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2012-09-19焦宏彤
□ 焦宏彤
谁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 焦宏彤
被称为“无上妙品”的酒鬼酒,塑化剂竟充斥其中;洋快餐所用食材是被饲料药物“拔苗助长”的速成鸡……其实,消费者从媒介获取的这些“新鲜事”太多了,获取的渠道也很畅通,第一时间,有关消费者健康安全的新闻资讯,会从手机、网络、报刊及电视电台一股脑儿砸向消费者。但是,消费者的知情权却很不靠谱。大多时候,产品的负面消息几乎“清零”了,消费者还被蒙在鼓里,或被专家学者神侃一通化学知识后,依然飘在云里雾里。
对于消费者的知情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是: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生产者提供商品的产地、生产者、性能、检验合格证明、售后服务等有关情况。可以看出,法律条文对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是比较模糊的——如果消费者提出“要求”,可以获得一定的知情权。那如果没有提出要求呢?现实中,消费者的正当知情权往往被忽视和漠视。
通常情况下,产品被爆出质量问题后,作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者的企业,会找出一大堆证据,邀请一帮专家来“漂白”产品,以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实在难以蒙混过关时,会出面向消费者诚恳地致歉。完成整改经过验收后,又可以堂而皇之上市销售了。
“速成鸡”事件后,消费者对日常食用的“洋快餐”品质产生了强烈质疑。12月4日,山西省农业厅公布了对粟海集团肉鸡养殖有关情况的调查结果:山西省饲料兽药监察所从粟海集团抽取饲料及饲料原料样品共17份,依据饲料卫生、肉用仔鸡配合饲料等国家标准进行了检验,所检项目均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山西省农业厅公告称,粟海集团饲养的肉鸡为“科宝500”品种,是从美国引进的快速白羽肉鸡品种,45天出栏是正常的。粟海签约养殖基地使用的普肠安、大熊座等药物,均为农业部批准允许使用的兽药疫苗。
虽然事件发生后,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给了企业清白,检测结果也证明“速成鸡”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但“速成鸡”事件却暴露出消费者获取知情权的被动。有消费者发出这样的质疑:事件发生前后,“洋快餐”为什么不明确告知消费者,该店出售的鸡肉制品是生长期45天的“速成鸡”?有多少消费者明知食材是“速成鸡”,依然会购买这种烹鸡美味?很显然,消费者的知情权被侵犯了。
酒鬼酒被曝出含有塑化剂后,酒鬼酒公司很快辩称“每日喝1斤无害”,被消费者和业界广泛批评后,随即清理门户,很快锁定了可能肇事的3大元凶:自动包装线上的小塑料管、塑料瓶塞、临时使用过的塑料输酒管。酒鬼酒公司表示,为“塑化剂”事件深深地表示歉意,将采取措施,改进包装,杜绝可能产生的塑化剂隐患,同时联合业界白酒生产企业,推动行业尽快出台白酒行业塑化剂限量标准。通过此事件,消费者“幸运”地得知,白酒中居然含有塑化剂,并且,“每天喝1斤无害”。同时也暴露出企业质检部门的形同虚设。股票复牌,产销恢复,用较短时间即可化解品牌危机,消费者及业界领教了酒鬼的“鬼”气,而消费者的知情权再一次被侵犯了。
无论是洋快餐“速成鸡”、还是酒鬼酒“塑化剂”,都暴露出消费者的知情权缺失问题。由于信息的人为封锁,消费者对自己购买的是不是“速成鸡”并不知情,更不知道含“塑化剂”的酒鬼酒真实质量如何。而这种信息的被人为封锁,根源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冷漠,是企业诚信的缺失。
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企业是第一责任者。在被曝出负面消息之后,企业才慌忙发表声明、普及常识,但此时已经很难改变消费者的印象,消费者不太信任你了。企业多年打造的品牌,在消费者心中已黯然失色。如同汽车生产企业一样,产品召回制度的常态化,并不会损伤品牌的影响力,反而在消费者的心目中,会为品牌加分。但是,食品行业负面消息屡屡被曝,却鲜有召回。事实上,只有增加透明度,让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才能真正使消费者信任产品,培养起对产品的忠诚度。
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也是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作为社会公共服务部门,在食品安全问题曝出后,要在第一时间调查取证、公开调查信息、公布检测结果、向消费者解疑释惑。同时,制订完善相应的产品标准,保障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还要加强对维护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制教育,加大打击假冒伪劣的惩治力度,加大对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制裁力度,维护消费环境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