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质量安全的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创新研究
2012-10-24郭全洲谭立群王惠霞
郭全洲 谭立群 王惠霞
一、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实践现状
(一)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概念
食用农产品主要指瓜、菜、果、肉、蛋、禽、奶等农产品,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是农产品与食品生产销售等组织为了降低食品和农产品物流成本、提高其质量安全和物流服务水平而进行的一体化运作模式。在国外文献中一般用Agri-food Supply Chain,国内一般译作食用农产品供应链(农食供应链)或农产食品供应链。在国内的诸多研究中,大部分用农产品供应链或食品供应链的概念,但是其研究范围多与食用农产品供应链重合。
食用农产品供应链是由农民(农产品生产者)、农产品采购加工企业、农产品分销、零售商和物流配送者以及最终消费者等“从田间到餐桌”上下游企业构成的供应链网络体系。食用农产品供应链有别于其他消费品的供应链,主要反映在:农产品的易腐性对供应链的时效性提出了要求,而食品本身提出了安全性的要求,因此,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运作模式既要保证农产品以最短的时间流动又要确保最安全的质量。
(二)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相对滞后并影响到质量安全
尽管食用农产品供应链成为理论研究的热点,但是国内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实践发展相对滞后。主要体现为:
1. 对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市场导向观念认识不足,并导致生产者、销售者和政府部门都缺乏以市场为中心的行为意识,难以形成计划、生产、运输、销售、服务和监管为一体的食用农产品供应链。以石家庄市为例,除了少数出口企业(例如惠康食品集团)有完整的供应链外,大部分农户、经销商一盘散沙,农户生产或养殖的产品直接交由经销商收购,或者直接去农贸市场销售,没有计划性,对市场变化反应慢。
2.食用农产品供应链中生产组织分散,经营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削弱了供应链组织的竞争优势。实践证明,突破本企业边界进行供应链管理模式下的一体化对诸多企业来说是一个难题。长期以来,农户的分散生产模式导致组织化程度低,很难形成规模供给,这会使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在供应链中处于劣势地位,影响了参与的积极性,阻碍了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发展。
3. 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组织中缺乏真正有领导能力的核心企业。尽管在供应链各个环节的成员都有可能成为核心企业,但是在现实的管理实践中,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多是加工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然而这些企业受自身规模的影响,或过多的考虑自己的利益,在供应链中所起的领导作用不明显。这削弱了食用农产品供应链作为战略联盟的整体竞争优势。
4.市场竞争的无序导致供应链人为割裂,供应链一体化程度低。首先,食用农产品市场法律法规建设的薄弱和区域性壁垒导致市场分布的人为割裂;其次农产品交易的市场体系、交易方式、服务手段建设的落后,很难使全国的食用农产品供应链形成统一高效的一体化网络。
5.食用农产品供应链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缺乏统一的食用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冷链物流建设落后;食用农产品供应链质量监管体系不健全,等等。
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实践的滞后影响了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也影响了供应链参与者的经济效益;因此,创新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模式,应从影响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供应链管理控制的关键因素入手,把质量安全作为核心目标,优化供应链组织模式,把握供应链管理过程的各个环节,提高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可控性,提高管理效率进而提高整个供应链的经济效益。
二、基于质量安全的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关键性因素
食用农产品供应链是一个基于战略联盟关系的网络组织,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模式就是把供应链各节点连接起来,保证各节点的协调和高效(孙剑,李崇光等,2008)。以质量安全为核心,创新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模式的目的就是让供应链绩效最大化,供应链管理运作平稳顺畅;同时,应考虑不同形式供应链网络的特点,优化要素组合并使之发挥最大效率。
(一)质量安全与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绩效的相互关系对供应链管理模式创新的影响
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突破了企业边界,因而成为一种组织结构变革模式。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能够很好地解决效率和质量两方面的问题。食用农产品是极富价格弹性的商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投入会增加成本;但质量安全是影响消费者购买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消费者的选择是基于价格和质量安全的均衡。通过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可以解决质量安全和供应链绩效之间的矛盾。
一方面,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纵向一体化管理可以节省交易成本,另外食用农产品供应链通过整合供应链内众多的参与者,形成规模经济,产生规模经济效应从而降低最终产品的成本。
另一方面,食用农产品作为一种信任性产品,通过供应链内部合作关系,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道德风险”,进而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可追溯性可以强迫供应链上游供应商(农户,加工企业)确保质量安全;另外,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行为、供应链管理绩效对农产品企业质量管理效率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通过供应链管理建立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投入的成本较低,增加成本不明显。双汇瘦肉精事件表明,该公司主导的供应链中,成员的互信度差、信息不对称,解决质量问题需要“头头检验”这将大大增加企业生产成本,进而影响价格。
食用农产品质量水平对供应链的收益也有明显促进作用。低质量食品市场和高质量食品市场竞争过程是质量供求函数和享乐价格函数,低质量和高质量产品在价格-产量空间和价格-质量空间可以获得市场均衡,低质量产品生产会下降,市场将仅保留高质量产品3。相关研究表明,影响消费者购买猪肉的影响因素中,质量安全方面的考虑要大于价格的考虑(质量安全的三个方面,卫生占26.3%,质量安全占22%,新鲜占21.7%,便宜只占17.7%)(朱莹莹,2008)。通过提供质量安全有保障的产品,企业可以获得较高的收益。
因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构建供应链的生命,而在供应链的构建和管理过程中,合同设计越来越考虑致力于减少交易成本和控制质量安全的结合。
(二)基于质量安全的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过程管理与可追溯性(信息正向和逆向传递)对供应链管理创新的影响
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强调运用系统集成的思想,以消费者需求为引导,协调生产资料供应商、农户、农产品加工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需求,从农用产品采购开始,完成农产品生产作业、运输、分销的等一系列过程。将整个供应链作为一个系统来严格控制,通过总体规划、组织、协调与控制供应链中的商品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提高运行效率,降低成本,保障质量安全。
在整个供应链系统中,信息流完整顺畅的传递与否不仅影响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质量安全保障,也会影响供应链的稳定性进而影响整个供应链的绩效。这是因为,由于供应链合作主体间信息的不对称会导致委托-代理问题,可能会出现合作伙伴选择上的逆向选择,出现“劣品驱逐良品”的情况,合作后,某些合作伙伴采取欺骗行为,产生道德风险。因此选择合适的供应链组织模式、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和利润分配机制以及统一的信息平台能够保证信息正向传递有效进行。食用农产品供应链信息逆向可追溯性有助于提高整个供应链的质量安全水平,信息的可追溯强迫上游供应商主动的关注质量安全,可以节省正向信息传递所需要的基础建设的成本。
基于过程管理和可追溯性的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需要对供应链进行垂直整合,将外部交易内部化处理,需要提高生产端和消费端的组织化程度,需要结合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标准化的物流体系和信息平台。这些都应该对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模式提出创新的要求。
(三)基于质量安全的食用农产品供应链协调机制、特别是利益分配机制对供应链管理创新的影响
食用农产品供应链是由分散的生产商(农户)、加工企业和销售企业组建的战略联盟,生产组织化程度低、规模小使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组织主体间存在着客观上的不平等,这将阻碍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发展,削弱整个战略联盟的竞争力。创新供应链管理模式就是要优化食用农产品供应链决策,每一个供应链成员不仅要对自身的目标进行局部优化,并且还要考虑对其他成员和供应链整体的影响,与其他成员一起协调运作,达到供应链整体优化目标。建立公平合理的契约与激励机制、利益分配机制是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创新成功与否的关键。
(四)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创新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政府在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以及质量监管方面的影响
基于食用农产品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政府在流通体系建设(例如批发市场建设、农超对接等方面)、可追溯系统信息平台建设、市场准入等方面发挥着主导作用。创新供应链管理,要充分考虑政府方面的影响,获得政策或财政支持,充分考虑政府主导的技术创新(例如物联网)给企业带来的机遇,才能节省供应链管理费用,提高供应链管理的水平。
三、基于质量安全的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创新建议
(一)创新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组织模式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质量安全是构建与管理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先决条件和重要控制因素,因此创新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组织模式,要充分考虑整个供应链体系的可控性,即过程管理的可检测性和透明性、食用农产品流通的时效性、质量问题的可追溯性以及供应链成员的信任性。基于质量安全的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组织模式创新,目的在于解决食用农产品生产规模过于分散,实现规模化生产。
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组织目前主要有三种模式:以批发市场为核心的“农户+批发市场”模式、以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为核心的“农户+企业”模式、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自办农场的“直属农场+企业”模式(张敏,2010)。刘英华等认为,无论是“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协会)+农户基地生产”模式还是“超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户”模式,基本都是从“公司+合作社+基地”的基本式框架下演化而来的,反映了农产品供应链纵向一体化的发展方向(刘英华,吕志轩,2011)。然而,考察目前食用农产品的流通体系可以看出,目前的流通存在两种方式:以批发市场或集贸市场为集散地的流通模式和以“农户+企业+消费者”的流通模式。本文认为,创新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组织模式,应该从我国食用农产品流通体系的现实出发,以供应链的纵向一体化为发展方向,创新可监管、可追溯的供应链组织模式。
1.新“农户+批发市场”模式,打造“农户+合作社+产地批发市场”供应链组织模式
“农户+批发市场”模式因其运作成本低、价格优势突出,因此这种模式仍是目前的最主要的供应组织模式。改善“农户+批发市场”供应组织模式的思路应着眼于解决利益分配机制,加强供应链内部的信息沟通,减少交易过程的机会主义行为。通过引导建立种养殖农户的专业合作社,通过协会建立起农户、政府、批发市场的沟通桥梁,能在种养殖户增收、加强信息沟通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政府主导建立产地批发市场有益于缩短供应链环节,通过专业协会的作用把质量监管由末端管理向前端转移,有效的对产地农户进行质量监管。这种供应链组织模式如图1。这种供应链组织模式的优势在于:(1)增加了“合作社”这一参与者,使原有的过度分散的网状供应模式向链状供应模式集中,更方便信息分享和事后追溯;(2)产地批发市场和合作社一般由政府主导或倡导,方便监管部门参与到供应链环节中,对分散的参与者进行有效监管。(3)产地批发市场靠近生产者(农户),方便生产者直接参与而获得更多利益;产地批发市场的声誉与生产者息息相关从而迫使农户强化质量安全,解决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委托-代理问题。
2.打造“企业+合作社+基地”的供应链垂直一体化模式
一体化模式有助于强化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稳定性,这种组织模式如图2。供应链中的企业是指“核心企业”包括加工企业以及“农超对接”中的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核心企业通过供应链的管理,可以做到(1)建立可控的质量检测体系,可以实现从种植养殖前的土壤检测、种苗的供给及质量监控、农药兽药的使用情况的监控、种植养殖过程中的定期检测以及收购时的质量检测,从而实现自源头—过程—终端销售的系统质量检测体系,有效保障了食用农产品的安全;(2)建立起了能够追溯到源头的质量安全问题可追溯系统,降低了农户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几率;(3)方便质量安全主管部门从源头到终端销售的质量安全的检查、监管;(4)完善了激励约束机制,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整个供应链的收益水平,进而减少了由于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行为引发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食用农产品供应链运行机制与运行管理创新——以信息化平台为基础的过程管理、协调机制和可追溯体系
由于我国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研究和实践开展的较晚,目前的供应链运行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供应链各环节的衔接不连贯,组织间合作不稳定,供应链的信息流容易断裂从而影响供应链的运行效率和绩效;供应链主体利益分配悬殊,建立相互信任和合作关系的基础薄弱,从而影响供应链的稳定性;增值活动的分派体系没有形成,无法根据各个参与者的核心能力将增值活动分派下去,从而影响供应链的效率(孙小燕,2006)。因此,基于质量安全创新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应该以过程管理思想为基础,完善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运行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建立可追溯体系。
1.以“核心企业”为中心,主导建立以长期契约为基础、以共同利益为出发点,以败德行为后的退出及惩罚为约束的公平合理、信息公开的供应链网络。核心企业应该参与管理整个供应链从生产到流通消费的各个节点,把质量安全与价值链各环节的增值有机的结合起来,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同时使供应链的绩效最大化。重视质量标准在整个供应链管理中的应用,例如使用HACCP或ISO22000等系列标准对整个供应链进行过程管理。
2.优化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协调机制,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协调机制就是要协调控制整个供应链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降低成本、实现整个供应链的效益最大化,解决信息不对称、信任危机、利益分配不公平等问题,从而保持供应链的稳定性和保障供应链的质量安全。优化食用农产品供应链协调机制,应该发挥核心企业的“信息中心”的作用,使市场信息准确及时地传递到供应链各参与方,从而做到食用农产品生产的有计划性,减少风险,增加效益。
利益分配机制应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整个供应链各参与方利益分配的公平性,一个是心理预期是否一致,而心理预期一致与否更多涉及到信息的完备性与沟通的有效性。利益分配上要遵循互惠互利原则、利益分配合理化原则、风险-利益均衡原则、绩效递增原则。应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估体系,明确分辨供应链各成员对供应链的贡献,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利益分配。
3. 建立可追溯体系,明确败德行为的惩罚机制。农产品供应链追溯系统的设计应着眼于让生产者方便入市销售产品,实现优质优价以及增加收入,让管理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让消费者能够进行农产品质量溯源和获取相关信息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测、预警控制等信息的记录、传递与管理功能,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控制和质量溯源。这一切的实现都要依靠食用农产品供应链信息化。
4.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造基于供应链的信息化台,以核心企业为基础推广在各个节点(例如合作社、各规模供应商)中使用管理信息系统。供应链的协调运行建立在各节点企业高质量信息传递和资源共享的基础之上,应用信息技术建立一个食用农产品生产与流通的信息平台,有利于实现各个企业的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各个企业更加快速地反应市场变动,相互之间密切地协同合作。
(三)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物流管理创新——发挥第三方物流的优势,推广冷链物流
物流管理在解决农产品流通的时效性和节约成本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基于质量安全创新食用农产品的物流管理,应该着眼于:
1.发挥第三方物流的作用,构建方便快捷、成本低廉的物流体系。农产品物流主体中,第三方物流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第三方物流的专业化运作能减少农产品流通中很多不必要的中间环节,降低其流通成本,产品农户或产品生产企业直接放到零售商的货架,甚至是消费者的菜篮子里。此外,第三方物流企业可根据零售商的信息反馈,对农户或农产品生产直接下订单进而减少农业生产的盲目性,增加供应链参与者的收益。第三方物流的方便、快捷的运输、仓储和物流加工网络,可以用最快时间完成食用农产品的配送,确保供应链的时效性,减少因易腐性产生的质量安全问题。
2.推广使用冷链物流。冷链物流是指在生产、贮藏、运输与销售直到最终消费前的各个环节中,将易腐和生鲜食品始终保持在规定的低温环境下,以最佳物流手段保证食品质量、减少食品损耗的一种物流体系。推广使用冷链物流,可以有效减少运输损耗,提高食用农产品的完好率,提高销售前的产品质量,可有效提高供应链的收益。食用农产品供应链中使用冷链物流,应该从核心企业的冷链设施装备的扩充与第三方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入手。
3.充分利用供应链物流管理的相关理论,创新供应链物流管理,增加经济效益。例如,利益“延迟策略”满足差异化需求。随着客户需求的多样化,以往大量的标准化生产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要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利用物流技术将产品差异点或物流配送点尽量延迟就是延迟策略。利用“延迟”不仅可以解决需求不正确的问题,还能缩短交货期和有效降低食品生产、销售成本。供应链管理中的快速反应(QR)思想、物流管理中的标准化等均可运用于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管理创新中。
四、结束语
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是一种基于组织变革的管理模式,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创新要立足于供应链成员、特别是核心企业。基于质量安全的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创新,首先要确立现代市场观念,重视以市场为导向的战略理念;其次,要重视供应链成员中的弱势主体特别是农户在组织中的地位,真正做到供应链整体利益最大化和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均衡;重视政府政策在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引导、监管作用,有效利用政府主导的信息平台、交易平台、技术平台等基础设施,真正打造一个运行快速、高效、各节点协调的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网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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