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政治的精致构想:《管子》民本思想与德治思想新探
2012-12-18王光辉
王光辉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安徽合肥 230053)
王道政治是先秦时期理想的政治形态,《尚书》中有“王道荡荡,无偏无党”的说法。在先秦儒家那里,王道政治是仁政的最高境界,它大致有两个基本特征:清明的社会政治理想和完善的伦理道德。其实除了儒家之外,《管子》对于王道政治也有非常精致的构想。《管子》关于王道政治的构想主要体现在其民本思想与德治思想方面。民本与德治一直是中国古代哲学所特有的思想范畴和价值取向。与先秦儒家相比,《管子》①关于《管子》一书研究,学界尚有诸多疑问。但一般认为,《管子》一书是由史官所记载的一部管仲进行改革的思想史和言论集,虽非管仲所著,但是内容却多是追述管仲的言行事迹,阐述管仲的思想主张。张岱年先生认为,《管子》中的一些篇章是“管仲思想的记录,保存了管子的遗说。”(张岱年:《中国哲学史史料学》,三联书店,1982年版,第47页。)本文以经言部分为主。的民本思想和德治思想系统完备,内涵深刻,即使比之于儒家也毫不逊色。尽管《管子》一书内容驳杂不纯,可能搀杂有许多后人的思想在里面,但是其中的民本思想和德治思想却一以贯之,清晰分明,理据俱实,蔚成体系,对于研究管仲、先秦诸子思想以及古代民本思想有着重要意义。
一、天道:民本之原
《管子》的民本思想以天道为依据。早期的天道观把天视为一种超越的力量,认为天是决定一切的最终原因,表现为制约自然万物和社会人事的普遍规律、规则,即天道或天命,它支配着自然界和人类,甚至能够对民意作出积极回应,表现出眷顾民意的特征,如“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畏”(《尚书·皋陶谟》)、“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尚书·泰誓上》)、“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尚书·泰誓中》)、“夫民,神之主也”(《左传·桓公六年》)等等。基于这种天道观,在政治理念中也形成了与之相应的民本思想,如“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德惟善政,政在养民”(《尚书·大禹谟》)、“无轻民事”(《尚书·太甲下》)、“无于水鉴,当于民鉴”(《尚书·酒诰》)、“民者,君之本也”(《左传·桓公十四年》)等等。
这种天道观虽然还没有摆脱人格神的思维模式,如它把天称为为高无上的“帝”、“上帝”或“天帝”,但是它对君本意识起着一定的抑制作用。在天道、君王和民众三位一体中,君王不是与民众相对立的概念,而只是作为上天意志的执行者,代替上天治牧万民。君王既要听命于上天,对上天负责,又要满足民众的意愿和要求。君王是否有功于民,要等待上天来评判,而上天的评判依据民情和民意,而民情和民意最终取决于君王的功绩和德性。天道观一方面强调君王对于民众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强调君王要有相当的德性和自觉,能够以德配天,完成上天的使命,却始终不强调君王的特权。因此,君王往往都表现出一定的敬畏意识、忧患意识和担当意识,如“天道福善祸淫”(《尚书·汤诰》)、“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尚书·伊训》)、“天有显道,厥类惟彰”(《尚书·泰誓下》)、“其尔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尚书·汤诰》)、“邦之藏,惟汝众;邦之不藏,惟予一人有佚罚”(《尚书·盘庚上》)等等。
《管子》继承了早期的天道观,认为“天道”虽无形无体,隐而不彰(“藏之无形,天之道也”),却是客观存在的,并制约一切,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都受天道支配,都有自己恒常不变的运行法则,“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春秋冬夏不更其节,古今一也。”不仅自然界春秋冬夏的规律受天道的支配,人类社会的尊卑贵贱、寿夭贫富,亦复如此,而并非无缘无故,如《管子》所说:“贵有以行令,贱有以忘卑,寿夭贫富,无徒归也。”因此,天道在制约着一切,不可违逆。顺应天道就能够游刃有余、应对自如;违逆天道往往顾此失彼、弄巧成拙,甚至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管子》说:“天道之极,远者自亲;人事之起,近亲造怨。万物之于人也,无私近也,无私远也。巧者有余,而拙者不足。其功顺天者天助之,其功逆天者天违之。天之所助,虽小必大;天之所违,虽成必败。顺天者有其功,逆天者怀其凶,不可复振也。”(《管子·形势》)
但是,《管子》的天道观不在于突出天道的制约作用,而重在强调民意关乎天道,强调人事。《管子》说:“道往者,其人莫来;道来者,其人莫往。道之所设,身之化也。持满者与天,安危者与人。失天之度,虽满必涸;上下不和,虽安必危。欲王天下,而失天之道,天下不可得而王也。得天之道,其事若自然;失天之道,虽立不安。”(《管子·形势》)就治国而论,顺从民意就是顺从天道。这样,《管子》就把天道与民意联系起来,由尊天道走向了贵民意,确立了民本思想。《管子》最早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观念:“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管子·霸言》)具体到政治实践中,“以人为本”也就是“以民为本”,即民本。《管子》的天道观以民本为旨归,彰显了民意,与儒家“皇天无亲,惟德是辅”的路数如出一辙。
《管子》的民本思想视野开阔,关注的重心是天下的治乱,而非仅仅是君王个人,所以并不表现为一种可以随意起灭的策略或姿态。《管子》的民本思想在三个方面表现出明显的抑君倾向:
(一)君王施政要以民众的利益和意愿为重,而不能够本末倒置或舍本逐末,罔顾民意,为达到目的一味地强化某种施政手段。《管子》说:“山高而不崩,则祈羊至矣;渊深而不涸,则沉玉极矣。”对于君王那些用祭品供奉鬼神以求得保佑的行为,《管子》质疑说,只要有实实在在的德性作为根基,又何必浪费那些珍贵的祭品呢?
(二)君王对待民意要心怀敬畏和诚意。《管子》说:“道之用也,贵其重也。”君王任何政策的出台和推行,都必须慎重,切不可随心所欲。君王只有从内心里真正行德,才可能成为“四方所归”的中心,才能够收取良好的治国功效,即“唯夜行者独有”。《管子》反对君王把民众作为达到自己个人目的的手段,说那种对待民众假意亲善的行为,就像乌鸦之间的交谊一样,看似友善,其实并不亲密;又像不系双重结头的绳结一样,看似结实,其实很容易松脱,如其所喻:“乌鸟之狡,虽善不亲;不重之结,虽固必解。”(《管子·形势》)
(三)君王领受天命,治理天下,即使有功于民众,也不可以居功自傲,索取回报,因为那只是君王的本分和天职而非美德,那种被刻意显扬的“美德”,其实并不值得回报,即“见施之德,几于不报。”《管子》把那些自我夸耀的君王比作自为媒人议定婚姻的女子,认为这样的人一定会名声不好,也没有信誉,最终会遭到唾弃:“自媒之女,丑而不信”。《管子》断言那些妄自尊大的国家必然会疲于奔命却灾祸频仍,而其君王也必然品行卑污、毫无威望,如其所言:“独王之国,劳而多祸;独国之君,卑而不威。”(《管子·形势》)
总之,在天道的照察之下,君王不可以把民众作为达到自身利益的工具而行权宜之计。君王虽然是天下大治的关键,却不享有至高无上的特权。在三位一体中,君王与民众臣服于天道之下,民众既是君王的施政对象,也是君王政治的助手和伙伴。民意为君王施展德才提供机会和条件,也会因为君王的不道行为而为其命运埋下可怕的伏笔。
二、民本:治国之经
民本是建立清明的社会政治所不可或缺的基本治国理念。《管子》的民本思想集中反映在治国“十一经”里:“错国于不倾之地者,授有德也。积于不涸之仓者,务五谷也。藏于不竭之府者,养桑麻育六畜也。下令于流水之原者,令顺民心也。使民于不争之官者,使各为其所长也。明必死之路者,严刑罚也。开必得之门者,信庆赏也。不为不可成者,量民力也。不求不可得者,不强民以其所恶也。不处不可久者,不偷取一时也。不行不可复者,不欺其民也。”(《管子·牧民》)《管子》的“十一经”是全书的纲要,后来的稷下学者正是以此为基础发挥并充实了管子的这种思想,形成了集哲学、伦理、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等为一体的思想体系,尽管其中不乏有违管子旨意的内容。这被《管子》称为“十一经”的十一条治国常道,大致从政治权力层面的社会和道德基础、经济民生层面的富民之举、法律和政令层面的安民之举以及民意层面的重民、贵民思想等四个方面,反映了《管子》的民本思想。
(一)“错国于不倾之地者,授有德也”。民本在政治中的实现离不开政治权力层面的社会和道德基础,最终必然落实在举贤荐能、选拔贤良的用人之道上。《管子》强调治国关键在于能够察能授官,知人善任。它说:“天下不患无臣,患无君以使之;天下不患无财,患无人以分之。故知时者可立以为长,无私者可置以为政,审于时而察于用,而能备官者,可奉以为君也。”(《管子·牧民》)《管子》主张官员的选拔应当根据各种事务的具体原则,评定人材,举贤荐能,并且依照一定的法度来使用人材。《管子》还曾亲自向齐桓公举荐隰朋做“大行”,举荐宁戚任“大司田”,举荐王子城父为“大司马”,举荐宾胥无为“大司理”,举荐东郭牙为“大谏之官”,表现了一代贤相的风范。(《管子·小匡》)
《管子》还提出,官员的选拔和任免不仅要遵循公正的原则,更以是否取信于民为取舍条件。它说:“宁过于君子,而毋失于小人。过于君子,其为怨浅;失于小人,其为祸深。是故国有德义未明于朝而处尊位者,则良臣不进;有功力未见于国而有重禄者,则劳臣不劝;有临事不信于民而任大官者,则材臣不用。”(《管子·立政》)《管子》选拔贤良的用人之道突出民意的主体地位。
(二)“积于不涸之仓者,务五谷也。藏于不竭之府者,养桑麻育六畜也。”富民是民本思想的基本内容,民本必然要落实在经济民生层面的富民策略上。《管子》主张把富民作为治国之本,说:“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奚以知其然也?民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则易治也。民贫则危乡轻家,危乡轻家则敢凌上犯禁,凌上犯禁则难治也。故治国常富,而乱国常贫。是以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管子·治国》)
富民之道的首要举措是发展农业。《管子》认为,增加人口、加强军事、国家增长财富最终都来源于粮食生产,粮食增加了国家就会富裕,因此当务之急是致力于发展农业,同时抑制奇巧末业。《管子》说:“凡为国之急者,必先禁末作文巧。末作文巧禁则民无所游食,民无所游食则必农。……故禁末作,止奇巧,而利农事。”(《管子·治国》)《管子》认为,发展农业就必须要珍惜农时,而珍惜农时关键在于官府不能妨碍农事、耽误农时。《管子》说:“时之处事精矣,不可藏而舍也。故曰:今日不为,明日亡货。昔之日已往而不来矣。”(《管子·乘马》)《管子》曾借齐桓公出游之机,借题发挥,劝齐桓公考查农事、珍惜农时。《管子》说:“先王之游也,春出,原农事之不本者,谓之游;秋出,补人之不足者,谓之夕。夫师行而粮食其民者,谓之亡;从乐而不反者,谓之荒。先王有游夕之业于人,无荒亡之行于身。”(《管子·戒》)《管子》此言被齐桓公当作“宝法”采纳。
富民之道的另一个举措是“府不积货,藏富于民”。《管子》认为民众是国家的财源,民众富裕,国家的税收就多,所以官府不应积聚财富,而应当遵循“取于民有度,用之有止”(《管子·权修》)的原则,需要之时,取用于民;相安无事,则把财富归还于民以促进生产,让民众能够自给自足。为解决“野与市争民,家与府争货,金与粟争贵,乡与朝争治”的问题,《管子》主张“野不积草,农事先也;府不积货,藏于民也;市不成肆,家用足也;朝不合众,乡分治也”(《管子·权修》)。《管子》此举有利于防止社会贫富差距过大和两极分化,也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安定。
富民之道的第三个举措是分民于利。《管子》强调为政者应善于分利于民:“圣人之所以为圣人者,善分民也。圣人不能分民,则犹百姓也。于己不足,安得名圣?是故有事则用,无事则归之于民,唯圣人为善托业于民。”(《管子·乘马》)《管子》主张,国家矿藏的开采权应归国家所有,不容许私人染指或私占,同时又主张在政府的监督下,鼓励民间力量去开采经营,甚至提出了三七分利的具体措施:“量其重,计其赢,民得其七,君得其三”(《管子·轻重乙》)。这一举措既避免了生产的混乱无序,又调动了民众的积极性,体现了《管子》让利于民的思想。
(三)“下令于流水之原者,令顺民心也。使民于不争之官者,使各为其所长也。明必死之路者,严刑罚也。开必得之门者,信庆赏也。”民本并非意味着仅仅在经济上采取的一些富民举措,法律和政令层面的安民措施也是反映民本思想的关键环节。《管子》提出:“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管子·牧民》)在《管子》那里,民本其实是政治的分内之事,既不是君王的施舍或恩赐,也非权宜之计,因此应当形成制度,这就是《管子》的重法思想。《管子》重法思想的背后是其重民思想,这与后来法家立足于“君本”而过分倚重于君王意志的重法思想不同,《管子》崇尚公正严明,反对一味严刑峻法,说:“刑罚不足以畏其意,杀戮不足以服其心。”在《管子》看来,政令和法律不是为了成全为政者的个人意志,而是为了实现民众的利益,《管子》提出了“四顺”:“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
《管子》的民本不是停留在坐而论道的层面,还推向了政治实践。《管子》反对君王对民众的盘剥和严刑重罚。据《管子·戒》和《管子·霸形》等篇记载,齐桓公曾就兴举大事、成就霸王之业问政于《管子》。《管子》回答说:“今夫人患劳,而上使不时;人患饥,而上重敛焉;人患死,而上急刑焉。如此而又近有色而远有德,虽鸿鹄之有翼,济大水之有舟楫也,其将若君何?”《管子》此问与儒家“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载舟”有异曲同工之妙。《管子》劝谏齐桓公把民众作为政治的根本,说:“齐国百姓,公之本也。人甚忧饥,而税敛重;人甚惧死,而刑政险;人甚伤劳,而上举事不时。公轻其税敛,则人不忧饥;缓其刑政,则人不惧死;举事以时,则人不伤劳。”《管子》的谏诤可以看作是对其民本思想的生动注解。
(四)“不为不可成者,量民力也。不求不可得者,不强民以其所恶也。不处不可久者,不偷取一时也。不行不可复者,不欺其民也。”这反映了《管子》主张尊重民意、尊重民众地位和作用的重民、贵民思想。
《管子》认为,民众是国家的根本,对于国家的兴亡盛衰、社会的繁荣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考察政治得失的关键在于民意,所以君王必须“察民所恶,以自为戒”,做到有所为必有所不为。《管子》主张,为政者要尊重民众地位和作用,重视民意,广泛了解民情、听取民意,同时要对民众要光明磊落、开诚布公。如其所言:“毋蔽汝恶,毋异汝度,贤者将不汝助。言室满室,言堂满堂,是谓圣王。城郭沟渠,不足以固守;兵甲强力,不足以应敌;博地多财,不足以有众。”(《管子·牧民》)
《管子》还重视民众的智慧,主张建立各种渠道以供民众评论政治得失,甚至曾建议齐桓公效法先王,设立“啧室之议”,建立自下而上的监察制度,以确保君王了解民情。《管子》记载:“齐桓公问管仲曰:‘吾念有而勿失,得而勿亡,为之有道乎?’对曰:‘勿创勿作,时至而随。毋以私好恶害公正,察民所恶,以自为戒。黄帝立明台之议者,上观于贤也;尧有衢室之问者,下听于人也;舜有告善之旌,而主不蔽也;禹立谏鼓于朝,而备讯也;汤有总街之庭,以观人诽也;武王有灵台之复,而贤者进也。此古圣帝明王所以有而勿失,得而勿亡者也。’桓公曰:‘吾欲效而为之,其名云何?’对曰:‘名曰啧室之议。曰:法简而易行,刑审而不犯,事约而易从,求寡而易足。人有非上之所过,谓之正士,内于啧室之议。有司执事者,咸以厥事奉职,而不忘焉。此啧室之事也,请以东郭牙为之。此人能以正事争于君前者也。’桓公曰:‘善。’”(《管子·桓公问》)“啧室”作为民众非议君王过失的场所,能够起到沟通君王与民众的桥梁作用,而“啧室之议”作为进谏君王、监督官吏的方式,也有助于及时了解民众的意愿和要求。
三、德治:天道之极
民本只是王道政治的基础,要达到王道政治的理想形态,必然要进一步诉诸德治。《管子》表现出对德治的倚重,提出建立完善的伦理道德。德治往往被误认为是儒家思想体系所特有,其实《管子》也提出了非常深刻的德治思想,德治在《管子》那里也被视为政治的理想形态。《管子》的德治思想可以看做是其民本思想的必然延伸,如果说民本侧重于从经济和制度层面达到国富民安,那么德治则更多地致力于从精神道德层面的教化人、成就人。《管子》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与后来孔子“富而后教”的思想相类似,只不过孔子更强调后者,即道德教化,而《管子》则更注重道德教化的基础,即民本。在《管子》那里,民本是道德教化的基础,德治则意味着在治国之道上已渐如佳境,如《管子》所言“天道之极,远者自亲”,是对德治愿景的构想。
施行德治,意味着统治者主要运用道德教化民众,以达到理想的治理效果。《管子》注重法治,但目的在于限制君权,《管子》更倚重德治,这一点最容易被轻忽。《管子》认为道德教化的过程全然不同于政令,主张利用伦理道德教化来治理国家和社会,达到天下大治。它极言教化之优长,赞美说教化高远如远方的秋云,能牵动人的悲情;温润如夏天的静云,恍惚能够浸及人的肌体;幽深如寂静的皓月,能以哀怨动人心意;坦荡平易如流水,使人眷念不已,是人的本性之所向。教化的效果也与政令大异其趣。严苛的政令和空洞甚至言行不一的说教,会失去民众的信任;而教化者本身良好的道德素养极具感染力,就像秋云始现,可以使贤者与不肖者一并被感化。经过教化,形成了一种庄严肃穆的治理氛围,在这种氛围之下,即使贤人少不肖者多,不肖者也会有变化。如《管子》所言:“教之始也,身必备之,辟之若秋云之始见,贤者不肖者化焉。敬而待之,爱而使之,若樊神山祭之。贤者少,不肖者多,使其贤,不肖恶得不化?今夫政则少则,若夫成形之征者也。去,则少可使人乎?”(《管子·侈靡》)《管子》此论的德治精神与孔子论德如草上之风有相似之处。如果把《管子》基于民本思想的治国常道比作是要“博施于民而能济众”,那么,《管子》所推行的德治就是要“修己安人”、“成己成物”。《管子》由此把教化看作是天下大治的象征,主张以少用政令为原则。
德治即人治,必然要依靠德才兼备的人才,把人才作为治国安邦的中坚力量。《管子》把培育人材,看作是兴举大事、成就功业的门路,表现出“求贤若渴”的姿态。《管子》说:“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一树一获者,谷也;一树十获者,木也,一树百获者,人也。我苟种之,如神用之,举事如神,唯王之门。”(《管子·权修》)《管子》首次把培养人才的举措提高到了治国强国的国家战略高度。
进行道德教化,必须要建立完善的伦理道德。《管子》从伦理道德规范和实践方面提出两个具体主张:“上服度则六亲固,四维张则君令行。”
(一)“上服度则六亲固”。《管子》主张教化民众君王要以身作则,提出“上有所行,下必效之”。《管子》认为,德治关键在于为政者,需要为政者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子》说:“主身者,正德之本也;官治者,耳目之制也。身立而民化,德正而官治。治官化民,其要在上。是故君子不求于民。”(《管子·君臣上》)即是说,以德治天下首先必须从为政者自身做起,为政者自身修养好,德行端正,民众就会上行下效。
(1)《管子》认为为政者应该忠于民众、胸怀坦荡。《管子》告诫为政者不可心存侥幸,不要指望为非作歹能够瞒天过海、逃避民众的眼睛。如《管子》所言:“身不善之患,毋患人莫己知。丹青在山,民知而取之;美珠在渊,民知而取之。是以我有过为,而民毋过命。民之观也察矣,不可遁逃以为不善。故我有善则立誉我,我有过则立毁我。当民之毁誉也,则莫归问于家矣。”(《管子·小称》)
(2)《管子》认为为政者对待民众应当有像长者那样宽厚仁慈的涵养。《管子》认为,政治上取得成就应当归功于民众,而出现失误应当归咎于自身,不应当苛求民众而应苛求自己。如《管子》所言:“善罪身者,民不得罪也,不能罪身者,民罪之。故称身之过者,强也;治身之节者,惠也;不以不善归人者,仁也。故明王有过则反之于身,有善则归之于民。有过而反之身则身惧,有善而归之民则民喜。往喜民,来惧身,此明王之所以治民也。”(《管子·小称》)《管子》这种要求为政者宽待民众、严律己身的思想,与《尚书》中圣王明君的自我担当意识有相似之处。
(3)《管子》认为为政者要善于修养自己的德性。《管子·小问》记载,齐桓公曾与《管子》、隰朋讨论过德行的问题。“桓公曰:‘何物可比于君子之德乎?’隰朋对曰:‘夫粟,内甲以处,中有卷城,外有兵刃。未敢自恃,自命曰粟。此其可比于君子之德乎!’《管子》曰:‘苗,始其少也,眴眴乎何其孺子也?至其壮也,庄庄乎何其士也!至其成也,由由乎兹免?何其君子也!天下得之则安,不得则危,故命之曰禾。此其可比于君子之德矣。’桓公曰:‘善。’”在《管子》看来,德性问题不是私人小事,而是关乎天下治乱安危。《管子》比德于禾苗与孔子比德于玉的思想理路显然是一致的。
(二)“四维张则君令行”。《管子》主张张举“四维”,它说:“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礼不逾节,义不自进,廉不蔽恶,耻不从枉。故不逾节则上位安,不自进则民无巧诈,不蔽恶则行自全,不从枉则邪事不生。”(《管子·牧民》)《管子》还说:“礼义廉耻,国之四维”,认为作为“四维”的礼义廉耻如果能够得到发扬,天下就能趋于大治;反之,“四维不张,国乃灭亡。”这样,礼义廉耻不仅关涉个人内在修养,更是作为外在规范而具有社会政治意义。
除了整饰“四维”之外,《管子》还注重形而上的终极追问与形而下的人道关怀相结合,从人们的精神世界唤醒自觉的生命意识,激起超越的人道情怀,在人类与天地自然之间建立一种平衡和谐的关系。如《管子》所言:“顺民之经,在明鬼神,祗山川,敬宗庙,恭祖旧。”(《管子·牧民》)主张通过祭祀山川神灵、敬奉祖宗、敬重宗亲故旧的活动,教化民众敬顺天道、追远怀近,以达到涵养性灵、增进德性、和睦乡邻和完备孝悌之道的目的。
四、余 论
《论语·宪问》记载:“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后人有人认为,孔子肯定管仲主要是就其政治成就而论,因此称其为“仁”未必符合孔子本意。实际上,子路与子贡对于管仲“不能死,又相之”之举的质疑显然都是以“君”本位,这与孔子之“仁”是不相符的。孔子为管仲辩护说“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重在强调“不以兵车”。在谈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的政治功绩时,孔子也重在强调“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评判标准更是直接以“民”为本位。孔子的评价不只是肯定管仲的政治成就,更关涉到对于管仲民本思想的认同。管仲的民本思想和德治主张与孔子的儒家思想显然有许多一致之处。
《管子》无论是基本思想内容还是论说风格都有别于先秦时期诸子,是中国古代比较有深度的经典著作,其民本思想和德治思想系统而完备,视野开阔,气象宏大,独树一帜,是王道政治的精致构想。如果说孔子为管仲辩护不仅因其政治功绩之显赫,更因其思想价值之卓越。这一点有助于说明《管子》中尤其是《经言》部分的许多重要思想应该是管仲思想和主张的反映,其基于管仲丰富政治实践的痕迹非常明显。
管仲身兼政治家和思想家的双重身份,不仅是王道思想的设计者,同时也是这种思想的实践者。梁启超在《管子传》中曾给予管仲很高评价,他认为,政治家与政治学者两者各有其不同的天职,但也各自有自身的局限。因为政治学者虽然能够“发明学说”,却不能“自当其冲”,要等待别人来付诸实践;而政治家则是通过实践政治学者所发明的学说来成就功业,本质上要依靠政治学者的“理想”才能取得成就,所以政治家实际上是政治学者的“臣仆”。在他看来,古今中外,能够身兼政治家与政治学者两职的人可谓凤毛麟角,西方历史上无人可数,而中国历史上也仅有两人,其一就是管仲,另一个是王安石。但是两相比较,无论是作为政治学者的思想深度,还是作为政治家的政治成就,管仲都远非王安石所可企及。因此,梁启超认为,管仲不仅是“中国之最大政治家”,更是“学术思想界一巨子”[1]1-7。
[1]梁启超.《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二十八》《管子传》[M].中华书局,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