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与强区并重战略下的民生与社会建设
2012-12-02李树林马一凡
□李树林 马一凡
富民与强区并重战略下的民生与社会建设
□李树林 马一凡
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的重要讲话,从理论和实践、历史和现实、国内和国际结合的高度,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党和国家事业的未来发展图景进行了规划,强调的都是事关党和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长远发展的关键性问题,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奠定了重要的政治、思想和理论基础。讲话中要求我们更加奋发有为、兢兢业业地工作,继续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继续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
在谈到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时,胡锦涛总书记旗帜鲜明地指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这与以前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是要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提法相比,不仅本质上一脉相承,而且更凸显了朴素亲民;胡锦涛总书记充分肯定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些年来我们在改善民生方面做出的极大努力,取得的明显成效;突出强调在社会建设方面人民群众对过上更好生活的要求也在增强,对加快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的期盼也在提高,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任重而道远;全面系统地指出了当前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的重点工作,要求必须继续加强工作,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保证人民过上更好生活。两 “多”、三“更”,这种表述是以前没有的,折射出党中央进一步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的信念和决心。
从这些新要求、新任务中我们可以看到,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民生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这跟党和国家对于民生建设一贯的重视是分不开的。把改善民生和社会建设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这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体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于民生和社会建设理论上的科学认识。
“关心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座右铭和宗旨。中国共产党人始终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全党的民生价值。经历了几十年的探索历程,至今,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符合当代中国国情、社情的科学的民生理论,主要以科学发展观的民生理论为集中体现。
科学发展观中的“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求发展、促进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使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经济发展是民生建设的基础,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制度保障是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改善民生问题是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只有不断地改善民生才能促进社会和谐。
社会建设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民生问题包括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公共医疗、社会治安、公共文化、生态环境等诸多方面。其中,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生存和生活的前提和根本;教育是民生之基,是富民强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基础;社会保障是民生之依,是人民生存和发展的依靠;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是人民休养生息的源泉;公共医疗、社会治安是民生之盾,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可靠保障和坚强后盾。而公共文化、生态环境也是民生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是人民生存和生活幸福程度的重要影响因素。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包括: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这六大任务涵盖了民生问题的基本方面,也是社会建设的重要部分。
科学发展是民生改善和社会建设的最佳路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在发展中努力缩小贫富差距、城乡和地区差别,努力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使发展成果不断地惠及全体人民。
科学发展观关于民生理论的内容是科学而深刻的,既传承了我国“关注民生”的优秀民本思想,又吸收借鉴了马克思主义民生观的相关科学理论,同时从我国当代的国情、社情、党情出发,对我国当代民生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实践有着科学的理论指导意义。
民生改善和社会建设从科学理论转化为实际结果是一个复杂的实践过程,需要全民参与。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中就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的内容提出了新的总体性目标。这个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全国各地区、各民族、各行业人民的努力。就内蒙古自治区来说,也要积极配合国家民生建设的总目标做出一系列改善民生的努力。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对于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全区各族人民的团结努力,自治区的民生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提出了“富民与强区并重战略”。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中新目标的提出,也为内蒙古将来的民生改善和社会建设指出了继续努力的方向。
2009年底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坚持富民与强区并重,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强化富民指标,像抓强区一样抓富民”。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真正做到富民与强区并重”,发展战略由“强区富民”调整为“富民与强区并重、富民优先”,“富民与强区并重战略”由此形成。
内蒙古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我区坚持富民优先,五年累计投入1800多亿元,实施了一系列民生工程,全区各族人民普遍受益。努力扩大就业、增加收入,累计新增城镇就业1142万人,每年平均转移农牧民就业224万人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9137元增加到17698元,年均实际增长11.1%;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由2989元增加到5530元,年均实际增长9.7%,去年全区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居全国第10位和16位。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城乡生活困难群众保障标准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加大社会事业投入,教育、科技、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高。2010年自治区财政拿出1100亿元、占财政总支出一半的资金投入民生领域,惠及全区2400万各族群众,开创了民生工作的新局面。
内蒙古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报告以“科学发展、富民强区”为主题,明确提出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富民与强区并重、富民优先,着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使改革发展成果充分惠及各族人民。 然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滞后于经济发展,人均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高,是自治区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强区和富民的关系上,强区是基础,富民是目的。离开了富民,发展就迷失了方向,强区就失去了意义。顺应各族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须坚持富民与强区并重、富民优先战略,把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和支持创业的长效机制,加快调整产业和企业结构,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增长相协调。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促进经济增长和居民收入增长相协调。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发展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经济增长和公共服务增长相协调。通过抓住上述“三个重点”,促进“三个协调”,努力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居民收入和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把内蒙古建设得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美好。
为政之道,厚民为本。只有把民生问题放在战略的高度,实实在在做好民生改善和社会建设工作,执政为民的宗旨才能得到落实,才能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民生改善和社会建设是党和政府最重要的职责,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各族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美好。
(作者单位:内蒙古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
责任编辑:王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