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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助力,掀起“环保大会战”

2012-11-04陈余陶勤贝

浙江人大 2012年6期
关键词:路桥区台州市决议

/陈余 陶勤贝

决议助力,掀起“环保大会战”

/陈余 陶勤贝

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是行使决定权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2011年台州“血铅事件”中,路桥区人大及时作出回应,通过主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彰显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担当和作为。

在破解路桥区拆解业污染问题中,人大决议发挥了重要作用。

“1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011年5月20日下午4点,随着会议主持人宣布投票结果的话语落地,台州市路桥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品质的决议》。决议特别要求区政府加大力度,把固废拆解业、“场外拆解、露天焚烧”专项整治作为环境综合整治的重中之重,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这是3月中旬震惊全国的路桥“血铅事件”发生后,当地人大常委会主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的一个重要决议。

拆解业污染,难愈的顽疾

走进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上陶村,一个绿树成荫、小桥流水的生态式田园村庄跃然眼前。很难想象,这里曾经是“血铅事件”的发生地、拆解业污染的重灾区,到处垃圾成堆、恶臭弥漫,被各大媒体作为环境污染的负面典型反复宣传。

路桥素有“百路千桥万家市”的美誉,地处温黄平原,辖区内水系纵横交错、四季分明、生态良好。但随着近30年来固体废物拆解业和小冶炼行业的迅速发展和无序管理,当地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特别是峰江街道、新桥镇一带尤为突出。

“拆解业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缓解了国内一些工业原料的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带动和支撑了路桥的汽车、椒江的缝纫、黄岩的模具,以及周边县市的摩配、五金、低压电器等行业,但同时,拆解业污染给路桥的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伤害。”路桥区峰江街道党工委书记王赵勋坦言。

群众关于环境问题的来信来访不断,人大代表在该方面的议案、建议也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到2011年间,路桥区人大常委会有记录的群众信访或投诉300多件(次),平均每年超过30多件(次)。

“在我当区人大代表的10余年时间里,印象中几乎每年人大的监督议题或多或少都会与拆解业和环境保护沾上边,我对此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就超过了20多条。”路桥区人大代表、金清镇高田村党支部书记梁方法说。

如今的上陶村,已是绿树成荫,小桥流水,旧貌换新颜。

2003年,路桥区政府在峰江街道建立了总投资6.2亿元占地1600亩的再生金属产业基地,并专门设立管理公司,对整个园区的物业、治安和环保等实行统一管理。园区建立后,场外拆解顽疾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但受行业暴利的驱动,加上园区没有形成封闭式管理,固废原料流出园区进入散户的现象仍然无法完全杜绝。

特殊时刻,决议助力

2011年3月中旬,台州路桥“血铅事件”震惊全国。作为重灾区,仅峰江街道上陶村就查出172人血铅含量异常,其中包括53名儿童。拆解行业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被推到风口浪尖,更深深刺痛了人大常委会各组成人员的心。

人大对“一府两院”开展日常监督责无旁贷。但面对突发状况,在事关本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百姓身心健康等重大问题时,人大如何紧扣当下形势,“该出手时就出手”,承担起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担当?

2011年5月,路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增开一次常委会,专题研究和应对环境保护问题。在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上,区政府副区长梁妙富作了关于路桥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报告,对拆解业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整治中遇到的问题和下阶段打算进行了详细汇报。

“我认为区政府在环境整治中持续性不够,存在‘一阵风’现象,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对群众负责到底。”

“要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支持固废拆解业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群防群治的整治局面,才能缓解拆解业污染顽疾。”在对报告的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如何开展环境整治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最终,在此次增开的常委会上全票通过了《关于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品质的决议》。

次日,《今日路桥》、路桥电视台等当地报纸、电视对决议进行了公告,一场声势浩大、全民参与的“环保大会战”拉开了序幕。

在路桥区人大常委会的推动下,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办公室成立,建设、环保、电力等17个部门抽调了27名业务骨干,开展集中办公。全区将峰江街道的后黄、安溶等6个区域作为整治重点村,由区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国税、地税、工商组成6个督查组,分别进行督查整治工作,督查组实时向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短短3个月间,以拆解业整治为重点的全区环境整治共取缔各类非法场点1800余个,关停企业380余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9起,处罚金额超过1500万元。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84起,行政拘留117人,刑事拘留5人,逮捕1人。可以说是力度空前。”时任路桥区区长陈才杰不无感慨,自人大作出决议后,环境保护真正在全社会形成了共识,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科学发展理念已经被越来越多的群众所理解和接受。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特别是对于没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体现地方人大常委会权力行为的重要标志。”路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蒋临说,“与此前采取的其他监督方式不同,此次通过常委会以决议的形式,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环境整治问题作出决议,能有效增强监督的刚性和法律效力,因而产生的效果也异常明显。”

迎来拆解业的春天

如果说作出决议只是播种,那么落实好决议才能得到收获。

在调研中,路桥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识到,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固废拆解产业已面临发展空间不足、交通运输压力增大、全封闭圈区化管理困难、环境污染加重等压力,老的拆解园区徘徊在“进”或“退”的十字路口。

如何从根本上防止固废拆解死灰复燃?仅仅靠堵的办法显然是治标不治本,能不能找出其他更有效的方法呢?区人大常委会走上了助推拆解园区整体搬迁的漫漫长路。

在多部门参与的拆解园区搬迁评审和论证会上,负责筹建新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的负责人解释,新基地“门槛”很高,入园的企业必须达到工艺、装备、三废处理标准,新基地还将真正实施封闭式管理。

参会的区人大代表达成一致意见:金属拆解园区搬迁是一件利民的大好事,但政府首先要树立一种观念,搬迁不是简单的复制,而是要借搬迁之机,实现拆解行业全新的跨越,从源头上杜绝环境污染。

2012年3月,在台州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路桥代表团审议中,全国人大代表方中华强调,拆解业整体搬迁要警惕产业转移以后产生的二次污染,重点要在新建的基地内严格把好进入门槛和出口两个关,绝不能在沿海再出现第二个“峰江”。

借助台州市沿海开发战略的“东风”,路桥区启动在三山涂围垦区建设一个概算投资21.65亿元、占地6643亩的全国最大废旧金属拆解基地,那里将引入国内最先进的环保设施。目前,全区34家拆解定点企业已经启动了东迁的步伐。

污染不除,监督不止。刚刚对外公布的2012年监督工作计划中,路桥区人大常委会计划重点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台州市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建设情况的报告,届时还将组织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进行实地视察,继续关注基地的建设和运行。

在路桥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拆解行业正步入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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