贯及楚藩,罢官还籍。博通载籍,勇于任事,有经济大略,自守介然,故人望归之。扼于权相,遂不复起,家居十年卒。后四年,赠礼部尚书。光宗遗诏,加恩旧学,赠太子少保,谥文毅,官其子中书舍人。[10]着有 《批点考工记》、《明典礼志》、《韩文杜律》、 《黄离草》等。郭正域 《黄离草》成,叶向高作序论云:“鸿篇巨裁,词组短牍,有情无情,有韵无韵,随其意之所欲言,无不曲尽……其才情笔调,疑自弇州而外无能及美命者。而美命之结撰又甚工,无累篇,无累语,即使新都遇之,絜长字句之间,不能过也。”[11]可谓推崇备至。其后,叶氏 《苍霞草》成,郭氏亦为之作序云:“吾友叶进卿起自海天,所为举子业,神奇变幻,脍炙人口,以为神运鬼工,进卿亦沾沾自喜。余心奇而首弗肯,意其未大。亡何,两人各以忧去,又十余年会于京邱,进卿名日益高,文章流布宇内。余心詟而气弗降,意其未化。间从一二友人窥见一斑,大矣,化矣,愯然自失矣。”[12]可知郭正域以“大”、“化”两种准则来论评叶向高之古文辞,见其功力日臻。郭氏去世后,叶向高作 《同李九我祭郭明龙文》及 《祭郭明龙文》,[13]其言云:“南宫同籍,词苑同官,初犹落落,后则交欢。论文把酒,日夜盘桓。公唱余和,其臭如兰……余每有作,公辄赏音。范我驰驱,并辔秇林。”[14]

(五)袁宗道

袁宗道 (1560~1600), 字伯修, 号玉蟠,又号石浦。公安人。万历十四年(1586)会试第一,选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官至右庶子。二十五年 (1597)八月,以翰林院修撰充东宫讲官,鸡鸣而入,寒暑不辍。二十八年 (1600)秋,以惫极卒于北京,年四十一。为人神清气秀,稳健平和。居官十五年,省交游,简应酬,不妄取人一钱,死后囊中仅余数金。光宗继位,赠礼部右侍郎。七子倡言文必秦汉,诗必盛唐,余波犹盛。宗道独推白居易、苏轼,为 《论文》上下篇,反对拟古,强调 “古文贵达”,主张 “从学生理,从理生文”。与弟宏道、中道并称 “三袁”,为公安派之魁首。有《尚书纂注》、《白苏斋集》。[15]万历二十六年(1598)武科会试,内阁拟以叶向高为主考,袁宗道作陪,范醇敬为副。后神宗竟点用袁、范二人,而叶向高不与。袁宗道颇为不安,叶向高慰之曰:“臣子听命君父,上既点用,何嫌何疑,而顾虑若此?”袁又蹙额曰:“录文一字未备,安能空手供役?”乃赠以具草,袁遂大喜。[16]袁宗道有门人林茂槐,与叶向高为同乡,二人亦颇有过从。后文另详。

(六)杨道宾

杨道宾 (1541~1609), 字惟彦, 晋江人。万历十四年 (1586)进士第二,授编修。累迁国子祭酒、少詹事、礼部右侍郎,掌翰林院事。转左,改掌部事。尝因星变请释逮系知县满朝荐等,又请亟举朝讲大典,皆不报。南京大水,疏陈时政,帝优旨报闻。皇太子辍讲已四年,道宾极谏,引唐宦官仇士良语为戒。踰年卒官,赠礼部尚书,谥文恪。[17]杨氏去世,叶向高作墓志铭云:“余与公乡曲,同官词林,南北追随余二十年,最称莫逆。”[18]又谓其于万历二十九年 (1601)“充东宫讲读,晋国子监祭酒,兴废举坠,规制一新。尝病文体骫骳, 刻 《崇正录》 示以标的”[19]。

(七)何乔远

何乔远 (1558~1632), 字稚孝,号匪莪,晋江人。万历十四年 (1586)进士。除刑部主事,历礼部仪制郎中。坐累谪广西布政使经历,以事归。里居二十余年,中外交荐,不起。何乔远与东林学派过从甚密,曾为邹元标的首善书院题上梁文,当时的东林党领袖、首辅叶向高也甚与何氏相得。光宗立,召为光禄少卿,移太仆。天启初,坚拒魏忠贤之聘,终不附阉。二年 (1622),进左通政,旋进光禄卿、通政使。五疏引疾,以户部右侍郎致仕。崇祯二年 (1629)起南京工部右侍郎。给事中卢兆龙劾其衰庸,自引去。[20]有 《书经释》、《大学释》、《闽书》、《清溪志》、《武荣全书》、《名山藏》、《膳志》、《狱志》、《镜山前后集》(一作 《万历集》、《后万历集》、《天启集》)、《何匪莪先生诗选》、《明文征》。叶向高为《何匪莪先生诗选》作序云:“余以甲午岁(万历廿二年 [1594])一识公于长安,其后遂绝不相闻,居政地,每日欲推毂林下之贤士大夫而力不能得,世亦多以此咎余,无以解也。顷过温陵,愧见何公。乃公把臂欢然,绝口不谭升沉得失事,反若引余为知己者。余以此愈益服公。适有客持公诗选示余,欲题其端。”[21]又论其诗云:“匪莪何公自大仪谪粤西,归而里居已二十余年,家徒四壁立,饘粥不能具,日以谭道着书、登山临水为事,其即景抒怀、触物遣兴,往往见之于诗,虽穷工极变,无不尽之蕴,而音节和平,用意忠厚,不知其官之久谪而身之穷愁者,此真有 《三百篇》之遗。”[22]则其诗仍以中正和平之台阁文风为尚。又 《苍霞诗草》卷七有 《答何匪莪》。叶向高 《苍霞续草》成,何乔远作序,谓 “进卿先生无文而无所不文,其明白畅快,足恢人耳目;其典刑规矩,足范我之驰驱。意加婉焉,不失其正;词加蔚焉,不掩其质”[23]。叶向高去世后,何乔远为之作 《叶文忠公行状》。

(八)朱国祯

朱国祯 (1558~1632), 字文宁, 乌程人。万历十七年 (1589)进士,累官祭酒,谢病不出。二十九年,创议均田均役,屡遭绅衿论劾。天启元年 (1621),擢礼部右侍郎,未上任。三年拜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改文渊阁大学士。魏忠贤专权,排挤首辅叶向高、韩爌。国祯继任首辅,为魏党李蕃所劾,三疏引疾辞官。著有《皇明史概》、《大政记》、《大训记》、《涌幢小品》等。[24]朱国祯祖茔改葬,曾请叶向高作《少师朱公改葬三世记》。[25]又 《苍霞诗草》卷二有 《送朱文宁北上》,卷七有 《同刘朱二司成游牛首》、《同刘朱二司成游栖霞至郊外值雨不果》、《朱文宁司成招同刘幼安游栖霞阻雨奉次于文若见嘲来韵》、《朱司成以丁未元日为五十初度诗以寿之》。叶氏去世后,朱国祯为之作 《明故特进光禄大夫上柱国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加赠太师谥文忠叶公墓志铭》。

二、后 进

所谓 “后进”,主要指年齿晚于叶向高之人。这些人物视叶氏为前辈,或以师事之,在文学观念上或会受到叶氏的影响。本节所论述者共有十人。

(一)顾起元

顾起元 (1565~1628), 字太初, 一作邻初,号遁园居士,谥号文庄。江宁人。万历二十年 (1592),与何栋如、俞彦等人结文社于乡里。二十六年 (1598)成进士,初时授翰林院编修,后累官至国子监祭酒,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三十一年(1603)遂告归,林居二十五载。七下征诏,皆不就。崇祯元年 (1628)卒,谥文庄。《启祯野乘》有传,谓其 “端静渊穆”、“胸中绝无畛域”,而 “学问宏博,凡古今成败、人物臧否以致诸曹掌故,无不究心。口陈指画,历历如睹”。工诗文,黄宗羲《明文授读》评其 “以徐、庾为根柢”。有《尔雅堂诗说》、《中庸外传》、《蛰庵日录》、《客座赘语》、《金陵古金石考目》、《说略》、《归鸿馆杂着》、《紫府奇玄》、《壶天吷语》、《懒真草堂集》、《寒松馆游览诗》等。[26]顾起元乃叶向高门人,《苍霞草》付梓,顾氏为之作序云:“小子元自年十七八时,诵法先生之文,业己愿为执鞭,不可得。久之,先生从行卷中睹元文,亦尝许可,顾元不知也已。丁酉,先生典南畿试,元乃幸与甄拔。进见之日,先生亟倒履接之,语若平生驩。及元谬尘华贯,谒告归里,皆幸获从先生游。每有著作,辄命订赏。元才智荒落,无能助发,以副深知。安石咨尽于白马,休文激誉于雌霓,但有惭负而已。而先生所以循循诱之者,终无惓。”[27]由此可见其师徒之相得,及叶氏文风于顾起元之影响。

(二)谢肇淛

谢肇淛 (1567~1624), 字在杭, 号武林、小草斋主人,晚号山水劳人。长乐人。随父居福州。万历二十年 (1592)进士,历任湖州、东昌推官、南京刑部主事、兵部郎中、工部屯田司员外郎。视河张秋,作 《北河纪略》,具载河流原委及历代治河利病。天启元年 (1621)任广西按察使,升广西右布政使。亲理政事,力革积弊。肇淛博学多才,擅诗文,与徐熥、徐火勃、曹学佺等结社论诗。入仕后,历游川、陕、两湖、两广、江、浙各地,所至皆有吟咏。家富藏书,曾与徐火勃重刻淳熙 《三山志》。勤于著述, 有 《五杂组》、《文海披沙》、《史觽》、《滇略》、《长溪琐语》、《小草斋诗话》、《小草斋集》、《方广岩志》、《太姥山志》、《支提山志》等;且助修 《福州府志》及 《永福县志》。[28]叶向高 《曹大理集叙》 云:“吾都名士能文章,自大理外,有董崇相、谢在杭、陈元恺,皆在南中。士大夫相诧,谓三山多才。独余陋劣,愧从诸君子后。”[29]可知叶向高与谢肇淛、曹学佺、董应举等同乡相交,皆在供职南京之际。叶氏为《小草斋集》作序云:“余在纶扉,公方郎水部,日从余借秘书抄录,录竟即读,读竟复借,不浃岁而几尽吾木天之储。”[30]且论其诗文道:“公诗体裁声调酷似唐人,凡为唐诗者无能过公。……序记之雄深、碑传之博奥、论赞之精严、尺牍之朗畅、铭诔杂着之尔雅,皆斐然质有其文,足与其诗相伯仲。”[31]《苍霞诗草》卷四有 《送谢在杭比部入贺徽号兼过家省侍》,卷五有 《出都答谢司寇赠言并别》,卷六有 《送谢在杭自湖州移理东郡》。

(三)邓原岳

邓原岳,字汝高,号翠屏,闽县人。万历二十年 (1592)进士,授户部主事。累迁湖广按察司副使。工诗,初学郑善夫,又学七子,既而一意摹唐人,末年更为宏肆,有 《西楼集》。[32]叶向高尝为其诗集作序云:“余不敏,故拙于诗,山居而从邓汝高游。汝高之称诗甚锐,而其气深语沉,有潇然之致。乃能立于北地、继之之间,宁离而合也,毋宁合而离也者。”[33]邓汝高去世后,叶向高作墓志铭,论云:“吾郡在国初,林子羽、王孟敡辈以诗名,号称十子,翩翩然有大雅之音矣。其后则有郑吏部少谷,自吏部没而称诗者遂少。年来才士蔚起,复修明业,而观察翠屏邓公为之于喁鼓舞于其间,雅道大振。”[34]则邓氏于闽诗之复兴,与有功焉。《苍霞诗草》卷五有 《送邓汝高督饷两浙》,卷七有 《寄怀邓汝高学使》。

(四)冯应京

冯应京 (?~1607),一名复京,字可大,号慕冈,盱眙人。万历二十年 (1592)进士,授户部主事,督蓟镇军储,以廉干闻。寻改兵部,进员外郎。二十八年(1600),擢湖广佥事,绳贪墨,摧奸豪,风釆大著。税监陈奉恣横,应京独以法裁之。奉怒,阳饷食而置金其中。应京复暴之,益渐恨。明年正月,置酒邀诸司,以甲士千人自卫,遂举火箭焚民居。民群拥奉门。奉遣人击之,多死,碎其尸,掷诸途。应京独抗疏列其十大罪,奉亦诬奏应京挠命,陵敕使。帝怒,命贬杂职,调边方,旋除应京名。武昌三郡士民知应京获重谴,相率痛哭,拥槛车号哭,车不得行。应京囚服坐槛车,晓以大义,乃稍稍解散,家为位祀之。父老相率诣阙诉冤,帝不省。系应京等诏狱,拷讯久之不释。应京乃于狱中著书,昕夕无倦。三十二年 (1604)九月,星变修省。廷臣多请释系囚,于是应京获释。应京志操卓荦,学求有用,不事空言,为淮西士人之冠。出狱三年卒。天启初,赠太常少卿,谥恭节。着有 《六家诗名物疏》、《月令广义》、《蓄艾集》等。[35]叶向高为 《六家诗名物疏》作序,称其书“如五都之肆,百货毕陈,观者了然心目,固不待方朔之多识、茂先之博物而已”。又批评 “今经学衰微,谈空说幻之徒又以名物为障,欲一举而尽捐之,以自文其寡陋。六籍皆然,不独于 《诗》。浸淫不止,其害且与秦火同烈”,而冯氏此书 “逖览旁搜,斟酌于不竭之渊,而游衍于无穷之薮”,“是大有功于诗教者也”。[36]

(五)曹学佺

曹学佺 (1574~1646), 字能始, 号雁泽,又号石仓居士、西峰居士,侯官人。万历二十三年 (1595)进士,授户部主事,改为南京添注大理寺左寺正。三十七年(1609),任四川右参政。时四川灾荒,奏准发放三百万赈济款。蜀府毁于火,估修资七十万金,学佺以宗藩条例却之。又中察典,议调。四十一年 (1613)削职归里。天启二年 (1622),起任广西右参议。桂林宗室骄横不法,皆以法究治。天启六年(1626)秋,升陕西副布政使,未赴任,魏忠贤党羽劾学佺私撰 《野史纪略》,淆乱国章,遂削籍,毁所镂板。崇祯元年 (1628),起为广西副使,力辞不就。时福建海盗猖獗,学佺议于闽江口外屯兵建堡,与民共守;又条陈九事,皆予采纳,海盗逐渐敛迹。家居二十年,筑石仓园,藏书万卷。与徐火勃、赵世显等结社唱和。着 《石仓十二代诗选》,盛行于世。万历中,闽中文风颇盛,自学佺倡之。尝谓 “二氏有藏,吾儒何独无”,欲修儒藏与鼎立。采撷四库书,因类分辑,十有余年,功未及竣,两京继覆。唐王立于闽中,起授太常卿。寻迁礼部右侍郎兼侍讲学士,进尚书,加太子太保。及事败,走入山中,投缳而死,年七十有四。乾隆十一年 (1746),追谥忠节。[37]诗文甚富,总名 《石仓集》,已佚。叶向高与曹学佺为同乡,过从甚密,尝为其诗作序云:“大理诗刻意 《三百篇》,取材汉魏下,及王右丞、韦苏州……故其旨沉以深,其节纡以婉,其辞清泠而旷绝。”[38]叶向高 《苍霞草》重刊,亦请曹氏为序。另 《苍霞诗草》卷五有 《送曹能始南归》。

(六)米万锺

米万锺 (1570~1628), 字仲诏, 号友石,居北京,其先陕西安化人。米芾后裔。万历二十三年 (1595)进士,授江宁令,历任江西按察使、山东参政等。天启五年(1625),遭阉党倪文焕弹劾,削职夺籍。崇祯元年 (1628)复起,官太仆少卿。善书画,行草得芾家法,与董其昌齐名,时有南董北米之誉。有 《澄澹堂诗文集》、《篆隶考讹》等。山水得倪瓒法,花卉似陈淳。又善画石,间亦泼墨作巨幅。传世作品甚多。[39]叶向高云:“仲诏自为诸生,以文字禀业于余,余心服其为奇士。”[40]知米氏乃叶氏门人辈。万历四十二年 (1614),叶向高致仕,米万钟 “送于潞河,舣棹剧谭,恋恋依依,信宿而后别”,因出其平日所为诗而请序。叶向高于序中论米万锺 “诗清新俊逸,超绝蹊径”,[41]颇为推扬。

(七)林茂槐

林茂槐,字穉虚,福清人。万历二十三年 (1595)乙未进士。授梧州推官,治有异迹。进梧人士课艺,多所成就。官至吏部郎中。性嗜学,手不释卷,著有 《音韵订讹》、《诸书字考》、《四书正体》、《经史决疑》等书。[42]林茂槐为叶向高后辈,又为袁宗道门生。袁中道 《游居柿录》第1492条云:“先兄伯修乙未入闱,取门生林公茂槐。 ”[43]叶向高编 《说类》,“摘唐、 宋说部之文,分类编次,每类之下,各分子目。每条下悉注原书”。书稿后为林茂槐增删为六十二卷。此外,林氏 《诸书字考》付梓,叶向高为之作叙,称许其 “博极群书,而最究心于字学”。[44]

(八)董应举

董应举 (1557?~1639), 字见龙,号崇相,闽县人。万历二十六年 (1598)进士。除广州教授,不惧宦官权势,用是有名。迁南京国子博士,再迁南京吏部主事,召为文选主事,历考功郎中,告归。起南京大理丞。天启改元,再迁太常少卿,督四夷馆。二年 (1622)春,陈急务数事,极言天下兵耗民离,疆宇日蹙,由主威不立,国法不行所致。擢太仆卿兼河南道御史,经理天津至山海屯务。应举以责太重,陈十难十利,帝悉敕所司从之。进右副都御史。五年 (1625),改工部右侍郎,专领钱务,开局荆州。寻命兼户部侍郎,理盐政。因故遭劾归。崇祯初,复官。好学善文,居官好慷慨任事,在家好兴利捍患。比没,闽人祠祀之。[45]《苍霞草》付梓,董氏为之作序云:“吾乡少宰先生之文,实能卓然独得古人之所谓神者。而出入驰骋,若舞若飞,若江河流转,回环往复,错综要渺,若抽云烟,若烛日月,有苏欧诸君子之风,而时离合之。”又称叶氏诗文有 “透彻如意”之风格。[46]其后,董应举亦请叶向高为其文集作序,叶氏云:“盖公之韵言在陶谢之间,其议论之文似得昌黎眉山之胜。若纪载叙事则出入五代史,而浸淫马迁,所最不可及者,真境真情,真事真语,机轴结撰,皆出自胸中,不寄人篱下,古之所谓成一家言者,殆于公见之。”[47]

(九)魏广微

魏广微,字显伯,南乐人,名臣魏允贞子。万历三十二年 (1604)进士。累迁南京礼右侍郎。性狡无气节。魏忠贤新用事,广微以同乡同姓暗中与之结交,遂召拜礼部尙书。天启三年 (1623),与顾秉谦同任东阁大学士,参与机务,谄附忠贤,倾陷正人,人称 “外魏公”。其父好友赵南星恶之,闭门不纳,嗟曰 “见泉 (允贞)无子”。后历任太子太傅、吏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官至太子太师致仕。崇祯初,魏党败,削夺遣戌。[48]广微早年在翰林时,叶向高为其诗集作序云:“显伯文章,沉醇尔雅,得自家传。余向固心重之。一日出其生平所为诗歌曰 《澹宁居草》者示余,余读之,辞调婉至,气格雄浑,不剿袭前人陈言,而能发其胸中所欲吐,其视近世词人气习,不啻超乘而上之矣。乃以澹宁自命,则尤见其诗之所自来非偶尔者。”[49]

(十)蔡献臣

蔡献臣,同安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进士。授刑部主事。时神宗久不视朝,献臣疏请早定国储。调主职方,迁主客郎,再调仪郎。冬至习仪,台省争班,献臣力执旧典。复论楚藩假子,忤右宗伯意,宗伯遽罢,深衔之。已又疏请福藩之国,郑贵妃恚甚,夜发内使执之,献臣不为屈。旦入对,据旧典力争。神宗嘉其直,遣出外参藩常镇,旋加湖广臬长。有为宗伯修憾者,借楚事劾之,罢归,百姓遮留,立祠尸祝。寻起浙江海道及本省督学。天启时,擢南太常,为珰所诬,削籍。着有《勘楚纪事》、《同安志》、《清白堂稿》等。蔡献臣视叶向高为后进,故师事叶氏。万历二十八年 (1600)国本之争时,叶向高与蔡献臣政见相同,由蔡氏 《答叶台山少宗伯》 中可知。[50]三十一年 (1603), 又致书与叶向高,称其 《苍霞草》“纵横变化,无不如意,真子长授简,子瞻操觚”[51]。虽不无溢美,然以叶氏文风承自 《史记》及大苏,所言则甚确切。三十五年 (1607),叶向高入阁,蔡氏撰四六启 《与叶台山阁老》为贺。[52]泰昌元年 (1620),光宗即位,欲再召叶向高入阁,蔡氏亦致函叶氏劝进。[53]天启三年 (1623),蔡献臣为阉党中伤,遂有 《上叶阁老书》,望叶氏为之听直。此外,蔡献臣尚有 《车盘驿和叶少师韵》、《车盘驿又和叶少师韵》、《过钓台和叶台山相公韵》、《和师相叶台翁自寿韵》等七律与叶向高唱酬。[54]叶向高去世后,又有 《合祭师相叶台翁文》。[55]故今人谓蔡氏与叶向高“白头倾盖,意谊懃惓”[56]。

三、其 他

本节所论述者除沈有容外,多非官场人物。如林笔峰、陈宏已、吴彬为隐士,郭造卿以幕僚终其身,程大约系商人,艾儒略乃西洋传教士。而沈有容则系武官,万历四十四年 (1616)时于福建统领水师抗击倭寇,当时叶向高辞官里居,遂与沈氏定交。考察叶向高与这些人物的交往,可以进一步了解叶氏的品性好尚,以及他们的 “非台阁”身份在文学、学术上如何与叶向高互为影响。

(一)林笔峰

林笔峰 (1539~1616), 本名未详,福清人。早岁为诸生,游太学,皆有声名。然屡试不第,年未五十,罢不复试。先世饶于赀,而不问家人产。中岁以后,即捐付其子,日惟以登山临水为事。触事触景,辄成篇什。叶向高尝为其 《笔峰集》作叙云:“君之游,自得而无待,庶几庄生。其诗若文诚未敢遽拟长庚,亦可谓有其趣矣。杜陵之苦心极诣,君固不能,如郊岛辈之刻核寒瘦,君亦不屑也。”又云:“今方计乞归,葛巾野服,徧游诸名山,且欲绝去文字纆徽之苦,以返于恬淡自然,与君招携唱和,为方外之友。”[57]其后,林笔峰七十诞辰,叶向高作寿序。[58]林氏去世后,叶向高又作墓志铭追忆云:“盖公与余虽昵,而每以道义相规勖。余有失,公必直言……余在政地,公贻书必勉以忠君报国,语未尝及私。余归,公喜曰:“如此始无愧大臣进退之节矣。”故余以此思公不能置。”[59]可见林笔峰乃叶向高之益友、畏友。

(二)陈宏已

陈宏已 (1556~1640), 字振狂, 闽县人。恶八股,一生不事科举。好为诗,与叶向高、曹学佺、诗人陈椿、徐熥、徐火勃、黄克晦等友善。自明初十才子后,闽中诗风陵夷。后得宏已与曹学佺、徐熥等提倡,诗风复盛。组芝山诗社,得众友资助,于仓下洲筑吸江亭、三弄堂等亭楼,以为诗会之所。崇祯十三年 (1640)卒,年八十四。 有 《芦中》、《马柬》 两集以 《百尺楼集》。陈宏已与曹学佺同游福庐山,皆有记及诗,汇为 《福庐游藁》。叶向高题之云:“读能始作,清真旷绝,有凭虚御风之想。读振狂作,丹青交映,金石互宣,如登阆苑而听钧天,亹亹忘倦。”[60]此外,《苍霞诗草》卷五有 《次钱塘怀陈振狂》,卷六有《过陈振狂新居》。

(三)沈有容

沈有容 (1557~1627), 字士弘, 号宁海,又号少林,宣城人。佥事沈宠之孙。幼走马击剑,好兵略。万历七年 (1579)中应天武乡试第四名。蓟辽总督梁梦龙见而异之,用为昌平千总。复受知总督张佳胤,调蓟镇东路,辖南兵后营。以累功迁都司佥书。日本封事坏,福建巡抚金学曾欲用奇捣其穴,起有容守浯屿、铜山。二十九年 (1601),倭掠诸寨,有容击败之。踰月,与铜山把总张万纪败倭彭山洋。倭据东番。有容守石湖,谋尽歼之,以二十一舟出海,遇风,存十四舟。过彭湖,与倭遇,格杀数人,纵火沈其六舟,斩首十五级,夺还男妇三百七十余人。倭遂去东番,海上息肩者十年。赉白金。改佥书浙江都司。由浙江游击调天津,迁温处参将,罢归。四十四年 (1616),倭犯福建。巡抚黄承元请特设水师,起有容统之,擒倭东沙。天启改元 (1621),辽、沈相继覆。擢都督佥事,充总兵官。四年 (1624),以年老乞骸骨归,卒赠都督同知,赐祭葬。[61]沈有容在福建,时值叶向高退居林下,二人过从甚密。沈有容之父沈懋第诞辰,叶向高作 《肖林沈公七十一寿序》,叙述了相交之渊源。[62]此外,有容之叔沈懋学 (?~1596),字君典,万历五年 (1577)进士第一,授翰林修撰。因张居正父丧夺情事引疾归。卒谥文节。有 《郊居遗稿》。叶氏在翰林时,沈懋学业已归隐,二人未尝交集。然因沈有容之故,叶氏乃为沈懋学 《郊居遗稿》作序 ,其言云:“余生平虽诵慕太史,然意其人或倜傥恢奇,不受制于绳墨。乃今读其言,尺尺寸寸以伦常为标,以检柙为防,以明体实用为学问之宗,以进礼退义为仕宦之准。”[63]另 《苍霞诗草》卷六有 《赠沈将军》。

(四)郭造卿

郭造卿,字建初,福清人。为诸生,授业罗洪先之门。闽中倭起,客游吴越,大吏胡宗宪、李襄敏、叶梦熊皆器重之。戚继光在闽,有平冦功,枉车骑于造卿,甚委心焉。隆庆元年 (1567),戚继光镇蓟门,交辟造卿为客。戚为造卿督筑馆,请草 《燕史》,未竟,戚去。造卿曰:“吾不可废成劳,令后世无复知有戚将军。”遂留竣事。顾养谦者以中丞镇蓟,造卿为养谦筹划海漕,活辽人以十余万计。造卿名仅籍太学,所知交尽当世名卿贤士大夫。晚年退隐居家,遨游林下以终。有 《燕史》、《永平志》、《卢龙塞略》、《玉融古史》及诗文百余万言。[64]造卿去世,叶向高为之作墓志铭。[65]其子郭应宠 (汝承)又汇其诗文为二十卷,《海岳山房存稿》,请叶向高作序。[66]叶氏以为郭氏之文 “宏深奥渺,指远而词修”,又将其文与李攀龙之文相比,批评李攀龙的作品虽然 “曲折纡回,穷工极态”,尝试 “以古语传今事”,却始终不能如郭氏般 “使古语今事混合无迹”。[67]

(五)吴彬

吴彬,字文中,号枝隐庵头陀。莆田人。精山水,兼擅佛像,万历时入为供奉,神宗嘉其画。[68]所画山水,布置绝不摹古,皆对真景描写。所画佛像人物,形状奇异,自立门户。白描尤佳,笔端秀雅。有 《枝隐庵诗集》,其书名取自 《庄子》,谓大鹏九万里与鹪鹩一枝,其适同也。吴彬嘱叶向高为序,叶氏戏曰:“夫以无待言,一枝犹赘也。顾从而诗之梓之,又从而序之,不愈赘乎?”吴彬答云:“吾聊以寄而适焉耳。必如先生言,则 《南华》之经、《道德》之五千言,亦赘也。”[69]《苍霞诗草》卷二有《题吴仲文枝隐庵》,可窥二人之交情。

(六)程大约

程大约,字幼博,又名君房、士芳,岩寺人。制墨家。与呈坎罗小华、岩寺方于鲁、休宁邵格之并称为制墨四大家,曾自言:“我墨百年后可化黄金。”制墨不受陈法约束,博取众家之长,讲究配方、用料、墨模,首创超漆烟墨制法。[70]作 《程氏墨苑》十二卷,由丁云鹏等绘图,黄应泰、黄麟等手刻,郑振铎誉为版画之国宝。董其昌 《程氏墨苑序》云:“百年之后无君房,而有君房之墨;千年之后无君房之墨,而有君房之名。”[71]其文集曰 《幼博集》。叶向高有 《墨苑人文爵里叙》,其言曰:“君房自燕归,过白下,介余友于文若来谒……君房曰:“吾尽吾之以为墨与天下人之品题吾墨者,而命之曰 ‘苑’。吾又尽吾苑中之人,书爵书地,书名书字,又书其科第而命之曰 ‘人文爵里’,以冠于吾苑之首。而为有序也,愿子言之。”于是叶向高叙云:“墨卿之与词人,何相须之殷而相遇之疎也?今君房幸当昭代熙隆,人文蔚起之日,得尽其篇什以为宏丽瑰壮之观,令毛颖楮生之绝技以宣泄其灵心,而发舒其制作。他日君房之墨传,则文章与之俱传,是亦千载仅见之盛事已。”[72]

(七)艾儒略

艾儒略 (Giulio Aleni,1582~1649), 字思及,意大利耶稣会士,生于意大利布雷西亚 (Brescia)。 万历三十八年 (1610) 来华,在澳门神学院讲授数学。四十一年(1613)派赴北京,寻往上海、扬州等地传教。又活动于陕西、山西、浙江、福建。四十七年 (1619),于泉州发现 “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崇祯十一年 (1638)遭逐返澳门。次年再度入闽。卒于福州。笃志介绍西学、世界地理知识。著有 《职方外纪》、《西学凡》、《耶稣传》、《三山论学记》,绘有 《万国全图》。《职方外纪》于天启三年(1623)成书,系继利玛窦 (Matteo Ricci)《坤舆万国全图》之后详细介绍世界地理的中文文献。此书初刻于浙,因闽人多索,故艾氏重梓之,而请叶向高作序。叶氏云:“其言地舆,则吾儒亦有 ‘地如卵黄’之说,但不能穷其道里名号、风俗物产,如泰西氏所图记。要以茫茫堪舆,俯仰无垠,吾中国人耳目闻见有限,自非绝域奇人躬履其地,积年累世,何以得其详悉若是乎?”[73]由此可见,叶向高对于西洋科学,抱持着颇为开明的态度。此外,《三山论学记》记述了天启七年 (1627)春艾儒略、叶向高与曹学佺三人就 “天主造天地万物之学”的辨究。[74]崔来廷归结云:在两天的论学过程中,叶向高、曹学佺共提出了二十余个问题,涉及佛教信仰、天主主宰万物、善与恶、生与死、天主降生等几个方面的问题。叶向高、曹学佺站在儒家的立场上,对天主教这种海外舶来的西方信仰提出了种种质问;艾儒略本人则站在天主教的立场上,对叶向高的诘难一一解答,传播了天主教的教义与思想。[75]

四、结 语

据叶向高自言,其私人书札皆未保存。考察文学及学术活动情况,必须着眼于《苍霞草全集》中的序记、墓志铭、诗歌等作品,辅以其年谱 《蘧编》。本文以这些著述为基础,初步爬梳出与叶向高有文学及学术交往者约五十人。这些人物大率可归为 “师长”、 “前辈”、 “同年及同僚”、 “后进”、“其它”五类。前四类多为官场人物,余有丁、申时行、吴文华、王锡爵、沈鲤、于慎行等为著名台阁文臣,李维桢为七子派后进,茅国缙、茅维为唐宋派领袖茅坤之子,袁宗道为公安派主将。许孚远、耿定力、邹德溥为道学家,冯应京为考据家,赵南星、何乔远为东林中人,魏广微其后沦为阉党,不一而足。“其它”类多非官场人物,如林笔峰、陈宏已、吴彬为隐士,郭造卿以幕僚终其身,程大约系商人,艾儒略乃西洋传教士。叶向高大半生为官,两居首辅之位,交游之广,于此可见一斑,其文学之好尚,亦会受到师友之影响。如叶向高请李维桢为其文集作序,又与袁宗道及其门人林应颇有过从。这正好印证他对王世贞赞誉有加,[76]又曾搜集文言小说编成 《说类》的事实,可见叶氏对晚明文坛的师古、师心之说并非一味排斥,而是有所斟酌取舍。不过整体而言,他始终谨守着台阁文风,与其过从者亦多词林中人。叶向高先后为申时行、于慎行、李廷机、朱赓、王家屏、孙继皋、郭正域等明代后期台阁作家的奏议、文集作序,正是其弘扬温夷冲粹、典丽浑深之风的具体举措。此外,元末王冕 《赠写照陈肖堂》云:“霍光邓禹在台阁,严陵魏野居山林。功名道德照千古,不特肖貌传至今。”[77]明代中叶,台阁领袖李东阳对台阁与山林文风颇有融合。至晚明之世,林笔峰长期隐居山林,而叶向高颇为推崇其 “身在江湖,心存魏阙”的情操,未尝不是承接了李东阳以来的文学取向。[78]

注释:

[1](清) 张廷玉主编:《明史》, 中华书局,1974 年,第5739-5741 页。参(清)陈寿祺等撰:《福建通志》,(台北:华文书局据同治十年 (1871)刊本影印,1968年初版),第3728~2729页。

[2](明)叶向高:《祭李九老》,《苍霞续草》卷八,第 29 页 a。

[3](明)叶向高:《周生制义序》,同前注,卷四,第 24 页 a。

[4](明)叶向高:《李文节公文集序》,《苍霞余草》卷五,第 4页 b。

[5](明)叶向高:《明工部都水司郎中二岑茅公墓志铭》,《苍霞草》卷十六,第60页a。

[6]同前注,页 64b。

[7](明)叶向高:《闽游集序》,《苍霞余草》卷五,第 11a~11b页。

[8]参(清)赵之谦撰:《江西通志》,第 3232~3233 页。

[9](明)叶向高:《寿宫洗四山邹公六十序》,《苍霞续草》卷七,第19页a。

[10](清)张廷玉主编:《明史》,第 5944~5948 页。

[11](明)叶向高:《黄离草序》,《苍霞余草》卷五,第 11a~11b页。

[12](明)郭正域:《苍霞草序》,同前注,第 3b~4a 页。

[13](明) 叶向高:《祭郭明龙文》,《苍霞续草》 卷八,第26a~28b 页。

[14]同前注,第 27a 页。

[15](明)袁中道:《石浦先生传》,《珂雪斋前集》,《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181册,北京:北京出版社据明刊本影印,2000年初版)卷十六,第7页。

[16](明)叶向高:《蘧编》,(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影印民国二十四年乌丝栏抄本,1999年初版)卷一,第12b~13a磁。

[17]参(清)陈寿祺等撰:《福建通志》,第 3729~3731 页。

[18](明)叶向高:《通议大夫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赠礼部尚书谥文恪荆岩杨公暨元配翁氏合葬墓志铭》,《苍霞续草》卷十一,第24a页。

[19]同前注,页 25a。

[20]参(清)陈寿祺等撰:《福建通志》,第 3732~3734 页。

[21](明)叶向高:《何匪莪先生诗选》,《苍霞续草》卷五,第60b页。

[22]同前注,第 60a 页。

[23](明)何乔远:《苍霞续草序》,同前注,第 4a~4b 页。

[24](清) 沈登瀛:《朱文肃公传》,《深柳堂文集》,(台北:艺文印书馆据吴兴张氏釆辑善本汇刊本影印,1973年初版),第14页。

[25](明)叶向高:《少师朱公改葬三世记》,《苍霞余草》卷二,第 31a~34b 页。

[26]参(清)黄之隽等撰:《江南通志》。

[27](明)顾起元:《苍霞草序》,(明)叶向高:《苍霞草》,第15a~16a页。

[28]参(清)陈寿祺等撰:《福建通志》,第 3575 页。

[29](明)叶向高:《曹大理集叙》,《苍霞草》卷八,页 30b。

[30](明) 叶向高:《小草斋集序》,《苍霞余草》 卷六,第25b~26a页。

[31]同前注,第 25b 页。

[32]参(清)陈寿祺等撰:《福建通志》,第 3546 页。

[33](明)叶向高:《邓汝高诗序》,《苍霞草》卷五,第 48a~48b页。

[34](明)叶向高:《中顺大夫湖广按察司副使翠屏邓公墓志铭》,《苍霞续草》卷十,第27a页。

[35](清)黄之隽等撰:《江南通志》,页 2538。

[36](明) 叶向高:《六家诗名物疏序》,《苍霞草》 卷六,第12b页。

[37](清)陈寿祺等撰:《福建通志》,第 3556~3557 页。

[38](明)叶向高:《曹大理集叙》,《苍霞草》卷八,第 29b页。

[39](明) 倪元璐:《米友石先生墓志》,《鸿宝应本》,(北京:北京出版社据顺治十四年(1657)唐九经刻本影印,2005年初版),卷八,第29页。

[40](明) 叶向高:《米仲诏诗序》,《苍霞续草》 卷五,第43a页。

[41]同前注,第 43b~44a 页。

[42]参(清)陈寿祺等撰:《福建通志》,第 3587 页。

[43]见(明)袁中道:《游居柿录》,载《笔记小说大观》七编第二册,(台北:新兴出版社,1982年版),第1034页。

[44](明)叶向高:《诸书字考小叙》,《苍霞草》卷五,第 34a页。

[45]参(清)陈寿祺等撰:《福建通志》,第 3547 页。

[46](明)董应举:《苍霞草序》,同前注,第 20a~22a 页。

[47](明)叶向高:《董见龙先生集序》,《苍霞续草》卷五,第 41a~41b 页。

[48](清)张廷玉主编:《明史》,第 7843~7846 页。

[49](明) 叶向高:《澹宁居草序》,《苍霞续草》 卷五,第19a~19b 页。

[50](明) 蔡献臣:《答叶台山少宗伯》,《清白堂稿》(北京:北京出版社影印明刊本,2001年初版)卷九,第46~47页。

[51](明)蔡献臣:《答叶台山少宗伯书》,同前注,卷九,第47~48页。

[52](明)蔡献臣:《与叶台山阁老》,同前注,卷十一,第18页。

[53](明)蔡献臣:《上叶台山阁老书》,同前注,卷九,第47~48页。

[54]同前注,卷十二。

[55](明)蔡献臣:《合祭师相叶台翁文》,同前注,卷十六,第 44~46页。

[56]张建腾:《金门蔡献臣研究》(铭传大学应用中国文学研究所硕士论文,2004年),第211页。

[57](明)叶向高:《笔峰集叙》,《苍霞草》卷九,第 11a~11b 页。

[58](明) 叶向高:《寿笔峰林公七十序》,《苍霞续草》卷七,第 17a~18b 页。

[59](明)叶向高:《明高士笔峰林公墓志铭》,《苍霞余草》卷九,第 21b~22a页。

[60](明)叶向高:《题福庐游藁》,《苍霞余草》卷十四,第1a~1b 页。

[61]参(清)黄之隽等撰:《江南通志》,第 2555~2556 页。

[62](明) 叶向高:《肖林沈公七十一寿序》,《苍霞草》卷六,第 57a~59a页。

[63](明)叶向高:《沈太史郊居遗稿序》,同前注,卷九,第1b~2a页。

[64]参(清)徐景熹修、(清)鲁曾煜等纂:《福州府志》(台北:成文出版社据乾隆十九年(1754)刊本影印,1967年初版),第 1144页。

[65](明)叶向高:《海岳郭先生墓志铭》,《苍霞草》卷十七,第 19a~23b 页。

[66](明)叶向高:《海岳山房存稿叙》,同前注,卷八,页34a~36a。

[67]同前注,卷八,第 35a 页。

[68]参宋若霖等纂、廖必琦等修:《莆田县志》,第615页。

[69](明]叶向高:《枝隐庵诗集序》,同前注,卷八,第 6a~7a页。

[70](明)李维:《墨苑序》,《大泌山房集》卷十四,第 23 页。

[71](明)董其昌撰:《容台文集》,北京:北京出版社据崇祯三年董庭刻本影印,2000年初版,卷一,第56a页。

[72](明)叶向高:《墨苑人文爵里叙》,同前注,卷九,第9a~9b 页。

[73](明) 叶向高:《职方外纪序》,《苍霞余草》 卷五,第24a页。

[74](意)艾儒略:《三山论学记》,载吴相湘:《天主教东传文献续编》(台北:学生书局,1966 年版)。

[75]崔来廷:《海国孤生:明代首辅叶向高与海洋社会》(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2006年初版),第270页。

[76](明)叶向高:《黄离草序》,《苍霞草》卷六,第 48a~48b页。

[77](元)王冕:《赠写照陈肖堂》,《竹斋集》,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983年初版,卷下,第4b页。

[78]参阮国华:《李东阳融合台阁与山林文学思想》,《文学遗产》199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