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三甲医院“试水”法人治理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友谊医院试行法人治理运行机制见成效
2012-10-20王婷婷
本刊记者◎王婷婷
前不久,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友谊医院正式实施法人治理运行机制,这是继北京友谊医院医药分开之后,创新政府办医模式的又一重要举措。日前,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召开了“北京市医院管理局法人治理运行机制试点工作媒体通气会”,对两家医院的运行情况做了介绍。
试点医院三方职责分工明确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已于2012年7月5日、16日分别在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友谊医院正式成立理事会,运行至今,两家医院已开始发生可喜的变化,科学性、开放性、公益性、规范性、制衡性、持续性等运行特征正逐步显现。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医院法人治理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的本质特征是医院决策、执行、监督三权运行的分工制衡。三权的行使者——理事会、执行院长、监事会都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在这个基础上各行其职,各负其责,避免了职责不清、分工不明而导致的混乱和效率低下。三方权利又是相互制衡,密切结合在一起的,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有效率地运行,有成效地治理公立医院。在试点设计和实施中,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尤其注重把握决策、执行、监督三权,通过变革优化权力结构、捋顺捋清权力运行路径、明晰明确权责内容边界,来促进和实现市属公立医院领导体制、管理模式、运行机制的优化,用权责清晰的制度和良性运行来保证公立医院的全面、协调发展。两家试点医院的理事会、执行院长已到位工作,监事会还在组建中,与决策、执行、监督三权运行配套的体制机制也在进一步健全完善中。
预期目标初步实现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北京朝阳医院和北京友谊医院理事会的组建运行,初步实现了预期目标,医院的决策机制发生了三个转变。
决策主体发生了改变,两家医院理事会作为决策主体,均由内部理事和外部理事构成,北京市医院管理局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任命了理事长,选聘了理事。两家医院的内部理事均是由理事长、执行院长、职工代表、专家代表等组成,外部理事则是由不同类型服务对象代表组成。
北京朝阳医院理事会共7人,由4名内部理事和3名外部理事构成;北京友谊医院理事会为9人,由5名内部理事和4名外部理事构成。从结构上看,无论是内部理事还是外部理事都体现了多元这个特点,这些代表不同群体的理事组建成医院的最高决策机构,打破了以往决策主体多为医院领导班子的单一结构。从第一次理事会召开情况看,理事们站在不同角度对医院的发展积极献计献策,更加突出了决策的民主。
理事会的多元构成,也拓展了理事会对内治理、对外联络的双重功能,打破了医院原有相对封闭的决策模式,向更加主动开放的模式转变。尤其是外部理事作为服务对象代表,完全来自医院外部,而且零薪酬履职。两家医院的外部理事来自各个领域,有社区居民、有研究机构学者、有法律从业人员,也有新闻界人士。外部理事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反映社情民意,不仅积极履职参与理事会决策,而且站在老百姓角度审视和监督医院管理运行,认真建言献策,将成为促进医院协调发展的外部动力。
决策立场发生了转变,试点医院以往的领导班子,尤其是院长决策,立场主要是医院自身的利益和发展。成立理事会后,两家试点医院的院长均转任理事长,作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医院管理局任务的牵头人,在理事会集体决策中,不仅要考虑医院自身的发展,更要综合考虑政府的要求、群众需求、医院发展、医务人员权益等各方利益,突出如何更好地服务社会、体现公益性,确保医院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北京友谊医院召开第一次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