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而神奇,是那福尔摩斯
2012-09-22秦珍子
秦珍子
如果从未认识过那位先生,我不过就是个最普通的小姑娘。可有一天,他擎着大烟斗,吐出一口蓝色的烟雾,神秘地冲我眨巴了一下眼睛。仿佛只是一瞬间,我就拥有了奇特的能力。
我能通过气味和褶皱分辨我妈跟我姨妈混在一起的一模一样的丝巾;能通过蛛丝马迹找出表妹丢失已久的绒布玩偶;楼道里的灯坏了,我会告诉我爸,小心,最后一组楼梯,台阶不是8级,是7级;我还知道,放学回家,骑车进了院子,再蹬21下就能进车棚……
当别的小姑娘都在忙着跳皮筋、练钢琴的时候,我开始琢磨那位可敬的先生的一句话:“你是在看,而我是在观察,这有很明显的差别。”
那位先生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B,他的鹰钩鼻配上大烟斗再适宜不过了。他知识渊博,善于推理,精于设计,能捕捉到躲起来的细节。在他出现的地方,真相就不远了。
带他来的不过是一套平装书,3册,32开,1820页,封面显眼处印有一双深邃的眸子,周围有4个模糊的人影,书中插图底色均为黄色。你会问,谁会关注这些无聊的事?是啊,如果我从未认识过那位先生,我一定也会这么问。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正如他擅长的那样,“乔装”为3本书掳走了我的心,并带给我神奇的能力。
时间拉回到1998年的春节,王菲唱“相约98”。除夕守夜,全家人都在讨论她那惊世骇俗的装扮,我却蹲在姥姥家巨大的案板下面,努力想搬开姥爷好不容易垒起的灶台砖。一周以来,每天案板上包好的饺子都会减少几个,姥姥给“灶王爷”多供了两盘菜,我却一口咬定,“小偷”非鬼非神,定是那种长尾巴尖尖嘴的小动物。
因为这位先生,我中学时幻想以后要嫁给一个能破大案的刑警。只可惜,那时候的男同学都在迷恋乔峰和乔丹,不是打架,就是打球。个别爱思考又有责任感的,都当好学生给老师打小报告去了。
所幸,我如今的工作离他并不算远。采访,这个活计和查案真有点儿本是同根生的意味,都是要把真相挖出来。判断采访对象是否撒谎时,找出事实缺失的一环时,观察现场环境的特征时……哪怕是采访对象随手拨弄着桌上的物件,或是表述中用了一个“可能”,都会掀起我的头脑风暴,禁不住穷追猛打地问上一连串的问题。
然而,真正的核心还远未抵达。在《格兰其庄园》一案中,福尔摩斯自我剖白道:“曾有一两次,我深悟到,我抓到罪犯而造成的坏处比犯罪本身还要严重。我现在已经懂得了慎重,法律和良心相比,我更愿意欺骗法律。”在我看来,比起那些得意洋洋展示推理过程的“破案机器”们,福尔摩斯更接近“人”本身。最后一刻,他放走了凶手,站在了法律的对面,却丝毫不妨碍他成为一种象征。
在决意与伦敦犯罪集团头目同归于尽时,福尔摩斯表示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他带着那习惯性的小刻薄说。
什么?贝克街221号B如今是福尔摩斯博物馆?不,请你别说了。我知道他还活着。他一直生活在那里,架子上有他的礼帽,壁炉边是他的小提琴,长桌上摆满了他的化学试剂瓶。有时候,他还会懒洋洋地踱到窗边,即兴地演奏一曲呢。
(那沁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