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三维视角的煤矿企业安全危机系统分析*
2012-12-12廖和平周志强邓淇中
廖和平 周志强 邓淇中 曹 霞
(1.湖南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湖南省湘潭市,411201;2.湖南省新型工业化研究基地,湖南省湘潭市,411201)
煤矿安全生产问题不仅制约着经济的发展,而且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攸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攸关和谐社会建设,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问题研究势在必行。现有研究多从技术、设备等物质视角或者企业制度、国家政策等管理视角探讨煤矿企业安全危机问题,对煤矿企业安全危机分析缺乏系统性,而且从行为视角关于煤矿企业安全问题的研究成果更是缺乏。奥赞·史密斯(Ozanne·Smith)(1995)认为,发生事故的原因至少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两个方面。此外,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还包括环境(宏观、微观)因素的影响。基于此,本文从物质、人的行为、环境三维视角出发,在实证调查基础上,充分挖掘引发煤矿安全事故的各种影响因素,深入研究安全事故发生的内在机理,旨在构建科学的煤矿企业安全危机系统分析框架,意欲为企业管理者和政府决策者提供一定参考。
1 基于物质视角的煤矿企业安全危机理论分析
防治煤矿企业安全事故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学者们从不同视角探讨了导致我国煤矿企业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大多数学者认为煤矿企业安全事故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管理行为)决定,如陈红、祁慧等人(2006)研究发现,在所有导致我国煤矿企业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中,人因所占比率实际上高达97.67%以上,直接由管理人员失误行为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占45.96%。也有学者认为煤矿企业安全事故并非由人因决定。如孔留安、李武(2006)提出,人们把煤矿事故频发的原因归结为管理问题似乎有偏离“本质”之虞,因为这种认识大多是基于对事故进行分散的、统计的和彼此缺乏联系的事后归纳整理而得到的。他们认为,煤矿事故的发生与安全管理有关,但诸如重特大煤矿瓦斯爆炸等安全问题的根本解决取决于技术和装备水平,而非管理;对灾害事故的发生机理和防治技术研究不够、装备的安全保障能力低是导致煤矿恶性事故多发的深层次原因。笔者认为,不管技术和装备水平等物质因素是否是导致煤矿企业安全事故频发的决定性因素,但物质因素是安全危机管理不可忽视的重要要素。据调查统计,2010年湖南省煤矿各类安全事故136起,见图1、图2,其中顶板事故68起,占所有事故的50%;瓦斯事故26起,占所有事故的19.12%;其他物质因素,如运输与机电分别为20起和3起,占所有事故的比例分别为14.71%和2.21%。湖南各类事故造成死亡人数共244人,见图3、图4,因物质因素导致的死亡人数为162人,占66.39%,其中顶板事故、瓦斯事故、运输事故和机电事故分别为72人、58人、28人和4人,分别占所有事故的29.51%、23.77%、11.48%和1.64%。在这些事故中,因技术和设计缺陷导致的事故有10起,占7.35%;因安全设施缺少或有缺陷导致的事故有31起,占22.79%;因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导致的事故有16起,占11.76%;因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导致的事故有11起,占8.09%。以上4种原因可以归结为煤矿企业安全技术和安全设备的投入,其导致事故的比例高达50%。
总的来说,影响煤矿企业安全事故发生的物质因素可以归结为以下4个大的方面:(1)顶板与瓦斯;(2)机电与运输系统;(3)安全设备与技术设计;(4)设备安装、保养及其它。以上4种物质因素,具有一定程度的交叉性,但无论怎样,物质因素导致安全事故的概率都与技术设计、水平和投入直接相关。因此,从物质角度而言,降低煤矿安全事故发生概率,必须加大煤矿企业技术(包括安全设备与附件)投入成本,这对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业而言,目前似乎不太现实。比较可行的办法就是政府建立煤矿企业技术投入补偿机制,通过财政支出补偿企业因技术投入而增加的成本,进而获取社会效益,形成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同步的良性发展模式。
2 基于人的行为视角的煤矿企业安全危机理论分析
心理学和组织行为学理论认为,结果往往依托于行为而产生,深入分析煤矿企业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都直接或间接与相关行为有关。龚荒、仓基武(2009)提出,煤矿企业大多数的安全隐患和矿难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要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必须转变管理对象,变管“物”为管“人”。尚闯红、李平(2010)研究表明,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工业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煤炭行业80%以上的事故都是“人因”造成的。可见,要更好解决煤矿企业安全管理问题,有必要更加深入分析产生安全事故的各种行为影响因素。现代管理理论认为,狭义的安全管理主要指企业内部以安全为目的,通过计划、组织、决策和控制等管理的机能,来控制自然界、物质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等因素,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保证企业生产运营工作顺利进行。广义的安全管理涉及更为广泛的外部利益相关者(政府组织、政府官员和员工家属等)对企业安全管理的影响。无独有偶,从行为角度分析,煤矿企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与企业内部主体的各种行为(员工个体行为、群体行为和领导行为)密切相关,而且与外部主体(政府组织、政府官员和员工家属等)的行为紧密相连。
企业不安全行为包括内部行为、外部行为。其中,内部行为管理是安全管理的核心,外部行为管理是安全管理内涵的拓展。基于此,本文拟针对煤矿企业内部行为和外部行为要素进行具体分析。从企业内部看,煤矿企业安全问题,首先和企业员工个体行为直接相关,很多事故的发生起源于员工个体的操作技能、工作态度以及心理素质等。其次,企业领导行为起决定作用,如经营管理理念、安全技术和安全设备的投入力度,企业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文化等相关机制,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方式,更为重要的是影响企业员工个体和员工群体的行为方式,进而对安全管理产生显著的影响。第三,企业外部不安全行为是企业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起因,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制度以及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等,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产生积极或者消极影响。在我国现有的体制下,企业外部的政府行为尤其是地方政府行为和相关官员行为甚至能够支配企业经营活动,必然影响甚至决定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状况。根据课题组对湖南2010年136起煤矿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统计,见图5、图6,说明企业和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之间的联系紧密,寻租和设租严重,双方的利益同盟动机和愿望强烈,由于信息的不对称,造成中央政府监管难度较大。
3 基于环境视角的煤矿企业安全危机理论分析
关于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与管理问题,人们往往把更多的关注投向了企业与企业员工以及政府与政府官员的相关行为或者安全设备与技术,但实际上环境尤其是宏观环境犹如“无形之手”影响更加深远。戚安邦、顾静(2011)通过中国与发达国家煤矿安全事故影响因素的比较研究发现,一国或地区的社会和经济发展阶段,即宏观环境对于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状况有直接影响。
宏观环境方面,主要包括政治环境(法律法规)、经济环境、舆论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等。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等政治理念导向作用下,在某些时候会主动关注企业行为,并督促不良行为的改正;在经济环境良好情况下,中央和地方政府更加乐于关注安全生产等社会发展问题,相反在经济运行不好时,政府往往更加关注经济和就业形式,而不是安全等社会发展问题;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政府行为可能得到改善,从而有意识地促进企业行为改正,进而影响员工行为。总之,表面上看宏观环境与煤矿企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没有内在的联系,事实上宏观环境的好坏与煤矿企业安全事故密切相关,两者相关性显著。笔者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煤矿企业安全事故从发生区域(东部、中部、西部)视角进行了统计,统计时间为两年(2009年7月20日至2011年7月20日)。统计结果如图7、图8所示。两年间共发生煤矿安全事故204起,其中东部13起,仅占所有事故的6.37%;中部82起,占所有事故的40.20%;西部109起,占所有事故的53.43%。故认为,我国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的宏观环境状况表现为从良好到差的一种梯度状态,因此,各区域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呈现从低到高的一种态势。
微观环境方面主要包括员工的工作条件与家庭环境,水、火、瓦斯和粉尘等的威胁以及煤层地质条件和其它自然灾害威胁。工作条件是指员工所处企业的人际关系氛围和物质条件,直接影响员工的感受,进而影响员工行为。良好的工作条件让员工更加舒畅、轻松、精力充沛和更具责任感,能有效避免一些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煤矿企业员工所面临的家庭环境也不容忽视。著名的管理理论——踢猫理论告诉我们,生活中的不良情绪往往会带到工作当中去,尤其作为企业的高层,一旦把这种不良情绪一层一层地传染下去,将造成无法预料的后果。因此,开展员工家庭支持计划,帮助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对于企业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此外,水、火、瓦斯和粉尘等的威胁以及煤层地质条件和其它自然灾害威胁,时常发生在煤矿企业。据调查统计,2010年湖南省煤矿各类安全事故136起(如图1、图2所示),其中水害事故8起,火灾事故2起;各类安全事故造成死亡人数共244人,其中水害占9.02%,火灾占14.34%。
目前我国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经济高速发展对于煤炭的需求不断增长,从而导致了煤矿安全事故频发,尽管政府和企业有根治的愿望,但很容易被不断循环的经济发展和需求上升的波浪所淹没。
4 结语
基于系统视角,深入挖掘引发煤矿企业安全危机发生的因素,构建了一个新的煤矿企业安全危机分析框架,可以得出以下几个主要结论:
(1)根据系统理论,煤矿企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是由某一方面因素造成,煤矿安全风险已经演变成了由物质、人的行为(包括管理规范)以及环境等诸多因素造成的复杂风险,煤矿安全危机治理必须采取集成化的综合治理。
(2)物质因素、人的行为因素和环境因素三者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复杂关系,直接或间接地对煤矿企业安全事故产生影响。但不管怎样复杂,三者之间存在这么一种逻辑关系,即物质因素是基本,人的行为因素是核心,环境尤其是宏观环境(无形之手)是本质。
(3)煤矿企业危机治理的重点从物质层面看,是技术(包括安全设备与附件)投入,尤其是针对顶板和瓦斯的技术投入;从人的行为层面看,是地方政府与官员行为规范;从环境层面看,是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水害、火灾的预防;从综合层面看,尽管宏观环境是导致安全危机事故发生的本质因素,但就当前现实情况而言,煤矿企业安全危机治理的重点和有效点依然是人的行为治理,尤其是地方政府及其官员行为和企业领导行为的治理。这就需要中央政府立足长远发展,注重政府形象的维护,不计成本,坚决采取有效措施,激励与约束双管齐下,在加大激励的同时加强监督和打击力度,这样才有可能打破现有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博弈均衡,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之间的利益联盟。
[1] 陈红,祁慧,宋学锋等.煤矿重大事故中管理失误行为影响因素结构模型[J].煤炭学报,2006(5)
[2] 孔留安,李武.影响我国煤矿安全的本质因素分析[J].煤炭学报,2006(3)
[3] 何国家,杨春宁,黎体发.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技术在我国煤矿生产实际中的理论方法研究[J].中国煤炭,2011(8)
[4] 何国家.国外煤炭行业管理和政策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煤炭,2007(1)
[5] 尚闯红,李平.基于心理契约的煤矿企业本质安全文化模式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0(11)
[6] 龚荒,仓基武.国有煤矿企业“4+4+1”安全自主管理模式的构建与运行[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9(3)
[7] 肖兴志,刘东雯.矿工素质对煤矿安全规制效果的影响分析[J].财经问题研究,2010(11)
[8] 戚安邦,顾静.中美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与煤矿安全事故的相关性比较研究[J].未来与发展,2011(2)
[9] P.S.Paula,J.Maiti.The role of behavioral factors on safety management in underground mines[J].Safety Science,2007(4)
[10] 关维娟,何刚,陈清华,唐明云.基于解释结构模型的煤矿安全主要影响因素分析[J].统计与决策,2010(19)
[11] 陶长琪,刘劲松.煤矿企业生产的经济学分析——基于我国矿难频发的经验与理论研究[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