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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可再生能源标准化现状及趋势

2012-09-14池明霞

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 2012年1期
关键词:经济部台湾地区发电

池明霞 梁 静

在全球能源危机的大背景下,思考如何重新开发、合理利用能源是世界性的重要课题。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实现能源多样化、不可再生能源使用减量化、地球的碳资源利用最大化的主要途径。台湾地区自产能源稀少,长期依赖进口,经济发展成本不断增加。特殊的地理位置赋予台湾地区丰富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标准化原理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能够改善能源、环境与经济的矛盾。本文介绍了台湾地区可再生能源及其标准化现状,并分析了标准化的发展趋势、优缺点及产生原因。

1 台湾地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概况

可再生能源,台湾地区称之为再生能源。台湾地区《再生能源发展条例》第三条将可再生能源定义为“太阳能、生质能、地热能、海洋能、风力、水力(不含抽蓄水力)、国内一般废弃物与一般事业废弃物等直接利用或经处理所产生的能源或其他经主管机关认定的可永续利用的能源。”台湾地区能源供给约有99%依靠外来进口[1],大大制约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但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使台湾地区拥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其中尤以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的可开发潜力巨大。

水能:台湾地区地势陡峭、雨量充沛,非常适合发展水力发电。大约于1905年,台湾地区即拥有了第一座水力发电厂——龟山发电所,开启了台湾地区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历史,虽然当时的装置容量只有500 k W[2],却为日后台湾地区水力发电奠定了基础。

太阳能:包括太阳热能和太阳光电能。台湾地区处于低纬度,西南部的太阳辐射总量很大,太阳热能在台湾地区发展已经非常成熟,普及率高达5%,位居全球前茅;太阳光电能是台湾地区绿能产业的生力军,年产值超过1 000亿元新台币[2]。

风能:台湾地区为海岛地形,盛行东北季风,加上西部沿海连绵的浅滩,深具离岸式风力发电的潜能,澎湖地区的风力常年高达7 m/s以上,目前除陆域风力发电外,台湾地区“经济部”正努力推动离岸式风力发电项目的进行[2]。

生物质能:台湾地区漫长的海岸线、浅滩为其提供了无穷的生物质能料源海藻,可作为生物柴油的理想料源,且台湾地区现在的废耕农地面积广大,林地众多,具有种植纤维素相关作物的潜力,提供优质的生物酒精料源[2]。

地热能:台湾地区地处欧亚板块和菲律宾板块交界处,是环太平洋火山系列的一部分,总地热储量高达25.4 MW,借鉴邻国菲律宾、日本和印度尼西亚等地热发展的盛况,预测台湾地区发展地热的潜能不低[3]。

近年来,台湾地区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取得了一定成果。据台湾地区“经济部能源局”统计,截至2011年2月底,台湾地区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置容量为330.6万k W,占台湾地区电力装置容量4 852万k W的6.8%,其中包括:水力发电198.0万k W、生物质能发电17.6万k W,废弃物发电65万k W、陆域风力发电47.8万k W、太阳光电2.3万k W[4]。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一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700万t,至2025年,推广发电总装置容量目标占发电总装置容量比重可达15%以上[5]。

2 台湾地区可再生能源标准化现状及特点

2.1 现状

台湾地区标准(CNS标准)的主管机关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标检局),其下设有“标准审查委员会”与“标准技术委员会”,负责各类标准的审查与审定工作。台湾地区标准分为26类[6],皆采用自愿性方式实施,但经各事业主管机关引用全部或部分内容为法规的,必须遵从其规定。任何个人、机关或事业团体均可向标准专责机关提出制定、修订或废止CNS标准的建议。

作为保障能源安全和保护环境友好的使者,可再生能源被列入26类CNS标准中的第Q类环境保护标准中。

“标检局”为健全台湾地区标准化体系,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和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做了大量努力。2009年,“标检局”申请“建置节约能源、可再生能源与前瞻能源产业产品标准、检测技术及验证平台”,被列入当年的新兴优先推动计划。2011年,该局举办的国际标准日系列活动中,专门召开了中小型风力机标准检测验证研讨会。据统计,截至目前,台湾地区可再生能源标准共有57项,现行55项,废止2项。其中风能类5项,太阳能类42项(太阳热能13项,太阳光电能29项),生物质能类10项。海洋能、地热能及水力能尚未制定CNS标准。除CNS标准外,台湾地区还直接采用国际标准作为可再生能源产品测试和认证的依据。

同时,台湾地区为扩大可再生能源新技术与创新应用展示,营造有利环境,不断加速法规制度建设,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与可再生能源相关的法规和行政规则,共37项,其中能源综合类7项,可再生能源类30项。主要有《太阳光电发电系统设置补助作业要点》、《经济部评选再生能源电能收购对象作业要点》、《第一阶段设置离岸式风力发电厂方案》、《经济部能源局燃料电池示范运转验证补助作业要点》、《经济部能源局办理台北市高雄市都会区酒精汽油推动计划补助作业要点》、《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再生能源热利用奖励补助办法》等。

台湾地区的可再生能源产品测试和认证主要包括北美地区认证、欧洲德国认证、欧洲地区CE认证、美国地区ETL认证及加拿大地区cETL认证。台湾地区的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机构多为国际认证机构在台湾地区的分公司如Intertek台湾地区分公司、TUV SUD台湾地区分公司和TUV Rheinland集团台湾地区分公司等,表1列举了Intertek台湾地区分公司可提供的可再生能源产品的认证及图例。

表1 台湾地区常用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标志图例

至今,台湾地区的可再生能源标准化工作通过行政奖励补助等措施取得较显著的成效。据台湾地区“中广新闻”报道,台湾地区“经济部能源局”统计到2011年3月底[7],台湾地区累计补助太阳能热水系统面积达205.8万m2,普及率为6.7%,若依集热器面积相对于土地面积比例,台湾地区发展太阳能热水系统密度排名世界第五。台湾地区“能源局”指出,太阳能热水系统装置总效益每年可节省约9.13万t油当量,相当于减少535万桶的20 kg装瓦斯用量,并可减少39.1万t二氧化碳排放,节能减排效益相当可观。

2.2 特点

首先,应该看到台湾地区可再生能源的标准化工作存在的优点。主要有(1)政策扶持力度大:利用强制手段并联再生能源发电设备产生的电能、保障收购价格、补助奖励及使用能源污染者付费原则等行政措施作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机制。(2)标准制定国际化:23项现行的太阳光电CNS标准涵盖内容从基本名词与符号到系统的概述与指南,从设计型式到安全性验证,以及环境严苛性、效能性等相关测试,皆与国际标准一致。(3)宣传推广意识强:“经济部”委托“工研院能源与环境研究所”专门成立了“再生能源推广室”积极配合“能源委员会”推广措施,扩大可再生能源教育及措施宣导。其次,台湾地区的可再生能源标准化工作也存在一定瑕疵,如标准制定数量少且内容不全面、缺乏行业标准化技术机构、相关的行政法规机制不够健全等。

3 台湾地区可再生能源标准化发展趋势

3.1 化被动为主动

在台湾地区,凡涉及可再生能源产品的检测和认证,均采用国际标准作为依据,短期来讲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从长远看,这种做法会让台湾地区的可再生能源产业被国际标准牵着鼻子走,在国际市场竞争上处于被动的境地。因此,化被动为主动要求台湾地区加强与国际可再生能源标准化组织机构的沟通与交流,并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控制国际可再生能源舞台的游戏规则。这样才能鼓励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提高台湾地区可再生能源标准化水平,增强可再生能源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3.2 扬长补短

台湾地区近年来的经济政策和能源政策均表现出对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决心和信心,“经济部”更是规划“透过天然气与再生能源,逐渐替代燃煤与核电”。根据台湾地区的现实条件和长期以来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经验,“能源局”将离岸风力发电与太阳光电定为主要发力点,目标为至2030年风力发电、太阳光电分别建成“千架海陆风力机”、“阳光屋顶百万座”,合计装置容量应达到7 300 MW。配套的补助奖励措施及示范系统的法规、行政规则及标准体系也将得到不断更新和完善,以此来带动富有潜力的生物质能、水能和潮汐能的良性发展。

3.3 以合作谋双赢

两岸对可再生能源发展均十分重视,2010年举办的“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合作及交流会议”上,两岸都呼吁加强两岸可再生能源合作应加强可再生能源相关标准和检测认证的合作。比如太阳光电,台湾地区加大陆的产量超过全球的50%,假如合作制定标准,几乎可以主宰光电产业。又比如合作已久的LED光伏产业,两岸互有分工优势,可在区域内建立相关产业的供应链,并思考如何共同架构产业标准,其中包括在安全规范、线路装置、电网并联、模组、建筑法规等,朝向与国际接轨,制定两岸互利的产业标准。

4 小结

(1)长期以来,极高的能源对外依赖度成为台湾地区能源安全、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绊脚石,可再生能源的研发利用成为迫切需要。台湾地区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2)台湾地区可再生能源标准化工作得到了行政法规的大力扶持,标准国际化程度高,产品检测认证也都应市场需求采用国际认证。

(3)台湾地区鼓励技术水平先进的可再生能源企业主导国际标准的制定,并加强两岸优势产业标准的联合制定,冲破国际市场的贸易壁垒,获得互利双赢。

综上,我国大陆地区推进可再生能源标准化工作可借鉴台湾地区经验,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提高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品质,以期在国际市场上占据更大的份额。

[1] 李保明,余航.台湾能源供需特征与两岸能源合作分析[J].台湾研究,2010(2):21-25.

[2] 吕锡民.台湾低碳能源结构浅谈[J].能源报道,2010(2):30-33.

[3] 香港中通社报道.台湾地热储量可抵10座核 电 厂 [OL].[2011-08-24].http://www.hkcna.hk/content/2011/0824/110799.shtml.

[4] 马公勉.浅谈台湾可再生能源电能趸购制度[J].能源报道,2011(6):5-10.

[5] 陈崇宪.台湾可再生能源推动现况与展望[J].能源导报,2010(6).

[6] 台湾地区标准检验局.台湾标准分类目录[M].台北,2011-04.

[7] 中新网新闻.台湾“能源局”:台湾太阳能热水系统密度居世界第5[OL].[2011-04-22].http://news.cntv.cn/20110422/1005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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