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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校学生校外实习状态个案研究

2012-10-21陈俊兰

职教论坛 2012年4期
关键词:研究学生

□陈俊兰

职校学生校外实习状态个案研究

□陈俊兰

文章基于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理念背景,以个案研究为方法,从微观层面对职校学生校外实习状态进行深入调查,即从单个研究对象的角度了解学生实习的生活与工作状态,深入挖掘学生的心理状态,把握学生在实习过程的所思、所想与所感,并从这种现实的状态与心态中发现问题与分析问题。在细致、系统的调查与收集资料及与研究对象深入互动的基础上,研究者逐步把焦点集中在学生侵权现象,为什么会存在这种现象呢?研究对象面对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为什么没有“站出来”而选择了沉默呢?在这一系列问题引导的过程中,文章发现了实习生的“边缘心理状态”与“弱势群体特征”以及以“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政策为“掩护伞”,以实习为具体形式,利用“学生廉价劳动力”的学校—企业利益链,并在此基础上得出结论。

实习;个案研究;边缘人;弱势群体;学校—企业利益链

一、问题的提出

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类型的重要区别在于它的职业性,即为学生职业选择与职业生涯发展做准备。由此有些人提出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我们暂且不论该观点的正确与否,但它却说明职业教育确实能在促进学生就业与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而且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也确实寄予职业教育厚望,希望它能在促进经济发展(培养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所需要的技能型人才)、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提高人口素质与促进教育公平等方面做出贡献。为了实现该目标,职业学校似乎不能对传统的学科课程体系寄予厚望,因为,更多的时候,劳动力市场所需要的是会工作、知道怎么工作的技能型人才与服务型人才,职业学校学生被要求具有熟练的操作技能与服务意识,但是技能的形成与服务意识的养成不是通过“死记硬背”就可以实现的,它需要学生在真实的职业情境中经历真实的工作过程才能逐步形成,更直接地说,学生需要亲身经历与体验才可能构建对职业的真实认识与体会。为此一场波及全国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与教学改革运动拉开帷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等理念成为重要指导思想与评价指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为此,《规划纲要》还强调“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同时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以上政策的提出首先根植于影响我国职业教育质量提高与发展的瓶颈问题——校企合作 “一头热、一头冷”的问题,不可否认,只有深度的工学结合与校企合作才可能培养高质量的符合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技能型人才。目前,无论是政府还是职业学校考虑更多的是如何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积极性,当然,这也是职业教育内涵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似乎走得“太急”,也想得“太简单”,由此也导致了“太多的问题”,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作为一种人才培养模式与理念,它除了形式上的学校与企业的联合,更重要的是它要体现作为教育的内涵,它要为人的就业与职业发展服务,而不应该成为企业获取廉价劳动力的重要来源。因此,在促使学校与企业合作之前,我们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去想去做,才可能规范校企合作并抑制一些不正常现象的出现,才可能体现“校企合作”作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所应有的内涵。换而言之,我们的校企合作模式首先是为教学服务的,而不是为企业 “获取廉价劳动力”服务的,但现实情况怎么样呢?企业是否就如我们所想象的 “主动配合”职业学校的教学与实习,职业学校学生校外实习到底是怎样的一种生活与工作(学习)状态呢?

二、研究综述

目前,国内对职业学校学生校外实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方面:

一是职校学生校外实习运行机制、指导与管理系统、评价体系等探索。目的是提高校外实习的有效性,促进学生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的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同时顺利实现学生从学校到社会的柔性过渡,提高学生的适应能力。在研究方法上,这些研究大部分 “没有系统收集和分析原始资料,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习惯性和自发性,发挥的主要是一种议论和舆论的功能”,他们“更多的是一种研究者个人观点和感受的阐发,通常结合社会当下的时弊和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论说或提供建议。”[1]也有少数的研究者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实习管理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如:黎业飞在《面向中职学生实习管理系统的开发与应用》一文中,试图通过使用现代技术手段,实现中职学生实习管理系统的开发与应用。[2]该文对该系统的内容及价值作了探讨。

二是职校学生校外实习存在的问题与原因探索。研究方法上,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研究层面主要集中在中观层面,中观是相对宏观与微观而言,宏观是指全国与地区性的;微观则指实习者个体;中观涉及到单个或多个的县、市,学校、企业以及较大数量的调查对象。如浙江省金华商业学校、广西桂林电子中等专业学校等对本校的学生的具体实习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劳动时间超长、加班现象非常普遍,加班工资缺乏保障,顶岗实习企业与学生签约比例较低,学生权益保护隐患不少”。[3]一项涉及5296名高职大学生的调查显示,“将近40%的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其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即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选择各种维权的也仅占13.9%,而选择忍气吞声的占81.6%”。[4]按理而言,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进行实习,它作为实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理念的一种重要途径,应该成为职业院校的一种制度安排,也应是专业教学的重要内容。但实际情况是,很多学生非但没有在实习岗位上达到应有的实训教学效果,而且成为企业获取利润的“廉价劳动力”。这不仅给实习学生本人的人身权利、则产权利带来很大的伤害,而且,也影响到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对教育部提倡的“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及人才培养质量带来较大的负而影响。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也引起了政府与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2002年8月21日,教育部出台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7年6月26日教育部、财政部发布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尽管如此,学生权益受到侵害事件仍层出不穷。有人认为这些政策的出台仅属于部门规章,立法层次较低,无法切实保护好实习学生的利益。综合相关资料,职校学生校外实习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企业缺乏接收学生实习的热情;企业将实习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学生的正当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学校疏于学生实习过程的管理;实习岗位与专业不对口;国家有关的政策不完备或者无法落实到位[5]等。

针对这些问题,很多人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如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学校实习管理不到位,相关立法缺失,学生法制教育不到位等,并据此提出了建议,如“建立学校、企业、学生三方风险共担机制。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期间,要强制性地为学生购买相关保险,同时学校与顶岗实习企业事先对于责任分担要有约定,此外,要对学生进行相应教育、培训,明确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责任与风险,使学校、企业、学生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且不论这些建议的恰当与否、可行与否,但据此给出建议的这些“原因”似乎是表面层次的,它们更像是职校学生校外实习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换而言之,它们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职校学生校外实习的实然状态,但为什么存在该种“病态”的状态而不是另外一种健康积极的状态,似乎还得从更深层次找原因,这也是本研究试图探究与解决的问题。

三是职校学生校外实习法律适应探索。主要采用案例分析法,从法律的角度论述了学生权益受到侵害的责任认定与相关的法律适应,探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实习学生法律主体身份(是学生还是劳动者?)、“因工受伤”法律责任承担与法律适应等。有人认为,“除了有特定法律意义上的实习之外,在校生利用课余时间到单位实习,他们此时的身份是全日制学生,因此并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他们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也不是劳动关系,不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基准法中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等并不适用于他们”。[6]这是典型的非劳动关系论,原劳动部于1995年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309号)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持该观点的人认为: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尤其是事关实习学生人身利益方面的法律关系,具体到实习学生的“工伤”,司法实践一般认定为人身伤害,实习学生法律主体身份是一般民事主体。换而言之,“实习学生因公受伤不是工伤,实习学生不能成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等社会法调整的主体。”[7]除此之外,还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论、双重关系论、雇佣关系论、劳务合同关系论等。

“事实劳动关系论”认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只就某些劳动权利和义务达成口头协议。虽然事实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否定其效力。如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而实习学生通过签订实习协议,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获得了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受到用人单位一定程度的劳动保护,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用工关系。

“双重关系论”认为,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的关系不是唯一的,而是具有教育管理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的双重性。实习的学生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不是标准的劳动法律关系。带薪实习的学生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还有人认为,“学生参加实习的目的不是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而是为了让自己获得更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技能。另外,学生在实习期间原则上拿不到任何报酬,相反学生或所在学校还要向实习单位交纳实习费用,这应是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性质。”[8]其它一些观点在此不再一一详述。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对职校学生校外实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实习管理与运行机制、实习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以及法律适应三方面。这表明,校外实习作为实现职业教育办学特色与 “工学结合”办学理念的重要途径,并不如人们所想象的“完美无缺”,当然这并不是否认该教学理念的正确性,因为对于职业教育来说,实习是必须有的教学环节,但是“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理念的提出到具体的实践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也不是有关部门发布一纸公文、一道命令就可以实现的,这其中涉及很多个体、很多组织、很多企业、很多学校的利益互动与博弈,与我国的社会文化背景休戚相关,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的矛盾与问题,或者每个环节都正常运行,但由于个体与组织的一个理念偏差,实习就可能导致质的变化。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用个案研究,它作为一种质的研究方法,重视对研究对象个人经验和意义作“解释性理解”或“领会”,因此,研究者需要在自然情境中与研究对象交流与互动,了解研究对象的思想、情感、价值观念与知觉规则。个案研究强调深入、细致、系统的调查与收集资料,在原始资料的基础上建构研究的结果或理论。[9]本研究从微观层面对职校学生校外实习状态进行深入调查,即从单个研究对象的角度了解学生实习的生活与工作状态,深入挖掘学生的心理状态,把握学生在实习过程的所思、所想与所感,并从这种现实的状态与心态中发现问题与分析问题。

(一)抽样方法

抽样方法采用的是目的性抽样,即:根据研究的目的选择有可能为研究的问题提供最大信息量的样本。研究对象为淡淡(化名),女,湖南省某一高职院校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2008级学生,实习企业为德豪润达电气公司(以下简称德豪),实习岗位为流水线操作,实习时间:三个月 (2009年6月底—9月底)。选择淡淡作为我的研究对象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首先,我对淡淡比较熟悉,知道她2009年在德豪润达电气公司进行过一次校外实习,而且在实习的过程中,她曾多次打电话给我,谈论有关公司、实习的情况。加之由于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她很信任我,有可能为我提供很多隐秘的、有价值的信息与资料。其次,淡淡是一个比较开朗、健谈、乐观、具有责任心的女孩,她有自己的主见,乐于思考,并善于表达自己的感受与观点,这为信息的收集提供了便利。再次,淡淡在实习前后的一两年中写下了较多的日记,其中几篇记录了她在实习期间的生活与心情,这对深入分析淡淡的性格特征,了解她的内心世界以及实习对她的潜在影响提供了可能。

(二)资料收集与分析方法

在资料收集的方法上,主要采用开放式访谈与实物分析,访谈的具体形式包括E-mail邮件、QQ聊天、电话访谈等。资料的呈现方式有:日记(日记的形式包括诗歌、散文、随笔等)、描述性资料、聊天记录、电话录音、邮件等。分析的方式主要采用类属分析与情境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情境分析主要用来深入描述淡淡在德豪实习的整个过程,包括实习之前(激动与热情:我想工作)、实习之初(遭遇流水线:使我像机器人一样)、实习之中(精神与身体的双重伤害)。类属分析则主要用来分析淡淡在实习过程中权益受侵害的状态,以及为什么面对自己权益受侵害保持“沉默”。可见,情境分析主要用来呈现故事,类属分析主要用来诊断与分析故事,两者都属于归纳法的范畴,归纳法决定了“研究者在收集和分析资料时走的是自下而上的路线,在原始资料的基础上建立分析类别。分析资料和收集资料同时进行,资料呈现的主要手法是‘深描’,透过缜密的细节表现被研究者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兴趣、利益和动机”。[10]它通常由如下步骤组成:(1)研究者将自己投入实地发生的各种事情之中,注意了解各方面的情况;(2)寻找当地人使用的本土概念,理解当地的文化习俗,孕育自己的研究问题;(3)扩大自己对研究问题的理解,在研究思路上获得灵感和顿悟;(4)对有关人和事进行描述和解释;(5)创造性地将当地人的生活经历和意义解释组合成一个完整的故事。[11]

本研究基本上遵循以上研究步骤,但稍有所不同。由于时间、空间限制等原因,研究者自己没有亲自投入实习发生的具体企业中,整个研究都是靠研究对象对实习过程的回忆实现的,换而言之,研究者对实习过程中各种情况、各种关系的把握都是通过研究对象而实现的。不可避免的,这可能存在一种“威胁”、两种弊端,本文第七部分“研究反思”将详细阐述。当然,这也存在一定的有利因素:首先,从研究方法上而言,本研究采用个案研究法,研究对象为淡淡,研究者需从淡淡的视角来反映实习存在的缺陷,从淡淡的视角来理解她的所思、所想、所感、所作、所为。研究者不亲临实习现场,不经历整个实习过程,易保持一颗敏感的心,易深入挖掘淡淡所讲到的故事与“本土概念”,对深刻反映淡淡的内心世界有所帮助,从而收集更多的有价值的信息与资料。

由于情境分析法和类属分析法都属于归纳法的范畴,质的研究结果的得出不可能穷尽所有研究个案,那是否意味着本研究只适应于特定的情境和条件,不能推论到样本以外的范围呢?对此问题的讨论详见本文第七部分“研究反思”,但笔者认为质性研究主要使用认同推广、理论推广与积累推广。质的研究的重点是理解特定社会情境下的社会事件,而不是对该类事件类似的情形进行推论[12]。对于本研究,主要是理解职校学生在企业实习过程中的权益受到侵害现象,关注的焦点有二,为什么该种现象普遍存在?为什么实习生以“沉默”面对?就研究结果的效度而言,不具有“量的研究”所谓的“可重复性”,“需要通过相关检验、反馈法等方法进行证伪①,其效度来自研究过程中各个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与特定的时空环境密切相关。”[13]

(三)研究与互动过程

概而言之,我的整个研究过程比较曲折而灵活,研究主题几经变化与补充,相应的,研究设计也比较宽泛、灵活,主要目的在于对“多重现实”(或同一现实的不同呈现)的探究与建构。我与研究对象的整个互动过程中体现了强烈的动态特征,双方随时都可能发现变化,收集资料和分析资料的方式也会发生变化,这对结论建构的方式也将发生影响。这明显地体现了质性研究方法与定量研究方法的区别,即研究是一个演化发展的过程[14]。

在研究的起始阶段,我的研究主题是“职校学生校外实习的实效研究”,即实习的实际效果问题。校外实习作为职校“工学结合”教学理念的一种重要实现途径,主要目的是促进职校学生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的融会贯通,通过使学生经历真实的工作过程,获得相关的职业知识,培养职业认同感与职业道德,同时顺利实现学生从学校向社会的过渡。在实际情况中,校外实习是否实现了它被赋予的功能与目的?是否达到了它应有的教学效果?这是我最初比较关心的问题,研究过程初步设计为三个阶段:(1)了解研究对象实习过程中的生活与工作状态;(2)研究对象是如何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紧密联合,或者说,研究对象是如何实现理论向实践的转换,实习是如何为教学服务的,是如何促进人的发展的;(3)研究对象的收获,包括知识的、情感的、价值的、职业的······带着这些问题,我开始了与研究对象的互动。

2009年10月,淡淡刚刚开始她的毕业设计(用3Dmax建模),因此她需要整天面对电脑,恰好我生活的很大部分时间也是面对电脑,因而,我与淡淡的联系主要通过E-mail与QQ聊天工具。通过与她的数次聊天,我意识到两点:(1)我的研究主题需要改变,因为研究对象实习的工作与专业不对口,是简单的流水线操作,没有接受过任何教育的人都能胜任,换而言之,她的实习无所谓与教学的结合,无所谓为教学服务,也无所谓专业理论与专业实践的结合。她唯一的收获(用她自己的原话来说)便是:“可以锻炼我的毅力、忍耐力和生活的抗压力,能让我更好的珍惜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2)淡淡在实习过程中,人身权益从各个方面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这让我意识到,职校学生校外实习存在很多的隐患与问题,到底是什么样的隐患与问题?它们为什么存在?这引起了我的兴趣,由此我的研究主题改为“职校学生校外实习问题研究”。

2009年11月,淡淡介绍我认识了她的一个室友,林林,女,湖南省某一高职院校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2008级学生。林林曾实习过两次,一次是在德豪润达电气公司,实习岗位为流水线操作,实习时间为2009年6月28日至2009年9月30日。另一次是在深圳龙华富士康,实习岗位为打印机组装(用林林自己的话来说,算是流水线工作,但与德豪润达电气公司的流水线有些不同)。我与林林进行过两次访谈,访谈的目的是为了印证淡淡对实习状态的判断以及对实习的某些观点是否符合现实情况。结果是,两者的答案具有高度的一致性,由此证明淡淡提供的很多信息是可信的,是符合当时现实情况的。由此,从淡淡提供的相关资料与信息中,可以初步得出职校学生校外实习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实习岗位与专业不对口、学校实习管理不到位、学生权益受到侵害现象比较严重、企业将学生当作榨取利润的廉价劳动力、学生维权意识不强等。这与众多从中观层面采取问卷调查法对一定数量的学生群体所做的调查结果大同小异,从微观层面证明了职校学生校外实习问题的真实性与突出性,需要引起学校、企业、社会以及政府的高度关注。我的研究似乎就此告一段落,这令我有些失落,除了研究方法与研究层面与他人有所不同之外,研究结果没有创新、没有新发现,仿佛仅仅重复别人已经做过的工作,这有什么意义呢?我不得不重新定位我的研究。我一直认为无论是再小的事情、再小的个案,它总是与社会现实与文化背景紧密相连的。淡淡的个案是职校学生校外实习的缩影,它浓缩了大量的社会因素与背景,它一直在向我、向人们、向社会展示一些深入而复杂的东西,只是我们没有用自己敏锐的眼光去观察与发现,也没有用自己敏感的心去聆听与体会。我逐步把自己研究的焦点集中在学生侵权现象,为什么会存在这种现象呢?淡淡面对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为什么没有“站出来”而选择了沉默呢?

自此,经过两个多月与研究对象的互动与思考,我的研究主题固定下来,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以前收集的所有的资料都是无效的,恰恰相反,当我用一种全新的视角重新审视这些资料的时候,我似乎更能感受到它们之间内含的信息与联系,它们似乎在跟我诉说着一个无声的故事。此时,我也似乎更能理解淡淡当时那种无可奈何又不想放弃的心情,也似乎能从淡淡选择“沉默”的举止中来理解她的性格、她的内心世界以及整个社会。

2010年12月,淡淡向我提供了她从2009年6月5日至2010年11月13日的25篇日记,都已传入她的QQ空间,其中,《惧》、《快乐—忧伤陪伴吧》、《有就开怀》、《下班后回录》4篇日记写于实习期间。这25篇日记对于全面了解淡淡的性格特征与内心世界、了解她面对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选择了“沉默”的个性原因,以及实习对她的潜在影响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四、个案分析

(一)“激动”与热情:我想工作

2009年6月28日,淡淡带着“激动”的心情与“要工作”的冲劲,放弃了难得“清闲”的暑假,来到了德豪润达电气公司(珠海),她从来没有工作过,她想体验那种“忙碌而充实”的感觉,她对实习、对企业充满了无限的幻想与希望。

到达德豪的一个星期里,她没有被安排任何工作,她在日记《惧》(上传于2009年7月3日12时53分)中写到:

来珠海快一个星期了,大伙们每天都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奋斗。而我却每天无所事事的,在我的假期里发呆睡觉。线上的工友们都说我运气好,碰上最佳时刻,每天都有足够的时间休息。大家都在羡慕,享受。只有我一个人在笑,苦笑。悠闲的日子,如果我想,我随时都能拥有。我要的忙碌,想让自己转动……

她的日记向我们展示了淡淡当时那种急切、渴望的心情,尽管她从“工友们”口中得知从事的是简单的流水线工作,但她仍然对此充满了一种热情与幻想,用她自己的话来表达:“那时的自己很激动,想要工作,想知道在流水线上是否真的很累”。之所以“激动”,是因为她觉得“找到了一个能证实自己想法、证实自己有这个能力干好每一件事的契机”。之所以“想让自己转动、忙碌”,是因为她“想要一种感觉——别人都在忙碌而我却像被排除在外一样,在异乡时自然就会升起一股想家的念头,而开始工作会让我不再感到孤单”。

可见,淡淡在刚刚到达德豪的一个星期里,即充满了思乡之情,也充满了对实习(工作)的“激动”与渴望。工作对她而言具有双重意义,既能缓解内心的思乡之苦,也寄托了她“证实自己想法、证实自己实力”的良好愿望,同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她在流水线上毫无怨言地坚持了三个月。

(二)遭遇流水线

1.流水线:使我像机器人一样

2009年7月初,淡淡满怀希望开始了流水线操作工作,在她刚刚开始的几天里,她在日记《下班后回录》(上传于2009年7月8日23时28分)写到:

来德豪这么久,我心态一直都很好。有人会累,有人觉得日子无聊,每天差不多一成不变的样子,三个月什么时候才到头?我是笨石。工厂的流水线生活虽然的确无聊,但我有一套我自己的应对方式。寂寞难耐,我的自我疗养帮我不至于疯狂。以前习惯的寂寞,现在成了我的回避。今天一整天的忙碌,没有时间去害怕孤单。不停的重复,我一直努力地微笑,希望这拉上②除了工作的沉闷呆板还会有阳光的微笑。今天好累!最累的日子,我今天连吃午餐都觉得浪费时间。加班回来,我的脚累得随意放着都费力。

可见,数日的简单的、重复的流水线操作将充满“激动”与希望的淡淡拉回到了现实当中——“寂寞难耐”、“沉闷呆板”、“累”、“费力”。 但良好的心态,使她能“自我疗养”,不至于疯狂。可见,流水线工作对人的考验不仅是体力的,更是心理的,它以日复一日简单、呆板、沉闷的方式吞噬着、煎熬着人的心理底线。

在2010年1月至8月期间,全球最大的代工企业——富士康科技集团陆续发生了17起工人自杀事件。这一系列被媒体称作“连环跳”、造成13死4伤的惨剧似乎能从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性质——“流水线”中找到“蛛丝马迹”。令人“窒息”的流水线“所采用的泰勒制和福特制管理方式将工业的流程尽可能简化,变成工人们不需要专门知识和训练便能进行的标准化操作。工人们在工作中只需要扮演不需要思考的零件,机械地重复几个简单的操作。‘工作枯燥’、‘单调’、‘无聊’是工人们经常用来描述工作的词汇,反映出他们已遭到严重异化的生活状态”[15]。用淡淡的话来说 “在德豪学不到什么技能,每天就是重复一两个简单的动作,像个机器人一样,每天做同一件事,不断的重复工作,精神处于紧绷与崩溃状态”,最后,她“麻木”了,变成了一具活生生的机器人。

研究者问:“麻木”是一种怎样的状态?

淡淡答:心绪处于一种暂停状态,就像是身体的一种本能机械运动,像机器人一样的,在这一状态下没有任何思想动作,每天做同一样的工作,思维都不用运作了,双手就像有自己的意识一样能够自动······

2.流水线:把人当作“经济人”

流水线是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它按照产品(零部件)生产的工艺顺序排列工作岗位,使产品(零部件)连续地有节奏地经过各个工作岗位依次被加工,直到生产出成品。它以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和标准化为特征,通过大规模生产,最大程度地利用人力、物力,缩短生产周期,提高了标准化产品的劳动生产率。通过劳动概念和劳动执行的不断分工与再分工,工作任务被分割为小块,由马上即可训练胜任的低技能工人进行。工人不需要专业的知识和复杂的培训,仅需要简单的标准化操作。每个工人需完成的动作和工作的速度,由横向分割的科层化管理部门控制的技术系统决定,管理部门实现了对劳动过程的完全控制,工人丧失了对劳动过程的自主性。它无视人的心理需求,使人成为配合专业化大生产的附属工具。

1913年,亨利·福特创建了世界上第一条流水生产线,不仅设计出完善的装配线和统一精确的通用零部件,还创造出依靠非熟练工人在中心装配线上使用通用零件的大规模生产方式。依照“只需按工序将工具和人排列起来,以便能够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完成零配件的装配”的装配线工作原理,进一步降低了对工人手工技能的依赖,工人无须动脑思维就可以完成单一的工作。

流水线建立在泰勒主义(科学管理原则)的技术成果上。泰勒科学管理的特点是从每一个工人抓起,从每一件工具、每一道工序抓起,在科学实验的基础上,设计出最佳的工位设置、最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化的操作方法、最适合的劳动工具。例如他在某钢铁公司进行的搬运生铁和铲铁试验中,就具体规定了工人所铲物资的轻重不同,所用的铲子大小也应该不同。为此,他专门设立了一个工具室,存有10种不同的铲子,供工人们在完成不同作业时使用。泰勒的科学管理系统将工人的潜能发挥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有人形容,在实行泰勒制的工厂里,找不出一个多余的工人,每个工人都像机器一样一刻不停地工作[16]。

泰勒认为企业管理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他在《科学管理》一书中说过:“科学管理如同节省劳动的机器一样,其目的在于提高每一单位劳动的产量”。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目的是为了增加企业的利润或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泰勒制将整个社会的生产效率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但是泰勒制的局限性也逐渐显现出来:泰勒理论的基本前提是把作为管理对象的“人”看作是“经济人”,利益驱动是该理论用以提高效率的主要法宝。科学管理学派研究的重点是管理的科学性、严密性和纪律性,很少去考虑人的因素。

经济人假设最早由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Adam Smith)提出。他认为人的行为动机根源于经济诱因,人都要争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工作就是为了取得经济报酬。美国管理学家麦格雷戈(D.M. McGregor)在他所著的《企业的人性面》一书中,提出了两种对立的管理理论,其中,X理论就是对“经济人”假设的概括,其基本观点如下:

*多数人十分懒惰,他们总想方设法逃避工作;

*多数人没有雄心大志,不愿负任何责任,而心甘情愿受别人指导;

*多数人的个人目标都是与组织目标相矛盾的,必须用强制、惩罚的方法,才能迫使他们为达到组织的目标而工作;

*多数人工作都是为了满足基本的需要,只有金钱和地位才能激励他们工作;

*人大致可以划分为两类,多数人都是符合于上述设想的人;另类是能够自己鼓励自己,能够克制感情冲动的人,这些人应担当管理的责任。[17]

流水线的管理策略深受经济人假设影响,强化指导和控制,强化监督和条例。管理的任务就是告诉工人该怎样做,做什么,并且监督他们。科学管理过于冷酷无情,不考虑人性,它把人都看成同一的,人被异化成一种生产资料而存在,是一种非人性化的管理。每个工人在这种分工明确的管理模式下,只是整个生产环节机械的一部分,工人成了机器。在这个过程中,人作为人的个性丧失了,人便会产生厌倦、寂寞、孤独等负面情绪,痛恨它、抵制它。根据人性的核心假设为自私、懒惰而建立的管理模式,是以完成任务为中心的管理模式,它把人当成“机器人”、“工具人”,认为人只有在完成任务时才具有意义和价值,它忽略了人的心理与社会需求层面,有悖人性,与马克思主义所理解的“人的本质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观点相对立。

事实上,经济人假设是单一化的人性假设,仅能满足人性的一部分需求,即物质需求。但在实际中,很多的企业也将工人的工资压到最低,完全基于此假设的管理会出现很多问题,不仅员工潜力、主动性无法被充分激发,而且会引发大量的心理、情感以及社会问题。流水线这种生产组织方式,对企业而言意味着效益,对工人而言却意味着“与机器人无异的生活”,这种规模化大生产的组织形式从根本上决定了一代又一代工人的命运,甚至摧残着当今的青少年与实习学生。

(三)面对侵权:我选择沉默

在德豪的日子里,除了流水线工作性质的“寂寞难耐”、“沉闷呆板”、“累”之外,淡淡还遭受了一些她认为很“正常”的“基本每个公司多少都会有”的现实,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精神与身体的双重伤害

淡淡不是一个善于抱怨的人,而是一个懂得“忘记”,善于“苦中寻乐”,喜欢“充实、忙碌”,积极、开朗、乐观的女孩,她的日记《停电杂谈》(上传于2009年6月5日18时26分)反映了她这种典型的性格特征。

经历了这几天的停电事件才发现,原来没电的感觉也不是太糟。只是,如果再加手机停机、饭卡为0、银行卡挂号、口袋空空、最后连唯一的镇袋之宝也忘了密码无法使用的话,那是不是用惨不忍睹来形容也不为过呢?!不过没电没钱并不代表就不能生活啦,停电两天。第一天上完课后我就去了老家益阳。8个小时的来回颠簸,终于在12点抵达学院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虽然很累很累,不过,我练出了在车里呆8个多小时而不再晕车的本领,厉害吧!哈哈哈···第二天,更忙!在经过了长达一个月的准备后,校企的第一个大型晚会也终于拉开了帷幕。一天的忙碌对我而言并没什么,不过唯一让我郁闷的是,每个成员都必须是正装+高跟鞋!!!可想而知吧,我可怜的脚就这么被虐待了整整一天!!!高跟鞋,好累啊!不过还好晚会很成功,我的牺牲也不是没有价值的!我很伟大吧,哈哈哈···唉、唉、唉,别、别丢啦,会砸到头的啦···生平第一次穿高跟鞋,最后的结果就是:晚会结束以后,俺赤脚狂奔两里路!最后结论:还是赤脚好啊!

以上就是我这停电两天所获!呵呵呵,还不赖吧。

日记中的淡淡带给读者的是那种单纯的、充实的、忙里偷闲、苦中作乐的快乐感觉,基于这种性格,她没有过多地去责备德豪,相反她感激它,因为德豪的三个月使她经历了从来没有体验过的精神与身体的折磨,可以锻炼她的“毅力、忍耐力和生活的抗压力”,使她更好地“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图1 淡淡实习状态与权益受侵害示意图

淡淡所经历的精神折磨主要表现:一是流水线工作性质的孤寂与枯燥,“原本觉得身体很累,因为超时的上班体力真的不支,后来慢慢习惯了觉得心累,因为一直重复一样的事情难免心生厌倦”,“每天做同一件事,不断的重复工作,精神处于紧绷状态”。二是人际交往上的势利与虚伪。三是领导素质低,经常虐待员工,“直系领导大多是文凭较低,思想素质不是很高的有一定经验的老手,喜欢凭心情做事,我们拉长脾气很差,动不动就打骂员工!”

身体的折磨主要表现:一是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工作要求严厉,工作时间长达10小时左右”;她在日记中写道:“今天好累!最累的日子,我今天连吃午餐都觉得浪费时间。加班回来,我的脚累得随意放着都费力”。二是带伤开工,她告诉我:“10个指头没一个好的,我还流了很多的血呢,但仍然需要坚持工作”。

尽管如此,淡淡在流水线上毫无怨言地坚持了三个月,她没有选择中途放弃,甚至想都没有想过;也没有选择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只是一味地沉默着、坚持着,用自己的方式去“自我疗养”。尽管最后她顺利地渡过了三个月,但广大的工人朋友、广大的实习学生其实是在法律面前选择了“退缩”,在强大的企业面前选择了“低头”,在可能存在的灰色利益链面前选择了“默许”。

淡淡明白,企业愿意用实习生而不愿用其他的正式工人是为了“捞一把”。她还明白:“学生单纯、没有多少社会经验,就像法盲一样不会很好的维护自身权利”,但迫于很多内在的(性格、内心追求、从众心理)、外在的原因(社会的、学校的、企业的),她认为这是当代企业的“常态”,是一种不值得“惊讶”的现象,所以她选择了沉默。

2.廉价“学生工”

学生工,又或实习生,主要特征是以学生的身份进入用人单位打工。事实上,学生工在实习期间,既是学生又是劳动者,但法律上如何将其定义?根据1995年原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中国劳动人事网对实习生的解释是“法律上区别实习的唯一标准就是学生的身份,即以学生身份到用人单位去的包括假期的勤工俭学等,属于实习,不视为就业……实习期不受劳动法保护,一般来说(除了有特定法律意义的实习之外)在校学生在学校安排下或者利用课余时间到单位进行实习,因在此时还是全日制学生身份而不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他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也不是劳动关系。由于学生不是劳动法调整的对象,学生和实习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不能作为劳动争议处理。如果出现工伤等问题,可通过民事纠纷的渠道解决。”[18]可见:法律没有赋予实习生群体与其他劳动者同等意义的劳动保障,对企业而言,这意味着实习生的劳动报酬可以“一低再低”,企业可以不为“实习生”购买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解雇实习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等——“廉价”成为实习生的代名词。

(1)实习时间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实习每日不超过八小时。不得安排学生夜班实习。实习期间学生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19],可是,在德豪,包括淡淡在内的绝大多数学生都被安排每天加班2小时,一天工作达10小时之多,还有超时加班的情况,周末没有休息,1个月平均2天的休息时间。这说明德豪实际上并没把他们当成实习生,而是按照正式工人的产量要求、工作强度、工作时间进行工作。

(2)工资待遇

《管理办法》还规定:“学生实习期间可以按工作量或工作时间计发实习报酬,实习报酬应当按照协议规定以货币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本人,学校、实习单位不得扣留或延期发放。顶岗实习学生实习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淡淡底薪为700元/月,加班最少有1100元,最多有1500元。根据实习企业所在地区珠海2008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全市统一执行广东省指定的二类标准,调整为77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为4.43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4元/小时[20]。2010年,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珠府函〔2010〕75号)中规定,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96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为5.52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2元/小时。淡淡的实习期在2009年,因此,其最低工资标准为770元/月,但实际上只有700元/月,明显低于珠海市政府规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至于加班工资,淡淡也不清楚,她说:“不过(加班工资)怎么算的就不知道了,而且我们也不确定有没有被私分”。

(3)使用“学生工”情况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应对企业技工荒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2010年)(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不得安排学生在风险较大、非本专业对口行业或者其他不适宜学生的岗位顶岗实习,如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然而,在德豪的实习生当中,企业和学校并没有阻止学生在缺乏安全保障的工作环境下工作,劳动强度大,“专业不对口”更是比比皆是。而且,到“(2009年)7月中旬左右基本上(流水)线上的主力军就是学生”,据淡淡介绍:“我们线有40人左右,一半是学校来的实习生,有职高的、大专的、刚上高中的”,而且,“人招多了的话,就会开一条新线全是学生”。

不仅在德豪,在其他企业也普遍存在大量使用学生工的情况,《“两岸三地”高校富士康调研总报告》反映:在富士康的深圳、昆山、太原、武汉厂区,均存在大量使用学生工的情况,在某些车间,学生工占车间工人总数几乎高达50%。如深圳龙华CMMSG事业群一个生产车间里2600人中有700-1000人为暑期学生工。下表为部分确知校名的学校输送学生进入富士康的情况,从中可以看到,暑期前来富士康“实习”的学生工数目之庞大。

表1 部分学校向富士康输送学生的情况[21]

诸多证据证明,众多企业(包括德豪)是以“实习”之名,让学生行“打工”之实,利用了法律上无须跟他们签正式劳动合同、无需社保的漏洞,大量、廉价地使用学生工。很多企业可以在劳动力最缺乏的生产旺季,通过与职业院校合作,获得来源稳定的高素质的年轻廉价劳动力,而到了生产淡季,则可以根据生产需要灵活地让学校安排时间结束实习期,不费任何代价就把这批“劳动力”送回学校。虽然这些学生是以实习的名义进入企业工作,然而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都被随机地分在与自己专业毫不相关的流水线上或简单工作岗位上,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实习。这不禁使我们疑问,学校管理在哪里?学校在帮助学生建立实习渠道的时候,难道就没有考虑到专业的对口性与教学的需要性,难道“校企合作”就仅仅流于形式?或者还有什么“隐情”?

五、深入调研与思考

(一)面对侵权,淡淡为什么选择沉默?

淡淡“淡定”的态度让我很惊讶,她总是对实习过程中的侵权现象轻描淡写,也从来没有想过把这些现象归为她所认为的“侵权”范围,似乎她见得太多了而不认为这已经构成对实习生的人身伤害与权益侵害,她一点也不“惊讶”,仿佛一切都在预料之中,仿佛一切就如“吃饭、睡觉”这么简单、平常。用淡淡的话来说,“这些其实都很正常,流水线靠的就是劳动力”、“现在中国大部分的工厂都有一定这样的情况,成了一种普遍现象,所以人们就觉得很正常了,所以不会惊讶。”在后来的深入互动中,我了解到,其实,淡淡对“自己权益受到侵害”这一事实心知肚明,但她为什么选择了沉默?通过对原始资料的深入分析、归类与抽象,可以总结为下图:

图2 淡淡“沉默”行为原因分析示意图

1.主观原因

(1)心理原因:从众心理与心理承受未饱和

*从众心理

从众心理,俗称“随大流、人云亦云”,指个人由于受到外界人群行为的影响,而在自己的知觉、判断、认识上表现出符合于公众舆论或多数人的行为方式[22]。从众,按其心理反映的性质,可以分为:理性从众和非理性从众。理性从众又可以按主体行为目的的不同分为遵从、顺从和服从三种表现形态,而非理性从众即盲从[23]。学者阿希曾进行过从众心理实验,结果在测试人群中仅有1/4—1/3的被试者没有发生过从众行为,保持了独立性。可见它是一种常见的心理现象。

在本个案中,淡淡选择沉默的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在于:其他同学对侵权现象只字未提,所以她也就不提。淡淡做出该种从众行为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个性特征;但不能否认她所处的群体与背景环境对她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或者说她所能知觉到的背景环境对她产生了影响。

对淡淡而言,她的个性特征以及她所能知觉到的背景环境最终促使她做出了“沉默”的行为,假如淡淡处于一种截然不同的背景环境,如“同学们争先恐后的说出各种侵权现象”或者处于“鼓励大家说出真相与真实感受”的情境中,可能淡淡会做出不同的反映,当然也可能是做出相同的反映——“准概念事实”最终决定着人的行为。勒温想借用这个概念来说明影响人行为的事实并非客观存在的全部事实,而是指在一定时间、一定情境中实实在在具体影响一个人行为的那一部分事实。这一部分事实有时候可能与客观存在的事实相吻合,也有时候可能不吻合。“准概念事实”处于整体的心理环境中,心理环境是指实际影响一个人发生某一行为的心理事实,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准物理事实,即一个人在行为时,对他当时行为能产生影响的自然环境;二是准社会事实,即一个人在行为时,对他当时行为能产生影响的社会环境;三是准概念事实,即一个人在行为时他当时思想上的某事物的概念,这一概念有可能与客观现实中事物的真正概念之间存在差异。对淡淡而言,她所处的“准物理事实”、“准社会事实”已无从考察,一是因为淡淡所能够提供的信息都是她从主观上所知觉到的,属于“准概念事实”范畴,二是因为研究者没有亲自体验淡淡的实习过程与实习环境,即使亲自体验了,研究者对背景环境的判断也属于她个人的“准概念事实”。对淡淡而言,她所知觉到的事实是:一是她所工作的流水线(可视为她工作的准物理环境)是“非友善”的,是带给她精神与身体双重创伤的,是需要“自我疗养”的;二是和她一块来德豪实习的学生群体,他们是消极的、沉默的;三是她发现了学校—企业利益链——这三者使她认识到,即使做出 “反抗”,也是于事无补的,或者更糟。因为作为企业的实习生,她信任自己的学校与老师,换而言之,她认为学校与老师的立场应该是维护他们或者与他们一致,认为学校与老师是能够在他们与企业发生冲突时出面解决矛盾,并能切实保护他们权益的“看守人”,但当她发现事实情况恰恰相反的时候,这无疑给淡淡造成了心理的一种失落与压力。同时她也会思考为什么大家会选择“沉默”:如果我做出不一样的举动,周围的人会怎么样?尽管淡淡不会为了类似的问题“辗转反侧一夜睡不着”,或者说她做出决定的过程是自然而然的,“没有去想太多”。但确实,这些事实是作为她所能够知觉到的整体的心理事实,使她认为做出“从众”的行为是更安全的或更有利的。

*心理承受未饱和

“心理未饱和”是相对“心理饱和”而言的。“心理饱和”是指心理的承受力到了不能再承受的程度。“心理未饱和”则指心理承受力未达到不能再承受的程度,意味着还可以再承受。

淡淡用“人的惰性和奴性”来解释她为什么选择“沉默”。“惰性和奴性”是她的本土概念,与平常所理解的“懒性和奴性”是不同的,是淡淡经常使用的,用来表达她自己看世界的方式,具有特定内涵的一个重要概念。通过淡淡对该概念的描述,其实指出了她当时一种心理承受能力的未饱和状态。她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条底线,你不触犯他的底线他就不会反击”,这便是她对 “人的惰性和奴性”的解释,尽管淡淡用了“每个人都有”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其实归根结底,是她的一种自我体验与感觉,暗示着她有能力承受更多的东西。换而言之,她深知自己已经被“侵权”了,但她选择了沉默,因为她认为受伤害的程度没有超过她的底线,是在她可以忍受或者不得不忍受的范围之内,她于2010年10月25日与我的QQ聊天时说:

就比如:当人在你背地里告你一些小动作,但不会影响你太多,你是不会去理他的。但如果被人用刀直接的被伤害,那就会奋起反击。人都有惰性和奴性,一般在不是直接触犯了员工的利益,员工们是不会有异议的。

在日记《黑,灰!》(上传于2010年3月6日)里,她甚至用诗歌的形式来表达类似思想与观点,并激励自己要提高对“残酷”现实的心理承受能力:

也许太累才会疲惫,

也许太懒才会想睡

逃避想要的华丽脚步

现实存在的坚硬残酷

学习忍受

学习承担

(2)性格特征:宽容、豁达、淡然

“惰性和奴性”这个本土概念除了表达淡淡当时的一种心理承受能力与状态之外,它还被赋予了更多的内涵,体现了主人公鲜明的性格特征:淡然、宽容与豁达。她在日记《杂谈》(上传于2010年11月14日)里写道:

我不是什么大智若愚的人,我一样有属于我的糊涂乖张。虽然我有时看得很透,可是我是一个懒人于是喜欢偷懒。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只要没有触碰到我的底线我建议装作没看见。人生在世,难得潇洒一回,世间兼醒我独醉,难得糊涂啊。

淡淡习惯称自己为“懒人”,喜欢“偷懒”而且“糊涂”,这几个本土概念共同构成了她对自己性格的描绘与评价,反映了她对生活、人际交往等的一种态度。她对惰性和奴性的解释是用“他者”(第三人称)的身份,讲的对象是“别人”、“员工”、“他”或者“每个人”,但这其实是她在代替别人思考,其实是她自己这么认为的,是她自己对惰性和奴性的理解;而对“懒”的解释用的是第一人称,从自己的感受与体会的角度出发的:“只要没有触碰到我的底线我建议装作没看见,”而这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条底线,你不触犯他的底线他就不会反击咯”(对惰性和奴性的解释)可谓是同一概念从不同的角度叙述出来。对此我曾经与她QQ聊天 (2010年11月14日)详细询问过她:

研究者:对了,你的日记中有很多“懒”字出现,你是怎么理解“懒”的?

淡淡:身懒和心懒。身懒啦没事,还能动就行。但心懒了不动的话人就会开始没有了本来的生存意义。

研究者:身懒指什么,心懒指什么,两者之间有什么异同吗?

淡淡:身懒,指平常所说的懒惰,纯粹不想动而已。心懒,这是一种心态,一种生活的心态,当一个人没了前进的方向,没了目标没了希望,生活就将是一种空壳,心懒的不想再动,思维也就会开始停止,人的生存也就没了继续下去的意义。

研究者:你可以用别的什么词来代替 “心懒”吗?这样我可以理解得更透彻一些。

淡淡:思维停滞不前。

研究者:为什么说心懒了,人的生存也就没了继续下去的意义了?你是如何理解的?

淡淡:我认为思维的运作是作为一个人该有的基本,他代表着“人”的存在,像“猪人”他虽有人的外貌特征,但没有作为人的思维的运作,因此他只是“猪人”,不是一个真正的人,他或者只是一种动物的求生本能;但一旦他在人的教育下有了人的思维那他就是一个真正的人了。而猴子、猩猩之所以不能是“人”是因为(除了)他(们)不是属于“人”这个物种之类,他们的思维还只是一种动物的本能或高级版,而不是真正的人的思维。

淡淡就“懒”分为两个方面,一面是“身懒”,一面是“心懒”。她觉得“身懒”并不可怕,可怕是“心懒”,她认为心懒是“一种心态,一种生活的心态,当一个人没了前进的方向,没了目标没了希望,生活就将是一种空壳,心懒的不想再动,思维也就会开始停止,人的生存也就没了继续下去的意义”,可见,她是从人生存的意义的高度理解“心懒”的,为了便于我理解,她用另外一个名词“思维停滞不前”来代替她“心懒”的概念,她认为“思维的运作是作为一个人该有的基本,他代表着‘人’的存在”,按照她的逻辑,如果一个人没有了基本的思维运作,他尽管有着与我们相似的外表与习惯,但还是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而是动物。

“懒人”——她对自我的评述,意味着她的不好动与安逸,是她的“身懒”,是“纯粹不想动”;而她则通过使用“喜欢偷懒”一词来表达对“心懒”的享受,对什么都不想,对“思维停滞不前”的享受,换而言之,她对周围的世界“看得很透”,但却“装作没看见”,或者是“看透啦,也就不那么在乎了”,她的理由是“人生在世,难得潇洒一回,世间兼醒我独醉,难得糊涂啊”。其实,她意识到了社会的复杂,意识到了在实习过程的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但她不愿受这些所谓“邪恶”、“复杂”因素的影响,她选择了“忽视”与“宽容”。

这反映了淡淡豁达与宽容的性格特征,她能够面对生活的“细枝末节”,不被其所困,不被其所伤;而且能够以宽容的心态包容他人对自己的 “小动作”。这种性格特征与其他因素一起共同影响着淡淡做出“沉默”的决定与举动,因为在她眼里,这些所谓的“伤害”仅仅是生活中的“小插曲”,是可以忽略不计的,是能够包容的。

(3)内心追求:是“缺失”还是“逃避”?

淡淡向往一种“简单而平静的生活”,她的日记中至始至终都体现着这种强烈的愿望与追求,但现实的“纷杂”使她意识到这只是一个美丽的梦想,她就在这“梦想”的边缘徘徊。尽管她知道自己只是个“平凡人”、“现实人”,但她似乎总在观望那遥不可及的“美丽与快乐”——

每天不用为生计发愁,有一份可以维持家庭收入的工作,一个小小的家,外养几只狼狗,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小花园”。(2010年月11月14日与研究者的QQ聊天)

“工作”、“家”、“狼狗”、“花园”——构成淡淡所追求的 “简单而平静的生活”。理解淡淡的内心世界,首先必须挖掘淡淡对这些概念的理解,或者这些概念对她的重要性。她认为:“花园”是一个“属于自己的农家田园”——

“古时候男耕女织的生活,给人一种想要得安宁,淡淡的让我很窝心,像一条小溪一样缓缓的流淌着的幸福,很温暖、很安心。

安宁,不会有太多的欲望,不会因为欲望太大而变得邪恶,贪念太多的人感受不到幸福,那时的人都很单纯单纯的只要能安静的生活就好,很简单的生活,不会因个人的邪念而遗弃自我,更不会恶意伤害他人。”

可见,淡淡是通过对现实的“纷繁复杂”来描述她的理想家园,其实她在无意中向读者透露一些重要的信息并表明了她的态度,这些信息是“她认为现实生活太复杂,人们的欲望太多”或者“现实社会有很多黑暗的一面”等等,而她的态度是“她不喜欢现实生活中的勾心斗角与邪恶”。所以淡淡描述了她理想中的农家田园所能带给她的奇妙的感觉:安宁、窝心、温暖、幸福。这对她意味着什么?这与她面对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而选择“沉默”的行为有什么联系呢?这需从个体的需要、动机与行动的关系来探讨。

*爱与归属感的缺失

需要是个体行为和心理活动的内部动力,是个性心理倾向性的基础,个性心理倾向性中,如动机、理想、信念、追求、价值观等都是需要的表现形式。对淡淡而言,她对“简单而平静生活”的向往、追求首先表明了她有一种需要,根据她对这种生活的描述与解释,可进一步归之为“归属与爱的需要”。这种需要可以在她与“狼狗”的故事中得到进一步印证。

研究者:我想知道为什么你对狗情有独钟?难道你和狗之间有一段难忘的故事?

淡淡:小时候妈妈他们不在孤单的时候是狗陪我走过的啊他们是我的朋友。

研究者:狗狗是以怎样的方式为你排解孤独呢?

淡淡:玩闹,安静的趴在身旁陪你,做我的倾听者。

淡淡(湖南人)从小是在奶奶身边长大的,她爸妈常年在外打工(现在也是),一年仅能见一次面,所以她的童年生活很“孤单”,而邻居家的一条狼狗闯进了她的生活,成为了她的朋友,成为了她忠实的听众——这是她与“狼狗”之间的“美丽而动人”的故事,却也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她从小是缺少“父爱与母爱”,“爱与归属感”是没有得到满足的。

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人的基本需要非常复杂,可以按照金字塔形由低到高排成五个不同的层次: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这五层需要又可以分为两大类:前四层为缺失性需要,最后一层为成长性需要。所谓缺失性需要指因为缺少而需要,因为满足而不再需要,有一个满足的最大量;而成长性需要却不是因为缺少而需要,也不是因为满足而不再需要,相反,越满足越需要,永远不可能有最高的满足点。[24]

按照马斯洛的观点,爱与归属感属于缺失性需要,是因为缺少而需要的。对淡淡而言,由于从小对“父爱、母爱”的缺失使她渴望一个“充满爱的、温暖的、窝心的、幸福的”理想家园,从根本上而言,爱与归属感的严重缺失状态导致了她对美好幸福生活的追求,此其一。其二,就淡淡的所处的成长阶段而言,正是“爱与归属感”处于优势地位的特殊时期。马斯洛认为,五种需要在不同年龄段和不同的社会生活条件下总有某一种需要占据优势地位。这种占优势地位的需要是主导需要,其需要强度亦最大。其三,就淡淡所处的工作岗位而言,她认为是“寂寞难耐的”、“沉闷呆板的”、“人际关系冷漠的”,因此,她所处的工作环境就像一条“导火索”或一颗“定时炸弹”,燃起了她的“思乡与思亲之情”,喷发了她对“爱与归属感”的强烈渴望与需求,而这种渴望进一步综合现实生活的复杂与“邪恶”,体现为对“简单而平静生活”的追求!

*逃避:沉默的实质

但是,有需要并不代表着有所行动,只有当一种需要促使个体投入行动并获取满足时,这种需要就转化为动机。可以说,需要是动机形成的基础,动机是需要的表现形式。动机是一种内在的动力,一种情感的作用,一种促使人们采取行动的欲望,动机对人类的行动具有引发、指导和激励功能。但动机并不等于行动,动机仅仅是众多决定行动的因素中的某一方面,当然,每一行动总是出于特定的动机,但同时也是生理的、文化的、情境的等多因素的结果。

淡淡曾为了自己的理想与追求尝试过、努力过:

今天一整天的忙碌,没有时间去害怕孤单.不停的重复,我一直努力地微笑,希望这拉上除了工作的沉闷呆板还会有阳光的微笑。

但她意识到:她的努力似乎是“徒劳的”,相比“庞然大物”般的企业文化与工作背景,她个人的努力、需求与能力是“渺小的”,她根本打破不了这种现实的“孤寂”与“冷漠”,所以她失败了。研究归因问题的创始人F.海德,主张从行为结果(成功与失败)入手探索行为的原因,可分为内部和外部两大类。内部原因是指个体自身所具有的、导致其行为表现的品质和特征,包括个体的人格、情绪、心境、动机、需求、能力、努力等;外部原因指个体自身以外的、导致其行为表现的条件和影响,包括环境条件、情境特征、他人影响等。韦纳认为,个体对成功和失败的解释会对以后的行为产生重大的影响。对淡淡而言,她将失败的结果主要归因为外部的因素:如企业文化、社会现实(学校—企业利益链)、工作情境等,她认为个人与此相比是“渺小的”、“无能为力”的,所以她选择“顺从”了伙伴,选择保持“沉默”,或者换而言之,她在“逃避”。她在日记《2.09》(上传于2010年3月7日)里写道:

我不是圣人,一样的平凡。但却一直都想要逃避这个生存的空间。独自开出一片属于自己的乐土。但我不想努力。因为我看不到自己的希望。我像一具空壳一样的生活,顺从淡然成了我的全部。我喜欢冥想。经常幻想自己的快乐。我的渴望在这片丑陋面前成了被压制的对象。疲惫成了我的无奈。我想逃避,于是想我真的一定必须是一个存在的话,我情愿当悬崖上的一株不为人知的杂草。远离这个世界的纷乱,用旁观者的身份去看这些潮起潮落。

我想当一个隐者,一个小隐。隐于深山竹林中,以大自然为家,以动物为伴,闲云野鹤般的度过我的人生。可是终于的,我还是不能,那只能是个空想,美丽的幻觉。这个社会的现实不会容许我有这些生活。

2.客观原因

(1)群体特征:单纯、无经验、不善于自我保护

淡淡很清楚地认识到:作为实习生的“他们”单纯、无经验、不善于自我保护,她说:“学生没有多少社会经验,就像法盲一样不会很好的维护自身权利”——这似乎成为该群体普遍的弊病,也成为他们所共有的特征。一项涉及5296名高职大学生的调查显示,“将近40%的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其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即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选择各种维权的也仅占13.9%,而选择忍气吞声的占81.6%”。[25]这些数字背后所反映的问题与淡淡从自身经历出发观察与体会到的问题具有高度的一致性,这不禁使我们深思,作为未来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职校学生为什么面对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绝大部分选择了 “沉默”与“忍气吞声”。除了个体的原因之外,它更多的是值得我们从群体的、教育的、社会的角度去观察,换而言之,他们的“单纯、无经验、不善于自我保护”——当以一种群体特征出现的时候,我们不可能从学生的差异性中或者学生群体内部中找到答案,我们需要从社会整体的或“群体外围”的角度寻找答案。家庭的、教育的、企业的、社会的、政策的因素都可能成为影响其群体特征形成的原因。但“实习生”作为社会中的“一份子”,作为教育的对象,他们更多的生活在“校园”内,更多的以“学生”的身份体现他们作为社会的存在,他们更多的受到教师、学校与教育政策的影响,作为教育者的“教师”、作为培养技能型与服务型人才的“职校”,作为指导与规范职校如何办学的“职业教育政策”是不是应该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并深入思考问题出在哪里。

(2)边缘人:社会弱势群体

淡淡在谈论实习的时候总是处于一种矛盾的状态,她更多的以“学生”自称,但在工作岗位上,她又不得不承认自己与“普通的工人”没有差别,一样的工作时间、一样的劳动强度、一样的工作环境。她不仅没有享受到“学生”应有的待遇,而且作为一个普通工人应有的待遇她也没有得到,她意识到了自己地位的尴尬,是“学生”还是“工人”?更确切的说她意识到了他们是处于“边缘人”的“弱势群体”。

*边缘人与边缘状态

边缘人的概念体系庞杂,可以从各种角度定义,如人种、种族、教派、社会阶级、社会团体等。斯通奎斯特在《边缘人》一书中指出,当一个人“不得不学习两种或多种历史、文化、政治、宗教传统和伦理规则时,他的边缘人格就产生了”。[26]从其多种文化经验出发构造一个新世界的边缘人,往往有理由觉得被抛弃,因为他仅仅是部分同化。边缘人处于多种社会的心理冲突中,这种冲突的强度因个人情况而不同。

汤普森把边缘状态的研究与对边缘人的社会身份类型研究联系起来,他认为:“边缘人存在于两种文化、两种地位或两个社会之中。只要是在社会文化的界线被跨越的地方,边缘状态就会产生”[27],边缘状态是一种心理状态,原义指处在两个不同人类群体交界的边缘,而又不完全属于其中的某一个群体的个人状态。高尔伯格认为,边缘心理主要是由社会适应不良所导致,他认为无论在何种边缘文化境遇之中,边缘人个体都会具有下列性格、感情或态度:无安全感、矛盾的情感、极度的自我意识、长期神经紧张[28]。

淡淡作为职校校外实习学生群体中的一员,她存在于两种文化(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两种地位(学生与劳动者)之中,处在两种不同人类群体交界的边缘,她既不是传统的象牙塔里的“学生”,也不是真正的企业员工与劳动者,她心理上拥有强烈的失落感,她在文化群体中的成员关系模糊不清,因为他们既不能被企业员工与劳动者这个团体所接受,也得不到“学生”团体所应享受的待遇。她具有典型的“边缘人”的性格特征与心理冲突,即旧自我与新自我的冲突。用帕克的话来说,边缘人心中存在着“分裂的自我”冲突。淡淡首先是将自己当作一个“学生”,而且对该群体具有高度的心理依赖感,但同时她又不得不适应新的环境并与新的人交往,用新的角色规范要求自己。她在交往与适应的过程中,她认为自己是“格格不入”的,她充满了失落感、不安全感、紧张、矛盾等情绪,具有典型的“边缘人”心理特征。

*弱势群体

弱势群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只有在比较的前提下,才有所谓“强”与“弱”。有学者从政治和法律的角度,将弱势群体界定为在社会中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王思斌认为,“弱势群体是在遇到社会问题的冲击时自身缺乏应变能力而易于遭受挫折的群体。他们由于生理原因或社会原因,难以像正常人那样去化解社会问题造成的压力,从而陷入困境的一群”,“弱势主要表现为经济力量、政治力量的低下。弱势群体则是在社会的经济结构和权利结构中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29]

淡淡作为职校校外实习生群体中的一员,她相对于企业正式的员工,无论是在经济待遇、保险福利、法律适应等各方面都处于不利地位。原劳动部于1995年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309号)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实习学生不能成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等社会法调整的主体,实习生的人身权益无法得到切实维护,这也成为众多企业大量使用实习生的重要原因。而且,大量的学生单纯、无经验,难以像一般群体那样去化解社会问题造成的压力,容易陷入困境。

综上所述,淡淡基于“边缘人”的角色,她受到了劳动者群体的排斥与不接纳,在适应新的环境中遇到了大量的矛盾与冲突,引起了一系列的心理不适。而基于“弱势群体”中的一员,在劳动力市场和生活机会分配中竞争力较弱,易受到不平等对待,具体而言,包括经济待遇较低、法律身份模糊、保险福利的未享受等。这些客观的原因与其他因素一起共同导致了淡淡在面对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保持了沉默。

图3 学校-企业利益链

(3)学校—企业利益链:敢怒不敢言

包括淡淡在内的许多其他的实习生,都是通过学校得到实习信息与渠道的,在他们实习的过程中,也确实有带队老师,但带队老师的主要责任是“监督我们的考勤啊,还有日常啊什么的”,简而言之“监督考勤与日常照顾”。教师——学校实习管理的代表在这里俨然成为了企业的“监工”,目的是监督学生按时上班,而不是出于维护学生权益、解决学生困难与实现教学目的考虑。按照正常的理解中,老师应该是 “知识的传播者”、“智慧的化身”、“无私奉献者”,是能够“教学生之所需,急学生之所急”、他们能够“燃起学生的智慧火花”,“照亮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之路”的引路人,他们能够“指导学生将知识与技能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职业道德与情感”。而在德豪或者其他企业,似乎在“校企合作”的庇护下,隐藏着某种利益分割或利益链,而带队老师仅是这条利益链中微不足道的一个“角色”。

研究者:通过与你的聊天,我发现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实习学生的维权意识不强?

淡淡:赞成,一般学校和公司主管会得到不小的一笔好处。

研究者:你怎么知道学校和公司主管会得到好处呢?

淡淡:没好处学校不会去担这个风险,还有我们那个主任没好处不会做,公司的接待主管就更不用说了。老师也许会从工资里面扣一些像管理费的东西,其他的学校的学生说的,他们是确实知道老师扣他们的(工资)。

利益链是指利益相关的个人或组织因交互行为而形成的稳定的利益生态关系。利益链的运作具有隐蔽性、相关性与稳定性等特征。一个完整的利益链必然是隐蔽的,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违法的。它包括多个利益环节,且各部分的利益环节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只有利益高度相关性,且愿意遵循某种运行规则,才能成为利益链中的构成单元。而且一旦分散的利益被整合成一条利益链,并实现正常的运作后,利益链的循环获得超常的稳定性。各相关的利益人为维护各自的利益,必然需要遵循某种利益分配的原则或行业的潜规则,成就利益链的循环,以期实现各自的利益分割[30]。

就淡淡的视角而言,在学校—企业这条利益链中,她所能够察觉到的直接受益主体包括:企业的“接待主管”,学校的“主任”与“带队老师”,其他的利益相关主体,如:学校校长及其他领导,企业老板、经理或其他受益者(如:中介)是可能存在的,但淡淡没有察觉或者说鉴于利益链的隐蔽性淡淡根本不可能察觉。整个利益链的运作处在一把“保护伞”之下,即“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运作的核心是如何分割“学生廉价劳动力资源”这块蛋糕。

利益链的形成需要一定的中介,中介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可以是学校的领导、老师,也可以是企业的领导与员工,还可以是专业的职能机构、中介组织,甚至是政府,他们与其他的利益相关人共同分享“学生廉价劳动力资源”这块蛋糕。尽管教育部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应对企业技工荒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2010]4号)中明确规定:“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但这种情况还是普遍存在的:

在昆山富士康厂区外,一名中介工作人员介绍到:

“我有个朋友在山东一所技校当老师,我就和他们学校合作,我不收学生的钱的,但是老师好像收的,介绍他们去富士康工作,我从富士康拿钱,一个人30元。现在不是这样了,现在是直接收,中介费从求职人那里拿,也和学校合作,学校也给钱,按人头给,其实就是学生的钱”。

而另一位中介老板则更加直言不讳:

“这边中介公司的老板都与企业中的老总(人资部管理人员)有联系,企业老总先和中介老板说需要多少人,中介负责找人,中介费和老总对半分。如果想让自己的中介公司生意好一点的话,要向企业老总送礼,送几万到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都有,因为这里面利润很大的”。[31]

可见,利益链的每一个环节都是从处于末端的“学生”身上获利,为了获取廉价的学生劳动力资源,采用了各种不同的手段与方式,因此出现了许多为公开的、正式的制度所不允许的怪现象。河南省为了富士康正式落户河南,省教育厅专门下发了《关于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赴富士康科技集团顶岗实习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要求河南省中职学校组织二、三年级的学生“整班整建制地参加顶岗实习”,被人称之为“谄媚实习”。该通知规定:

(2010年)9月10日之前,各地各学校组织的以现二年级学生为主的顶岗实习学生,仍按原计划进行组织、输送。9月10日至9月20日,各地各学校原则上只组织、动员现三年级学生(即各校已自行安排的顶岗实习生)参加顶岗实习,以保证富士康集团正式落户河南、年内批量投产后有充足的高素质员工队伍。同时,各职业学校要积极扩大范围,组织已毕业尚未就业或已毕业但就业不理想的学生到富士康科技集团就业。

各地、各学校要加快工作进度,务必于9月10日之前完成下达的一半任务量,原定的9月底前完成全部任务,现根据工作需要,提前至9月20日之前完成全部任务。[32]

在此利益链中,政府充当了中介角色,可能它的出发点是良好的,但结果是:“虽然明确采取‘自愿原则’,但文件落实到学校,变成了强迫实习,不相关专业也须同赴富士康,否则就会被退学或者拿不到毕业证。”[33]河南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处长董丞明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教电〔2010〕89号紧急通知确为教育厅所发。教育厅一共组织了全省百余所中高职学校、共计2.5万多名学生去富士康实习。

就本个案而言,学生劳动力作为一种稀缺资源,首先,企业(德豪)需要它,而学校拥有它,更确切的说,学校拥有如何使用学生劳动力的“权利”,通过中介(个人或组织)两者建立起联系,各利益相关主体遵循某种利益分配的原则或行业的潜规则,以“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幌子,维持利益链的循环与运行。

淡淡隐约意识到了学校—企业利益链的存在,但不敢确定或者说没有真凭实据证明它的存在,这也是由于利益链的隐蔽性所导致的。尤其是当她的设想被证实:实习生的“庇护港湾”——学校也参与了“实习生廉价劳动力”利益“瓜分”的时候,她“情绪激动”,十分“愤慨”,但迫于面对如此庞大的利益集团,她感觉自己是“渺小的、无力的”,所以,还是选择了“沉默”。

(二)为什么实习生侵权现象普遍存在

淡淡的个案在职校学生实习当中不是少数或个别,它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这不得不引起我们深思:在众多教师、职业院校、职业教育工作者,教育行政部门一边抱怨“企业缺乏接收学生实习热情”、“为了给学生寻找实习企业,学校四处求人”[34]的同时,实习生似乎又成为某些企业的“香馍馍”,成为这些企业“托中介”、“走关系”互相竞争的“廉价劳动力”。这种现象的出现容易使人陷入了一种不可思议的矛盾与混乱之中。事实上,这并不矛盾,能够为学生提供真正实习机会的企业是少之又少的,对他们而言,学生实习意味着企业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如提供培训、实践指导专家、机器设备等。真正用心去指导学生实习,促进学生理论实践知识一体化,需要企业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承担起为社会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担与责任。但企业的本质——“利润的最大化与利润追求的无限化”几乎使得绝大多数企业将教育的责任全部推卸给学校与教育部门。可见,能够促使企业“心甘情愿”接收学生实习的唯一机会是“让它看到接收实习生是有利可图的”。意识到了实习学生相比正式员工更具“可利用性”的企业则通过各种办法获取这种“劳动力资源”;而没有意识到实习学生具有这种比较优势,或者自身的生产组织形式不利于凸显这种比较优势的企业则认为“接收实习学生”更是一种负担。

对部分企业而言,他们会在生产的旺季,或者说企业的正式员工不能够供应市场需求的时候,利用政策与法律的缺失、监管的不利等,通过各种手段将学生的这种“比较优势”发挥至极致,以获取利益的最大化。常见的手段便是建立学校—企业的利益联盟或者利益链。可见,在学校—企业这条利益链中,利益是活动的起点,也是活动的终点,“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35]。利益链的直接表现形式为:劳动力资源的不公平获取和分配,它通过公共权力的异化实现,它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追求经济利益。

公共权力异化是指因满足人们需要而产生的公共权力,在一定条件下成为反对其本意、来源和人本身的社会现象。具体表现为三个层而的问题:一是公共权力与其本意相异化;二是公共权力与其来源相异化;三是公共权力与人本身的异化。[36]对职业院校而言,权利来源于学生以及家长,权利的本意是为学生服务,但是掌握权力的有关领导与教师为了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将权利私有化,使自己从服务于学生与家长的公仆成为了学生的主人,权利也逐渐异化为反对多数学生与家长及其利益的武器。权利的私有化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最终的目的是通过权利寻求个人利益,尤其是经济利益,因此权利的“寻租行为”与“设租行为”或者说权利经济不可避免地会出现。

事实上,利益高度相关的利益主体并不意味着就一定形成利益链,只有当某种利益的互换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来完成,影响了劳动力资源获取和分配的社会公正,此时的利益链循环才是发挥利益分割和分配的作用。学校—企业利益链的形成首先源于劳动力资源的匮乏与竞争。在市场的需求旺季,为了扩大产品供应数量以满足市场需求赚取更多的利益,企业需要更多的劳动力,劳动力因此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导致了市场主体的相互竞争,为此企业会采取各种手段与办法,如“寻租”、“利益链”等获取相对廉价的劳动力资源,而实习生则恰恰让某些企业意识到了它的相对“廉价性”。

对企业而言,“实习生”与“普通工人”没有本质的区别,企业的唯一目的是如何从两者的比较中获取更多的利益,换而言之,如果企业在招收“普通工人”与招收“实习生”所付出的成本(包括工资、福利保险等)是一样的,他们更愿意招收能够熟练工作的普通工人,因为相比较而言,招收“实习生”还得背负道德、良心、公众等的谴责,甚至可能承担触犯有关法律与政策的风险。

学生是一种“潜在”的劳动力,在某种意义上他们并不构成实际的劳动力,但具备转换成实际劳动力的“潜在可能性”。这意味着通过某种方式将学生变成实际的劳动力,能增加供给。企业通过一定的方式(接收学生实习)与手段(建立学校—企业利益链),将潜在的“学生劳动力”变成实际的“廉价的学生工”,增加劳动力供给。同样的劳动力需求数量,由于“廉价学生工”单位工资降低,企业所付出的总工资减少,因此实习生的比较优势凸显出来。但是实习生的部分劳动力价值并不是完全被企业占有,在整个学校—企业利益链中,所有的利益相关主体(教师、校长、经理、中介机构)通过遵循一定的分配规则,从中获取各自的利益,换而言之,整个利益链的利益来源是实习生,实习生的部分劳动力价值被各利益相关主体无偿占有。

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主要有四个:一是资源的匮乏,资源的稀缺性导致获取社会资源和利益的竞争,利益主体会采用各种策略和利用社会资本增进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二是企业的本质是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任何道义的、高尚的理由都不可能阻止它“赚取更多经济利益”的行为与目的。为实现该目的可能做出不公平的竞争行为,如寻租。三是权利的异化能够给个人带来经济效益,或者说权利也是一种经济③,它能够为个人的私有利益服务,为实现该目的,权利拥有者可能做出不公平、不正当的权利交易行为,如设租。四是体制的漏洞与监督的不力,利益主体的行为超出政策的规定之外,造成管理上的真空,同时现有的体制设计也会因社会发展的形势而出现漏洞,加之社会监督的不力,利益链中的主体或关键环节会有意规避制度和弹性操作政策安排,大量存在的行业潜规则驱动了利益链的不断循环[37]。

六、结论

综上所述,淡淡的个案使我们看到:

1.职校学生校外实习状态的“不理想”化,它不仅不能够有效服务于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理念与模式,而且成为大量企业招收“学生工”的“保护伞”。这种现象应该引起教育管理与监督部门的重视与关注。这也说明一种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与理念的提出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它需要反复的试验与验证,不是简单的“一个文件”就能够实现的,也不仅仅是教育自身与内部的事情,职业教育在本质上是“社会的”,它涉及方方面面的要素,需要彻底的改革与行动。

2.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所呈现的 “边缘心理状态”与“弱势群体”特征,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如何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并呵护其 “幼小心灵”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教育管理部门应从自身的角度反思“我做了什么”、“我没有做什么”、“我能够做什么”。学校与教育管理部门在形成实习学生“单纯、无经验、不善于自我保护”的群体特征中,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并在此基础上深入思考“教育管理部门与学校应该做什么”、“怎么做”。

3.以“实习”为幌子,以利用学生劳动力为实际的“灰色”利益链,从多角度反映了社会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如权利的私有化、社会监管体制的不健全等。尤其是涉及灰色利益链的教育相关主体,这不得不引起我们深思:教育管理部门的职责在哪里?职业院校的使命在哪里?学校领导、教师的良心与道德在哪里?

4.企业的本质是追求利润的,不要过多地寄希望于企业“无条件”承担起为社会培养职业人才的高度的责任意识。有效的学生实习应建立在“企业盈利”的基础上,我们要做的不是抱怨“企业的积极性不高”,而是建立有效的企业参与机制,在企业“有利可图”的基础上规范企业行为,实现反映职业教育内涵、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实习”体制。

七、研究反思

(一)研究结果是否“有效”

在质的研究中,“效度”的定义与检验不如量的研究那么清楚、确定,一般可用来衡量研究结果的可靠性或有效性,即研究的结果是否反映了研究对象的真实情况,具体来说,是否真实地反映了在某一特定条件下某一研究人员为了达到某一特定目的而使用某一研究问题以及与其相适应的方法对某一事物进行研究这一活动。质的研究真正感兴趣的并不是量的研究所谓的“客观现实”的“真实性”本身,而是研究对象所看到的“真实”、他们看事物的角度和方式以及研究关系对理解这一 “真实”所发挥的作用。量的研究假设研究对象是一个客观的实体,只要研究者遵循一定的方法和操作程序就可以保证获得可靠的数据和研究结果。而质的研究认为,客观的、固定不变的实体是不存在的,研究是一个主体间不断互动的过程。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质的研究的效度所表达的关系是相对的,不是一种绝对的“真实有效性”,而是相对的、更加合理的“有效性”。

对本个案研究而言,研究者由于时间、空间限制等原因,自己没有亲自投入实习发生的具体企业环境与背景中,整个研究都是靠研究对象对实习过程的回忆实现的,换而言之,研究者对实习过程中各种情况、各种关系的把握都通过研究对象而实现。不可避免的,这可能出现一种“威胁”、两种“弊端”。一种“威胁”是指由“记忆问题”导致的“效度威胁”,人不可能对过去所有的事情都牢记在心,对过去的事情的记忆通常是有选择的,在我和淡淡的互动中,我明显地体会到这点,对于一些她认为不重要或者不深刻的东西,她总是“记不清楚了”,或者只能给出一个大概的描述与估算。两种“弊端”是:尽管研究者尽量融入研究对象对实习过程的理解,毕竟是两个不同的人,可能对同一问题的理解存在偏差;或者假如研究者进入研究现场,即实习企业,研究者对整个背景与环境的把握可能不同,换而言之,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的兴趣点是不同的。当然,通过研究对象把握实习过程的各种变量与因素,对本研究而言也存在一定的有利因素。本研究采用个案研究法,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从研究对象的视角来理解与把握校外实习。如果研究者亲临实习现场,经历了整个实习过程,可能会忽略到研究对象所提供的某些非常有价值的信息与资料,不易保持一颗敏感的心。当然这也加大了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交流、沟通与互动的深度与难度,“泛泛而谈”与“表面之交”只能使研究者了解到表面的信息与资料,这对研究者而言是个挑战。但是我自认为做到了,每周三四次的交流与沟通,使我们的谈论话题远远超过了研究问题,并收集了大量的原始资料,包括淡淡从小的成长环境与生活经历资料、日志、诗歌、散文、心情笔记等,对研究对象的生活、心理状态、性格特征有了比较全面的理解,这可能在较大程度上提高研究者“真实”反映研究对象所思所想的可能性,此其一,即研究者试图从研究关系的“深入”与原始资料的“丰富”上保证研究结果的“有效性”。

其二,研究者使用了“相关检验法”(又称“三角检验法”)来排除“记忆问题”导致的“效度威胁”,检验研究结果的可靠性。“相关检验法”是指,将同一结论用不同的方法、在不同的情境和时间里,对样本中不同的人进行检验,目的是通过尽可能多的渠道对目前已经建立的结论进行检验,以求获得结论的最大真实度。[38]通过淡淡的介绍,我认识了她的一个室友,她和淡淡一起经历了2009年6月至9月的实习,她对实习过程与情况、实习感受的描述与淡淡具有高度的一致性,而且通过她我了解了别人对“淡淡”的评价,她是一个开朗、乐观、豁达、具有高度责任心、集体意识,并善于思考,以及领导能力较强的人,这和我对淡淡的了解与评价基本一致,也和淡淡的自我评价基本一致,同时淡淡的日记“字里行间”也表现这种性格特征。基于此,我认为淡淡向我提供的所有信息基本上能够比较准确地反应“现实情况”,能够比较“真实”地反应她当时的所思所想。

其三,研究者使用了“反馈法”来检验“自我的判断与分析”是否与研究对象保持一致。“反馈法”是指,研究者得出初步结论之后广泛地与自己的同行、同事、朋友和家人等交换看法,听取他们的意见。在本研究中,我主要与我的研究对象淡淡以及职业院校的其他学生进行了交流,研究结果是在研究者与研究对象及相关主体的相互协商、交流下得出的,能够比较真实地反应淡淡的内心感受与现实情况。

(二)研究结果是否可以“推论”

“推论”在量的研究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概念,它强调的是研究结果在一定范围内的适用性,指:用概率抽样的方法抽取一定的样本量进行调查以后,将所获得的研究结果推论到从中抽样的总体。然而,在质的研究中,“推论”这一概念是很不一样的。由于质的研究不采用概率抽样的方法,其研究结果不可能由样本推论总体。质的研究选择的样本一般都比较小,有时甚至只有一个人或一个地点(如个案调查),而且抽样时遵循的是“目的性抽样”的原则。因此,这种研究的结果不能按照量的研究的定义来进行推论[39]。然而,这是否就意味着不能推论呢?有人肯定,有人否定,持肯定观点的人普遍认可的“推论”途径有二:(1)通过对研究结果的认同来达到推论;(2)通过建立有关的理论来达到推论。前者指的是,如果从一个样本中获得的结果揭示了同类现象中一些共同的问题,读者在阅读研究报告时在思想和情感上产生了共鸣,那么就起到了“推论”的作用。后者指的是,如果研究者在对样本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了某种理论,那么这个理论便会对类似的现象产生阐释的作用,从而在理论的层面发挥“推论”的作用。[40]

北京大学陈向明教授从个性与共性的角度理解质的研究及其与量的研究的关系。不可否认,任何“个性”的东西都带有“共性”的特征,而“共性”生存于“个性”之中,换而言之,任何“共性”的东西都存在于具体的情境与特殊的“个体”之中。我非常赞成此观点,对于一个“职场人”或者研究职业教育的人来说,对知识的情境性与默会性的体验是更加深刻的,任何“客观的”、“普适性”的知识只有存在于具体的职业情境中与个体的职业行动中才有意义。“知识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单一的实体,它是在具体的社会情境中的建构,是参与各方通过互动而达到的一种暂时的共识”,在此,个人无法言表的高度个性化的知识与客观的知识融为一个,理论的、抽象的知识与具体情境的、实践的知识融为一个,都体现为人的发展与职业行动。因此,“质的研究具有在深层对人或事的‘共性’进行探究的作用”。[41]

具体来说,尽管本研究是个案研究,但是“研究越是能够深入了解一个人或几个人的体验,就越能够在这个人或者几个人的体验中找到与世界上其他人的共通点。对社会现象的理解并不一定需要一个很大的样本,对一个人或几个人深入细致的探究有可能发现大多数人的深层体验。在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希望了解人类体验的深处,必须从少数个案入手”。淡淡的个案让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她个人的感受、心理过程与体会,她就像一把打开职校学生校外实习群体的一把钥匙,让我们看到了他们的“边缘心理状态”与“弱势群体特征”,看到了职校实习学生在社会中的地位(可以为企业谋取更多利益的潜在廉价劳动力)与意义(学校—企业利益链利益的来源),当然这种现象不是绝对的,但也不是个别的。她同时也是观察社会、观察企业、观察教育部门、观察学校的一扇窗户,让我们深刻体会到了企业“追求利润”的本质,体会到了公共权力的私有化,体会到了社会监管系统的薄弱。她还是一堂生动的能够吸取经验教训的课堂,使我们明白过多的寄希望于企业承担教育的责任是行不通的,除非“企业有利可图”;也让我们看到了教育系统自身的弊病,“天天抱怨企业参与教育的积极性不高”是无济于事的,请看看我们自身并好好反思,我们的老师、我们的领导怎么样?我们做了什么?我们没做什么?为什么会这样?我们该承担什么责任?我们将来该做什么?现象已然存在、而且可能是大范围的存在,抱怨、叹息也无济于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才是我们今后需要重点思索及亟待解决的问题。

注释:

①证伪:卡尔·波普尔在其著作《猜想与反驳》提出科学和非科学划分的证伪原则。他强调经验科学应该服从一种证伪主义。证伪主义至少存在两个优点。第一,科学理论的表达一般为全称判断,而经验的对象是个别的。所以,经验如果用来证实理论,那么它将是无法穷尽一般的理论的。比如,再多的白羊也不能证明所有的羊都是白的,而只要一只黑羊就能证明所有的羊都是白的这个理论是错误的。所以,经验的真正意义在于可以证伪科学理论。第二,证伪主义可以避免对错误理论的辩护和教条。如果坚持实证主义,那么一旦出现与理论相悖的经验,人们便会做出特殊的设定或限制以使得理论能满足经验。但实际上这样的设定往往是极不科学的。证伪主义使人们相信所有的科学都只是一种猜测和假说,它们不会被最终证实,但却会被随时证伪。证伪主义应采用试错法。这是指人们应该大胆地提出假说和猜测,然后去寻找和这一假说不符合的事例。根据事例对假说进行修正,不断重复这一过程,乃至将最初的假说全盘否定。试错法对理论的修改和完善是没有止境的,试错法的结果只能是一个较好的假说,但不是最好的假说。最好的假说是终极真理的代名词,和科学精神相悖。资料来源:http://baike.baidu.com/view/541550.htm。

②拉上:指流水线上。

③权力经济较为完整的解释是依靠政治上的强制力量和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进行的商品化行为的总称。它包含了按政治上的权力和职位上的职责所进行的谋取利益的活动以及按行业中的某种特权来操纵和控制市场经济活动以攫取非法利润的行为。

[1][9][10][11][12][13][14][38][39][40][41]陈向明.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M].北京: 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2 3,8,8,8,9,8,403,410,411-412,413-414.

[2]黎业飞.面向中职学生实习管理系统的开发与应用[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0(2):67.

[3]杨和能,韦建群,韦永忠.中职学生顶岗实习权益如何保护[J].西北职教,2008(12):10.

[4][8][25]贾冬艳,胡克伟,沈淑荣,傅维利.高职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侵害责任认定现状的研究[J].职业教育研究,2008(10):10,11,10.

[5][34]李永波.长春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校外实习问题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09:6,11.

[6]胡泉.“顶岗实习”同工不同酬[J].成才与就业,2006(18).

[7]曹多富.学生校外实习“因工受伤”的法律适用[J].法制与社会,2008(11):209.

[15]资料来源:“两岸三地高校富士康调研总报告”之“系列五:花季少女的劫后余生”.

[16]资 料 来 源 :http://baike.baidu.com/view/328122.htm?fromenter=%CC%A9%C0%D5%D6%F7%D2%E5#5,2010-12-27.

[17]资 料 来 源 :http://baike.baidu.com/view/1421971.html?tp=3_11,2010-12-27.

[18]资料来源:中国劳动人事网,2011-1-4.

[19]源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20]源于“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08 年).

[21]资料来源:“两岸三地高校富士康调研总报告”之 “系列—:以‘实习’之名,滥用学生劳动力”.

[22]资 料 来 源 :h ttp://baike.baidu.com/view/393366.htm#5,2010-12-31.

[23]宋官东.从众新论[J].心理科学,2005(5):1176.

[24]http://wenku.baidu.com/view/e143b4dc5022aaea998f0ff6.html,2011-1-1.

[26]张黎呐.美国边缘人理论流变[J].天中学刊,2010(4):65.

[27]Thompson,Sandra Taylor.Marginality and Acceptance:Early Black Sociologists and their Incorporation into the-Mainstream SociologicalCommunity [D].University of Florida,1991.转引自张黎呐.美国边缘人理论流变[J].天中学刊,2010(4):67.

[28]Goldberg Milton M Theory [J].A Qualification of the Marginal Man.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1941(6),转引自张黎呐.美国边缘人理论流变[J].天中学刊,2010(4):66.

[29]王思斌.社会工作导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17.

[30][37]周世亮.利益链的循环与行业腐败[J].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科版),2008(1):32.

[31]资料来源:“两岸三地高校富士康调研总报告”之 “系列—:以‘实习’之名,滥用学生劳动力”.

[32]资料来源:“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赴富士康科技集团顶岗实习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教电〔2010〕89 号.

[33]谄媚实习.http://baike.baidu.com/view/4538239.htm,2010-12-29.

[3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821.

[36]朱哲,张波.马克思主义视阈中的公共权力异化问题初探[J].学习与探索,2010(2):86.

陈俊兰(1984-),女,湖南安化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在读博士,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课程与教学论。

G715

A

1001-7518(2012)04-0004-18

责任编辑 韩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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