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社加盟”应引领扶贫开发
2012-09-22史志诚陕西省农业厅原厅长教授
◎ 史志诚 陕西省农业厅原厅长、教授
“企社加盟”应引领扶贫开发
◎ 史志诚 陕西省农业厅原厅长、教授
主持人语: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扶贫新国标,是一把尺子,它将丈量出立党为公的品格、执政为民的担当、深化改革的勇气。我们要用好这把尺子。
制度性地划定贫困线标准,不仅是为了认定一个人、一个家庭在经济上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更是为了给予他们帮助——包括金钱、物质方面的帮助,也包括教育、医疗、职业技能培训等公共福利方面的帮助。
我们的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成绩很大,但路子也很艰难,同时也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
对新扶贫开发纲要的认识
我们国家制定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对扶贫开发的工作提的很明确,但必须要有以下的认识:一是总的要求是要推动我国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所以扶贫宗旨必须就地扶贫,不能只搞大规模的移民搬迁。二是在纲要中我们的扶贫标准确定为2300元,所以各省不应该再去提高,不应该以提高标准为目的的向国家要更多地扶贫资金,要与国家统一,不能让干部、群众在数字上感觉到乱,贫困人口、贫困村子的数量搞清楚,才能深入解决社会保障问题。三是要把有劳动能力的人组织起来自行扶贫,必须要有清楚的数字、强有力的组织、规范化的市场。
目前我们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问题
一是过分侧重于政府主导,而忽视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规律,忽视了农村经济市场主体的建设,对农村经济市场缺少了组织环节。
在农村经济市场的主体龙头就是合作社。对于合作社的概念我们要认识清楚,合作社是经过工商登记的免税企业,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的非盈利企业合作组织形式。在这个组织中,国家要让利于民。
二是过分的侧重于强调主体产业,而忽视了对产业的组织管理。我们的规划、计划只是在强调主体产业,但我们没有扎扎实实的将产业组织起来。
三是过分的侧重于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制,而忽视了各部门之间的协调。
对目前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建议
一是建议扶贫开发方面能够通过组建农村市场主体来实行总体带动。建议各省市区组织一个千人扶贫工程,即拿出一个亿,组织一千个人(包括扶贫办、村官、退休干部、村支书、村主任、党政干部),每人带十万块钱,到一千个贫困村子,组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人为本,贫富一块带,实现整体脱贫。而各省市区的扶贫办只作为一个指挥机构,让这一千个人可以去协办、领办、督办,办农、办工、办商都可以,合作社在其中的关键作用就是体现了组织、流通。
二是建议通过产业开发进行总体带动。产业开发的关键是企社加盟,这必须要以龙头企业去带动,实行依法加盟。依照美国企社加盟的形式,企业家为总经理,而农民则为董事长。这种模式的类型有:1、由合作社自办加工、办企业、办超市等自生形式的产销一体化的企社加盟;2、城市中的企业、超市去农村合作社加盟的拓展型企社加盟;3、混合型企社加盟,就是以上两种的综合。
另外还必须加强商会、行业协会的发展,把政府的经营管理权交给商会和行业协会,实行经营管理权的政府退出机制,政府部门只对其监管、审批。
三是建议通过科技创新、项目带动解决扶贫问题。这个科技开发关键是要有特色,要经过深入详细的调研、论证,使其形成一个项目、一种产业,并能大范围的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这三个建议的特点具有就地性、长效性、低成本性、可操作性等符合实际的特点。
(本文由记者张永军据“论坛”讲话记录整理)
新划分出的11个连片特困区包括505个县,国土面积139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2亿,其中农村人口约1.9亿。加上西藏、四省藏区、南疆三地州,一共680个县区,国土面积339万平方公里,人口2.36亿。既是重点县、又属于连片特困地区的县区有440个,是重点县但在连片特困地区以外的有152个,属于连片特困地区但不是重点县的有240个。而国家扶贫重点县在调出38个,调入38个后,总数仍保持592个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