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构建和谐农村的思考
2012-11-29胡琳
胡琳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概念的首次完整提出,是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决定》并将其正式列为中国共产党全面提高执政能力的五大能力之一。
陕西作为农业大省,农民占全省人口的70%,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农村的稳定和谐发展是重中之重。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没有农村的和谐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和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但当前农村出现种种不和谐的现象,对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对国家的长治久安增加了极大的变数。这些现象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和现实原因。
一、陕西构建和谐农村存在的问题
1.农村社会治安状况差
当前,农村的稳定总体是比较好的,但不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形势不容乐观。社会治安复杂化,无序化明显。赌博风气浓厚。国家明令禁止,赌博就是违法,但在一些村子里,不少男女老少用字牌、扑克、麻将进行赌博,而且不少人还“爱”上了“六合彩”,更有甚的是一些人把赌博当作一种职业。
偷窃和吵架、打架现象时有发现。偷窃主要有入室偷钱物、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耕牛、鱼、蔬菜及其它农作物等等现象;吵架、打架现象主要是因一些不起眼的小事而不能相互理解、相互谦让激化的。
2.农村不良社会情绪突出
农村不良社会情绪就是一种与当前主流思想,文化不符,与社会进步相悖的带有普遍性的民众心理。当前农村不良社会情绪的特点是:缺乏精神支柱,全面否定传统的社会道德观。表现形式:不择手段敛取财富、非法宗教、邪教、赌博异常活跃,巧取豪夺,甚至偷盗、抢劫成为一种谋生的本领被人们认可。结果是对政治冷漠、对政策冷漠、对社会冷漠、对人情冷漠。这种不良情绪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极大的破坏力。
3.农村发展缓慢,城乡差别扩大
贫困是最大的不和谐。据统计,陕西城市居民与农民收入水平的差距,1995年的为2.7:1,2003年上升为3.23:1。 “九五”期间以来,陕西省也对各项建设加大资金投入,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总体来看,发展较快,变化较大,成绩是显著的。但是,农村与城市发展严重不平衡,出现畸形现象。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农村发展却停滞不前,就象蜗牛与兔子赛跑,城乡差别越拉越大。俗话说:“穷则思变,饥寒生盗心,狗急会跳墙”,在吃不饱,穿不暖的情况下,偷盗、抢劫等社会治安问题就会无形的暴露出来,直接影响着社会稳定,影响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村党组织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些地方村组干部政策水平低,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有的村“两委”班子职责权限不清,要么争权力、闹派性,勾心斗角,相互拆台;要么相互推诿,不负责任。有的地方在民主选举时,出现宗族和流氓恶势力选举以及贿选等情况;有的选不出干部,长期缺乏有力的领导班子;有的争名夺利,有势力的人选上了,而干事谋事的人落选了,因而群众之间出现宗族和派性斗争,严重的甚至导致农村黑恶势力猖獗。
5.决策不民主,财务管理混乱
个别地方村组干部既是财务负责人又干财会工作;一些地方村组干部独断专行,村务、财务不按规定公开,群众对村组集体承包项目、集体收入等重大财务活动不清楚、不明白;多数地方是“一支笔签字”,有的村“两委”领导班子成员,为了争夺签字权而闹矛盾。
二、陕西农村社会不和谐产生的原因
1.体制原因
(1)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深刻影响。长期以来,我国户籍制度等级森严,农村户口、城镇户口、大中城市户口的差别、含金量以及享有的各种权益十分悬殊、十分明显。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及重工业优先战略产生的,目的是扭曲人力资本价格。从五十年代末开始,为加快工业化的积累,我国采取城乡分割、严格限制农村人口进城的政策,造就了“居民户口”和“农村户口”之间的森严壁垒。由于两种户口在就业、参军、就学等多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别,户籍壁垒成了城乡差别最为集中的体现。尤其是改革开放后,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这种巨大的反差让他们更深感切肤之痛。虽然今天的城市繁荣是他们双手创造,但因为这种不人道的体制的划分让他们失去了与城市居民本应共同享有的国民待遇。自由迁徙、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生活福利等因为身份的差异都一切无缘。作为共和国公民的农民在建设城市促进繁荣的同时,基本的权益无从保障,自己的血汗钱还被侵吞,引发他们对社会的强烈不满和心态严重失衡,迫使他们中的极个别人因生存因素而铤而走险,相当一部分农民对现状有仇视心理,这是造成农村不和谐的最根本原因。
(2)农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益不充分。我国宪法中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由此可见,无论是从公民权利学说的一般理论出发,还是从我国政权统治形态之维持巩固的意义出发,都应赋予农民广泛的管理国家事务参与权。但以陕西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最高权力机构组成为例,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6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2.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44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67.7%。占全省人口总数70%之多的农民群体的代表还不到10%。而这10%其中还包括一定数量的农民企业家等超出了传统农民范畴的新兴群体。同时,由于户籍制度和学历水平的限制,担任国家公职人员这一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方式农民事实上也很难行使,于是,在很多人心目中,农民的政治参与,便只剩下了农民无需离开农村进而可确保农村秩序稳定的村民自治,而村民自治也一定程度上因此成为农民政治权利的代名词。
(3)农民受教育的机会严重不平等。从目前的教育现状看,呈现四个特点:一是农村占有教育资源的数量、质量、教育水平与城市相比差距巨大。二是农民子女享受的教育成本高于城镇,这是农村儿童失学、辍学和农村贫困学生难以进入高等院校学习的一个重要原因。三是农民受教育的机会少于城镇居民。四是国家通过教育选拔农村优秀青年从事城市需要的工作,这本是社会对人才的筛选,对农村优秀个人是“幸事”。但是,这种偏向城市的教育制度、人才制度、就业制度等,却无法保证优秀人才从事农村建设,从而出现了不断把农村农民的资源往城市抽,也就是说农村农民在为城市供养、培养与输送人才。
(4)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我国目前的农民社会保障包括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个方面,自试点到现在我省农村社会保障已取得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与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相差甚远,还存在着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层次低,范围小,覆盖面窄,社会化程度低,无法对全体农村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筹措不足, 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难以保证保值增值。
2.农民自身素质低
陕西地形比较复杂,大多数农民长期生活在交通不畅、信息闭塞的农村,他们文化层次低,对新观点、新事物接触少接受慢,长期处于一种落后、封闭、散慢、消极的状态下,活动半径小,发展的能力、素质弱,社会依赖性强,形成弱势群体。电视成为他们的主要的信息来源,民间信息、自由舆论成了他们感受外面世界的主要渠道,积极的不关心,消极的很关注,负面影响很大。本来城乡两极分化已使农民对社会和政府产生了强烈不满、不信任。这样的舆论环境更让农民认为外面的世界真精彩,身边的世界太糟,外面的官都是清官能人,身边的官都是贪官庸人,政策总是很好,身边的干部就是太坏。产生了对基层干部的对抗情绪和不合作心态。弱化了基层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这种散漫无序的社会状态导致农村出现了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滋生了极端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集体与个人、公与私、义与利观念淡化,个人利益至上,看重短期利益轻长远发展,对发展环境带来严重损害和影响的同时,阻碍了自身和社会的发展。
二是打乱了社会公信标准,公德意识淡薄、错位,价值观严重偏离社会道德,对民主法制建设形成强大冲击,良好社会风尚、社会秩序荡然无存。只要涉及一丝一毫个人利益,就恶意敲诈,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三、对陕西构建和谐农村的思考
1.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模式
城乡二元结构是无所不在的计划经济模式深深渗入社会的结果,从而也表现出计划经济的特有功能和弊端,在起到一定社会作用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诸多的消极影响。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城乡二元结构也到了寿终之时。体制变革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变革城乡二元社会结构,走出“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格局。让每一个农民同城市居民一样享有同等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利,真正成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主人,而不是二等公民。最基本的是建立城乡统一、平等、开放、流动、有序的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让农民分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2.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主要任务是三个方面:一是还权于民,尊重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权利。二是基层组织依法、依职(权)提供政策、市场、信息、技术、法律服务。三是加强政治思想、文化、道德建设。转型期的基层组织主要有三大职能:发展、管理、服务。目前重点强调发展和服务,管理是一个明显的薄弱环节。今天讲的管理主要是对政治思想、文化道德的宣传、教育、引导、治理。提倡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道德和观念,反对消极、落后违法的思想行为。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舆论环境、发展氛围,培养建立新型的道德观、价值观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具体讲通过三种途径:
(1)加强改进村党组织自身建设,提高农村基层管理。要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村党组织建设,使党的基层组织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继续实施农村党支部书记 “双强”工程,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从支部自身建设抓起,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发展经济、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创新加强和改进村民自治条件下党的领导的方式方法。
(2)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村党组织要督促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村党组织要和村民委员会联合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和程序。然后,村民委员会按讨论决定的意见实施。
(3)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村党组织要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全体村民,结合实际讨论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明确规定村干部的职责、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的职责、工作程序及相互关系,明确提出对经济管理、社会治安、移风易俗、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
3.给农民以国民待遇
给农民国民待遇,就是要审查、废除我们长期形成的对“三农”的盘剥和歧视性政策。当前主要的有:
(1)变革不合理的户籍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保障。具体讲就是让农民有迁徙、流动的自由权,把户籍制度与入学、就业、社会保障等脱钩,建立终身唯一的全国统一的身份、就业、保障等信息系统,实行就业地提供教育、就业、社会保障责任制,(就业地政府享受到了劳动者创造财富的权利,必定应该承担为劳动者提供保障的义务),解决农民工权益缺失和侵害问题,实现与城市工人同工同酬、同工同时、同工同权的目标。尊重农民的生产自主权。
(2)建立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一是尽快建立建全农村医疗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基本法规。这是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功能就是稳定农村社会和经济、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缓和农村的各种社会矛盾,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能依法有序地进行,为农村人口提供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二是多渠道筹措农村统筹基金及养老基金。采取国家出大头、地方拨一点、农民自己出一点方式,将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带入实质性运行轨道,切实改善农村居民生存状况,使城乡更加协调发展。三是对农村统筹基金及养老基金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及使用。
4.加强农村教育制度改革
(1)完善农村教育制度。一是农村义务教育制度,首先国家要大幅增加农村教育投资,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水平,使义务教育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有一个明显的改变。其次是要调整义务教育的定位,充实义务教育内容。在搞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同时,应逐步将农业技术、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列入义务教育序列,淡化农村教育为高等院校输送人才的观念。再次是将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纳入城市义务教育的范围。农民工为城市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创造了大量“剩余价值”,相对于他们所得到的工资收入,城市具有不可推卸的义务为其子女提供义务教育。最后是要完善对农村的教育扶助制度,让一切贫困家庭孩子完成学。
二是农民再教育,实现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结合,义务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是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这对于实施科教兴农,开发农村人力资源,缓解农村青年就业压力,稳定农村社会有着重要意义。就是在农村中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革农村普通教育,培养和确保较高素质的农村后备劳动力,确保农村稳定与发展的必然选择。就是对农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学习和掌握农业知识、技术和致富信息,以适应农业生产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增强他们在农村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参与能力和竞争能力。
(2)教育农民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农民没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没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就谈不上构建和谐农村。因此,必须把村风民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一要抓好农民的经常性教育管理。要依托创建学习型村镇活动,村村开辟学习阵地,建起文化站点、阅览室,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农村形势政策教育、爱国集体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科学技术教育,建设“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新型农民队伍。二要制定村规民约。以“计划生育、纠纷调解、邻里团结、移风易俗”为主要内容,村级党组织要积极倡导农民制定好操作性、针对性强的村规民约,并让每个农民群众知晓,不断提高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能力。三要倡导文明新风。以村级党组织为主体,充分发挥妇女、共青团、红白理事会、妇女禁赌协会的作用,形成创建文明新村的合力。继续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行之有效的创建活动,同时,不断充实新内容,探索新形式,寻找新载体,让农民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作者单位: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